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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创立的历史背景

时间:2022-09-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相传约在公元前2500至前1500年,在印度河流域形成了灿烂的哈拉帕文化。从这些文献中可以了解到雅利安人入侵印度以后的社会和文化情况。在社会和政治生活中,雅利阿种姓占统治地位,而达萨种姓则居于被统治的地位。据佛典记载,当时佛教以外的思想体系或宗教派别,即所谓“外道”,就有96种。诞生释迦牟尼佛的迦毗罗卫国是居于东北方的一个小贵族政治共和国。

相传约在公元前2500至前1500年,在印度河流域形成了灿烂的哈拉帕文化。公元前2000年到前1000年间,原居东欧和中亚地区的“雅利安人”入侵印度,定居恒河流域,对原来的土著居民实行压迫和剥削,土著居民绝大多数沦为种族奴隶,使原来的文化遭到破坏,印度历史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

印度历史的最古资料是“吠陀”(原意为“知识”)属印欧语系,用梵文写成。共有四部:《梨俱吠陀》(公元前1500—前1000年,《褥神圣歌》)、《娑摩吠陀》、《耶柔吠陀》和《阿闼婆吠陀》(公元前1000—前600年,献祭仪式上的颂诗、有关仪法、咒语等)。每部吠陀都有注释性的散文集子,统称为《梵书》,稍晚出现的是《阿兰若书》(《森林书》),后来形成有评注性的附加部分为《奥义书》,含义深奥,富于哲理。从这些文献中可以了解到雅利安人入侵印度以后的社会和文化情况。

“种姓”是梵文Varna(瓦尔纳)的意译,也译作“族姓”,“瓦尔纳”原是颜色、肤色的意思。雅利安人肤色白,土著居民肤色黑。雅利安人从种族上把自己和被征服的土著居民区别为“雅利阿”和“达萨”两个瓦尔纳。在社会和政治生活中,雅利阿种姓占统治地位,而达萨种姓则居于被统治的地位。这两个瓦尔纳是职业世袭、内部通婚、不准外人参与的社会集团,实是两个对立的阶级。后来随着阶级分化和社会分工的发展,雅利阿内部又派生出婆罗门、刹帝利和吠舍三个种姓,加上达萨,即第四级种姓“首陀罗”,共为四“种姓”,也就是社会四个等级。第一级婆罗门,即僧侣,自认为是创造宇宙的主宰“梵天”(天神)的代表,地位最高贵、最显要。当时的印度,凡决定国家大事乃至家庭生活,都要举行一定的宗教仪式,这些仪式必须由婆罗门来主持,否则就不合法。婆罗门掌握神权,主持祭祀,是人民精神生活的统治者。第二级刹帝利,即武士,担任国王和文武官职,掌握政治和军事实权,是古印度国家世俗生活统治者。僧侣是祭司贵族,武士是军事贵族。这两级都是不事生产的贵族奴隶主阶级。第三级吠舍,是农民、牧人、手工业者和商人,负有缴纳租税和服徭役的义务,多数是被剥削阶级。第四级首陀罗,是奴隶、杂工和仆役,他们要替主人耕牧、从事家务劳动,没有任何权利,备受压迫和剥削,社会地位极低。以上四个种姓的界限分明,他们的社会地位、权利义务、职责、生活方式和风俗习惯等都不相同,而且是世代相传的。

释迦牟尼的时代,随着国家机器的加强,刹帝利在政治和军事上的地位越来越高,他们对婆罗门的特权,日益表示不满,要求扩大自己的权利,支持各种非婆罗门思潮。工商业主随着手工业的发达、商业的繁荣,财富积累的增加,希望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对政治权力也产生了强烈的要求。当时奴隶们也通过逃亡、破坏水利工程和谋杀奴隶主等种种方式,与奴隶主进行斗争。这些社会力量的形成、发展,削弱了婆罗门势力在政治、宗教、思想各方面的控制。这种错综复杂的政治斗争反映到思想领域,推动了代表各个阶级利益的新思潮的产生、流行。当时对于社会和人生问题,出现了数以百计的不同见解。据佛典记载,当时佛教以外的思想体系或宗教派别,即所谓“外道”,就有96种。归结起来,主要是两大对抗思潮,即婆罗门的守旧思潮和沙门(Sramana)的革新思潮。

公元前6世纪至前5世纪,印度奴隶制经济急剧发展,手工业已从农业中分化出来,也发展了商品经济,出现了比较大的城市,如王舍城、舍卫城、波罗奈城等。据佛典记载,当时从恒河流域的上游到下游(即中印度一带)还建立了以城市为中心的16个大国。其中最强大的是恒河南岸的摩揭陀国和西北边的萨罗国。诞生释迦牟尼佛的迦毗罗卫国是居于东北方的一个小贵族政治共和国。由于国与国之间经常发生攻伐与兼并,到公元前5、4世纪时,摩揭陀国统一了恒河流域乃至整个北印度。在释迦牟尼的晚年时,迦毗罗卫国亦为萨罗国琉璃王所并吞。

当时印度社会上的正统宗教是婆罗门教。婆罗门教崇拜自然精灵和祖先神,信奉天神、雷神、司法神、日神、火神、风神、雨神等。在后期吠陀典籍《梵书》、《森林书》和《奥义书》中,有一部分内容是关于祭祀仪轨、咒语的,也有一部分充满哲理,探讨宇宙的生成和人的本质、人和自然的关系,提出“梵天”(天神)创造世界和人类的说法。这样,源于雅利安人原始宗教信仰的婆罗门教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婆罗门教的基本教义:

(1)以《吠陀》为天书,奉之为神圣的经典。尊奉梵天、毗湿奴和湿婆为三大主神,是所谓分别代表宇宙的“创造”、“护持”和“毁灭”的。

(2)提出三大纲领,即“吠陀天启”、“祭礼万能”、“婆罗门种姓至上”。所谓“吠陀天启”,意思是说婆罗门教的吠陀文献秉承天意,是人类知识的本源,社会生活的准则。所谓“祭祀万能”,就是强调向天神祭祀献供,祈求现世和来世利益。王室每年要举行力饮祭仪式,此外还有马祭、祖先祭、梵祭、精灵祭及种种献祭仪式。献祭时要屠宰大量牲畜,耗费大量财物。所谓“婆罗门种姓至上”,其基本内容,说梵天用口造婆罗门,用手创造刹帝利,和双腿造吠舍,用双脚造首陀罗,并为他们规定了社会职业,宣称永世不可改变。

(3)宣传“梵我一如”的哲学观,认为宇宙本质与人的本质是一致并合一的。宇宙有统一的本质——“性灵”,即“自我”或“神我”(阿行曼,Atman)。因它清净,称之为“梵”;因它为世界万有之本原,永恒存在,故又称“大我”、“大梵”。每种事物,每个人的本质为“小我”。小我与大我并无二致,是合一的,即“梵我一如”。“我”本指人呼吸的“气息”,在《奥义书》中它被改变为人的灵魂,万物的本源。婆罗门教义进而把“梵”人格化,称为“梵天”,成为它崇拜的最高神,又宣传通过修行(斋戒、修禅定)可死后回归梵天,得到永生。

(4)宣传业报轮回的观点。说人的行为(业)的善恶,将带来不同的果报。如果不相信吠陀经典,违犯种姓规定,有杀生行为等,死后将转生下等种姓或生为牲畜等,而如果学习吠陀,苦行,行善,死后可转生为上等种性,以至居为天神,与大梵合一。

公元前6至5世纪时,因刹帝利种姓和吠舍种姓中工商业主、高利贷者的势力的发展,他们对婆罗门至上的旧种姓观点表示不满;同时,婆罗门教的杀牲献祭和巨大浪费对社会带来了极大危害;婆罗门种姓的专横、腐化,也受到社会各阶层的反对。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了对抗、批评婆罗门教的新的社会思潮,其哲学家被称作“沙门”(Sramana)。

印度的当时,相当于中国的春秋战国时期。在社会上的大变革大动乱中,思想界也异常活跃,人们都在努力探索宇宙、社会以及人生的大问题,寻找社会苦难的根源,在各自标榜的思想领域内建立宗派,创立学说,出现了百家争鸣的局面。据说当时社会上种种创新派的思潮有363种之多,称“三百六十三见”。这可能是夸大之数。其中比较重要,具有代表性的大概有六种,史称“六师外道”。它们是:

(1)阿耆多·翅舍钦婆罗(Ajita kesakamabala),认为人由地水火风“四大”构成,否认灵魂存在,为印度唯物论之先驱。

(2)婆浮陀·伽旃那(Pakudha kaccayana),认为世界和生命由地、水、火、风及苦、乐、命七种因素构成,但七种因素又各自独立,之间有间隙。杀人者的刀只在七种因素之间穿过,不带有罪恶。主张二元论,否认因果报应

(3)富兰那·迦叶(Purana Kassapa),主张无因无缘,否认罪恶报应。

(4)删阇耶·毗罗伲子(Sanjaya Belatthiputa)对事物持怀疑论态度,不主张修行,认为可自然达到解脱。既怀疑“神造”说,亦怀疑“断世”论。

(5)末伽梨·俱舍罗(Makkhaali Gosala),主张命定论,认为道德修养没有价值,否认轮回,是印度哲学流派“邪门外道”创始人。

(6)尼干陀·若提子(Nigantha Nataputta),认为世界有两大本原:灵魂(命)和非灵魂(非命),主张宿命论,只有通过苦行使灵魂摆脱物质性的(非灵魂)“业力”的束缚,才可以达到解脱。尼干陀,本名驮摩那,被尊称“大雄”,是耆那教创始人。

释迦牟尼创立的佛教也是当时涌现的沙门思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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