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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墨西哥加拿大贸易协定

时间:2022-07-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发展历程1.美加自由贸易协定的签署美国和加拿大于1965年签订了双边汽车协定,对两国间的小汽车、卡车、公共汽车和汽车零部件贸易完全实行免税;之后于1986年5月就签订《美加自由贸易协定》进行正式谈判,1988年双方签署 该协议并于次年正式生效。(二)北美自由贸易区取得的成果第一,降低与取消关税。

(一)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发展历程

1.美加自由贸易协定的签署

美国和加拿大于1965年签订了双边汽车协定,对两国间的小汽车、卡车、公共汽车和汽车零部件贸易完全实行免税;之后于1986年5月就签订《美加自由贸易协定》进行正式谈判,1988年双方签署 该协议并于次年正式生效。该协定不仅涉及关税减让问题,也对非关税壁垒的撤除、服务贸易自由化、投资、能源、知识产权和争端解决机制等都做了规定。自协议生效后,两国经济贸易的相互依存关系不断加深,双边贸易额从1987—1988年的1 420亿美元增加到1989—1990年的1 710亿美元。

2.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建立

美加自由贸易协定的签订与顺利实施,使得美国与墨西哥产生了开展双边自由贸易的愿望,并于1990年正式就签订自由贸易协议问题进行接触;而后加拿大提出要求参加美墨谈判,三边谈判于1991年6月正式开始,并于1992年8月达成协议,协议于1994年1月1日生效,北美自由贸易区正式成立。因此,该协定在一定程度上是美加自由贸易协定的继承和发展。

(二)北美自由贸易区取得的成果

第一,降低与取消关税。北美自由贸易区在15年内取消所有的关税和进口限制,实现资本、货物的自由流动。鉴于某些商品的敏感性,关税减让表采取分阶段实施的原则,在三国9 000种商品中,约50%商品的关税立即取消,15%的商品的关税在5年内取消,其余的大部分商品的关税在10年内取消,少数商品的关税在15年内取消。另外,由于墨西哥的经济相对落后,因而三国的自由化时间表也有长有短。

第二,在共同消除非关税壁垒方面,三国对取消农牧业方面的非关税壁垒取得了普遍一致的看法。

第三,消除大量的服务贸易、投资、金融市场开放及商人流动方面的障碍。在开放金融市场方面,为了与美、加保持同步,墨西哥将在年内取消对美、加银行及保险公司的限制,在10年内取消对证券公司的限制。成员国还一致同意给予所有的北美金融公司以国民待遇。在放宽对外资限制方面,墨西哥将改变其对外国投资的许可限制,在大多数领域,平等对待美、加公司;同时,美、加也将进一步放宽对墨西哥资本的限制,允许它在大多数领域进行投资,并给予适当的优惠待遇。

第四,就环保、劳工标准及开放贸易的时间表等问题进行了协商,并就环保问题达成了协议。尽管在劳工标准方面未达成协议,但与会代表都发表了积极寻求三方都能接受的方案的意思表示。

(三)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发展特点

北美自由贸易区内有3.6亿消费者,国民生产总值总计超过6万亿美元,拥有强大的经济实力,其快速发展过程中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南北合作,并以美国为核心的区域经济体。经济实力强大的发达国家美国、加拿大,经济水平较低的发展中国家墨西哥在该组织中共存,且这个区域经济集团是以美国为核心的。美国对北美自由贸易区既起到积极建设的作用,也是北美自由贸易区得以正常运行的主要支撑力量,在北美自由贸易区中发挥主导作用;加拿大虽是发达国家,但其经济实力远不如美国;墨西哥是发展中国家,对美国经济的依赖性很强,因此,北美自由贸易区的运行方向与进程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美国的意愿。

第二,成员国经济发展水平相差较大,但区内成员国之间的经济互补性较强。由于三个国家经济情况不同,他们在资源、技术等多方面存在互补性。墨西哥的优势在于拥有大量的廉价劳动力,而美国的优势为拥有先进的技术设备和雄厚的资本实力,美国和墨西哥的合作有利于提高北美地区制造业的竞争力。

第三,区域经济合作中的制度创新。第一,实行有差别的消除贸易壁垒安排,照顾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发展中成员的利益。由于墨西哥与美国、加拿大的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较大,而且在经济体制、经济结构和国家竞争力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别,因此,自《美加自由贸易协定》生效以来,美国对墨西哥的产品进口关税平均下降84%,而墨西哥对美国的产品进口关税只下降43%;墨西哥在肉、奶制品、玉米等竞争力较弱的产品方面,有较长的过渡期。同时,一些缺乏竞争力的产业部门有10—15年的缓冲期。第二,在一般的自由贸易区实现商品自由流通之外,增加劳务合作和促进相互投资的目标。放宽对外资的限制。墨西哥改变其对外国投资的许可限制,在大多数领域,平等对待美、加公司,从1996年起允许外国在其国内设立独资企业,拥有100%的所有权;同时,美、加也将进一步放宽对墨西哥资本的限制,允许它在大多数领域进行投资,并给予适当的优惠待遇。

第四,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发展具有战略过渡性。美国积极倡导建立的北美自由贸易区,实际上是美国战略构想的一个步骤,其最终目的是为了在整个美洲建立自由贸易区,并实现其经济的主导地位。1990年6月2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国会提出了开创“美洲事业倡议”,随后美国于1994年9月正式提出“美洲自由贸易区”计划,同年12月,美洲34个国家领导人在美国的迈阿密签订协议,确定了美国与其他国家的“发展与繁荣伙伴关系”,建立美洲自由贸易区,通过经济一体化和自由贸易促进社会与经济的繁荣,在2005年前实现贸易和投资障碍的逐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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