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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人民银行的改革与建设

时间:2022-07-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作     者 孙绍常政 治 面 貌 中共党员离休前任职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鞍山市分行职     务 总稽核我在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了47个年头。在大一统的人民银行的体制下,其主要职能是行使国家机关的职能。人民银行的经营理念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

作     者 孙绍常

政 治 面 貌 中共党员

离休前任职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鞍山市分行

职     务 总稽核

我在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了47个年头。经历了人民银行作为国家银行从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到改革开放后金融体制改革初始阶段的全过程。1995年离休以后,仍密切关注着人民银行继续深入改革所带来的巨大变化。今有幸谈谈我对金融体制改革、特别是人民银行体制改革的体会、认识和想法,希望以此能和离退休的老朋友、同仁们作一次思想交流,对年轻朋友起到一些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作用,从而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

一、人民银行作为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银行的回顾

中国人民银行在改革开放前(1948—1978年)作为国家银行体制存在了30年。它的建立有着深远的政治历史渊源。最早可追溯至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1931年在江西瑞金成立了“苏维埃国家银行”,并发行了货币,只是由于战争的原因,地域割据,国家银行的职能不能充分发挥。直到解放战争胜利前夕,1948年12月1日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业银行的基础上,合并组成了中国人民银行。

新中国成立后,世界政治形势复杂多变,以美苏为首的两种社会制度(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严重对立,两大军事集团(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华沙条约组织)积极扩军备战、冷战加剧的形势下,我国作为社会主义阵营的主要成员,与苏联签有“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当时“东风压倒西风”、“一边倒”、“向苏联学习”,是立足世界、国家建设的基本政治理念。因此,建立无产阶级专政、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计划经济体制便是唯一的选择。按照列宁的理论,苏联的经验,银行必须实行国有化,它是夺取政权与巩固政权的重要手段,从而加速了人民银行国有化的进程。

国有化的人民银行的性质,定位于既是国家管理全国金融的机关,又是高度集中的、国家垄断的办理各项银行业务的金融机构。它是国务院的一个直属部门,事实上行使国家中央银行的职能,如发行货币、代理国家金库、执行外汇、金银管理,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等,但在形式上又不完全是中央银行,它承办银行各项具体业务,又独此一家,别无分号。

在大一统的人民银行的体制下,其主要职能是行使国家机关的职能。它的每一个工作人员,都按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和职务领取工资待遇。根据国家有关管理条例与维护巩固计划经济体制和各时期的政治、经济形势,要求实行对外汇、货币发行、金银、现金、信贷、结算进行统一管理,其管理方法主要是靠行政手段,如国家规定,所有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必须在银行开立账户,一切经济活动、现金收支、信贷结算必须通过银行办理。银行为各开户单位核定现金库存限额,设专门现金管理人员定期检查,超过限额要受到处罚。银行信贷部门为企业核定流动资金定额,通过信贷直接参与和监控企业的产、供、销过程,制约企业的经营发展。银行会计窗口人员也有为国家“守计划、把口子”的责任。如对大额现金支付、结算内容、工资额度等,也要审查把关,有的要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办理。其次,是靠计划管理手段。从1953年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到改革开放前,所实行的综合信贷计划,是国家银行管理经济的重要手段。即由总行统一掌握全国信贷资金来源、资金运用,实行“统存统贷”。协调国家有关部门,统一编制综合信贷计划,逐级下达执行。

人民银行的经营理念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上级行从不予下达利润指标。人们甚至对“利润”这个字眼都讳莫如深,认为是“不突出政治”,单纯业务观点。银行的财务收支实行“收支两条线”,即全部的利润收入,悉数上缴总行,一切费用支出层层编制预算,由上级行审批后下达指标执行,最后由总行与财政部算总账。在这种体制下,不存在竞争,没有激励机制,要求每个员工自觉地对所在单位领导负责,下级行对上级行负责,工作的好坏,由各级领导认定,各项业务不设审计或稽核部门,基本上没有奖惩制度。职工十几年不涨一次工资,偶尔涨一次几元钱的工资,还有比例限制,要经过评比,其中政治表现作为主要条件。长期以来,在“突出政治”、“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政治环境中,政治、业务对立、相互脱节的倾向十分明显。银行业务经常受到各项政治运动的冲击和干扰,一个接着一个的政治运动,都必须以政治运动为中心,抽调人员、甚至停止营业,学习、开会搞运动是理所当然的事情。银行多年的经营管理方式以及基础设施,基本上还处于原始状态。业务种类单一,除存、放、汇以外,别无其他金融产品。工作效率低下,职工劳动强度很高,点钞和记账全是手工操作,选拔点钞能手、记账能手、考核珠算晋级是劳动竞赛的基本内容,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途径。当年全人民银行系统,唯一实行机械化核算的要算总行所属的“联行核算工厂”了。即总行为了解决全国联往来的账务核对问题,1954年从苏联购置的联行打印对账单的设备,但也只是解决了联行对账的个别环节,广大基层行处仍需用人工逐笔按对账单勾对。同城行与行之间的资金清算,一直是每天设专人骑自行车多次进行票据交换,营业终了会计找错账是家常便饭。

长期以来,广大人民群众和银行职工,迫切要求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改善工作条件,减轻劳动强度,对此也曾得到上级领导的重视。在“超英赶美”的“大跃进”时期,上级领导指示,要破除迷信,大破大立,围绕破除旧的规章制度,为实现银行核算、点钞机械化,各行纷纷成立技术革新办公室,抽调人员、制定规划,增拨经费,轰轰烈烈,大搞技术革新。然而,终因不切合实际,受社会生产力、科学技术水平,特别是经济体制的制约,只能造成时间、资源的损失浪费。

历史的经验值得汲取,上述或许就是人民银行体制改革的起点。

二、对金融体制改革的认识与思考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做出改革开放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是我们党在深刻总结了新中国成立30年来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做出的英明决策。国家前途命运所系,人民福祉所求,计划经济体制必须让位于市场经济体制,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它决定了银行和金融体制改革的必然性。

在改革开放初期,在解决了金融体制改革方向的基础上,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首先是金融机构的恢复和建立。1979年恢复了农业银行,同年改革了中国银行体制并设立外汇管理局,之后重新建立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和城市信用合作社,初步形成了金融机构多元化和金融业务多样化的局面。之后随着日益发展的经济和金融机构的不断增加,迫切需要加强金融业的统一管理和协调,中央决定从1984年1月1日由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同时成立中国工商银行,承担人民银行过去承担的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以使人民银行集中力量研究和实施全国金融的宏观决策,加强信贷总量的控制和金融机构的资金调节,以保证货币稳定。

上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形势的发展,金融体制改革则要求从量到质的深化,开始了从体制、职能作用、机制方面不断深入地改革。如开始了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造,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相分离,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建立和完善。形成了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多种金融机构分工协作、多种融资渠道并存、功能互利和协调发展的金融体系。在这种形势下,特别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深化人民银行的改革,建设一个现代化的中央银行,以强化金融调控、金融监管和金融服务职责,便迫在眉睫。

1995年3月1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首次以国家立法形式确立了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的地位,标志着中央银行体制走向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人民银行的职能被正式定位为国务院的直属部门,是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的宏观调控部门。

为有利于人民银行上述职能的发挥,按照中央的部署,1998年改革了人民银行管理体制,即撤销省级分行,设立跨省区分行,同时对党的关系实行垂直领导、干部垂直管理。2003年又成立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将人民银行原监管职能分离出去,以便中央银行加强领导,排除干扰,集中精力做好制定货币政策和执行货币政策,做好宏观调控,维护金融稳定的任务。

三、关于当前人民银行建设的几点意见

根据我对人民银行职能作用的理解,联系我所了解的实际情况,提出几点个人想法和意见。

(一)必须尽快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以适应中央银行职能作用的需要。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是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的一项长期的基本任务,它影响到国计民生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以至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中央银行在实际工作中需要运用货币政策工具,不断提高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水平,灵活运用利率汇率、存款准备金率、中央银行贷款等各种货币政策工具,实施宏观调控,加强对金融、经济等市场的监督与监测等手段,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经济的稳定。实施完成中央银行这些职能,迫切要求其员工,必须是具有高素质的人才。他们应该是懂经济、懂金融并有金融工作实践经验,头脑清楚、思维敏捷、能统揽全局、会分析,且能熟练地应用现代化管理手段的人才。

(二)加强基层行的建设,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岗位责任,搞好“三定”。人民银行的监管职能调整后,基层行(中心支行以下)除代理国库,货币发行、回笼与管理,组织同城金融机构资金账务往来的清算等工作较为明确具体外,其他涉及宏观方面的工作必须加强指导与规范。这是因为执行货币政策、宏观调控,对基层行处来说未免有些抽象,需要总、分行根据各时期经济、金融运行中与货币政策相关的热点问题,对基层行提出监测、监管任务要求,以提高基层行调查研究、提供信息、数据的效率和质量。在明确基层行具体任务的基础上,要切实搞好“三定”,即定职责、定机构、定人员,真正做到勤简、精干、高效。

(三)建立激励机制,改进职工分配制度。目前,人民银行是按行政事业单位的性质,实行绩效工资的,即员工除职务基本工资外,又按职务的不同,确定不同的系数,凭以每季度发给绩效工资。这种工资分配形式,由人民银行工作性质的原因,每个科室和员工的工作,很难在季度内与工作业绩、效益挂钩,实际上形成职务工资的再分配,不利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形成激励机制。因此,建议将绩效工资,改为奖励工资,每半年或一年发一次,即上级行对基层行各科室确定工作任务目标,提出业绩、质量等要求,平时加强监督和考核,期末认真做好总结评比并与奖金挂钩,从而达到激励员工不断提高、改进工作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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