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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充的元气自然论

时间:2022-08-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三节 王充的元气自然论王充是汉代的无神论者,《论衡》一书最突出的贡献是对神学迷信的批评。王充认为天是没有意志的自然物体,不能有意识地创造万物和人类。王充则把这两种看法予以统一,认为天地是由气构成的实体,是无意志的自然。万物和人类产生于天地之间,是天地施气的结果,然而天地施气也是一种自然现象,不是有目的有意识的活动。王充还揭露了鬼神观念产生的种种危害。

第三节 王充的元气自然论

王充是汉代的无神论者,《论衡》一书最突出的贡献是对神学迷信的批评。全书多数篇章都是批评神学迷信的。《变虚》《异虚》《感虚》《福虚》《龙虚》《雷虚》《道虚》《书虚》等篇题都点出神学迷信的虚妄;《寒温》《谴告》《变动》《讲瑞》《指瑞》《是应》《纪妖》《订鬼》《四讳》《img119时》《讥日》《卜筮》《难岁》《法术》等篇题都指明所辩驳的神学观点或迷信习俗。《论衡》批评神学迷信的范围十分广泛。从学术流派看,涉及儒、道、名、法、墨、阴阳六家。从著作看,涉及《五经》《论语》《孟子》《荀子》《韩非子》《老子》《吕氏春秋》《淮南子》《春秋繁露》《白虎通》和图谶、纬书,还涉及《战国策》《楚辞》《韩诗外传》《史记》《列士传》《列女传》《说苑》等。从社会意识的层次看,既涉及儒、道等家有理论体系的神学思想,也涉及神仙方术和世俗迷信。

王充认为天是没有意志的自然物体,不能有意识地创造万物和人类。他说:“夫天,体也,与地无异。”(《论衡·变虚》)又说:“天地,含气之自然也。”(《论衡·谈天》)当时自然科学宇宙论有盖天说、浑天说、宣夜说,前两者认为宇宙是体,后者认为宇宙是气。王充则把这两种看法予以统一,认为天地是由气构成的实体,是无意志的自然。假使天为体则与地同,与金石同;假使天为气则与云烟同,无论依据自然科学的哪种宇宙论都不能得出天有意志的结论。万物和人类产生于天地之间,是天地施气的结果,然而天地施气也是一种自然现象,不是有目的有意识的活动。“天之行也,施气自然也;施气则物自生,非故施气以生物也”(《论衡·说日》);“天覆于上,地偃于下,下气烝上,上气降下,万物自生其中间矣”(《论衡·自然》);“人生于天地也,犹鱼之于渊,虮虱之于人也,因气而生,种类相产,万物生天地之间皆一实也”(《论衡·物势》)。他有时也把气称为元气,元气又分为阴阳之气、天地之气、精气、和气,用来说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复杂现象。

王充认为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各有自身的规律,“人不能以行感天,天亦不能随行而应人”(《论衡·明雩》)。被说成符命、灾异、谴告的那些现象,不过是与社会事件偶然巧合的自然现象而已。“文王当兴,赤雀适来;鱼跃鸟飞,武王偶见”(《论衡·初禀》),并不是天降给文武的符命。有时自然界个别特异现象与人类社会某个事件同时出现是“自然之道,适偶其数”(《论衡·偶会》),与人的善恶、功过无关,并不含有灾异、谴告的意义。传说孟姜哭夫城为之崩,“或时城适自崩,杞梁妻适哭”(《论衡·感虚》),好像是天人感应,其实也是偶然巧合。王充还依据自然科学知识和实际观察解释了一些自然现象,指出自然现象之间的联系与天人感应具有不同的性质,从不同角度反驳了天人感应的神学观点。

鬼神观念是神学和迷信的基石。王充指出:“人死不为鬼,无知,不能害人。”(《论衡·论死》)人类生命现象的实质是阴阳二气,阴气形成人的骨肉,阳气形成人的精神,精神附于形体。阴阳二气未结合成人时是没有知觉的,结合成为人时才产生知觉。生命死亡时,“精神升天,骸骨归土”(同上),重新还原为没有知觉的气。“形需气而成,气需形而知,天下无独燃之火,世间安得有无体独知之精?”“人死血脉竭,竭而精气灭,灭而形体朽,朽而成灰土,何用为鬼?”(同上)这是从形神关系方面论证人死不为鬼。他又把生死比为冰水,阴阳之气凝而为人犹如水凝而为冰,人死还原为阴阳之气犹如冰释而为水。生命只是气的一种暂时形态,生命结束后生命所特有的知觉也就消失了。王充对人们所讲的鬼神现象作出了两种解释。一种解释是:“畏惧则存想,存想则目虚见。”(《论衡·订鬼》)依照这种解释,鬼神根本不存在,人们看见鬼神是恐惧、存想产生的幻觉。另一种解释是:“鬼神,阴阳之名也”,“非死人之精也”(《论衡·论死》)。依照这种解释,鬼神是存在的,但它不是人死后的灵魂,而是气的一种变化莫测的形态。后一种解释保留了鬼神的名称,而基本精神与前一种精神是一致的。王充还揭露了鬼神观念产生的种种危害。例如,由于信鬼神而厚葬,使人们“破家尽业,以充死棺;杀人以殉葬,以快生意”“竭财以事神,空家以送终”(《论衡·薄葬》)。由于信鬼神而产生重卜筮、多禁忌,使人们遇事“不考于心,而合于日;不参于义,而致于时”(《论衡·讥日》),“舍人议而就卜筮,违可否而信吉凶”(《论衡·卜筮》)。这只有利于“奸书伪文”的流行和奸巧的人“惊惑愚暗,渔富偷贫”(《论衡·辨祟》)。

汉代盛行许多成仙的方术,如飞升、尸解、寡欲、辟谷、食气、服药等,还有许多成仙的传说。王充否定人可以不死,具体揭露了种种神仙方术,如说:天是以气为体,无上天之路,升天是不可能的;修方术者死后骨肉俱在,尸体与常人无异,可见并未成仙;草木无欲而寿命短于人,可见寡欲不能永生;辟谷不食违反生理常识;阴阳之气不能饱人,何能使人不死。同时,他又从生死观的高度作了论证,指出凡生命都有死亡,“有血脉之类,无有不生,生无不死”,“天地不生,故不死;阴阳不生,故不死。死者,生之效;生者,死之验也。夫有死者必有终,有终者必有死”(《论衡·道虚》)。

王充反对神学迷信的理论武器是元气自然论。

元气的概念在王充以前已经出现,并在哲学、天文学、医学、音乐各个领域内广泛使用。《鹖冠子·泰録》有“天者,气之所总出也”的说法。《淮南子》说:“气有汉垠,清阳者薄靡而为天,重浊者凝滞而为地。”(《淮南子·天文训》)董仲舒则说:“王正则元气和顺,风雨时,景星见,黄龙下。”(《春秋繁露·王道》)前二者把元气理解为天地、阴阳据以形成存在的原始物质,董仲舒则把元气理解为吉祥之气。

王充发展了前一种元气观点,认为天地间的一切都是元气构成的,“万物之生,皆禀元气”(《论衡·言毒》),人也“禀气于元,与物无异”,不同的是人为“万物中之有智慧者也”(《论衡·辨祟》)。

“自然”的概念出于《老子》,至《淮南子》有较多的发挥。王充自称其观点“虽违儒家之说,合黄老之义也”(《论衡·自然》),继承了《老子》和《淮南子》的自然思想,用以反对“天故生人”“故生万物”的神学目的论。他说:

天地合气,万物自生,犹夫妇合气,子自生矣。万物之生,含血之类,知饥知寒,见五谷可食,取而食之,见丝麻可衣,取而衣之。或说以为天生五谷以食人,生丝麻以衣人,此谓天为人作农夫、桑女之徒也,不合自然,故其义疑,未可从也。(《论衡·自然》)

在王充看来,自然生成万物,是无意识的,人利用自然物御寒、充饥是有意识的,两者不是一回事。同样,自然变化出现奇异现象也是无意识的,人们把这些现象说成天用以谴告人的祥瑞、灾异,并不符合事实。自然界奇异现象是“气自为之”,如果它真是天的谴告,则“自然焉在?无为何居?”(同上)王充还指出,道家的自然论有一个重大缺陷,即“道家论自然,不知引物事以效其言行”(同上),提出以事实和效果检验言行的正确或谬误。他说:“事莫明于有效,论莫定于有证。”(《论衡·薄葬》)其具体做法,包括“须任耳目以定情实”(《论衡·实知》)和“必开心意”(《论衡·薄葬》),既以耳目见闻为基础,又对所见所闻进行分析鉴别,排除虚假现象,从现象进入本质。这是对道家自然论的发展,在认识论上具有重要意义。

王充的元气自然论强调了事物的客观性和规律性,但不能说明精神的本质。他把精神现象归结为某种特殊物质,认为人的精神来源于“精气”或“阳气”(《论衡·订鬼》),并把善观恶念加于某种气,认为有所谓“善气”“恶气”“仁之气”“五常之气”决定着人们的命运,从而陷入了命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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