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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供应链金融模式创新

时间:2022-07-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吉林省农村供应链金融创新的现状(一)吉林省农村供应链金融发展历程最近几年,吉林省金融机构利用本省优势农业学科和特有农业产品,围绕供应链核心企业,探索形成了“农业供应链金融”的多种成功模式,有效增强农民收入,进一步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

一、吉林省农村供应链金融创新的现状

(一)吉林省农村供应链金融发展历程

最近几年,吉林省金融机构利用本省优势农业学科和特有农业产品,围绕供应链核心企业,探索形成了“农业供应链金融”的多种成功模式,有效增强农民收入,进一步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截至2016年末,四平市、白城市和白山市开展“农业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银行机构约占机构总数的55%,信贷金额达176.78亿元,占三市涉农贷款总额的33.36%。

探索建立“农业供应链金融”新模式

1.“公司+农户+政府”模式

“公司+农户+政府”贷款模式通俗来讲,就是公司以将一定比例担保金存入银行的方式,作为农户贷款的担保,并为农户提供种子、农资、农机等基础农业设施,并用书面协议承诺一旦风险发生,以保底价收购农户生产的农产品;政府对土地整理、组织农户与公司签约等事项负责;农户则负责农业生产,对公司进行销售;公司在银行指导下将贷款本金和利息从农户的销售款中扣除。以镇赉村镇银行为例,先后与吉林裕丰等四家农牧业龙头企业开展合作,为其上游农户累计发放贷款2亿多元,支持农户2000多户,贷款支持农户粮食产量达到6万吨/年,年均增产5000吨,育肥牛数量已有1万头/年,贷款农户平均每人增加3000元/年,就业岗位增加62500个。

2.“合作社(协会)+社员”模式

由农民专业合作或协会提供担保向银行融资;合作社或协会则负对统一买办基础生产资料、防疫和销售负责,为社员贷款提供担保。三市银行机构经过平台提供担保共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182个,支持以专业合作社为依托的农业化龙头企业16个,累计投放贷款5240万元。

3.“核心企业+中小供应商”模式

引领指导重要企业与农户及相关中小企业完成生产订单,以核心企业提供担保、上下游企业和农户履行订单约定连带保障职责,控制客户违约风险,降低市场风险。白城市金融机构向金百合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发放贷款400万元,帮助其建成8个连锁店和1个集采、配、供为一体的大型物流配供中心,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160余人,并在全县各大乡镇和大村建起农家店96个,年销售额2000万元。

4.“商户+农户”模式

烤烟种植业是镇赉县特色种植产业,为推进烤烟种植产业的整体发展, 2009年以来,镇赉县涉农金融机构为全县烟草种植户累计投放贷款1800多万元。通过贷款支持,仅仅2011年完成的合同收购量就有5万担,销售收入3000万元,利税650万元。白山市是我国“人参”主要产地,辖内银行机构创新人参存货抵押贷款,截至2012年9月末,共对2292户人参种植户累计发放贷款21337万元;对149户人参商户累计发放贷款7113万元。

5.“农旅一体”模式

农业与旅游业完美结合,完成传统农业向新型旅游休闲农业的转化,促进农业产业的转变和提升。2008—2016年,白山市借助长白山自然环境优势,大力开展旅游设施建设,银行机构积极发放信贷资金1000余万元,建成以温泉游泳、朝鲜族民俗景观项目为主的旅游项目4个,年接待游客达2万余人,带动当地以农家乐、特种养殖、旅游观光等旅游项目发展,直接就业人数1000余人,为当地增加产值3000余万元。

(二)吉林省农村供应链金融的作用

1.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

截至2016年末,四平市、白城市和白山市开展“农业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银行机构约占机构总数的55%,信贷金额达176.78亿元,占三市涉农贷款总额的33.36%,参与农户20.1万户,各类农业企业584个,农民专业合作社1175家。开展农业供应链,订单农业大量增加,原料基地逐步稳定,企业财务费用显著降低。据初步统计,截至9月末,三市约有15家粮食收储加工企业接收380份农业订单,同比增长51.4%,缩减财务费用约170万元,同比下降27.6%。

2.为农村剩余劳力找到出路,增加农户收入

农业供应链把劳动力从土地解放出来,从事其他经营,推动种植大户由传统农民向产业工人转化,收入水平得到显著提升。三市约有15万农户从中受益,平均收入水平较上年同期增长60%。三市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80万人,其中约40%被吸纳到合作社,约30%向城镇化转移,约30%向其他行业发展。

3.农业资源得到合理配置

通过农业供应链金融的支持,农业产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各地在农业的适应性方面日趋科学合理,防止了产业趋同,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如白山市的人参、五味子、蓝莓、冰葡萄等特色产业在金融支持下,逐步形成产业化规模,农业综合效益显著提升。

4.形成商品优势,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农业供应链金融,有金融杠杆的作用,使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大幅提升,也使农产品的商品优势得以形成,让市场竞争能力显著增加。四平市的玉米、大米,白山市的人参,白城市的杂粮杂豆都形成了各自的品牌,实现产业化发展。

当前,农村供应链金融发展仍然面临一系列问题。主要是核心企业的作用没有充分地发挥出来。农业核心企业在产业产业链金融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核心企业的信用是带动农业产业链的关键,只有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完善龙头企业,规范以龙头为核心才能带动本品种整个农业产业链的发展。

银行的融资方式还有待于进一步的创新。虽然金融机构针对农业的融资由过去完全依赖于房产抵押向面向农产品食物抵押卖出一步,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农产品都适合做抵押,大部分不易保存或特殊条件保存,那么银行就要在探索产业链融资模式上有所创新,譬如说:利用核心企业的差额回购为经销商融资,利用核心企业的付款能力提前为上游企业付款进行融资,对一些优质的客户和项目提供小额无抵押信用贷款等,都值我们得探索与尝试。

二、吉林省农村供应链金融发展中的突出问题

供应链金融最大的特点是寻找一个大的核心企业作为供应链的出发点,作为整个供应链的金融支持。由于银行更关注交易风险,对整个交易的评价建立,能够使更多中小企业进入到银行的服务管辖范围内,这样即使个别企业无法达到银行的一些标准,只要这个企业依附于信誉好的核心企业,银行很有可能会淡化对这个企业的信用评价,从而对这笔交易授信,就此促使这次交易完成。在这样的情境下,如果供应链中某个环节出现融资问题,会很快影响整条供应链,大型金融灾难有可能发生。

首先,信用体系有待完善。一是政府部门、企业和个人的诚信意识有待提高。企业对于信用管理和信用风险防范工作不到位,常会发生逃废金融债务、经济活动中的债务拖欠甚至商业诈骗等现象,如此就使得供应链成员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银行之间信任程度严重降低。二是目前我国还处于社会信用征集系统、信用中介机构成立的起步发展阶段,无法对企业信用进行有效收集和准确评估,对失信情况的记录和公开工作有待完善。基于这种现状,银行很难对供应链所有企业相关数据进行有效调查、提取和分析,这直接导致银行无法根据供应链成员的决策和经营,调整相应的信用贷款,从而让资金使用风险降低。三是对于不诚信企业的惩罚机制尚未有效建立。

其次,相关主体存在利益偏差。银行和融资企业作为供应链的重要环节,在融资时很自然会将自身利益作为出发点,为降低金融风险发生可能性,银行主要考虑的是安全、流动、利润率三者,所以对融资程序、抵押与担保资质、融资企业资信状况等要求会相对严苛。而融资企业则主要考虑需求、成本和效益,当现金流有问题发生时主要想如何获得融资,更多要求的是运营效率和资本利用率。

再次,供应链核心企业的缺乏。作为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的主体,银行以核心企业为出发点,将核心企业的实力和信用作为基石,给供应链提供金融服务。作为供应链金融中的核心企业,这几个条件必不可少:第一,具备一定的规模,在行业内具有比较大的号召力和影响力;第二,具有较强的产品创新能力;第三,商业信誉相对较高。从目前的供应链发展水平来看,我国说是才开始起步也不为过,供应链管理的国际地位不高,企业实力有待提升。因此,要在经济一体化大环境下在国际供应链金融行业中占有一席之地,要做的努力还很多。

三、农村供应链金融发展思路

首先,以市场为导向确定供应链金融项目为前提。金融机构始终以市场为导向,兼顾适应性、安全性和营利性作为服务原则,来进行供应链金融发展工作。因此,深入服务对象所在地了解市场状况是农村金融机构开展工作的首要任务,对于特色农产品市场需求有较为熟悉的把控,综合考量不同地区的发展规划,把符合市场需求并具有竞争优势的特色农产品作为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的项目,做好企业与农户的沟通交流工作。

其次,构建农业供应链,同时发展供应链金融项目。首先,根据带头企业的财务情况、销售能力、盈利状况以及行业地位,同时根据管理效率等标准发掘比较有潜力的产业链核心企业;其次,对潜在利益进行评估,挖掘合作机会,找准要发展合作的核心企业;最后,制定具体完善的实施计划,在这一环节中,金融机构要扮演起帮助有意愿参与并且拥有相应实力的核心企业疏通好遇上下层级关系,构建农业供应链的角色。要将工作重点放在促进引导核心企业做好与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合作,与农村专业组织的对接,尽量将分散经营的农户联合起来,发展将市场作为导向,市场引导核心企业,核心企业带动农村组织,农村组织连接农户的成熟完整的供应链。农业供应链建立后,金融机构就可以借助核心企业的良好信用对供应链成员授信,供应链金融业务才能顺利展开。

再次,实现供应链多头合作,保障资金、物流信息的通畅无阻。银行要将工作重点放在与核心企业、农业组织、物流或保险公司发展合作关系。可借助供应链核心企业资金、资源和网络优势,与其联合,形成战略共同体,借助各种金融产品与服务,提高自身的商业价值;与农村组织进行合作,可依托农村组织,委托其对分散经营的农户进行管理,借此降低管理成本;与第三方物流进行合作,可委托物流公司作为第三方监管人,以期从更多渠道掌握客户信息,规避信息不对称可能带来的风险;与保险机构合作,利用保险机构的农业保险、信贷保险降低金融风险。

最后,积极建设信用环境。可借助广播、电视、口号等通信手段传播信用文化,强化农民的信用理念,形成“讲信用无上光荣、不讲信用最为可耻”的社会风气。将诚信工程建设积极开展,各金融机构组织要深入基层农村组织、专业合作公社、乡镇企业和农户访谈调研,订制符合科学发展观并且合适农户、农村组织和乡镇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准则,推行“信用商户”、“信用农组”、“信用乡镇”等评级活动,用表彰或召开会议的形式公布。利用鼓励机制加强保障。制定相应的激励惩戒制度,同时与质检、工商、税务、法院等有关部门机构联合,为信用良好的个人、农组、乡镇开辟“绿色通道”,同时严惩不诚信行为,从而引导树立良好的信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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