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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理据的建立

时间:2022-09-0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中国僧人的理论视野中,《法华经》的特点是,站在大乘立场上,既不取消三乘次第分别,同时又在理论上将它们归之于“一”。《妙法莲华经》认为三乘均是取得“佛智慧”的途径,即以获得“佛智慧”与实现“作佛”的修行目标来统一“三乘”。由此,一切具体的现象知识,成为唯一实相智慧的表象。该经为三乘分别确立的理据是彼此差异的众生之“根”。根据上述引文,“根”是垢业与福业的混合体。

在中国僧人的理论视野中,《法华经》的特点是,站在大乘立场上,既不取消三乘次第分别,同时又在理论上将它们归之于“一”。它既设立了三乘分别的理论条件,又建构了三乘会一的思想根据。

《妙法莲华经》为三乘会一提出了两个基本思想理据:一是以“一切智”为内涵的“佛智慧”;二是“受决”。

《妙法莲华经》认为三乘均是取得“佛智慧”的途径,即以获得“佛智慧”与实现“作佛”的修行目标来统一“三乘”。

诸佛如来但教化菩萨,诸有所作常为一事:唯以佛之知见示悟众生。[41]

今我喜无畏,于诸菩萨中,正直舍方便,但说无上道。[42]

今所应作,唯佛智慧。[43]

“佛智慧”也称为“佛之知见”,亦即《般若经》中被尊为诸佛母的“般若智慧”。这一“知见”即佛觉悟的实在之法,而二乘涅槃观是这种“知见”的方便运用。那么,究竟真实的佛之知见到底是什么呢?《般若经》常停留于破斥虚妄而不说实相的确定内涵,但《法华经》明确了这一实在之法的内容:

汝证一切智、十力等佛法,具三十二相,乃是真实灭。[44]

“一切智”也就是通晓大小乘教法的无限智慧。它具体包含两层内容:一,智慧方便;二,究尽诸法实相的观照能力。前者是佛住世度众生的各种手段、方法,囊括世间与出世间的一切具体的、确定的知识,是一种极致圆融的智慧。后者是佛成就第一义谛的甚深智慧,是抽象神秘、不可言说的东西。对于最终要实现佛果的修行者来说,上述两层智慧都是必须实现的。《妙法莲华经》又进一步提出了“十如是”的说法。

所谓诸法如是相,如是性,如是体,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缘,如是果,如是报,如是本末究竟等。[45]

“如”指“如实”。现实世界的一切相成为“如”的变现。由此,一切具体的现象知识,成为唯一实相智慧的表象。

我以无数方便种种因缘譬喻言辞演说诸法,是法非思量分别之所能解,唯有诸佛乃能知之。所以者何?诸佛世尊唯以一大事因缘故出现于世。……诸佛世尊欲令众生开佛知见,使得清净故出现于世;欲示众生佛之知见故出现于世;欲令众生悟佛知见故出现于世;欲令众生入佛知见道故出现于世。[46]

佛为众生所说诸法,其本性是“佛之知见”,非一般的“思量分别”意识能解。诸佛以己之知见开示众生,众生亦以悟入佛知见为觉悟,令众生“开示悟入”佛之知见,即佛出现于世的唯一“因缘大事”。

“众生开示悟入佛知见”的观念在涅槃学兴起前曾被什公用以推论“一切众生皆当作佛”的命题。

而亦曾问:“此土先有经言,一切众生皆当作佛,此当云何?”答言:“《法华》开佛知见,亦可皆有为佛性。若有佛性,复何为不得皆作佛耶?但此《法华》所明,明其唯有佛乘,无二无三;不明一切众生皆当作佛。皆当作佛,我未见之,亦不抑言无也。”[47]

鸠摩罗什表示他从未见到过“皆当作佛”的经文,也就是说,“皆当作佛”之言来源于旧译经典(“此土先有经言”)。不过,他也不“决定”说无“皆当作佛”之言。鸠摩罗什引入《法华经》“开佛知见”的观念来推论“一切众生皆当作佛”命题成立的可能性。虽然《法华经》“开佛知见”,是明确“唯有佛乘,无二无三”的道理,并没有提出“皆当作佛”之言;但是,既然众生都能开示悟入“佛之知见”,此即可推言一切众生皆有佛性,则得到“一切众生皆当作佛”的结论。可见,对于中国佛教来讲,《法华经》的“佛之知见”不仅是理解“会三归一”的思想理据;在“佛性”概念未出现之前,甚至曾被拿来推演众生成佛的内在觉性。

在“会三归一”的总体思想中,《法华经》还发明了“受决”的理念,即佛为罗汉等二乘人印记将来必然成佛的约定。如前所述,中土流行的《道行般若经》曾以是否“中道取证”来明确三乘的决定分别。《法华经》“罗汉受决成佛”的观念无疑是对“此土先有经”言之教义的颠覆。这种颠覆对晋宋佛学所产生的理论影响,则集中体现在慧远对鸠摩罗什的提问中。我们将在下一节展开论述。

此外,《法华经》的“受决”思想说明至少在果位上确实存在罗汉、佛等三乘的分别。该经为三乘分别确立的理据是彼此差异的众生之“根”。

众生垢重,悭贪嫉妒成就诸不善根故,诸佛以方便力,于一佛乘分别说三。[48]

(佛)知诸众生有种种欲,深心所著,随其本性,以种种因缘比喻言辞方便力而为说法……如此皆为得一佛乘一切种智故。[49]

如来于时观是众生诸根利钝精进懈怠,随其所堪而为说法,种种无量,皆令欢喜快得善利。[50]

既然佛以成就一乘为目标,为何要分三个次第说法而导致三乘的差异呢?《妙法莲华经》的解释是,众生烦恼垢重,形成了诸多不善之根,执着于种种千差万别的欲望;佛随其本性,以种种因缘方便力,于一佛乘中分别三乘说教,而其最终目的,还是要一切众生能得正法善利。因此,三乘之别是众生之“根”造成的。

“根”(indriya),本义指能生,如眼根,即眼的能力,生出眼识;有各种能生之力,如生“眼耳鼻舌触识”的六根,能生生命力的命根,生善信的信根等等。《妙法莲华经》则在众生中设立了一个专门接应佛法并能生出不同道果的“根”,并将其分为三类。第一,“罪根深重及增上慢”者,“斯人甚少福德,不堪受是法”。这批不能接受大乘法的人[51]是否能接受二乘法呢?《法华经》并没有交代。如果他们能接受二乘法,那么,根据“会三归一”的思想,最终还是可以成佛的。但是,如果他们完全不能接受佛法,则即是类似于不能成佛的“一阐提”一般。第二,钝根者,斯人“贪著于生死,于诸无量佛,不行深妙道”,这是爱好“小乘法”的二乘人。第三,利根者,斯人“有佛子心净,柔软亦利根”,这就是菩萨乘人。

为什么众生会有不同的“根”呢?根据上述引文,“根”是垢业与福业的混合体。由于“业”的不同,故“根”亦差别。如果据此推演,以“业”为本质的根不能成为“作佛”的普遍根据。因为对于二乘人来说,“业”是最终消灭的对象,它们断业惑而取涅槃,如何能再以“根”为依据来接受更为究竟的佛道呢?如此,二乘只能永不作佛了。《法华经》本身丝毫没有这些理论取向,但其译出后,“根”观念却引起了慧远的极大疑惑,此亦反映在他对鸠摩罗什的提问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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