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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企业组织的信息制度安排

时间:2022-08-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资本主义初期,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工人较少,无法采用各业务部门以独立的方法处理个别信息的组织形态。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和教育普及,体制下层部分的信息处理能力增强,使较复杂机械的导入和利用现场工人的知识能力,组织有效的生产运营成为可能,把它称为分权体制。创新企业信息制度安排,普遍来讲属于水平体制或信息分散化体制。

5.3.2 创新企业组织的信息制度安排

企业内协调和企业之间的协调,都是靠信息的制造和传输来实现的。显然,信息制造和传输的不同形式的制度安排,会产生不同的效率结果。

对企业来说,可供选择的信息体制形态有很多。在信息经济学看来,企业的信息体制是关于企业各业务部门利用信息的广度和深度、各部门采取的决策标准与信息获取的必需支付的成本构成以及信息处理的精度等问题作出的回答和安排。到目前为上,存在如下几种信息体制:

(1)古典体制。这是一种最简单的信息形态。在这上体制中,经营部门只根据有关系统振荡与个别振荡的事前知识来决定最适当的业务水准,并由各业务部门执行。从历史角度看,可以说企业组织的信息体制安排是从古典体制开始的。在资本主义初期,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工人较少,无法采用各业务部门以独立的方法处理个别信息的组织形态。与这种状况相适应,所有者即企业家不得不对工人下达一定的行动指令。另一方面,企业家们通过尽可能简单的机械技术,使工人的作业程序化,尽可能减少事后信息处理的必要。

(2)分权体制。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和教育普及,体制下层部分的信息处理能力增强,使较复杂机械的导入和利用现场工人的知识能力,组织有效的生产运营成为可能,把它称为分权体制。这种信息体制,可看作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美国推行的泰罗“科学管理方法”的对应物。

(3)信息同化体制。战后,由于劳工运动的高涨和经营力量的相对下降,工人现场共同处理事态、共同承担责任的体制延续下来。这种体制叫做信息同化体制。

(4)水平体制。就体制振荡而言,在个别振荡影响小、且部门间的互补性大的场合,信息同化体制比分权体制更有效率。但是多数现代企业都有不少个别振荡。因此,仅仅依靠企业内的信息共有化是不够的。把个人处理信息的能力同集体决策的系统振荡信息共有化特征的保留相结合的体制称为水平体制。

此外,还有两种处在极端状态的信息处理体制,即分散化体制和信息异化体制,在此,我们故意将其省略,因为它们同此处论及的问题关系不大。每种信息体制所能激发出的效率即信息效率是非常不同的。我们把能以更低的预期费用实现每单位产出的信息体制称作有信息效率(informationdly efficient)。信息效率性,本论文称之为I效率,是哈维茨当作一般的协调机制评价标准而导入的概念(Hurwicz,1960)。所谓信息效率性,即企业的经营部门以预期费用和最大化为原则,选择企业内部的信息体制,换言之,在可替代的信息体制中采用最有信息效率的体制。

那么,何种信息体制在何时是有信息效率的呢?如图5-8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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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8 信息体制模式及其效率

图中横轴为系统振荡与个别振荡之比Δ2 r/Δ2 a(= k),纵轴表示K与D之间的相对比重。图中间的横线为B= D线,此线上方区域为D>B,下方区域B>D。B是企业内各部门之间在技术上的联系带有竞争性的程度;而D则是企业内各部门之间在技术上的联系带有互补性的程度。由此图可知,I效率既因系统振荡与个别振荡两者之间的比值不同而变动。又受到信息效率在部门间关系的竞争性或互补性程度的分布的影响。

创新企业信息制度安排,普遍来讲属于水平体制或信息分散化体制。这样的信息制度安排在目前经济活动的某些新特征已经出现的情况下具有I效率。因为:

(1)随着经济活动的信息化和网络化程度不断加深,随着创新企业内部个人信息处理能力的提高,以及由此产生的岗位体系在各产业的形成,不论个别振荡还是系统振荡,仅一方占绝对比重情况越来越少。因此根据上图可知,象水平或信息分散化体制那样,各部门处理大量信息的复杂信息体制更具信息效率。

(2)对于大多数创新公司来说,其中间层同企业外部资源与信息的关系也是水平的,其所受处理的外部信息也是大量的,这种对外部的信息处理平面性恰好能同企业内水平信息体制安排构成和谐共振,从而激发出巨大的I效率。

(3)创新企业内部各业务部门之间的技术性协调关系无论是竞争性的或是互补性的,它都能找到相宜的振荡程度适中的信息体制。

创新企业的这种信息制度方面的高度适应性,是其他企业所不具备的。而具有高度适应性的创新企业,普遍采取的企业形态有着正如日本学者青木昌彦1991年在《经济体制的比较制度分析》中指出的:创新企业“作为这一网络节点的企业形态,其极端的例子,以那种超越法律意义上的企业的界限,根据信息空间意义上的模拟组织协调而形成的事实上的企业(Virtual corporation)已经出现”。因此,可以认为:一方面企业内信息共有的重要性在减弱,另一方面,超越企业界限的信息网络形成的重要性在增强。创新企业的形态恰好顺应了这一大趋势。

【注释】

[1]董景荣.技术创新过程管理——理论、方法及实践.重庆:重庆出版社,2000

[2]杨武.技术创新产权.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9

[3]罗伯特·考特,托马斯·尤伦.法和经济学.上海:三联书店

[4]小艾尔费雷德·D·钱德勒.看得见的手(中译本).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第6页

[5]小艾尔费雷德·D·钱德勒.看得见的手(中译本).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第7页

[6]张军:《现代产权经济学》,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版,第16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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