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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者,兵家之所必争

时间:2022-07-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先者,兵家之所必争在《新华字典》中“先”字被解释作“时间在前的,次序在前的”。抢先发制抢先发制也就是先发制人,即在对方兵力尚未充分展开之前,便实施突然袭击,打对方一个措手不及。后发先至后发先至是源于内家拳术的一种战术思想。

先者,兵家之所必争

在《新华字典》中“先”字被解释作“时间在前的,次序在前的”。但是,在军事上或者在竞争谋略上,“先”字的含义是指取得胜利的主动权。“抢先”也就是掌握取得胜利的主动权。明朝军事家揭暄在其所著《兵经百字》中,将“先”字列为首位,可见“先”在军事谋略中的地位。

如果说“医不治已病,而治未病”的着眼点在一个“防”字上,还有些被动的意味的话,那么“抢先”的着眼点则偏重于进攻,其突出主动的意味便不言而喻了,而且其所包含的思想更为丰富。兵书《白豪子》中写道:“兵家惟其先人,故能有夺人之心。……古之善战者,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未有不先处城地而待敌者也。是故治气则先,治心则先,治力则先,治变则先;隘则先居之,险则先去之,爱则先夺之。盖先胜而后战,非先战而后胜也。”这段话的意思是说:正因为军事家善于抢先,所以才能有战胜敌人的把握。……从前善于打仗的人,先立于不败之地,然后寻找机会去战胜敌人,没有不是先在战场上占领有利地位以逸待劳的。所以激励士气就能占先,深得军心就能占先,提高战斗力就能占先,因敌变化就能占先;关隘要抢先占领,危险境地要先避开,有利条件要先夺取。必须先有胜利的把握再去作战,而不是先打起来再去寻找胜利的机会。

下面我们从古今兵家的韬略,结合律师的思维,将抢先的具体方法归纳为以下几类:

料敌机先

料敌机先是指在运筹帷幄之时,通过正确估计敌人的动向,预先策划好我方的应对,从而战胜敌人。在《三国演义》中诸葛亮的草船借箭。便是在预料到大江起雾,曹兵不会乘船出击,而采用弓箭射击的基础上制订的战斗方案。料敌机先的关键是对敌情的确切了解,并通过缜密的逻辑思维,准确地估计出敌人可能的动向,从而预先设定破解方案。

律师们在设计合同时,通常都会围绕着该合同的履行,将可能发生的问题列举出来,并设计出相应的救济条款。例如,在股权收购合同中,为了保证目标企业在变更股东后仍然具有一定的成长能力,新股东便会要求在股权收购合同中约定对赌条款。即当该公司在被收购后的一定时间内,公司的成长如果达到一定的经济指标,则按照股权收购合同中约定的价格支付;如果没有达到约定指标,收购价格则大大地降低。

先声夺人

先声夺人是指在实际交兵之前,便通过一系列宣传措施,瓦解敌人军心,壮大我方声威,影响公众的心态,从而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目的。现在有一些企业在产品上市之前便进行大量的广告宣传,就是为了在消费者心目中造成影响,扩大自己的市场占有率。先声夺人的要点是将虚(宣传)与实(实力)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虚实相生的原理来扩大战果。

有些律师在起诉一个案子时,要求当事人加大诉讼标的,高调查封被告的财产,从而加大对方的心理压力,最终以较好的价格与对方谈判解决。附带说一句,在我国知识产权案件往往是雷声大,雨点小,来时其势汹汹,标的吓人,最终判决数额了了。相关当事人于此不可不知。

抢先发制

抢先发制也就是先发制人,即在对方兵力尚未充分展开之前,便实施突然袭击,打对方一个措手不及。纳粹德国在二次世界大战对东欧各国实施的闪电战便属此列。在商场上利用己方在技术、资金、人力等方面的优势研制新产品抢先上市占领市场,也是这一战法的现代应用。抢先发制表面上是在时间上有一个“先”字,其核心实际上是在短时间内集中优势兵力,攻击敌人的薄弱环节,从而达到以优胜劣,以少胜多,以快胜慢的最终目的。

抢先法制的关键是“攻其不备,出其不意。”例如,通过诉前保全,控制对方的财产;通过证据保全,固定可能会被破坏的证据。而将对方的动产直接控制在自己的手中,以避免或减少财产损失,就是一个古老却非常有效的方法。君不见,有些债权人一看到债务人可能会倒闭,就去债务人那里抢先搬东西吗?

后发先至

后发先至是源于内家拳术的一种战术思想。其基本内容是让对方先出手,在对方进攻的同时寻找对方的破绽(这种破绽是必然存在的)。根据我方的能力,选择最佳时刻,在我方尚未受到损失之前,对其薄弱处实施打击,从而战胜对手。军事上常用的“引蛇出洞”战术,便是“后发先至”的一个应用实例。后发先至是一种高级战术,它要求指挥员具有“后发”的胸襟,控制战局发展的能力,和实现“先至”的效果。

后发先至的基础是双方在正面对垒时,均防守严密,不容易找到破绽,因此需待对方动起来,暴露出破绽的时候,才好发起进攻。“过犹不及”常常是有关于此的最好的解释之一。为了说明这个问题,我们在此不举法律的例子,而以一个传统的故事来说明,这个故事的名字叫做《郑伯克段于鄢》。

《左传》里说,郑武公娶了申国国君的女儿为妻,叫做武姜;生下了庄公和共叔段。武姜讨厌庄公,偏爱小儿子共叔段,想立他为太子,多次向武公请求,武公都没有答应。

等到庄公当上了郑国国君,武姜为共叔段请求把制这个地方作为他的封地。庄公说:“制是个险要的城邑,从前虢叔就死在那里,如果要别的地方,我都答应。”武姜又为共叔段请求京这个地方,庄公就让共叔段住在那里,称他为“京城太叔”。

庄公手下的一个大臣祭仲说:“都城超过了三百丈,就会成为国家的祸害。按先王的规定,大的都城面积不能超过国都的三分之一。中等的不超过五分之一,小的不超过九分之一。现在的京邑,大小不合法度,违反了先王的制度,这会使您受不了。”庄公回答说;“姜氏要这么做我怎能避开这祸害呢?”祭仲说道:“姜氏有什么可满足呢?不如趁早给太叔另外安排个容易控制的地方,不让他的势力蔓延。如果蔓延开来,就难于对付了。蔓长的野草都除不掉,更何况是您受宠的兄弟呢?”庄公说:“干多了不仁义的事情,必定会自取灭亡,您姑且看着吧。”

不久之后,太叔命令西边和北边的边邑也同时归他管辖。公子吕对庄公说:“一个国家不能容纳两个君王,您打算怎么办?如果您想把国家交给太叔,就请允许我去侍奉他;如果不给,就请除掉他,不要使百姓产生二心。”庄公说:“用不着,他会祸及自己。随后,太叔又把双方共管的边邑收归自己,一直把邑地扩张到了廪延。”公子吕说:“可以动手了。他占多了地方就会得到百姓拥护。”庄公说:“不行仁义就不会有人亲近,地方再大也会崩溃。”

太叔修建城地,聚集百姓,修整铠甲,制造武器,训练步兵,修造战车,要偷袭郑国国都。武姜打算为他打开城门做内应。庄公得知了太叔偷袭的日期,说:“可以动手了!”他命令公子吕率领二百辆战车去攻打京邑。京邑百姓背叛了共叔段,共叔段逃到了鄢地,庄公又攻打鄢。五月二十三日,共叔段逃奔去了共国。

看了这个经典例子,是不是所有的案例都显得苍白了?

弃子争先

棋经云:“宁失一子,不失一先。”意思是在我方不利的情况下,宁肯丢失一个子,也不愿失去先手。在解放战争期间,为了保卫延安,毛泽东主席指挥解放军不计一城一地的得失,进行大规模的运动战,最终取得了胜利。弃子争先最重要的是在“弃子”之后提高我方的活力,加重敌人的负担,从而以我方的灵活打击对手的滞重,最终消灭敌人。

民法的一个基本原则是权利与义务对等,即在你享有某项权利的同时,你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反之,当你没有履行某项义务时,便可能很难享有某项权利。那么,在你希望享有某项权利(按照经济学的术语叫做当某项权利对你的边际效用较高时),而觉得与此相应的义务可以承受时,为什么不可以通过尽义务的方式,换取该项权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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