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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与客体

时间:2022-08-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这种意义上,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是教育者、组织者和塑造者,理所当然居于主导地位。作为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及其活动直接指向的目标对象,思想政治教育客体的根本含义在于受教和被塑造。虽然思想政治教育客体是人具有主观能动性但是依然摆脱不了被“塑造”的命运。一般情况下作为统治阶级“代言人”的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必然先接受统治阶级的思想、道德等然后才能有资格对统治阶级的社会成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和客体是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范畴,对于二者的定位和关系,该学科的学者们“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主要有“单一主体说”“双主体说”和“主体际(主体间性)说”等等。科学划分思想政治教育的主客体、正确认识二者的关系在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显得尤为重要。

一、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含义

(一)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含义

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是指按照一定社会、阶级的要求,有计划、有目的的对教育对象的思想品德进行带有控制性质的作用的组织者和教育者。思想政治教育学主体的定义表明,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是根据一定社会、阶级的要求对教育对象施加可控性影响,而不是按照个人或有小部分人组成的小集团的要求去影响教育对象;思想政治教育学主体对教育对象的教育必须是有计划和有目的的,切不可随意的、盲目的对教育对象施加影响。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核心部分是专门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的机构和人员。

(二)思想政治教育客体的含义

客体是相对主体而言的,思想政治教育客体指的是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为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所指向和作用的教育对象,即受教育者。与一般的客体相比思想政治教育客体具有主体性、层次性和动态性特征。

二、当前学界对于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关系的主要观点

(一)教育主体说

此说认为思想政治教育者是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的主体,受教育者则是客体,因此受教育者的主观能动性,仅仅是在接受思想政治教育影响的范围内和方向上发挥作用,主要是教育者对受教育者的单向作用。

(二)“双主体”说

此说认为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互为“主客体”,从施教过程方面讲,教育者是施教的主体,受教育者是施教的客体;从受教过程方面来说,受教育者是接受教育的主体,教育者则是接受的客体,双方的影响作用是双向的,分别构成互为“主客体”的两个认识活动循环圈。

(三)双向互动说

此说认为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教育者的施教起主导作用,但是受教育者接受教育影响是也不是消极、被动的,而是具有主动性、能动性。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相互认识、相互作用,形成合力(即互动),进而推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向前发展。与此类似的还有主导主体说、交互主体说。

(四)主体际说

此说认为思想政治教育过程是在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互动交往过程中,通过“主体——客体——主体”的转化过程实现的,在这个转化过程中,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结成“主体——主体”的关系,即一种主体际关系。

三、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关系

(一)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和客体的对立

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和客体有着明显的界限和区别、甚至在某些方面有着不同程度的对立性。二者在性质、地位、角色、素质、活动方式、任务侧重点和作用等方面都有着显著的差异乃至对立。

1.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和客体在性质、角色上的对立

(1)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和客体在性质上的对立主要是指它们在根本内涵上的差异和对立

这种性质上的差异和对立必然导致二者在角色地位方面的区别和对立。思想政治教育是一种具有可控性甚至相当约束性的活动,即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对整个活动的调控和驾驭,而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这种调控和驾驭主要针对的又是思想政治教育客体。在阶级社会中,不管思想政治教育客体喜不喜欢,理不理解,接不接受,都不可回避地受到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教育和“塑造”。在这种意义上,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是教育者、组织者和塑造者,理所当然居于主导地位。思想政治教育客体是指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施加可控性教育影响的对象。作为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及其活动直接指向的目标对象,思想政治教育客体的根本含义在于受教和被塑造。虽然思想政治教育客体是人具有主观能动性但是依然摆脱不了被“塑造”的命运。

(2)与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和客体在性质上的对立密切相关的是双方在角色上的对立

思想政治主体和客体性质上差别和对立是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确立的。那么两者角色上的对立更加能解释两者在性质上的对立。其实,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和客体的角色是“社会性”和“阶级性”的,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和客体的角色从根本上说是由特定社会或特定阶级所赋予的。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角色是“社会性”和“阶级性”的。思想政治教育本身具有阶级性,思想政治教育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从根本上说思想政治教育是统治阶级拿来维护自己的统治的。那么要对人们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必须有专门的思想政治教育人员。那么这些出任思想政治教育的人员就是统治阶级的“代言人”。思想政治教育客体则是一种被“控制”的对象是“被控制者”的角色。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客体的社会成员就被作为被灌输对象就处于被灌输者地位,扮演被灌输者的角色。

2.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和客体在素质上的对立

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和客体的差异和对立还表现在其素质上尤其是思想政治素质方面。在一般情况下,社会个体或群体要成为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必然会受到一定社会或阶级的严格挑选、培训、锻炼和考核。因此,作为一定社会或阶级“代言人”的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必然在政治觉悟、社会经验、能力素质等方面比思想政治教育客体有优势。尤为突出的是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在思想政治品德、素质方面与思想政治教育客体有着明显的差异甚至对立。我们通常认为,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矛盾在于特定社会或阶级所要求的思想政治品德与其社会成员现实的思想政治素质之间的差异和矛盾。“思想政治教育领域的特殊矛盾是一定社会发展对人们的思想政治品德要求同人们实际的思想政治品德水准之间的矛盾”。这些矛盾集中表现为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和客体之间的矛盾。一般情况下作为统治阶级“代言人”的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必然先接受统治阶级的思想、道德等然后才能有资格对统治阶级的社会成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而思想政治教育客体在还没有接受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教育之前可能已经形成了自己的思想观点等等,也就是说他们已经有了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但可能这些观点是和统治阶级所要求的是对立的。甚至有些社会成员在经过思想政治教育之后还没有形成与统治阶级要求相一致的思想观点。除了在思想政治素质方面的对立在其他方面的素质也存在者对立。这也就很好的说明了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和客体在素质上的对立。

3.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和客体在任务侧重点、活动方式上的对立

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就是通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促使思想政治教育客体形成符合一定社会或阶级所要求的思想政治品德。这一目的决定了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必须完成类似于“医生”和“教练、导演”的任务,即“治疗”教育对象思想政治方面的“疾病”(相对于一定社会或阶级所要求的思想政治品德来说)以及通过培育教育对象“良好”的思想政治品质来促进和提升其综合素质并在实际活动中表现出来。这一任务决定了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所从事的活动是具有全局性和控制性的活动。如确立思想政治教育具体目标,制定思想政治教育计划,选择教育内容和教育方法以及收集和分析教育反馈信息进而调节教育措施等等。这些活动不是思想政治教育客体所担负的,只能由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来完成。思想政治教育客体的“任务”则受制于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任务,从属于一定阶级或社会所规定的思想政治教育目的,即在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指导下,通过自身主观能动性的发挥,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思想水平。思想政治教育客体主要是接受教育的活动,他在思想政治教育目标、内容、方法等的规定下,通过发挥主体性,实现知与行的统一。但是,这并不意味者思想政治教育客体是消极被动的活动方式,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开展需要思想政治教育客体发挥主观能动性。这就规定了思想政治教育客体所从事的活动就是接受教育,接受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教育,即被教育的活动。

4.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和客体在作用上的对立

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是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和客体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过程,但两者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过程中的作用是不一样的。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处于支配地位,起着主导作用。这种主导作用贯穿于思想政治教育的全过程。一项具体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至少包括方案的设计、实施、反馈和检验几个阶段。在每个阶段思想政治教育主体都起着积极的主导作用。思想政治教育者需要根据教育目的和教育对象的特点制定教育方案,确立教育内容,选择活动方式方法。并在实施过程中根据条件变化适时进行有关事项的改变。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结束后需要进行反馈而这一工作也主要是由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来完成。可见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过程中思想政治教育教育主体起着积极的主导作用。

当然,思想政治教育客体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首先思想政治教育活动需要有思想政治教育客体的参与,只有这样才能有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完成。其次,思想政治教育主体要依据思想政治教育客体的特点和思想水平制定思想政治教育方案,只有这样才能很好的实现思想政治教育效果。也就是说思想政治教育客体具有制约作用。最后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效果的检验需要思想政治教育客体来体现,那么这一环节体现了思想政治教育客体具有反馈、检验作用。

(二)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的统一

1.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和客体是相互规定和相互依存的

正如哲学意义上的主体和客体一样,双方都以对方的存在为前提,失去任何一方,另一方就失去了存在的依据和意义。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和思想政治教育客体相伴而生,如影随形,双方相互规定,都以对方的存在而得到说明。如果把思想政治教育当作一个系统来考察,那么教育主体和客体作为“人”的因素,便是这个系统中最根本又最密切联系的两个因素,思想政治教育系统的骨架也正是由二者紧密联系而支撑起来的。就特定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来说,教育客体离不开教育主体,失去了教育主体,也就失去活动的设计者、发动者和实施者,也就意味着教育客体失去了方向的引领者。同时教育主体也离不开教育客体,作为教育主体的直接作用对象,它是教育主体的最终归宿点,因为教育主体职责的履行和作用的发挥无不集中指向于教育客体。失去了教育客体,也就失去了教育主体的对象和目标,也就失去了教育主体存在的意义与依据。在党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党和广大人民群众、思想政治教育者和思想政治教育对象的关系同样如此。

2.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和客体变化不居、相互转化

二者的相互转化是基于一定的时空条件或在活动中地位和作用的变化而实现的。由于时间和空间的改变,思想政治教育主体转化为思想政治教育客体,即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客体化;或者思想政治教育客体又转化为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即思想政治教育客体主体化。例如,某一单位的思想政治教育者在本单位面对其教育对象时是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但当他接受上级单位的培训或接受他人的个别教育时,他就转化为思想政治教育客体:而当他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时,他又转化为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如此等等,这是二者相互转化的一种情形。

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和客体相互转化更为重要的表现则是二者由于相互作用而发生的相互转化,即主体客体化和客体主体化。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客体化是指思想政治教育主体通过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并通过教育客体对教育主体所传授的思想道德观念和规范进行加工内化,是社会要求转化为思想政治教育客体的个人意识,并外化为实际行为的过程。客体主体化是指客体的因素转化为主体的思维要素的过程。客体的思想品德实际及其变化发展被主体所掌握,就会改变和丰富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意识。客体主体化和主体客体化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是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相互渗透、相互吸取,从而促使双方在思想政治道德等精神方面,进而在行为层面的互动与发展的过程。这一过程是在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双向互动中实现。

综上所述思想政治教育主体与客体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双方的对立统一不是截然分开的而是密切相关、互相渗透的,双方的对立与矛盾隐含着双方的统一,是蕴有统一性的对立和矛盾;双方的统一中也包含着二者的矛盾和对立,这种统一总是相对的、大体的,是具有对立性的统一。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和客体的关系还应该朝着平等、理解、共享的方向发展、以使思想政治教育效果更加明显、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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