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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经济学内涵与经济学内涵并存①

时间:2022-08-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熊彼特关于经济增长非均衡变化的思想首先反映在他于1911年德文版的《经济发展理论》中。综上所述,熊彼特针对古代的“更新、创造新的东西或改变”的创新理念,赋予创新的技术-经济学内涵,开创了一个新的时代,确实也促进了全球的经济发展,成为名副其实的“经济发展理论”。如《技术创新学》主张的“技术创新则是经济行为”,即纯“经济学内涵”。

熊彼特(J.A.Schumpeter)关于经济增长非均衡变化的思想首先反映在他于1911年德文版的《经济发展理论》中。他说:“动态的非均衡状态是流转渠道中的自发的和间断的变化。我们的发展理论,只不过是对这种现象和伴随它的过程的论述。”该书在1934年译成英文时,使用了“创新”(innovation)一词。熊彼特在1928年首篇英文版文章《资本主义的非稳定性》(Instability of Capitalism)中首次提出了创新是一个过程的概念,并在1939年出版的《商业周期》(Business Cycles)一书中比较全面地提出了创新理论,首次提出了创新概念和理论,并列举了创新的一些具体表现形式。其创新概念包含的范围很广,如涉及技术性变化的创新和非技术性变化的组织创新。这与熊彼特的整个研究性质有关,他始终是将技术创新作为一个新的独立变量来考察其对经济增长以至社会变迁的影响作用,但他没有对技术创新或新的生产函数本身进行专门的研究。

《商业周期》出版12年后,索罗(S.C.Solo)对技术创新理论重新进行了较全面的研究,他在《在资本化过程中的创新:对熊彼特理论的评论》一文中首次提出技术创新成立的两个条件,即新思想来源和以后阶段的实现发展。这一“两步论”被认为是技术创新概念界定研究上的一个里程碑。此后,不少学者(如Maclaurin,Ruttan,Jewkes)等都在技术创新概念上做过类似的研究,到1962年,才由伊诺思(J.L.Enos)在其《石油加工业中的发明与创新》一文中首次直接明确地对技术创新下定义。伊诺思认为,“技术创新是几种行为综合的结果。这些行为包括发明的选择、资本投入保证、组织建立、制定计划、招用工人和开辟市场等”。显然他是从行为集合的角度来定义技术创新的。而林恩(G.Lynn)则首次从创新时序过程的角度来定义技术创新,认为技术创新是“始于对技术的商业潜力的认识而终于将其完全转化为商业化产品的整个行为过程”。

曼斯费尔德(M.Mansfield)对技术创新的定义常为后来学者认可并采用。但曼斯费尔德的研究对象主要侧重于产品创新,与此相对应,其定义也只限定在产品创新上。他认为,产品创新是从企业对新产品的构思开始,以新产品的销售和交货为终结的探索性活动。厄特巴克(J.M.Utter back)的创新研究可谓是独树一帜,他在1974年发表的《产业创新与技术扩散》中认为,“与发明或技术样品相区别,创新就是技术的实际采用或首次应用”。

弗里曼(C.Freema)是技术创新方面的著名学者,他对创新的研究有两个特点:一是作为一个经济学家,更多地是从经济角度来考察创新;二是把创新对象基本上限定为规范化的重要创新。他认为技术创新在经济学上的意义只是包括新产品、新过程、新系统和新装备等形式在内的技术向商业化实现的首次转化。因此他在1973年发表的《工业创新中的成功与失败研究》中认为,“技术创新是一技术的、工艺的和商业化的全过程,其导致新产品的市场实现和新技术工艺与装备的商业化应用”。其后,弗里曼在1982年的《工业创新经济学》(The Economics of Industrial Innoavtion)修订本中明确指出,“技术创新就是指新产品、新过程、新系统和新服务的首次商业性转化”。

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即NSF(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U.S.A.)从20世纪60年代上半期开始发起并组织对技术变革和技术创新的研究,迈尔斯(S.Myers)和马奎斯(D.G.Marquis)作为主要倡议人与参与者,在1969年的研究报告《成功的工业创新》中将创新定义为技术变革的集合。认为技术创新是一个复杂的活动过程,从新思想和新概念开始,通过不断地解决各种问题,最终使一个有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新项目得到实际的成功应用。NSF在20世纪70年代对技术创新的限定还是比较窄的,在1974年的NSF报告《科学指示器》(Science Indicator)中限定的创新只有两类:一是特定的重大技术创新;二是有代表性的普遍意义上的技术变革,但不包括模仿与改进型变动。但到70年代下半期,NSF对技术创新的界定大大扩宽了。在NSF报告《1976年:科学指示器》中将创新定义为:“技术创新是将新的或改进的产品、过程或服务引入市场”。明确地将模仿和不需要引入新技术知识的改进作为最低层次上的两类创新而划入技术创新定义范畴中。

综上所述,熊彼特针对古代的“更新、创造新的东西或改变”的创新理念,赋予创新的技术-经济学内涵,开创了一个新的时代,确实也促进了全球的经济发展,成为名副其实的“经济发展理论”。然而,正因为熊彼特的时代局限性即受工业社会发展观的束缚,只注重创新活动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如他把“创新理论”等同于“经济发展理论”,同时又将创新视为“经济系统中引入新的生产函数”),由此造成创新即经济发展的错误理念。如《技术创新学》主张的“技术创新则是经济行为”,即纯“经济学内涵”。尽管时间已过百年,至今这种理念仍然主导着技术创新研究领域、特别是经济学领域。其他许多学者在沿着熊氏方向的研究工作中,尽管没有突破其纯经济学内涵,但却有一些值得借鉴的新观点,如“首次转化”、“首次应用”、“首次商业性转化”等。

[1] 这一节请参阅傅家骥主编:《技术创新学》,清华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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