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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学派的美感论

时间:2022-09-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庄子及其后学并没有直接论述过审美感受的问题,但他们以自然无为为美,也就是以“道”为美,在关于人的生活怎样才能达到自然无为的境界的论述中,在关于如何体现“道”的论述中,却包含有对于审美感受问题的深刻理解。这也可谓是庄子学派审美理论的一大特色。庄子学派认为审美,即对无为之美的感受把握,要求审美主体有一种特殊的心理状态,就是所谓“心斋”和“坐忘”。

庄子及其后学并没有直接论述过审美感受的问题,但他们以自然无为为美,也就是以“道”为美,在关于人的生活怎样才能达到自然无为的境界的论述中,在关于如何体现“道”的论述中,却包含有对于审美感受问题的深刻理解。诸如“心斋”、“坐忘”、“自闻”、“自见”、“乘物以游心”、“身与物化”等等,其中就涉及到了有关审美意识、审美感受的特征和过程等重要问题。

审美,必须是超功利的。这一见解,在西方美学史上最早是由十九世纪德国的康德作出科学论证的,在中国美学史上则是由庄子学派最先在素朴的形态下提出来,并加以大力强调的。庄子学派反复论述的一个基本思想是:美在自然无为。人的生活要达到自然无为的境界,亦即自由的、美的境界,就须清静无为,无私无欲;也就是要超出于人世的一切利害得失之上,处处顺应自然,不因得而喜,也不因失而哀,即使是生死大事,也就任其自然而不为所动。这样,人就可摆脱外物的束缚而获人格的自由;人就可使“身与物化”,“与物为春”,“乘物以游心”;也就“备于天地之美”了。简而言之,美的境界之门,是为超功利者开放的。

庄子学派强调超功利是审美的前提虽然不甚科学,但有其合理性。

美作为人的自由的表现,本是合目的与合规律的统一,善与真的统一,从根本上来说,是须以维持人生存的物质生产活动为前提的,也离不开功利。但美感作为一种精神愉悦,是人格自由的表现,确是不同于功利欲望的满足,因而具有超功利的特性。诚如普列汉诺夫所指出的:就个人而言,“如果我喜欢一幅画,完全是因为我能出售它,并且赚一笔钱,那么我的判断当然决不会是纯粹兴趣的判断”(《普列汉诺夫美学论文集》第1卷,第497页)。这里所谓“纯粹兴趣的判断”,即指审美判断。意思是,我们欣赏一件艺术品并不想占有它,欣赏和占有一件艺术品,所产生的愉快是不同的,只有前者才是审美的。所以,在美感的根底里包含着功利,但须不以功利为意才能求之。美感是超脱了任何利害关系,于对象无所欲求的精神愉悦。

庄子学派认“道”为美,而“道”是真善美三位一体的;但在论述体“道”,即审美时,却看不到美与善相统一的一面,这是个严重的不足。但他们强调审美的超功利性,仍不乏其深刻性和合理性。首先,庄子学派继承了老子的学说,揭示了审美是一种特殊的认识活动,乃是“无欲”之观。在《田方子》篇中,庄子借老子之口说出,要游乎至乐,就要去掉各种欲念,把喜怒哀乐、福祸寿夭得失忘却。欲念是人们审美活动之大障碍。一个人如有欲求,就难免不在得失、宠辱等苦恼中沉浮。因而以欲观之,就会使自己的审美感官聋盲,“瞽者无以与乎文章之观,聋者无以与乎钟鼓之声,岂惟形骸有聋盲哉”?就会“苦心劳形以危其真,呜呼”!与道分离,当然不会感受到道的至美、至乐,也就不会产生“乘物以游心”之悦。

其次,庄子学派对审美的超功利性的看法,不仅着眼于审美主体,还突出地表现在把审美客体与“无用”联系起来。这也可谓是庄子学派审美理论的一大特色。庄子在《人间世》中生动地描绘了巨大的“栎社树”的美,认为它之所以能够“如此其美”,恰好由于它是不能用来作任何东西的“散木”,所以才没有遭到砍伐,并长得这么大、这么美。《逍遥游》中还说到惠施有一棵大树,“人谓之樗,其大本臃肿而不中绳墨,其小枝卷曲而不中规矩,立之途,匠者不顾”,完全没有用处。而庄子却认为是很有用处的,他说:“今子有大树,患其无用,何不树之于无何有之乡,广莫之野,彷徨无为其侧,逍遥乎寝卧其下。不夭斤斧,物无害者,无所可用,安所困苦哉!”这大树的用处在哪呢?就在于它能给人以自由的比拟,美的享受,使人逍遥无为,得到精神愉快。而大树也因它的无用而可以自由生长,不遭砍伐。庄子学派以无用为美,也正是以超功利为美。显然这样的观点几近荒唐而可笑。因为无用的东西可以是美的,但不一定都美;有用的东西不都是美的,但也可以是美的。不过,庄子学派的本意是在强调审美的超功利性,《庄子》书中也并没有说任何无用的东西都是美的,对有用的东西可以有美也没有加以否定。如他们所赞美的那些古代的能工巧匠所创造的东西,既是有用的,也是美的。

庄子学派认为美是无用的,即超功利的,但他们同时又指出无用也可以有用,而且有“大用”。这个“大用”就在于它能够使人摆脱有限的功利目的的束缚,获得精神的自由和愉快,从而有利于人的生命的发展。这种认识和思想对后世的影响非常深远,它已经作为一种人生态度渗透到后世人们的思想意识之中,对于中华民族审美意识的形成和发展起了不可磨灭的作用。

庄子学派认为审美,即对无为之美的感受把握,要求审美主体有一种特殊的心理状态,就是所谓“心斋”和“坐忘”。为什么审美须有这样一种特殊的心态?何谓“心斋”?何谓“坐忘”?

在庄子学派看来,欲审美,须进入纯粹的审美境界,对审美主体而言,仅只“无欲”,超脱功利,还是不够要求的,因为美的欣赏也同美的创造一样,离不开人的绝对自由。因此,他们主张在审美活动中必须尊重审美主体的个性,须听任其“自然之性”,反对人为的束缚。在《骈拇》中说:“天下有常然。常然者,曲者不以钩,直者不以绳,圆者不以规,方者不以矩,附离不以胶漆,约束不以绳索。”这就是说,天下万物,各有常分,应顺物之性,任其天然发展。在《田子方》中描绘了一个“真画者”画图时的独特自由的行动和神态:“宋元君将画图,众史皆至,受揖而立,舐笔和墨,在外者半。有一史后至者,儃儃然不趋,受揖不立,因之舍。公使人视之,则解衣般礴裸。”庄子旨在说明真正的画家要按照自己的“性情”,也就是“自然之性”去创作,要敢于表现自己的真实情感。他说:“人貌而无虚,缘而保真,清而容物。”这才是一种纯粹的审美境界。这种审美境界的标志就是“心斋”和“坐忘”。

所谓“心斋”是这样的:

 

若一志,无听之以耳而听之以心,无听之以心而听之以气。听止于耳,心止于符。气也者,虚而待物者也。唯道集虚,虚者,心斋也。……夫徇耳目内通而外于心知,鬼神将来舍,而况人乎?

 

这段话包含了对于审美心理特征的一些素朴而深刻的理解。

第一,审美是一种特殊的认识,是情与理的统一,不是单纯的感官知觉。所谓“无听之以耳而听之以心”,就是强调审美中“心官”的重要作用。庄子所谓“心官则思”,审美感受的理性内容,是须用“心官”去感受的,不可停留于感官直觉,也就是所谓“以神遇则不以目视”(《养生主》)。正因为这样,庄子学派又曾指出:“吾所谓聪者,非谓其闻彼也,自闻而已矣。吾所谓明者,非谓其见彼也,自见而已矣。”(《骈拇》)所谓“自闻”、“自见”,也就是“听之以心”的意思。所闻所见不是与主体的精神漠不相关的东西,而是主体自己希望见到的东西。审美主体在他的感官直觉中感到“自得其得”、“自适其适”,方有审美的愉悦。所以,“自闻”、“自见”,用今天的话来说,也就是从审美对象上“见出”、“闻到”审美主体“自己”的意思。这对我们理解“美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颇有启迪意义。

第二,审美感受是一种超功利的直观。所谓“无听之以心而听之以气”,就是“外于心知”,亦即“心斋”的基本特征。“气”,此指“道”的外在形态。“气也者,虚以待物者也。”“唯道集虚。”“虚”,即“无为”,也就是无知无欲,超出一切概念思考和功利打算。《应帝王》中说,“尽其所受乎天,而无见得,亦虚而已”。所以要“听之以气”,就因只有“气”,才能超越“感官”和“心官”,而又不弃“感官”和“心官”。“气”能“虚以待物”,接受来自“感官”和“心官”的各种信息,且又能使其净化,产生“道”的体验,获得精神愉悦。

我们要特别注意,庄子的所谓“虚”,决不可解释为“无”,而是“无为”;只有通过“无为”,才能“无不为”,所以说“为无为而无不为”。“虚”是“无不为”的途径,也就是得道、体道的途径。“气”,是“道”的外在形态,但不是形而下静态的存在;而是形而上的动态的体道的过程。所谓“听之以气”,本是就得道、体道而言的;但它包含了对审美感知的深刻理解,因为在庄子学派看来,美在自然无为,即是“道”。

中国传统的审美意识,从其发端言,可分为形而下和形而上两种。当孟子说“且之于色也,有同美焉”时,指的是形而下的美,即以人的感觉器官可以感觉到的、具体感性的、有限事物的美。当庄子说“天地有大美而不言”时,指的是形而上的美,即须以人的心灵才可体验的那种终极的、本原的、悠远无限的生命感、宇宙感为美。对形而下的美,即声色之美,自可由感官而感知,但欲获得以情理统一为内容的美的感受,必须超越感官,即“无听之以耳而听之以心”。对形而上的美,虽可以心灵体验之,但欲把握最高境界的精神美,必须超越“感官”和“心官”而“听之以气”,也就是老子所说的:“常无欲以观其妙。”

综上所述,庄子所谓“无听之以耳而听之以心,无听之以心而听之以气”,既是深入递进的得道的过程,也是审美的过程。它不能脱离感官和心官,又必须超越感官和心官,故简言之谓无功利(无知无欲)的直观。“心斋”作为审美的特殊心理状态,乃是为“自闻”、“自见”和“听之以气”所必需的。审美主体只有在无知无欲、清静无为的心态下,才可不被“心知”所障,从审美客体上闻见“自己”(即人的本质力量);才可超越感官、心官而“听之以气”,从而获得万物本体之美,或谓大美。这是庄子学派对美感论的一大贡献。

下面,再讨论“坐忘”。

何谓“坐忘”?在《大宗师》中借颜回之口,回答了“坐忘”:“仲尼蹴然曰:‘何谓坐忘?’颜回曰:‘堕肢体,黜聪明,离形去知,同于大道,此谓坐忘。’”所谓“堕肢体”,也就是“离形”。即“忘我”。“黜聪明”不是不要聪明,而是“外心知”之意,也就是涤除一切对是非得失的思虑。所以,“坐忘”就其心态特征言,与“心斋”不二;但“心斋”着眼于审美过程中之心态,而“坐忘”是指产生美感时的心态。它突出强调的是“物我同一”,也即“同于大通(道)”的境界。

总体来看,“心斋”和“坐忘”的说法,包含了庄子学派从哲学上对审美心理特征的理解。

庄子学派对美感论的另一独特贡献是明确地提出了“惧”、“怠”、“惑”这三个审美阶段,对审美全过程作出了独到的概括。其《天运》篇云:

 

北门成问于黄帝曰:“帝张咸池之乐于洞庭之野,吾始闻之惧,复闻之怠,卒闻之而惑,荡荡默默,乃不自得。”

帝曰:“汝殆其然哉!吾奏之以人,徵之以天,行之以礼义,建之以太清。”夫至乐者,先应之以人事,顺之以天理,行之以五德,应之以自然,然后调理四时,太和万物。四时迭起,万物循生;一盛一衰,文武伦经;一清一浊,阴阳调和,流光其声;蛰虫始作,吾惊之以雷霆;其卒无尾,其始无首;一死一生,一偾一起;所常无穷,而一不可待。汝故惧也。

吾又奏之以阴阳之和,烛之以日月之明;其声能短能长,能柔能刚;变化齐一,不主故常;在谷满谷,在满;涂郤守神,以物为量。其声挥绰,其名高明。是故鬼审神其幽,日月星辰行其纪。吾止之于有穷,流之于无止。予欲虑之而不能知也,望之而不能见也,逐之而不能及也,傥然立于四虚之道,倚于槁梧而吟。目知穷乎所欲见,力屈乎所欲逐,吾既不及已夫!形充空虚,乃至委蛇。汝委蛇,故怠。

吾又奏之以无怠之声,调之以自然之命,故若混逐丛生,林乐而无形;布挥而不曳,幽昏而无声。动于无方,居于窈冥;或谓之死,或谓之生;或谓之实,或谓之荣;行流散徙,不主常声。世疑之,稽于圣人。圣也者,达于情而遂于命也。天机不张,而五官皆备,此之谓天乐,无言而心悦。故有焱氏为之颂曰:“听之不闻其声,视之不见其形,充满天地,包裹六极。”汝欲听之而无接焉,而故惑也。

乐也者,始于惧,惧故崇;吾又次之以怠,怠故遁;卒之于惑,惑故愚;愚故道,道可载而与之俱也。

 

从这一大段引文来看,黄帝大臣北门成所闻之乐,即咸池之乐,不过是假托,实为庄子学派心目中之至乐,或曰天乐,是凡夫所不能欣赏的。所以最后的结语就是:初闻至乐,未悟太和,心生悚惧,不能放释,是故祸崇之也。再闻之后,情意稍悟,故惧心怠退,其迹遁灭也。最后闻乐,灵府淳和,心无分别,有同暗惑,荡荡默默,类彼愚迷。不怠不惧,雅符真道,既而运载无心,与物俱至也。

由此观之,知夫至乐者,非音声之谓也,犹老子所谓“大音”。必先顺乎天,应乎人,得于心而适于性,然后发之以声,奏之以曲耳。故咸池之乐,必得帝之化而后成焉。不可意为这洞庭之野有一规模庞大的演奏场面。所谓“始闻之惧,复闻之怠,卒闻之而惑”,其本意旨在以欣赏至乐的过程,理喻悟道的三个阶段。但在庄子学派看来,“道”即是“美”,“大音”、“至乐”即是“道”的音乐,也就是最美的音乐,所以悟道的体验与欣赏音乐的体验不二,此“惧”、“怠”、“惑”,也就包含有深刻的美学意义了。

第一,音乐的欣赏过程是个不断深化的过程;美感的获得首先必须超越声色。始闻之所以惧,在于“未悟太和”,故不能待之以一。郭庆藩《疏》云:“至一之理,绝视绝听,不可待之以声色,故初闻惧然也。”此“一”,即“太和”,也就是“道”。而“道”的特点是:听之不闻其声,视之不见其形,充满天地,包裹六极。所以郭《疏》云:“假欲留意听之,亦不可耳根承接,是故体兹至乐,理趣幽微,心无分别,事同愚惑也。”

第二,美感的获得,尚须进入物我两忘的境界,即所谓“荡荡默默,乃不自得”。郭《疏》云:“不自得,坐忘之谓也。”郭《疏》云:“荡荡,平易之容。默默,无知之貌。第三闻之,体悟玄理,故荡荡而无偏;默默而无知,茫然坐忘,物我俱丧,乃不自得。”

庄子学派把审美当作物我一体的境界,对后来中国美学的发展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如“意境”说的形成与发展,无疑是发端于庄子学派的。当然庄子学派对“道”的理解的神秘化倾向,对中国美学的发展,自然有消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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