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惠施的“合同异”思想

惠施的“合同异”思想

时间:2022-08-3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惠施,宋国人,在魏国任国相十五年。现存的有关惠施的思想,散见于《庄子》《荀子》《韩非子》《吕氏春秋》等著作中。惠施关于至大与至小的辩论,是我国古代哲学家对于无限大与无限小这一对矛盾概念的最初认识,在我国古代认识史上应占有—定的地位。这也是惠施被称为名家中“合同异”一派的主要依据。

惠施(约公元前370—前318年),宋国人,在魏国任国相十五年。“主谋齐、魏会盟,互尊为王”(《吕氏春秋·爱类》),又“欲以荆齐偃兵”(《韩非子·内储说上》),是战国时期所谓“合纵”政策的一位实际组织者,其社会地位很高,自称“施而(乃)治农夫者也”(《吕氏春秋·不屈》)。荀子说惠施“不法先王,不是礼义”。曾为魏国建立新法。《吕氏春秋·淫辞》曾载:(惠施)“为法已成,以示诸民人,民人皆善之;献之惠王,惠王善之。”惠施博学多才,《庄子·天下》篇说:“惠施多方,其书五车。”据《天下》篇载:当时南方一个叫黄缭的人问惠施“天地所以不坠不陷,风雨雷霆之故”时,惠施能“不辞而应,不虑而对,遍为万物说,说而不休,多而无已,犹以为寡,益之以怪”。由于他着重于对天下万物的研究,所以《庄子·天下篇》又说他“弱于德,强于物”,“散于万物而不厌……逐万物而不反”。

《汉书·艺文志》曾著录有《惠子》一篇,但已佚失。现存的有关惠施的思想,散见于《庄子》《荀子》《韩非子》《吕氏春秋》等著作中。其中较为系统的是《庄子·天下》篇所记载的《历物》“十事”即十个命题,比较集中地反映了惠施“合同异”——强调同和异之间的联系和转化,强调相差异的事物之间的统一性的哲学思想。

一、至大无外,谓之大一;至小无内,谓之小一

齐稷下学派曾用“至大无外,谓之大一;至小无内,谓之小一”形容“道”的性质。《管子·心术上》中曾讲“道在天地之间也,其大无外,其小无内”。惠施在这里不是用来形容“道”,而是用来肯定世界在空间上的无限性。“至大无外”,是指无限大;“至小无内”,是指无限小。对于惠施的这一命题,唐人成玄英作疏说:“囊括无外,谓之大也;入于无间,谓之小也。虽复大小异名,理归无二,故曰一也。”(《庄子集释》引)在惠施看来,只有无限大才是至大,它没有外部(无外),没有边限,无所不包。只有无限小才是至小,它没有内部(无内),无法分割。“大一”“小一”分别为无限大与无限小,代表了空间大小内外的两个极端。一切有限之物,不管多么大多么小,都不是至大至小。从这个意义上讲,“至大”“至小”都是相对的,这一相对性就是它们的同一性。惠施关于至大与至小的辩论,是我国古代哲学家对于无限大与无限小这一对矛盾概念的最初认识,在我国古代认识史上应占有—定的地位。

二、无厚不可积也,其大千里

这一命题与上面的命题是相联系的,是上一命题的具体运用。“无厚”也就是“无内”“至小”,但“无厚”又可以是“其大千里”,“至大无外”的。关于“无厚”的问题,《庄子·逍遥游》中曾经讲道:“水之积也不厚,则其负大舟也无力。”“风之积也不厚,则其负大冀也无力。”庄子在这里讲的是“水之积”“风之积”的厚薄问题,是讨论一个比较具体的问题。而惠施讨论的问题则比较抽象,他并不讲具体事物的厚薄,因而这是一个带有一般性的命题。在惠施这里,“无厚”指的是几何学上的面积,没有厚度而只有广度,所以对它只能讲大小,不能论厚薄。这种面从理论上讲是不能求积的,但它却可以无限扩展。从名实关系的角度看,惠施提出这一论题的用意,是在表明有与无这一概念的相对性。“无厚”在体积上是无,在面积上却是有。“面”大千里,直至“至大”;“积”却可以至薄,以至“无厚”。同一事物,如果从不同的角度看,可以得出完全不同的结论,世界上不存在绝对排斥的两个对立物,对立的东西是可以统一的。既可以是有,又可以是无;既可以是至大,也可以是至小。两个看似矛盾的结论,完全可以存在于同一事物之中。至小无厚的东西其大可以达千里、达无外,至小(无限小)与至大(无限大)是对立的统一。

三、天与地卑,山与泽平

这一命题的意思是说,天与地是紧挨着的,山与泽是一样平的。《荀子·不苟》篇即称惠施的这一命题为:“山渊平,天地比。”唐人杨倞注云:“比,谓齐等也。”“天地比”则为“天地齐等”也。“天与地卑”与“天地比”意思相近。“山与泽平”与“山渊平”意思相同。天在上,地在下;山为高,泽为低,这是一般的常识。但如果换一个视角,就可能得出完全不同的结论。极目远眺,地平线处天地相接,尊卑无间;高山的湖泊与低处的山岭一样平。从宇宙“大一”的观点看,天地山泽的位差都可以忽略不计。惠施提出这个与常识完全不同的论题意在说明,事物在空间上的差异并不具有绝对性,只具有相对性,远近高低皆依观察的视角而产生,不同的事物换一个角度来看,则是相同的。

四、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

“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这里都强调了一个时间副词“方”字,“方”,即正也,适也,表示现在的意思。这一命题的意思是说,太阳正当正午的时候,也就是它开始西斜的时候;事物刚刚产生的时候,也是它开始走向死亡的时候。在这里,惠施表达了对于时间的相对性的看法,揭示了事物静止中的运动和运动的连续性。在他看来,日中与日睨、生与死虽然有着根本的不同,但从动态的角度看,它们之间又可以转化,又具有同一性。从“中”到“睨”、从“生”到“死”,恰恰代表了时间的变化和事物的运动。这一命题表明,惠施已猜测到运动的矛盾性问题,但惠施的这种变化论是无条件的,它否定了事物无限运动发展过程中的某一时刻的相对稳定性和质的规定性,忽视了在特定条件下,“中”和“睨”,“生”和“死”区别的确定性。

五、大同而与小同异,此之谓小同异。万物毕同毕异,此之谓大同异

惠施这一命题是专讲万物之间的同异关系的。这也是惠施被称为名家中“合同异”一派的主要依据。“大同”是类的同,如牛、马都属于动物;“小同”是种的同,牛和马都是动物中的兽类。大同和小同在外延上有一种包含从属关系。“小同异”是指包含着同一成分的差异,“大同异”是不包含同一成分的差异。从天地一体来看,万物都是天下的一物,概莫能外,这就是毕同。把各物分别开来看,万物又莫不相异,这就是毕异。毕同与毕异就是大同与大异。所以惠施说:“万物毕同毕异,此之谓大同异。”从大同即毕同的角度来看,万物之间的异只是小异。从大异即毕异的角度来看,万物之间的同又是小同。这就是说,大同中有小异,小同中有大异。反之亦然。在这里,惠施看到了事物之间同异关系的相对性,看到了同中有异,异中有同,同异之间存在着的对立统一的关系。惠施讲同异,重点不在异,而在同,他通过这一论题要告诉人们,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有相同性,不能因为事物各有不同而否定它们之间的相同性。

六、南方无穷而有穷

南方究竟是无穷还是有穷?这是战国时期学者们经常讨论的问题。惠施的这一命题,从哲学思维的高度对这一问题作出了回答。南方无穷,是指南方之南还有南方,永远不会有尽头,即无穷;但从一定的地点来看,某地是南方而不是北方,是因为有着特定的方位限定的缘故,所以又是有穷的。无限与有限本来就是对立的统一,方位的南北和空间的有穷无穷,都是相对的。

七、今日适越而昔来

这一命题是说,今日动身去越国,然而昨日就已经到了。依照常识来看,这种说法简直是不可理解的。但惠施在这里强调的时间的相对性,他抓住“今”与“昔”之间的相对性、流变性的特征来分析二者间的关系。今天所谓昔,正是昨天所谓今;今天所谓今,明天也就成为昔。今与昔是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但是,惠施忽略了今与昔在一定条件下有着自己的规定性,有着绝对性的一面。在一定的条件下,就决不能把今说成昔,把昔说成今,或者把明日说成昔日。

八、连环可解

连环是指用一整块玉雕成的互相衔接的多个玉环。人们一般都认为连环是不可解的。当时对于连环可解与不可解的问题,也常有讨论。《战国策·齐策》曾记载有这样一个故事,有一次秦昭王派使者给齐君王后送去玉连环,并说,齐国智士很多,能解开这个连环吗?齐君王后把玉连环给各位大臣看,大家都不知怎么解。齐君王后就用锥子把玉连环一下子打破,交给秦国使者说,就这样解了。惠施是怎样解连环的,我们不得而知。但惠施擅长于概念的分析,他认为连环可解大概是他分析了解开与结成这一对矛盾之后所下的判断。很可能惠施认为每一个具体的事物都是有成有毁的,连环既然能结成,也就可以解开。当然,连环能够解开也就不是连环了。成与毁、可解与不可解本来就是对立的统一,所以说,连环可解。

九、我知天下之中央,燕之北,越之南是也

燕即燕国,在今北京一带;越即越国,在今江、浙一带。当时一般的常识是,中国是天下的中央,燕南越北即中原地区是中国的中央,所以燕南越北是天下的中央。惠施却一反传统的说法,突破了把中国当作天下中心的旧教条,提出了天下之中央为燕之北、越之南的新命题。在这里,惠施已经看到了空间的相对性的问题,已经发现了“中央”和“周围”的相互依存性和相互转化性。中央只能是相对于四方而言,宇宙无穷,“天下”的任何一点都有其无穷的四方,因此都可以称为中央。中央和四方是相对的、可变的,宇宙中没有绝对的中央。

十、泛爱万物,天地一体也

这一命题是对以上九个命题的总结。惠施的以上九个命题都是认为世界上没有什么绝对相对立的东西,任何东西都是对立的统一。如大与小、高与低、中与睨、生与死、同与异、无穷与有穷、今与昔、中央与周围等,它们都是互相对立,但又互相依存,互相转化的。从天地一体的角度看,万物本无严格的彼此之分,本来都是一体的。个人作为这个一体中的一员,也不应该有彼此好恶之分,而应该泛爱一切事物而无所偏私,把天地和一切事物看成一个统一的整体,一切纷争都是毫无意义的。因此,应当泛爱万物,应当“偃兵”“去尊”。

从以上十个命题可以看出,惠施很注意利用人们习惯于依照常识进行思考的局限性,而在常识之外发现一些照常识无法理解,但又不能说是绝对违反常识的东西。据《庄子·天下》篇的记载,惠施的“历物之意”曾经轰动一时,“惠施以此为大观于天下,而晓辩者;天下之辩者,相与乐之”。

惠施的这些思想包含有比较丰富的辩证法因素。他看到了事物都是由两个对立面组成的,如至大与至小、高与卑、中与睨、生与死、同与异、无穷与有穷、今与昔、可解与不可解、中央与周围等等;对立的两面决不是绝对排斥、互相割裂、毫无联系的,而是互相依存统一在一起的,如同中有异,异中有同,南方既是无穷又是有穷等;同时,对立的两面还是相互转化的,如天高与地卑、山高与泽低、中央与周围、今日与昔日等,它们都是相对而言的,都是可以相互转化的。高山可以转化成与湖泽一样平,中央可以转化成周围,诸如此类等,决没有绝对的不能转化的东西。这些认识在当时来说是难能可贵的,它对发展人的认识,促进人们正确认识事物的发展、变化,弄清概念含义的条件性,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惠施并不能全面地了解事物的同和异的关系,他片面夸大事物和认识的相对性,而不谈事物和认识在一定范围之内的绝对性,这样,又陷入了相对主义。而且由于惠施抽象地来谈论事物和认识的相对性,有些命题就成了诡辩。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