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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易学是巫学

时间:2022-09-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对《易》的研究,简称易学。无论上古易与中古易,本质上无疑是中华古代盛极一时的巫学,即以占筮为巫术操作方式的巫术之学,这在古代被称为数术。八卦之学是上古易中的基本文化智慧,其原型是一种巫术智慧,它是在基于数的龟卜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但舍弃了二、三、四这三个数,是筮数的初步简化。

对《易》的研究,简称易学。为什么说原始易学是巫学呢?

上引述《汉书·艺文志》所谓“人更三圣”说未必可靠,然“世历三古”的观点是可信的。“三古”,即指上古易、中古易和下古易。无论上古易与中古易,本质上无疑是中华古代盛极一时的巫学,即以占筮为巫术操作方式的巫术之学,这在古代被称为数术。下古易即《易传》之学,其本质上虽非巫学,却在其间保留了许多占筮甚或龟卜的思想材料,而且在原始巫学基础上,构筑起富于时代特色的文化智慧包括美学智慧体系。

八卦之学是上古易中的基本文化智慧,其原型是一种巫术智慧,它是在基于数的龟卜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构成八卦符号系统的阴阳爻,是中华初民在漫长的巫术文化实践中,从对神秘的数的初步感知中创立的。据张政烺研究,12世纪初期湖北孝感出土的“安州六器”中的一件钟鼎铭文之末,有两个“奇字”,写作,是由数字组成的“筮数”,即都是用以占筮的带有神秘意蕴的数字,其实际是七八六六六六、八七六六六六的有序排列。近数十年间,这类“奇字”在河南安阳殷墟、西安张家坡、周原凤雏村等处的野外考古中屡次发现。对这些“奇字”进行综合分析,即将“奇字”翻译成数字之后可以看出,其中一与六这两个数字出现数最为频繁,其次为七、八、五、九。而二、三、四这三个数字从未出现。这种现象的出现并非偶然。因为在“奇字”直行书写中,一写作、二为、三为、四为、五为、六为、七为、八为、九为。其中二、三、四三个数字都是积画写之,倘这三个数字写在一起,就不易分辨究竟是哪个数字。因此便将“三”归于一,“二”、“四”归于“六”。这样在“奇字”中,“一”、“六”这两个数字的出现就最为频繁了,而“二”、“三”、“四”概无踪迹。

经研究,这种刻镌于殷周甲骨和青铜器铭文之后的“奇字”,就是当时人们进行占筮的筮数、筮符。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这九个自然数实际上都参加了占筮过程,它们可以分为奇数、偶数两类,其中“奇字”中一、五、七、九为奇数,六、八为偶数。是这六个数构成了用以占筮的一卦,是为“数字卦”。但舍弃了二、三、四这三个数,是筮数的初步简化。

我们从出土的实物看,“数字卦”中一与六两个自然数出现的次数最多,而一与六分属于奇数与偶数,这“已经带有符号的性质,表明一种抽象的概念,可以看作阴阳爻的萌芽了”(见张政烺《易辨》)。这里一与六已经不完全是自然数序中的普通数字,它们分别是用于占筮的奇、偶数的代表,具有抽象性质。

这种具有抽象意蕴的一与六两个数再进一步演化,就演变为阴爻阳爻。数字六的“奇字”书写符号为偶数之代表,经垂直截断展平,为阴爻符号“”;数字一的“奇字”书写符号为奇数之代表,在书写方式上与阳爻符号“”相一致。考唐陆德明《经典释文》将八卦之一的坤卦符号写作,显然是殷周“数字卦”书写方式的变形,即坤垂直截断平展就是坤。在马王堆帛书《周易》中,坤又写作,显然这也是坤或坤的变形,由此可证明阴爻“”是由数字六演变而来的。数字演变为阳爻“”。这一点其实也可从出土实物上见出,比如安徽阜阳双古堆一号汉墓竹简上刻有两个“数字卦”:一为、一为,翻译过来,就是(大有卦)和(离卦)。这是汉代遗物,年代比较晚近,说明在汉代,由阴阳爻构建的《周易》卦符早已风行于世之时,时人仍有关于“数字卦”的文化观念与意识。

上述事实说明,在用以占筮的八卦创立之前,确有一个“数字卦”的发明与行世的历史时期。考虑到这种“数字卦”比《周易》卦符繁复这一现象以及它与《周易》卦符的对应联系,可以说明“数字卦”是《周易》八卦和六十四卦的原型。

八卦本于数字卦。数在《周易》本文的巫学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没有数,也就没有《周易》占筮本身。为什么数是用以占筮的《周易》阴阳爻的文化原型呢?

数的观念起于初民对客观世界无数事物种种数量关系的感知。初民的智慧极其有限,他们对客观事物极为复杂、庞大、多变的数之关系起初是无力把握的。凡是人所无力把握的东西,必在有关鬼神的催激下,在人心目中加以扭曲的复制和重构,促使人对这种事物及其数量关系产生神秘的感觉、意识、情感与观念。如西安半坡“人面鱼纹”文化观念的意义,就是初民见鱼卵及河泊中游鱼数量之多而萌发的生殖崇拜,是一种原始巫术的遗构。

从对中华原始巫术的文化考察中不难见出,种种巫术观念往往是与数的神秘观念纠结在一起的,而且这种数的神秘观念并非是一种彻底抽象的、纯粹的“数”,而是始终与某些神秘事物、物象纠缠在一起的。这用列维·布留尔的话来说,就叫数的“神秘的互渗”,即神秘的数与事物、物象同时还有事理之间所建立的观念意识中的“互渗”关系。简言之,这种“象数”之间的“互渗”,也就是王夫之所说的“象数相倚”。不仅中华古代是然,大凡原始初民都可能经历过这一原始智慧、原始思维的发育阶段。比如地尼丁杰族印第安人关于计数的手指“操作”,既认真又繁琐,典型地反映了象数“互渗”的巫术意味。

因此,列维·布留尔进而指出,在初民的原始智慧中,不存在纯粹是数的数,也不存在纯粹是现象的自然现象,两者通常总是被某种神秘的氛围所笼罩着。可以这样说,原始初民对数的智识把握,处于半具象半抽象的智慧发育阶段,并且受某种神秘观念的支配。

在古人的《周易》占筮意识和观念中,作为占筮这一巫术文化基因的数,决不是孤立的精神性存在,它始终是与天地人、四时运行等自然现象和社会人事“互渗”的,确是象与数在神秘观念意义上的结合。同时,整个占筮操作过程总是笼罩着一种不可理喻的文化氛围,仿佛其间无处无时不受外在于人力与人智的“灵气”的支配。这“灵气”被认为是神秘“鬼神”所“赋予”的,这便是《周易》占筮法所谓“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鬼神当然不可能去支配万事万物的变化,鬼神并不存在。但在巫术智慧中,人们却迷信宇宙万物千变万化的总根源是鬼神,这正是原始巫术的一个基本特点,也是远古处于巫术迷阵中的中华古代智慧的基本特点。

《易传》的作者们认为,传说中的伏羲氏制作八卦,是有根据的。为什么?“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意思是说,圣人根据的是一种呈示巫术吉凶意义的“天启”,所谓“天垂象,见吉凶”也,这种“天启”就是河图、洛书,就是制作八卦所遵循的原则。

河图、洛书是两种图像,据黄宗羲《易学象数论》卷一所记,始传自道门中人陈抟,后有刘牧根据这河图、洛书著《易数钩隐图》,才为世人所知。宋代朱熹首次将图、书列于《周易本义》卷首,于是自宋以降,易著中图、书愈繁。

但这并不等于说,河图、洛书之符号模式纯为宋人虚拟。尽管图、书为宋以前所未见,其文字记载却不绝如缕。如在《尚书》、《论语》、《管子》等先秦典籍中均有论说,以后在汉代的刘歆、孔安国、扬雄班固及郑玄的著论中也时有提及。可能上古时代确有此图、书,由于时代久远,到春秋战国遂成传说。这种传说到了汉代,大致上有了一种愈显清晰的态势。如孔安国在《周易启蒙》中说:“河图者,伏羲氏王天下,龙马出河,遂则其文以画八卦。洛书者,禹治水时,神龟负文而列于背,有数至九,禹遂因而第之,以成九类。”刘歆也说:“伏羲氏继天而王,受河图而画之,八卦是也。禹治洪水,赐洛水,法而陈之,九畴是也。河图、洛书相为经纬,八卦、九章相为表里。”而扬雄说得更为具体,他在《太玄·太玄图》中说:“一与六共宗,二与七为朋,三与八成友,四与九同道,五与五相守。”所谓“两两相合,朋友会也”。在该书的《太玄数》篇中又说:“三八为木,为东方;四九为金,为西方;二七为火,为南方;一六为水,为北方;五五为土,为中央,为四维。也皆两两相配,以成事物。”这说明河图、洛书之说在西汉时期已初具理论框架,因为按扬雄的这一理论说明,可以画出图式。

河图、洛书图式,均不著文字,似给人一种文字发明之前就已有之的古貌。(见图1、图2)

无论河图还是洛书,都蕴涵着盛于汉代的阴阳五行与五方观念,并且与数之观念相融合。这在扬雄《太玄》关于图、书的文字说明中已可看得清楚。

考“五行”文化智慧,原始于中华古代对万物相生相胜关系即运动变化关系的素朴理解,它是无尽万物彼此制约、互生形态的一种经过人脑思辨而产生的简化模式。所谓“木胜土、金胜木、火胜金、水胜火、土胜水”,是将复杂多变的万物关联大大约简了,以便于思辨理性的逻辑性操作。阴阳五行的这种简化动态流程正是八卦文化智慧所可容纳的,因为《周易》八卦原本于天时之运化。八卦之天、地、雷、风、水、火、山、泽八种事物构成自然宇宙的基本事物,也是一种将万物大大约简化了的思辨模式,所以八卦的流传可与动态的阴阳五行相融通。

在“五行”说中,古人之所以独采水、木、火、金、土构成其基本物质转化之链,看来与古代“五材”说有关。殷周冶铜业发达,古人可能从冶炼青铜的实践中,发现从木炭燃火、溶铜矿石为铜液、再凝固为固态青铜的过程,实际包含从木(木炭)、到火(炉火)、到土(加入矿石)、到金(青铜器)、到水(熔化为铜液)的物质转化,经过比附性抽象,可能产生一种素朴的文化智慧,认为万物之生成、转化与相互制约,犹如青铜之熔铸,遂成“五行”之观念。(参见何新:《论五行说的来源》)这种文化智慧的逻辑是,先将万物约简为五物(五行),再认定“五行”生万物。所以《国语》称:“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万物。”又说:“及地之五行,所以生百物也。”

图1

既然“五行”文化智慧的发蒙与殷代冶铜业的兴起有关,则其源起时代不能早于殷商。由此不难理解,《周易》八卦关于“五行”观的生成,大约也肇始于殷代。

图2

上面讨论到八卦的文化原型是蕴涵阴阳五行观念的图、书之数与数的有序排列,故可从河图、洛书推演出八卦方位图式,并以八卦方位的配置表示阳阳五行的流布。然而更值得注意的,是图、书与原始巫术的关系问题,由此可进一步证明“原始易学是巫学”的观点。

首先,孔子说:“凤鸟不至,河不出图。”凤鸟是先秦古人心目中的祥鸟,孔子把河图与凤鸟并提,可见河图亦是古人所认同的吉祥之物。吉祥与否的文化观念,正是中华原始巫术的基本观念。

传说中的河图是黄河之龙图,洛书为洛水之龟书,实际是指龙(蛇)身上的图式和灵龟身上的纹象。由于对龙、龟的崇拜,原始初民自然会把河、洛中出现的龙、龟之纹式认作吉祥之符,并且将人(尤其是圣人)的智慧创造看作受启于河图、洛书,于是便有“圣人则之”而制八卦的神话。

其二,考洛书之数的有序排列,实为龟象,即龟背区域的自然生成与洛书数之区域的人为排列具有同构性,则这种人为之数实乃得启于龟象。洛书的数序分九个区域,即发育为八卦的四正四维与中宫,这在洛书中可以看得分明,即北一、南九、东三、西七、西南二、东南四、西北六、东北八与中央五。而龟背甲的生理结构,亦依纹路可分为九个区域。龟背中央脊甲为五块,合为一区;中央脊甲四周背甲为八块,分为八区。所以朱熹说:“洛书盖取龟象。故其数戴九、履一、左三、右七、二四为肩,六八为足。”(《周易本义·朱子图说》)说明古人在制作洛书时,其灵感可能来自龟象。而龟为占卜之灵物,素称“宝龟”,殷人尤以龟甲为占卜之物,占卜是比占筮历史更为悠久的中华原始巫术,这是常识。由此可见,作为八卦文化对应的洛书原本于巫术。

问题还不仅如此,近年有学者指出,《周易》八卦符号与半坡鱼纹在数字与方位观念上具有对应同构关系。(参见赵国华:《八卦符号与半坡鱼纹》)西安半坡新石器晚期彩陶鱼纹具有分别表示从一至九条鱼的数的神秘意蕴,这种鱼纹彩陶是祭器,并设祭场,其数据图也是南九北一、东三西七、东南四西北六、西南二东北八,中央五,实与今日所言洛书相同。这实际上就是一种原始的八卦雏形。这一学术观点倘能成立,则《周易》八卦文化智慧的源起,大约可追溯到新石器晚期。

其三,从参与构建河图、洛书文化观念的阴阳五行看,也留存着原始巫术的遗影。西汉京房曾说:“生吉凶之义,始于五行,终于八卦。”(京房:《易传》)此之谓也。前文已有提及,五行列于古代数术之一,与蓍龟之类并提,数术即中华原始巫术或是与巫术相关的方术,可见阴阳五行本与巫术互纠互缠。水木火金土有相生相胜(克)关系,这种关系与巫术中的顺应和逆对是同构的。相生即顺应,吉;相胜即逆对,凶,是谓巫术禁忌。古人认为五行相克,出现紊乱而互相触犯,则会发生种种灾变,这一巫术文化观念后来保留在《春秋繁露》中,至今仍有影响。

在这一节里,为了论证“原始易学是巫学”,我们探讨了八卦与原始“数字卦”的关系、象数“互渗”及八卦与河图、洛书的文化对应问题,观点是否完全正确是可以讨论的;但阴阳五行之学是原始巫术文化的重要内容,也就是太极文化的重要内容,这是完全可以肯定的。下一节我们来讨论太极之美是大圆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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