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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劳务合作缓解就业压力

时间:2022-08-2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中国,国际劳务合作称为对外劳务合作,是指中国有经营资格的企业与境外企业或机构签订劳务合作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组织和协助中国公民赴境外务工的活动。中日技能实习生合作是中国对外劳务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一节 国际劳务合作

本节要点:

国际劳务合作的基本概念

各国输出劳务的主要形式及当代劳务合作的特征

我国对外劳务合作的基本政策及概况

中日技能实习生合作属国际劳务合作范畴,因此,有必要对国际劳务合作的基本概念和我国对外劳务合作概况做一简述。

一、国际劳务合作的基本概念

国际劳务合作也称劳务或劳动力输出,是一国的各类技术和普通劳务,到另一国为另一国的政府机构、企业或个人提供各种生产性或服务性劳动服务,并获取应得报酬的一种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方式。

在中国,国际劳务合作称为对外劳务合作,是指中国有经营资格的企业与境外企业或机构签订劳务合作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组织和协助中国公民赴境外务工的活动。国外的企业、机构或者个人不得在中国境内招收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

从经济学角度讲,只要世界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劳动力跨地区流动就必然存在。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越大,劳动力价格水平的差距越大,则劳动力流动的内在动力越大,流动的规模也越大。从总体上看,国际劳务市场的需求呈现增长趋势。在跨国公司扩大投资和全球服务贸易快速增长的带动下,全球范围内的人员跨国流动更为频繁,对外籍劳务的需求不断增加,国际劳务市场规模正稳步扩大。当前发达国家受经济增长放缓、人口增长放慢以及人口老龄化的影响,劳动力供给逐步减少,加之本国劳动力成本不断攀升,导致对国外劳务需求逐步增加。随着科技进步和全球产业结构的调整,信息、生物、环保、电信、旅游等朝阳产业对国际劳动力的需求日益增加,而国际医护人员、律师、教师、农技人员的需求和一些新兴工业国对脏、险、累的“3D”外来人员的需求也在不断加大。

世界外籍劳工分布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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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资料显示,目前在世界各国的外籍劳工达8 000多万人,其中亚洲2 210万人,北美2 050万人,欧洲2 750万人。这三大洲的外籍工人占全部外籍工人87.6%。目前全球每年流动劳务约3 000万至3 500万人,比20世纪80年代初增长了50%以上。在需求结构上,呈现出“两多一少”,即对高技术劳务需求多,发达国家对脏、累、险工种需求多,其它普通劳务需求量减小。从国际劳务政策看,流动限制逐渐宽松。

世界银行公布的发展中国家2011年境外劳务汇款总数为3 720亿美元,较2010年增加了12%,创下1990年以来的最高值。其中,印度排名第一,2010年的境外劳务汇款为540亿美元。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总人口为9 220万左右的菲律宾,常年有近千万人在海外就业,2010年的境外劳务汇款为210亿美元。

二、各国输出劳务的主要形式及当代劳务合作的特征

国际劳务合作使劳动力在国际间流动,对世界经济的发展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它不仅加深了生产的国际化,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而且加速了先进的科学技术在国际间的转化,促进了劳务输出国与劳务输入国的经济发展。

各国输出劳务主要采取以下几种形式: 1.通过签署合同的方式,向需求劳务的国家出口各类劳务人员,如医生、护士、海员、渔工、厨师及不同工种的工人等。2.国际工程承包中的考察、勘探、设计、施工、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等工作,需要派出一定数量的施工、技术和管理人员。3.技术的出口国在向技术的进口国出口技术时,进口国往往要求出口国派出相关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或对进口国的有关技术人员进行培训,这种方式派出的劳务人员一般是技术劳务。4.通过在海外投资设厂,派出一些技术、管理人员,如果所在国允许,还会派出一些普通工人。

当代国际劳务合作是主权国家间的经济协作行为。相互尊重主权、坚持平等互利是开展国际劳务合作的必要前提。当代国际劳务合作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它同历史上的劳动力国际流动相比,呈现出以下特征: 1.当代国际劳务合作,以实现合作双方自身的经济目的为动力,即通过双方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配置、优势互补,以获取最佳的经济效益。2.当代国际劳务合作,双方以短期雇佣或提供劳动力为主。二战前的劳动力国际流动主要以移民定居为主要形式。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及经济技术合作形式的发展,许多国家对外来移民的政策做了调整。目前,短期滞留提供劳动服务的形式盛行,成为当代劳动力国际流动的主要形式。3.当代国际劳务合作呈全方位、多侧面、多层次的发展趋势。

三、我国对外劳务合作的基本政策及总体概况

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政府都非常重视对外劳务输出,将其视为解决就业问题的一条重要途径。我国通过吸取他国的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实际,采取促进国际劳务合作的政策。主要体现在:

1.改革劳务输出管理体制,法制化管理,规范化经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20号令公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的《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了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机制,从制度上解决对外劳务合作中存在的问题,维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为促进对外劳务合作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保证。

2.全方位拓展劳务输出市场。鼓励经营公司与境外相关机构开展合作,探索对外劳务合作的新方式、新途径。

3.加强外派劳务人员素质培训。国际劳务市场的竞争实际上是劳务人员素质的竞争。加强素质培训,有利于贯彻实施“以质取胜”的发展战略。

4.改善和疏通劳务输出信息渠道,整合劳动力供求信息资源。

5.建立完善的财政和社会服务支持体系。

6.实施生源地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对外派劳务招募、登记、备案的源头管理体系。

7.加强劳务输出的国际多边磋商,为劳务输出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

据中国商务部2013年1月18日发布的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简明统计,2012年我国对外劳务合作共外派各类劳务51.2万人,较上年同期增加6万人,其中,工程项下派出23.3万人,同比减少4.1%,劳务项下派出27.9万人,同比增加33.5%。2012年年末在外各类劳务人员85万人,较上年同期增加3.8万人,其中,工程项下34.5万人,劳务项下50.5万人。截至2012年底,累计派出639万人。

中日技能实习生合作是中国对外劳务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0多年来,我国已累计向日本派遣研修生、技能实习生约70万人,占日本接收外籍研修、技能实习生总人数的75%左右。据日本国公益财团法人国际研修协力机构(JITCO) 2013年1月28日发布的业务统计速报,2012年经过JITCO协助办理入国手续的技能实习生(1号)、研修生总人数为44 905人(不包括未经JITCO协助办理入国手续的人数),比2011年减少8.5%,其中监理团体型41 345人,比2011年减少9.7%,企业单独型3 560人,比2011年增加8.2%。其中,接收的中国技能实习生35 035人,较2011年的39 140人减少10.5%,占接收总人数的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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