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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黑格尔唯心主义辩证法的批判改造

时间:2022-08-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对黑格尔唯心主义辩证法的批判改造黑格尔辩证法是以往辩证法的最成熟形态,因而,现代唯物主义的辩证法的建立不能不从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批判与改造开始。黑格尔的辩证法作为唯心主义辩证法之大成,无疑是头足倒置的,但对这种头足倒置的辩证法的批判与改造却并非简单的“颠倒”所能奏效。[1]这一评论的精神也完全适合于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批判。

一、对黑格尔唯心主义辩证法的批判改造

黑格尔辩证法是以往辩证法的最成熟形态,因而,现代唯物主义的辩证法的建立不能不从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批判与改造开始。黑格尔的辩证法作为唯心主义辩证法之大成,无疑是头足倒置的,但对这种头足倒置的辩证法的批判与改造却并非简单的“颠倒”所能奏效。如果这种批判与改造如惯常所理解的那样,只不过是把作为黑格尔辩证法的“绝对精神”更换成“物质”就大功告成,那么,这种改造便有如儿戏,任何一个稍具常识的人都可完成,何需为此进行一场哲学革命?在这种惯常理解中,把马克思的现代唯物主义辩证法看成是一种与古代的直观辩证法没有多大区别,至多不过是更精致一点而已的东西,也就不奇怪了。于是,马克思的辩证法体系也就被解释成了一种奇怪的混合物。一方面,就一般的“物质”作为运动主体而言,是直观辩证法的一种翻版,而就黑格尔辩证法的诸多范畴被直接纳入而言,又是对黑格尔辩证法的一种无批判的接受。结果便是赫拉克利特与黑格尔的混合物。这样一种混合物无论如何也称不上是一种哲学革命。因此,我们必须寻求马克思辩证法的真义之所在。在马克思看来,从人类常识出发,指出黑格尔哲学的虚妄性是非常容易的。这一点费尔巴哈已经非常漂亮地做到了。但费尔巴哈的工作与其说是深刻的,不如说是机智的(恩格斯语)。在谈到宗教时,马克思曾意味深长地指出:“事实上,通过分析来寻找宗教幻象的世俗核心,比反过来从当时的现实生活关系中引出它的天国形式要容易得多。后面这种方法是唯一的唯物主义的方法,因而也是唯一科学的方法。”[1]这一评论的精神也完全适合于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批判。因此,重要的并不是把黑格尔的“绝对精神”从天国拉下来,宣布为对“物质”的辩证运动的颠倒反映,而是从现实生活出发,说明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内核”何在,并将其在现实的基础重建起来。于是,问题便在于以什么为基础才能将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内核重建起来。

马克思走向新哲学的历程包括三个阶段,与之相应,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批判与改造也经历了三个阶段。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在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批判中发现了“黑格尔的《现象学》及其最后成果——作为推动原则和创造原则的否定性的辩证法——的伟大之处首先在于,黑格尔把人的自我产生看作一个过程,把对象化看作失去对象,看作外化和这种外化的扬弃;因而,他抓住了劳动的本质,把对象性的人、现实的因而是真正的人理解为他自己的劳动的结果”[2]。但“黑格尔唯一知道并承认的劳动是抽象的精神的劳动”[3],因为“人的本质,人,在黑格尔看来是和自我意识等同的”[4]。因此,解救黑格尔辩证法“合理内核”的关键便在于颠倒自我意识与活生生的人的关系,揭露黑格尔把自我意识等同于人,等同于人的本质的荒谬性。这一批判或“颠倒”的必然结果便是人的本质被理解为“改造对象世界”[5]的“自由的自觉的活动”[6]。这种作为人的本质的感性活动与自我意识的抽象性是完全对立的。当黑格尔把人等同于自我意识时,则“人的本质的一切异化都不过是自我意识的异化”,“人的外化的、对象性的本质即物性……等于外化的自我意识,而物性是由这种外化设定的”[7]。于是,一切全都颠倒了:“自我意识的异化没有被看作人的本质的现实异化的表现,即在知识和思维中反映出来的这种异化的表现。相反地,现实的即真实地出现的异化,就其潜藏在内部最深处的——并且只有哲学才能揭示出来的——本质说来,不过是真正的、人的本质即自我意识的异化的现象。”[8]而当马克思把人视作“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9]和“人的自然存在物”[10]的统一,把人的本质理解为生产劳动,并且“撇开黑格尔的抽象而用人的自我意识代替自我意识”[11]时,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内核”就由之获得了一个现实的基础。现在,人的本质的异化就不再是纯精神性的自我意识的异化,而是实在的“改造对象世界”的生产劳动的异化;而异化的扬弃也就不再只是对“已经成为知识的对象”的教义学、法学、国家学、自然科学的扬弃,而是对于现实的宗教、国家、自然界的扬弃。[12]这种“自我外化和自我异化”以及“使外化返回自身的、对象性的运动”,就不再是一种“神灵的过程”,一种绝对精神“在自身内部的纯粹的、不停息的旋转”[13],而是“人的本质的现实的生成,是人的本质对人说来的真正的实现,是人的本质作为某种现实的东西的实现”[14]

这样,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就用人的现实的本质即劳动或“自由的自觉的活动”的异化以及异化的扬弃的现实的否定之否定的辩证法扬弃了黑格尔绝对精神异化及扬弃异化的虚幻的否定之否定的辩证法。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的这一扬弃,一方面使得黑格尔辩证法中的“合理内核”落在了实处,获得了合理的说明,并初步建立起了一个实践论辩证法的体系;但另一方面,这一扬弃还有其不完善之处,还包含着深刻的矛盾。前面曾指出,马克思在这里作为辩证运动主体的人仍具有某种抽象性。这里的关键在于对于作为人的本质的劳动的理解。虽然马克思曾批判黑格尔“只看到劳动的积极的方面,而没有看到它的消极方面”[15],但这里主要是指黑格尔未看到异化劳动的消极性,而非其他。事实上,马克思在这里尚未完全摆脱费尔巴哈及黑格尔辩证法的影响,对于作为人的本质的劳动本身仍是从“自由的自觉的活动”的理想意义上去理解的,劳动作为维持机体生命存在的手段的世俗意义还未进入其视野,劳动本身中所包含的双重目的性或内在矛盾自然也未能揭示出来,因而作为辩证运动主体的人也就只能是一种“类本质”,而不是真正现实的人。

在《神圣家族》阶段,马克思通过研究法国唯物论的著作而获得了对于人类存在的世俗性规定的深刻认识,并由此出发对黑格尔辩证法进行了新的批判。在这里,马克思的出发点从理想性的类本质转向了个体存在,转向了具有“自然的必然性、人的特性、利益”的“利己主义的人”[16]。沿着法国唯物主义的思路,以感性的个体为运动主体,马克思揭露“思辨的黑格尔结构的秘密”就在于:“如果我从现实的苹果、梨、草莓扁桃中得出‘果实’这个一般的观念,如果再进一步想象我从现实的果实中得到的‘果实’这个抽象观念就是存在于我身外的一种本质,而且是梨、苹果等等的真正的本质,那么我就宣布(用思辨的话说),‘果实’是梨、苹果、扁桃等等的‘实体’,所以我说:对梨说来,决定梨成为梨的那些方面是非本质的,对苹果说来,决定苹果成为苹果的那些方面也是非本质的。作为它们的本质的并不是它们的那种可以感触得到的实际的定在,而是我从它们中抽象出来又硬给它们塞进去的本质,即我的观念中的本质——‘果实’。于是我就宣布:苹果、梨、扁桃等等是‘果实’的简单的存在形式,是它的样态。”[17]显然,马克思对黑格尔唯心主义辩证法的这一批判是与法国唯物主义者及其英国先驱们的思路相通的。从这一思路看,真正实在的是个体的存在,而非抽象的本质。马克思所转述的霍布斯的观点最清楚地表明了这一点:“如果我们的感觉是一切知识的泉源,那么观念、思想、意念等等,就不外乎是多少摆脱了感性形式的实体世界的幻影……如果一方面认为感性世界是一切观念的泉源,而另一方面又硬说一个词的意义不只是一个词,除了我们想象的永远单一的存在物之外,还有某种普遍的存在物,那就矛盾了。”[18]毋庸讳言,这一思路当中包含着浓厚的唯名论因素,即只承认感性个体的实在性,而否认普遍性的意义。在这一思路中,人类存在的理想性之维完全被忽略了,而只剩下了自然性、世俗性之维。与之相应,在对抽象的类本质的批判中,人们之间交往关系的实在性也被忽略了。这样一来,与契约论相似,包括社会制度在内的“周围的世界”也便被理解成为“安排”的结果。于是,导向“意见支配世界”与“人是环境的产物”的自相矛盾便不可避免。这一自相矛盾无疑表明了“利己主义的人”尚非辩证运动的现实主体。

“现实的个人”作为辩证运动的现实主体,是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达到的。在前一部手稿中,马克思明确地指出了旧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各自的片面性,前者“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后者却只是“抽象地发展了”“能动的方面”[19]。换言之,前者由于只从直观的形式去理解现实,因而根本未能把握到人类存在或人类生活所内含的理想与现实、能动与受动、类与个体的矛盾,而后者则由于只从思辨的形式去理解现实,因而只是以虚幻的形式抓住了上述矛盾;前者把本质、类、普遍性等视为虚幻,后者则将个体存在、感性等视为虚幻,在这两种片面性中,由于矛盾的一方被抹杀掉了,自然也就无以把握住辩证运动的真实主体。

为此,必须从两个方面清算旧哲学:一方面是继续深化对黑格尔唯心主义辩证法的批判,另一方面则是必须回过头来对旧唯物主义的直观性进行全面的批判。前一方面的批判是要把思辨唯心主义从虚幻的天国拉下来,赋予其以现实的基础,后一方面的批判则是要将能动性、理想性导入旧唯物主义那全然受动的躯体之中。但这两个方面的批判并不是分离的,而恰恰是同一件事情的两个方面,且两个方面的批判都依赖于人类存在之客观实在性的揭示,依赖于辩证运动的真实主体的发现。马克思深刻地理解到,必须“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对象性……的活动”[20],把人的本质理解为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方能够同时克服旧唯物主义与思辨唯心主义的片面性,并将各自的积极因素结合起来。由此马克思进而理解到:“费尔巴哈是从宗教上的自我异化,从世界被二重化为宗教世界和世俗世界这一事实出发的。他做的工作是把宗教世界归结于它的世俗基础。但是,世俗基础使自己从自身中分离出去,并在云霄中固定为一个独立王国,这只能用这个世俗基础的自我分裂和自我矛盾来说明。”[21]但费尔巴哈由于其直观性,“把感性不是看作实践的,人的感性的活动”,就“至多也只能达到对单个人和市民社会的直观”,而不理解“他所分析的抽象的个人,是属于一定的社会形式的”[22],因而便无法把握现实世界的自我异化、自我矛盾。因此,马克思进一步的工作便是直接地理解现实世界这一辩证运动的世俗基础,或者说,直接地把握作为理论辩证法之原型的现实世界的自我矛盾,并进一步在此基础上重建理论辩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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