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盈余公积内容不真实
审阅“盈余公积”账户的贷方发生额(增加额)。一般其贷方发生额都是由年终利润分配转入,对于其他任何的增加额都要特别关注并进一步追查原因。
2.盈余公积提取不正确
检查法定盈余公积从利润中提取的顺序是否符合规定,有无税前列支,减少应交所得税的情况;检查有关资料,查明是否根据国家规定按比例及时足额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如果企业本年度没有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应核查盈余公积是否达到规定的比例,查实盈余公积的计算是否正确。
3.盈余公积使用不正确
重点检查“盈余公积”账户的借方发生额。复核转增资本后“盈余公积”账户的贷方余额,并与注册资本的比例相比较以查明是否存在问题。检查有关资料,查明盈余公积的使用是否有一定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依法办理增资手续,取得合法的增资文件等。
盈余公积违规操作的参考案例
【参考案例】盈余公积转增资本的违规
1.疑点
查账人员在审查某公司的账目时发现2002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 000万元。经批准将当年账面盈余公积余额1 200万元转增资本。使该公司2003年1月1日的注册资本达到3 200万元。而盈余公积余额为零。
2.查证
调出56号凭证。会计分录为:
借:盈余公积12 000 000
贷:实收资本12 000 000
如果按该公司上述的账务处理,2003年1月1日该公司的盈余公积金余额为零,不符合有关规定。
3.问题
盈余公积增资必须具备一定的手续和条件,必须由企业权力机构及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审批,转增资本或分配股利后,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金的25%。
4.调账
根据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金的25%的规定,企业盈余公积金的余额至少应为640万元。
借:实收资本6 400 000
贷:盈余公积6 4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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