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汉初“黄老”中的哲学思想

汉初“黄老”中的哲学思想

时间:2022-08-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二节 汉初“黄老”中的哲学思想一、汉初陆贾、司马迁等人的“黄老”无为西汉初年,老百姓思安,新统治者思定。同这一系列的政治、经济等措施相适应,黄老“无为而无不为”的哲学思想为之提供了一般的指导性原则。盖公根据战国以来逐渐形成的“黄老之学”,向曹参提出了“清静无为”的为政方针及其思想原则。萧何死后,曹参升任西汉中央政府的相国,仍然继续推行“黄老之学”的“清静无为”。

第二节 汉初“黄老”中的哲学思想

一、汉初陆贾、司马迁等人的“黄老”无为

西汉初年,老百姓思安,新统治者思定。尤其是强大的秦朝转瞬间败亡的深刻教训,使汉初的统治者们清醒地看到农民革命运动之伟力,因而不得不采取“与民休息”的方针,其目的当然是为了缓和阶级矛盾,“安集百姓”,恢复和发展生产。同这一系列的政治、经济等措施相适应,黄老“无为而无不为”的哲学思想为之提供了一般的指导性原则。而在此期间,黄老“无为”思想最初的代表人物主要有陆贾、盖公和司马迁父子等人。

(一)陆贾的“无为”思想

陆贾(约公元前240—前170年)作为汉高祖的主要谋士之一,追随并且协助刘邦统一中国。汉朝建立以后,陆贾又受命总结秦亡汉兴的经验与教训,写成了《新语》十二篇献给刘邦。其实,在《新语》中,陆贾只是在粗略地分析了先秦儒、道两家思想的基础上,扼要地提出了“无为而无不为”的治国方略。陆贾指出:“蒙恬讨乱于外,李斯法治于内,事愈烦,天下愈乱,法逾滋而奸逾炽,兵马益设而敌人逾多。秦非不欲治也,然而失之者,举措太众,刑罚太极故也。”“夫道莫大于无为,行莫大于谨敬。何以言之?昔虞舜治天下,弹五弦之琴,歌南风之诗,寂若无治国之意,漠若无忧民之心,然天下治。”(《新语·无为》)“君子之为治也,块然若无事,寂然若无声,官府若无吏,亭落若无民。闾里不讼于巷,老幼不愁于庭。近者无所议,远者无所听。邮无夜行之卒,乡无夜召之征。犬不夜吠,鸡不夜鸣。耆老甘味于堂,丁男耕耘于野。”(《新语·至德》)陆贾在这里说的“无为而无不为”,实际上就是要求朝廷和官吏都不要过多地搅扰人民,要让老百姓能安心地生产和生活,以恢复和发展经济。即使一定要发布命令,也要力求做到“举一事而天下从,出一政而诸侯靡”(《新语·怀虑》)。也就是说,发布命令既要考虑让老百姓能够休养生息,又要照顾到大一统的封建秩序得以维持。所以,这样的“无为”,实际上还是“有为”。因为,这里的所谓“无为而无不为”,只是要求统治者不要管得太多太细,要让老百姓自由自在地有自己的操作空间,才会产生出比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盖公的“无为”思想

盖公是齐地学有师承的“黄老之学”的学者。据司马迁说,“乐臣公善修《黄帝》、《老子》之言,显闻于齐,称贤师”。按《史记》的编排,河上丈人的弟子是安期生,安期生的弟子是毛翕公,毛翕公的弟子是乐瑕公,乐瑕公的弟子是乐臣公,乐臣公的弟子是盖公,盖公的弟子是高密,盖公还为曹相国的师傅。也就是说,盖公是河上丈人的第五代弟子,并且是曹参(齐相国)直接的老师。盖公根据战国以来逐渐形成的“黄老之学”,向曹参提出了“清静无为”的为政方针及其思想原则。而齐相曹参之所以要拜盖公为师,当然是因为其师乐臣公“显闻于齐”之故。据《史记》记载,曹参初为齐宰相时,“尽召长老诸生,问所以安集百姓,如齐故(俗)诸儒以百数,言人人殊。参未知所定。闻胶西有盖公,善治黄老言,使人厚币请之。既见盖公,盖公为言治道贵清静而民自定,推此类具言之。参于是避正堂,舍盖公焉。其治要用黄老术,故齐相九年,齐国安集,大称贤相”(《史记·曹相国世家》)。

毫无疑问,盖公所谓的“道贵清静而民自定”,也就是说,老百姓只有按照自己的打算行事,才能满足他们自己的欲望,为上者(官吏)不能干扰他们的生产与生活。由此可见,盖公的“黄老之术”与陆贾的“黄老之术”不谋而合。并且陆贾在中央,而盖公却在齐地,他们的“黄老之术”通过实践都得到了证明。萧何死后,曹参升任西汉中央政府的相国,仍然继续推行“黄老之学”的“清静无为”。司马迁曾盛赞曹参说:“参为汉相国,清静极言合道。然百姓离秦之酷后,参与休息无为,故天下赞其美矣!”司马迁还记录了当时的老百姓对于汉初“无为”方针进行赞美的一首诗歌:“萧何为法,进而觏(读讲)若画一,曹参代之,守而勿失。载其清静,民以宁一。”(《史记·曹相国世家》)所以,“黄老之学”在汉初实际的政治生活中,其重要的历史作用不言自明。由于继曹参为相的陈平也“本好黄帝、老子之术”;而参与文、景两朝朝政的窦太后也“好黄老言”,因而使这种“黄老之术”的历史作用持续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并在学术领域大大地扩展了自己的思想阵地。一直到汉武帝采纳了董仲舒的“独尊儒术”之后,才逐渐地减少了“黄老之术”适用范围。

(三)司马迁父子的“黄老之言”

司马迁是《史记》的作者,他同他的父亲司马谈(卒于公元前110年)在汉初都是世袭为史官,他们父子也好“黄老之术”。这就是说,司马迁父子都讲“黄老之学”。

对于司马谈的简历,其子司马迁曾简要地叙述说,“太史公学天官于唐都,受《易》于杨何,习道论于黄子。太史公仕于建元、元封之间,愍(读民)学者之不达其意而师悖,乃论六家之要旨”(《史记·太史公自序》)。

关于先秦各家各派的学术思想,司马谈撰写的《论六家要旨》对它们进行了概括性的评述。他首先把先秦的各种思想划分为阴阳、儒、墨、名、法、道德六家。在司马谈看来,而在这六家之中,最高的是“道德家”,其余的各家都有所长,也有所短。司马谈还认为,道德家的思想虽然能包括其余五家的所有长处,但是,却没有它自己的短处。当然,司马谈称誉的所谓“道德家”,其实就是当时流行最为广泛的“黄老之学”。司马谈说:“道家无为,又曰无不为。其实易行。其辞难知。其术以虚无为本,以因循为用。”“虚者,道之常也;因者,君之纲也。群臣并至,使各自明也。其实中其声者谓之端,实不中其声者谓之窾(读款)。窾言不听,奸乃不生。贤不肖自分,白黑乃形。在所欲用耳,何事不成?乃合大道,混混冥冥,光耀天下,复反无名。凡人所生者神也,所托者形也。神大用则竭,形大劳则敝,形神离则死。死者不可复生,离者不可复反,故圣人重之。由是观之,神者生之本也,形者生之具也。不先定其神(形),而曰‘我有以治天下’,何由哉?”(《史记·太史公自序》)

司马谈在这里所说的“黄老之学”,首先是从“养生之道”讲起,然后再把“养生之道”应用于治国上面。司马谈认为,人之所以能生,主要就是因为“形神合”。如果“形神离”,人也就死了。这里所谓的“形”,也就是人的身体,而“神”究竟是什么东西呢?司马谈没有说,极有可能就是稷下“黄老之学”所说的“精气”。因为,在稷下“黄老之学”那里,人的身体就像是一所房子,“神”就是居住在房子里面的“精气”。“形”离不开“神”,“神”也离不开“形”。“形”里边住的“神”越多越好,如果“精气”少了,人就会生病;如果“形”里边完全没有“精气”,“形”也不能独立存在。所以,“神”与“形”都不能用得太多。如果过于劳累,“形神”就会分离。这个道理也可用来治理“天下”。也就是说,统治者要注意保养自己的“形”与“神”,不要太过劳累,不要让它们分离。而要达此目的,统治者就必须“无为”。当然,这里所说的“无为”也并不是什么事都不做,只是要最终实现“无不为”。究竟如何操作才能够达到“无为而无不为”?“黄老之学”要求臣下必须尽可能地替君主多办事情,尽可能地让君主“无为”(不做事,或者少做事)。而臣下却必须“有为”,这就是要求多为君主,或者尽一切可能多为老百姓做好事。然而,如何才能够保证臣下自觉地替君主或者为老百姓多办事情呢?首先当然要让他们能够“自明”,认清他们办事的成绩是否同自己所说的或者所担任的职务相符合。

而至于普通的老百姓,却既要做到“有为”,又要做到“无为”。所谓的“有为”,就是说要去做那些自己认为符合自己职务的事情。既然要做事情,当然就是“有为”。所谓的“无为”,就是说他们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都要出于自愿,并不出于勉强,因而相对于统治者来说,也可以称之为“无为”。按照“黄老之学”的这一说法,让老百姓做他们自己认为有利的事情,这就叫做“因循”,也可以称之为“因”。这个“因循”是“黄老之学”的老前辈慎到首先提出来的。他说的这个所谓的“因循”,就是“用人之自为”。所谓“自为”,即只是为自己,就是只替自己打算。在慎到看来,统治者之用人,所依靠的正是人人都能够趋利避害,替自己打算的这种私心。也正是因为人人都有这种自私自利之心,统治者才得以用“刑”与“赏”的方法把他们都组织起来为自己服务,这就是所谓的“用人之自为”。

事实上,原先的稷下“黄老之学”也持这种观点。所以,《管子·禁藏》一书才这样叙述说:“夫凡人之情,见利莫能勿就,见害勿能避。其商人通贾,倍道兼行,夜以续日,千里不远者,利在前也。渔人入海,海深万仞,就彼逆流,乘危百里,宿夜不出者,利在水也。故利之所在,虽千仞之山,无所不上,深渊之下,无所不入焉。故善者势利之在,而民自美安,不推而往,不引而来,不烦不扰,而民自富。如鸟之覆卵,无形无声,而唯见其成。”其意思就是说,凡是人都是能够趋利避害的。其实,每一个人都知道如何去做,才能够实现自己所追求的目标,用不着统治者去瞎操心。统治者应该听其自然,人们都能够找到自己所需要的东西。就如同鸟之覆卵,虽然不声不响,但是时候一到,小鸟还是自然而然地孵化出来了。司马迁也讲过同样的道理,他说:“故待农而食之,虞而除之,工而成之,商而通之。此宁有政教发征期会哉?人各任其能,竭其力,以得所欲。故物贱之征贵,贵之征贱,各劝其业,乐其事,若水之趋下,日夜无休时,不召而自来,不求而民出之。岂非道之所符,而自然之险邪?”(《史记·货殖列传》)这就是说,社会财富以及生产和流通等等,由于都是“利之所在”,因而自然都会有人去做农、矿、工、商这四种事。而在去做这四种事情的人们中间,每一个人都一定会努力发挥自己的能力,以获取他们自己所需要的东西,根本用不着官吏去发号施令,或者横加干涉,或者进行搅扰。在司马迁看来,财富的流通也遵循着一定的规律,如果一种东西“贱”了,它自然会把“贵”招来。如果一种东西“贵”了,它也自然会把“贱”招来。从事每一种职业的人,都有他自认为最好的方法。这既是出乎于自然,也合乎于客观的规律性。司马迁还说:“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故善者因之,其次利道之,其次教诲之,其次整齐之,最下者与之争。”(《史记·货殖列传》)也就是说,既然每一个人都在“求利”,就让他们去求利好了。统治者最好不要去干预,这就是“善者因之”。其次才加以引导,最糟糕的办法是同他们争利。

二、曹参和汲黯的“黄老政治”

(一)曹参的“黄老政治”

曹参是汉高祖的同乡。在秦朝时,他同刘邦、萧何都是秦朝的基层小吏。后来随刘邦起兵立了功,当上了西汉初期的齐国丞相。如前所说,他到任时听说当地有个盖公“善治黄老言”,就派人去把盖公请来。“盖公为言治道贵清静而民自定,推此类具言之”(《史记·曹相国世家》)。在这里,“贵清静而民自定”本来就是“黄老之学”的“纲”(中心思想)。所谓“推此类具言之”,就是指盖公对于这个纲作了相当详细的发挥。遗憾的是盖公所发挥的这个纲的思想没有传下来,我们所知道的只是曹参在齐国为相九年,运用这种“黄老之学”治理齐国的政绩不错。萧何死后,曹参被召到中央政府为相。临行之前,他对继任者说:“以齐狱市为寄,慎重勿扰也。”“后相曰:‘治无大于此者乎?’参曰:‘不然,夫狱市者,所以并容也。今君扰之,奸人安所容乎?吾是以先之。’”(《史记·曹相国世家》)这里的“狱”是指诉讼,“市”就是交易买卖,其中的人物良莠不齐,难免会有奸人图利的情况。曹参认为,要把这种情况看做是一种依附,最好不要去干扰它,以免奸人无所容而作乱。根据《史记》的描述,曹参在齐国为相时住在相府,其后园附近有一处官僚居住的馆舍。其内每天都有一些官僚喝酒、唱歌、叫喊。管理那个馆舍的人十分厌恶这种情况,于是心生一计,即让曹参到他自己的相府后园游玩。心想如果曹参听到那些官僚们胡闹,肯定要责备他们。谁知曹参非但没有去告知他们,更没有责备他们,相反地,他自己也如法炮制,在自己的后园中也设酒席,同样喝酒、唱歌、叫喊。在平时,曹参看见别人有些小缺点,或者小错误什么的,也总是设法替他们掩盖。由此可见,这一故事或许就是对于曹参在齐国离任时对继任者说的那段话的最好注释。

据说,曹参到了中央政府继任丞相之职以后,什么事情都没有变动,一切都按照萧何老丞相的办法去作为,去做事,他自己身为丞相当然也没有多少具体的事情可做。因而只是在家里喝酒,并不干预下级的具体工作。惠帝看见他不办具体的事情,觉得非常奇怪,于是询问其事。曹参向惠帝进言说:“高帝与萧何定天下,法令既明。今陛下垂拱,参等守职,遵而勿失,不亦可乎?”(《史记·曹相国列传》)曹参做了三年丞相,老百姓作诗歌颂说:“萧何为法,顜如画一。曹参代之,守而勿失。载其清静,民以宁一。”(《史记·曹相国列传》)这就是曹参所谓的“黄老政治”,这种政治其实就是“无为而无不为”。从表面上看,好像是道家的东西,其实是“黄老”的法家“统治术”。因为,这种政治总是遵循着“先制定出一套规章制度和法令”,然后再一切按照规矩办。也就是说,有了规矩,统治者就必须守住它,不可轻易改变。只要守住了这些规矩,让老百姓都照着规矩生活,皇帝和丞相当然可以无为而治了。

(二)汲黯的“黄老政治”

汲黯(出生时间不详,逝于公元前112年),濮阳人,汉武帝时期推行“黄老政治”的代表人物之一。对于汲黯,司马迁描绘说:“黯学黄老之言,治官理民,好清静,择丞史而任之,其治,责大指而已,不苛小。”(《史记·汲郑列传》)据说,汲黯在任东海太守的时候,就曾按照这种思路治理东海,只用了一年多一点的时间,就在东海实现了大治(“岁余,东海大治”)。由此可见,汲黯的这种“责大而不苛小”的所谓“黄老政治”,也同样比较合乎“上无为而下有为”的基本原则。也就是说,汲黯本人平时并不是亲自去做每一件具体的事情,他在通常的情况下都总是责成属下去办具体的事务。事实上,这种方法一般都能够把事情做得又快又好,这就叫做“上无为而下有为”。当然,在具体地责成属下办事情的时候,汲黯也充分考虑到要给予他们充分的自由,让他们能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地做好那件交办的事情,亦即他只是对属下“责大”而“不苛小”。

在现实社会的政治生活中,如何施政才能够真正做到“上无为而下有为”的原则?在汲黯看来,首要的一条就是“上”必须做到“清静”。在这里所说的“清静”主要包括两层意思:其一是这个“上”必须“虚静”,这就是指稷下“黄老之学”所说的一定要“虚壹而静”。因为,“上”有了“虚壹而静”,才可以对属下的成绩作出正确的判断,实行公正的赏罚。其二是在这个“上”的心中必须“寡欲”,才能够真正做到不乱出馊主意,不搞瞎指挥。汲黯曾批评汉武帝说:“陛下内多欲而外施仁义,奈何欲效唐虞之治乎。”(《史记·汲郑列传》)在这里,汲黯批评汉武帝的“内多欲”,就是指汉武帝不能寡欲;批评汉武帝“外施仁义”,就是指汉武帝重用公孙弘与张汤这种人。这两个人究竟是干什么的?重用他们为什么会引来汲黯对汉武帝的批评?就他们俩的职业来说,公孙弘是专门讲仁义道德的,张汤则是执掌法律、法令的。汲黯曾经有好几次在汉武帝面前质问张汤,并且指责他“非苦就行,放析就功”(《史记·汲郑列传》)。这八个字比较费解,也可能是文字本身有误,或许是要与后文联系起来才容易理解。《史记·汲郑列传》评论说:“黯常毁儒,面触弘等徒,怀诈饰智以阿主人取容。而刀笔吏专深文巧诋,陷人于罪,使不得反其真,以胜为功。”这就是说,汲黯曾经不止一次批评公孙弘、张汤之流常常内怀奸诈而外逞智巧,并且以此阿谀主上以博取欢心。在汲黯看来,这些刀笔吏总是一味地,或者是专门地苛究和深抠法律条文,对于同僚、属下,以及其他的文武大臣,或者是巧言加以诋毁,或者是构陷他人有罪,因而不仅使具体案件的真相得不到应有的昭示,而且还把胜狱本身也作为向上邀功请赏的资本。汲黯认为,公孙弘和张汤这一类的小人,都不过是一些刀笔吏,他们只会玩弄文字游戏和法律条文,并且只是从字面上理解,或者机械地套用政治与法律的一般性口号、公式和用法等等,根本不管政治和法律的基本精神,也不理会政治和法律所追求的社会目标。这样的人如果仅仅在衙门里担任一般的小吏,也只能算是勉强可以,但是,如果让他们担任公卿大夫执掌大权,就会使天下许多有作为者,甚至于普通老百姓都感到人人自危。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