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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利思义”

时间:2022-08-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5.“见利思义”对任何民族来说,“技”、“事”的教育是最为重要的教育,没有具体技艺的培养,没有具体事功的积累,民众的基本生活就无法得到保证,没有基本生活的保证,即使是活着的人,但最多也只是作为躯壳的价值而得到定位,这都为儒家把道德作为人人都具有的天生的素质的设定而决定。“思义”是君子“九思”中的内容之一,而“见得”、“见利”则是“思义”行为的具体境遇。

5.“见利思义”

对任何民族来说,“技”、“事”的教育是最为重要的教育,没有具体技艺的培养,没有具体事功的积累,民众的基本生活就无法得到保证,没有基本生活的保证,即使是活着的人,但最多也只是作为躯壳的价值而得到定位,这都为儒家把道德作为人人都具有的天生的素质的设定而决定。而且对生命体而言,这不是一般的素质,而是最为基本的给生命体提供能源的素质,这时一般意义上的物产等基本生活保障的因素就失去了本该具有的功能,所以,人只要“谋道”、“忧道”,不需要考虑生活品了。能够把“道”等道德作为基本的生活品,“技”、“事”等自然也就没有了价值,只要学习就行了。

对儒家而言,“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论语·里仁》,第37页)、“子张问崇德辨惑。子曰:主忠信,徙义,崇德也……”(《论语·颜渊》,第127页);对君子而言,没有什么一定要适从的,也没有什么一定要否定的,只要符合义便可遵从;闻义而能即从,则能提升人的道德品位。但这对人来说,并不是容易之事,“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吾见其人矣,吾闻其语矣。隐居以求其志,行义以达其道;吾闻其语矣,未见其人也”(《论语·季氏》,第177页)昭示人们,对看到善行就努力实践,生怕来不及似的;遇到不善的就极力避免,仿佛手伸进热汤似的;孔子看到过这样的人,也听到过这样的言论。对退而隐居以求我志,进而行义以求我道的,孔子虽然听到过这样的言论,但没有见到过这样的人。也就是说,行义存在着困难。正如下面“见义不为,无勇”(《论语·为政》,第22页)所说,能否见义,还有个勇敢的问题。

因此,在具体行为的选择上,尤其在获取各种利益的过程中,要以义的标准来衡量。如果言说能把握恰当的时机,谈笑能以感情的快乐与否为自然机制,他人就不会厌弃你的言笑。获取也一样,若能以是否符合道德义理为标准来决定获取的,他人自然不会鄙弃你的获取,即“义然后取,人不厌其取”(《论语·宪问》,第150页);“见得思义”(《论语·季氏》,第177页)和“见利思义”(《论语·宪问》,第149页),也是同样的道理。“思义”是君子“九思”中的内容之一,而“见得”、“见利”则是“思义”行为的具体境遇。“得”自然是获得、得到;“利”则是面对利益的选择以及诱惑。对个人来说,外在的因素可以利益自己,在这样的境遇里,应该“思义”,审视它是否符合道德之宜,然后再决定利益的获得,如果在道德之宜的轨道上获得,那么,这时的“得”就是德了,也是成人人格的素质之一。

显然,在利益的选择面前,道义标准是第一依归的准则,道义也成了现实社会的一切。但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是,道德到底是什么?在中国古代文化中始终缺乏硬性的标准,这在无形中干预了经济利益本身合规律的发展,这种影响在非常深在而又宽广的层面上,影响并禁锢着中国人的思维。现实生活里许多情况是在付出劳动以后,必须有所得,诸如按劳取酬就是这种情况。在道义是一切的境遇里,法律就没有了任何意义,实际上,人必须首先过法律的生活,然后才能过上道德的生活;不然,道德生活永远只能成为乌托邦的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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