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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会计实训的技术规范

时间:2022-07-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会计书写基本规范会计书写规范是指会计工作人员在经济业务活动的记录过程中,对接触的数码和文字的一种规范化书写以及书写方法。会计工作离不开书写,没有规范的书写就无法保证会计工作的质量。书写规范也是衡量一个会计工作人员素质高低的标准。

一、会计书写基本规范

会计书写规范是指会计工作人员在经济业务活动的记录过程中,对接触的数码和文字的一种规范化书写以及书写方法。会计工作离不开书写,没有规范的书写就无法保证会计工作的质量。书写规范也是衡量一个会计工作人员素质高低的标准。一个合格的会计人员,首先书写应当规范,这样才能正确、清晰地书写计算结果,为决策者提供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更好地为经济决策服务。

会计书写的内容包括阿拉伯数字的书写、数字大写以及汉字书写。在一些外资企业,有时需用外文记账,外文字母的书写也应当规范。

会计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 正确、规范、清晰、整洁、美观。

(1)正确。指对业务发生过程中的数字和文字要准确、完整地记录下来,这是书写的基本前提。只有对所发生的经济业务正确地反映出其发生的全过程、内容及结果,书写才有意义。

(2)规范。指对有关经济活动的记录、书写一定要符合财经法规和会计制度的各项规定,符合对财会人员的要求。无论是记账、核算、分析、编制报表,都要书写规范,数字准确,文字适当,分析有理,要严格按书写格式书写,文字以国务院公布的简化汉字为标准,数字按规范要求书写。

(3)清晰。指字迹清楚,容易辨认,账目条理清晰,使人一目了然,无模糊不清之感。

(4)整洁。指账面干净、清洁,文字、数码字、表格条理清晰,整齐分明。书写字迹端正,大小均匀,无参差不齐及涂改现象。

(5)美观。书写除准确、规范、整洁外,还要尽可能使结构安排合理,字迹流畅、大方,给人以美感。

会计工作人员一般都要有两枚名章,一枚方形姓名章,用于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报表等指定位置的签章; 另一枚为小长方形姓名章,用于更正数字,规格为16毫米×4毫米。在凭证、账簿、报表上盖名章时,一般用红色印油,在各种会计资料上签名时,要签姓名全称。

二、数字书写规范

阿拉伯数字书写规范是指要符合手写体的规范要求。阿拉伯数字是世界各国的通用数字,书写的顺序是由高位到低位,从左到右依次写出各位数字。

阿拉伯数字的标准写法:

(1)数字应当一个一个地写,不得连笔写。

(2)字体要各自成形,大小均衡,排列整齐,字迹工整、清晰。

(3)有圆的数字,如: 6、8、9、0等,圆圈必须封口。

(4)同行的相邻数字之间要空出半个阿拉伯数字的位置。

(5)每个数字要紧靠凭证或账表行格底线书写,字体高度占行格高度的1/2以下,不能写满格,以便留有改错的空间,也显得清晰美观。

(6)“6”字要比一般数字向右上方长出1/4,“7”、“9”字要向左下方(过底线)长出1/4。

(7)字体要自右上方向左下方倾斜书写,倾斜度约为60°。

阿拉伯数字参考字体如图2-1所示。

图2-1 阿拉伯数字参考字体

三、文字书写规范

文字书写是指汉字书写。与经济业务活动相联系的文字书写包括数字的大写和企业名称、会计科目、费用项目、商品类别、计量单位以及摘要、财务分析报告的书写等。

1.文字书写的基本要求

(1)简明扼要准确。指用简短的文字把经济业务发生的内容记述清楚,在有格限的情况下,文字数目的多少以写满但不超出该栏格为限。会计科目要写全称,不能简化,子、细目要准确,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不能用表述不清、记叙不准的语句或文字。

(2)字迹工整清晰。指书写时用正楷或行书,不能用草书; 不宜过大,一般上下要留空隙,也不宜过小; 不能过于稠密,要适当留字距; 不能写得大小不一。

2.中文大写数字的写法

中文大写数字是用于填写需要防止涂改的销货发票、银行结算凭证、收据等,因此,在书写时不能写错。如果写错,则本张凭证作废,需要重新填制凭证。

(1)中文大写数字要以正楷或行书体书写,不得连笔写。如图2-2所示。

(2)不能使用未经国务院公布的简体字,如账簿的“账”字不能写成“帐”字。

(3)字体各自成形,大小均匀,排列整齐、工整、清晰。

(4)不允许使用未经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或谐音字。不能使用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另(或0)等字样,不得自造简化字。

(5)如果金额数字书写中使用繁体字,如貳、陸、億、萬、圓也符合要求。

图2-2 大写数字参考字体

3.摘要的书写

文字书写中一部分是摘要的书写,包括记账凭证摘要、各种账簿摘要。摘要是记录经济业务的简要内容,填写时应用简明扼要的文字反映经济业务概况。

摘要书写的一般要求:

(1)以原始凭证为依据;

(2)正确反映经济业务的内容;

(3)文字少而精,说明主要问题;

(4)书写字体占格的1/2为宜;

(5)数字与文字书写要求相同,要工整、清晰、规范。

四、大小写金额的书写

掌握大小写金额的标准写法,做到书写规范、清晰、流畅。

金额的标准写法:

1.没有数位分割线的凭证账表上的标准写法

(1)对某些金额数字,如银行结算凭证、收据、发票等单据上的金额,应在小写合计金额前填写币种符号。如人民币应填写“¥”,欧元应填写“£ ”符号。凡阿拉伯数字前写出币种符号的,数字后面不再写货币单位。这样做一来表示了金额的币种,二来为了防止增添篡改数字。因此,币种符号后都要紧接着写数字,不能留有空隙。

(2)以元为单位的阿拉伯数字,除表示单价等情况外,一律写到角分; 没有角分的角位和分位可写出“00”,有角无分的,分位应当写“0”,不得用“-”代替。元与角之间,要点一个小数点,如“9.60”或“8.00”不能写成“9.6”或“8”。

(3)只有分位金额的,在元位和角位上各写一个“0”,并在元与角之间点一个小数点,如¥0.04。

(4)元以上的金额数字第三位要空出半个阿拉伯数字的位置书写,如: ¥3247108.92,也可以三位一节用分位号分开,如: ¥3,247,108.92。

2.有数位分割线的凭证账表上的标准写法

(1)对应固定的位数填写,不得错位。

(2)只有分位金额的,在元位和角位上均不得写“0”。

(3)只有角位或角分位金额的,在元位上不得写“0”。

(4)分位是“0”的,在分位上写“0”,角位和分位都是“0”的,在角位和分位上各写一个“0”。

3.大写金额的标准写法

(1)大写金额要紧靠“人民币”三字书写,不得留有空白,如果大写数字前没有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

(2)大写金额数字到“元”或“角”,在“元”或“角”后写“整”字; 大写金额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字,如¥15000.00应写为: 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又如¥68465.80可写为: 人民币陆万捌仟肆佰陆拾伍元捌角整; 而¥386.56应写为: 人民币叁佰捌拾陆元伍角陆分。

(3)阿拉伯金额数字元位是“0”时,汉字大写金额要写“零”字,如¥8409.50应写为: 人民币捌仟肆佰零玖元伍角整。

4.有关票据填写的基本规定

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数字。为防止变造票据的出票日期,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至玖、日为壹至玖时,应在其前加“零”字; 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加“壹”字。如1月25日,应写为: 零壹月贰拾伍日。再如11月20日,应写为: 壹拾壹月贰拾日。

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数字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担。

注意初写时不宜求快,应在“规范”二字上下工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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