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国内学者的建议

国内学者的建议

时间:2022-07-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关于建立中国绿色贸易体系的提议,国内众说纷纭。也有学者认为建立环境经济核算体系是贸易绿色化的关键。尽快取消对“两高一资”产品的出口退税和其他旨在鼓励其出口的政策;对一部分国内外市场价格相差较大的“两高一资”产品,征收出口关税;设置出口配额,控制产品出口的数量。禁止贸易类产品是指对环境造成污染损害,破坏自然资源或损害人体健康的产品,例如一些“两高一资”产品。

关于建立中国绿色贸易体系的提议,国内众说纷纭。早在2001年,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与北京对外经贸大学的课题组就完成了《绿色壁垒与中国对外贸易发展》项目,研究分析了绿色壁垒对我国外贸发展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国家环保总局和外经贸部联合制定和实施《国家绿色贸易行动计划》的建议。即实施国家绿色出口战略计划,大力支持绿色包装产业发展,建立国家产品环境标准体系和建立国家绿色技术性措施体系等(王金南等,2004)。

有学者认为贸易的绿色化首先要实现经济的全面绿化。如郭峰镰(2005)建议我国应适应绿色贸易潮流,通过体制转变、制度创新、强化管理等措施来增加绿色环保因素,努力达到各种技术、安全、卫生、环境标准,突破绿色贸易壁垒,迅速扭转我国在绿色贸易发展中的被动局面。一是发展循环经济,夯实绿色贸易基础。二是实现全面绿化,提升绿色贸易品质,包括加强绿色宣传教育,加快绿色立法;进行绿色设计,开展绿色营销;选择绿色资源,发展绿色市场;收集绿色信息,建立绿色通道;普及绿色标志,树立绿色形象;推行绿色引进,开展绿色审计。三是建立绿色体系,促进绿色贸易发展。包括建立绿色保障制度体系,建立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建立绿色技术支撑体系。四是积极应对绿色贸易壁垒,开创我国绿色贸易发展的新局面。

也有学者认为建立环境经济核算体系是贸易绿色化的关键。何一鸣(2008)认为,基于我国目前的环境及贸易情况,依靠快速转变我国出口产品的结构,是不现实的,应该循序渐进一步步地发展。政府需要首先转变观念,对现存的出口企业产品给予政策扶植,采取一些灵活有效的工具来帮助这些出口产品克服成本增加的不利影响。他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建议,如提高我国进出口产品的环境标准,推进我国的产业升级;引入绿色GDP,改革出口绩效的考核标准,进一步深化我国对外贸易体制改革;优化贸易增长,实施绿色贸易战略;建立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使贸易增长与环境保护相协调落实到实处;建立并强化进出口贸易的环境准入制度。

也有人从单纯的进出口环节,从资源环境逆差的角度提出改革贸易体系的思路。如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与贸易技术专家组”完成的《我国贸易的资源环境逆差初步研究》和《运用贸易手段促进我国环境保护目标实现》研究报告,得出了两点结论:一是我国贸易顺差很大,但在资源环境方面存在巨大的逆差;二是应构建绿色贸易体系(包括环境关税、市场准入准出制度、绿色投资政策等)缓解资源环境压力。报告认为:总体来讲,我国的贸易增长方式是粗放的。具体表现为“两高一资”产品在出口产品中占有很高比例。这种贸易模式带有“环境输出的特征”,即把我国环境的价值转移到产品之中,让别国消费者享受。贸易顺差越大,中国的环境代价就越大。这种“环境输出型”的对外贸易发展方式不是一种可以长期采用的模式,必须随着我们基本国情和综合国力的变化而进行转变。因此建议,我国贸易增长方式应实现从以“环境输出”为特征到以“生态修复”为使命的历史性转变。一是控制和减少资源和环境消耗型产品在出口中的比重,缓解我国环境压力;二是增加进口能替代我国环境消耗的产品,实现“环境输入”;三是通过调整进出口结构,从绿色产品贸易、环境友好型技术贸易和其他有利于环境的贸易活动中赚取经济利益。这三者是依次优先的关系,即当务之急是减少环境消耗型产品出口,其次是实行环境输入,最后是绿色贸易(夏光,2007)。

莫神星(2008)提出要建立和健全有利于节能减排的招商引资及进出口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具体做法是:(1)建立节能减排的绿色贸易体系,包括扩大出口关税征收范围,加征高污染、高能耗、高资源产品出口环境关税;设计和实施以环境保护为目的的市场准入和准出制度;提高外商直接投资准入门槛,积极引进绿色外资;规范和引导我国企业的海外投资活动;健全进口废物贸易政策,有效防止废物贸易环境风险。(2)限制或禁止“两高一资”的外资进入。适时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外商投资节能环保领域,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外资项目,促进外商投资产业结构升级;调整《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提高加工贸易准入门槛,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3)控制“两高一资”产品的出口。尽快取消对“两高一资”产品的出口退税和其他旨在鼓励其出口的政策;对一部分国内外市场价格相差较大的“两高一资”产品,征收出口关税;设置出口配额,控制产品出口的数量。(4)鼓励先进节能环保技术设备进口。实行鼓励先进节能环保技术设备进口的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引进能促进国内节能减排的技术和设备。

李丽平等(2008)提出了一个完整的绿色贸易政策体系框架,该框架包括了产品出口的资源环境关税、市场准入与准出环境要求、投资的资源环境导向等手段,考虑了政策的作用点(包括产品、企业、行业三个层面)和政策分类管理(禁止、限制、允许、鼓励等)。其具体框架如下(见图6-1):

图6-1 中国绿色贸易体系政策框架

1. 产品

绿色贸易体系可以将产品分为鼓励贸易类产品、许可贸易类产品、限制贸易类产品和禁止贸易类产品。鼓励贸易类产品指生产过程及产品本身节约能源和资源,并对环境友好的产品。例如环境标志产品/生态标志产品、绿色食品等。具体措施是:对于取得环境标志认证的产品,通过提高出口退税率等政策措施,鼓励其出口;另外在投资政策方面,可以采取一些有利于扩大这些产品生产投资规模的政策措施。限制贸易类产品是指不利于节约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的产品。对于此类产品,可征收出口关税或调节出口关税税率,或在征收出口环节关税基础上加征出口资源环境关税,使环境成本内部化,限制其出口规模;加强这些产品的许可证管理、环境标准管理,强调环境审计,适当缩小该类产品的贸易规模;投资政策方面,不鼓励外商对这些产品的投资。禁止贸易类产品是指对环境造成污染损害,破坏自然资源或损害人体健康的产品,例如一些“两高一资”产品。对于这类产品,要禁止准入和准出,禁止任何外商投资。允许贸易类产品是指非鼓励贸易类、限制贸易类和禁止贸易类产品,大多数产品属于这一类型。

2. 企业

在企业层面可以分为鼓励贸易类企业、限制贸易类企业、禁止贸易类企业和许可贸易类企业。鼓励贸易类企业是指其产品质量符合环境标准和要求,其环境管理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这类企业包括“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绿色”企业等。由于这类企业已经达到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和水耗等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内部建立了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因此其对外贸易行为也会产生较好的示范作用。对这些企业的出口应在政策上进行鼓励。具体措施可以实施一定的税收、信贷等优惠政策。限制和禁止贸易类企业一般指严重污染企业,对这类企业,除依照环境法律法规予以“关、停、并、转”外,从贸易方面也要给予取消许可证、外贸经营权等措施,禁止这些企业的产品出口;限制这类企业的投资规模,禁止外商投资该类企业。许可贸易类企业是指非鼓励、限制和禁止贸易类企业,大多数企业属于此类企业。

3. 行业

在行业层面构筑绿色贸易体系,同样可以分为鼓励贸易类行业、限制贸易类行业、禁止贸易类行业和许可贸易类行业。对不同类型的行业采取不同的政策措施:对于鼓励贸易类行业,例如低污染行业,通过出口退税等政策措施,鼓励出口,加大该行业投资规模。对于限制贸易类行业,例如高污染高产值行业,则要通过加强环境管理及出口退税等政策,引导其出口和进口规模,限制投资。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