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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者道之动”的辩证法思想

时间:2022-08-3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老子生活的时代是一个社会大变革时代。老子这些朴素的辩证法思想,在古代是很可贵的,对促进人类认识的发展有积极作用。但是老子的朴素辩证法思想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在老子看来,这就叫作“微明”,即认识了“道之动”(规律)的微妙见识。因此,老子思想中的一些辩证法因素带有消极的成分。

老子生活的时代是一个社会大变革时代。老子从激烈的社会变动中感到每个人的贵贱、祸福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不断地在变化着。所以他从这里也认识到一些事物变化的规律。他说:“反者,道之动。”(《四十章》)这是说,一切事物都要向它的反面变化。

老子看到一些相对立的事物和概念,都是互相依赖的关系。他说:“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二章》)对立的一面,如果它的特点达到一定程度,就会表现出对立的另一面的特点。如他说:“明道若昧(暗),进道若退,夷(平坦)道若颣(不平),上德若谷(俗),大白若辱(黑),广德若不足,建(刚健)德若偷(怠惰),质真(直)若渝(变)……”(《四十一章》)又如“大成若缺”,“大直若屈”,“大巧若拙”,“大辩若讷”(《四十五章》)。在这些认识的基础上,他认为,对立的双方是互相转化的。他说:“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正复为奇(异),善复为妖(灾)。”(《五十八章》)老子这些朴素的辩证法思想,在古代是很可贵的,对促进人类认识的发展有积极作用。

但是老子的朴素辩证法思想也有一定的局限性。老子这些变化的观点,都是一些直观的感受,他没有注意对立面转化的条件性,把这些对立和转化都当作是无条件的、自然而然的。所以他笼统地、离开一定的条件讲凡事要从反面着手。他说:“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三十六章》)这是说,想要收敛它,必须暂时扩张它;想要削弱它,必须暂时强大它;想要废除它,必须暂时兴盛它;想夺取它,必须暂时给予它。在老子看来,这就叫作“微明”,即认识了“道之动”(规律)的微妙见识。在这里老子虽然看到了对立面互相转化,但是他讲这些转化都是没有条件的,因此这样的转化是不可能的。它实际上只是为老子守柔处下,明哲保身,在政治上消极无为作论证而已。老子认为,只有委曲,才能求全,只有不与人争,别人也就没法与你争,“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二十三章》)。他对事物对立的了解是要人们“知其雄,守其雌”,“知其白,守其辱(黑)”(《二十八章》),也就是要人们少说少动,甘居屈辱的地位等。因此,老子思想中的一些辩证法因素带有消极的成分。

由于老子辩证法思想的局限性,所以他所讲的对立面的变动,也都只是指一些具体事物的暂时现象,而从“道”的高度看,“静为躁君”(《二十六章》),即静是动的根本,静支配动。他说,各种具体事物纷纷纭纭,都是变动的,但回到它的根本(“归根”)来看都是静止的。“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十六章》)。这就是说,静止才回复到事物的天赋本性“命”,这也就是事物恒常的规律。人们只有认识到这种静止的恒常规律,才可以称为“明”,如果不认识这一点,轻举妄动,那就要遭受危险。这就离开了辩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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