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引导外资投向,促进产业结构升级

引导外资投向,促进产业结构升级

时间:2022-07-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引导外资投向,促进产业结构升级_中国外商投资发展报告2.1.4 引导外资投向,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利用外资产业结构的不合理与非均衡发展,可能会加剧产业结构的失衡。但金融危机并没有改变国际服务业转移的趋势,在一定程度上还促进了发达国家现代服务业向发展中国家的转移。外资的进入还可能降低公共产品的可获得性和提高服务价格,而引起国家经济安全方面的争议。

2.1.4 引导外资投向,促进产业结构升级

利用外资产业结构的不合理与非均衡发展,可能会加剧产业结构的失衡。应根据我国产业结构升级的目标,抓住国际产业转移的机遇,制定科学的产业引导政策,引导外资投向有利于我国产业结构升级的产业部门。

1.抓住国际服务业加快转移的机遇,引导外资进入服务业

由美国次贷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使全球FDI流量于2009年下半年跌至谷底,2010年上半年才开始出现缓慢回升。但金融危机并没有改变国际服务业转移的趋势,在一定程度上还促进了发达国家现代服务业向发展中国家的转移。服务业领域的外资与制造业外资相比具有项目规模小,投资金额少,但附加值高,引资效应大的特点。所以这轮国际产业转移,对我国吸收外资、调整产业结构是一个历史性的机遇。现阶段外商对我国第三产业的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房地产、批发和零售、租赁和商务服务、交通运输等部门,金融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地质勘查、信息传输、教育等部门比重很低,而这些服务部门特别是知识型服务部门对我国经济的发展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我们在承接服务业国际转移过程中要主动出击,进一步加大服务业开放力度:一是继续鼓励外资投向于传统的劳动密集型服务业,如零售业、餐饮业等,支持以现代经营理念和经营方式来改造传统服务业;二是积极引导外资向科学研究、金融服务、教育、文化等知识密集型服务业投资;三是中国要大力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抓住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跨国公司更注重节约运营成本的机遇;四是重点培育生产性服务业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加快现代物流、工业设计、软件服务、信息服务等新兴业态引进优质外资,促进服务业和整体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2.鼓励外商投资于技术密集型产业

要提高利用外资促进我国产业结构升级的效应,必须注重外商投资的技术含量,引导外资投向技术密集型产业。根据行业技术水平的动态变化,动态调整《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外商投资于高新技术产业,制定较严格的技术标准,对于真正的高新技术产业,继续给予政策倾斜;支持外资以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促进传统产业的竞争,以促进外资加快技术升级;限制外资向附加值较低的一般加工制造业和重化工业的转移,不再鼓励外商对国内产能过剩行业的投资,提高外资进入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相关行业的门槛。鉴于欧美国家跨国公司具有技术水平高的特点,应针对这些跨国公司的投资特点,制定引资政策,特别是要继续鼓励跨国公司在华建立研发中心,提高其参与中国基础研究、创新研究的积极性。

3.利用外资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基础设施产业投资成为各国应对目前经济危机的重要举措。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匡算,主要经济体为支撑本国经济相继推出的2009年财政刺激规模占到全球GDP的1.5%,其中基础设施产业成为刺激计划的主要受益行业。在中国,超过50%的刺激性经济支出投资于基础设施建设,2010年这一投资将占到GDP的6%。(2)提供高质量的基础设施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先决条件。我国未来对基础设施的投资需求仍存在着巨大的资金缺口。随着国际资本流动加快,吸收外资成为一国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资金来源。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的统计,从1990年至2006年,全球针对基础设施的外国直接投资增加了31倍,达到7860亿美元;对发展中国家的投资额增加了29倍,达到1990亿美元。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基础设施行业吸收的外资还比较少,远不能满足经济发展对基础设施建设的巨大需求。在今后利用外资的工作中,我们要积极鼓励外商投资于交通、电力、通信、能源等基础设施行业。需要注意的是基础设施投资是典型的资本密集型兼复合型投资,在带来大量资金的同时,还可能包含技术的外溢,这就对我国的吸收能力提出了要求。此外,还要注意基础设施产业安全问题。基础设施行业本质上是自然垄断的行业,如供水行业,要注意防止跨国公司的进入导致国家垄断变为外国公司的垄断。外资的进入还可能降低公共产品的可获得性和提高服务价格,而引起国家经济安全方面的争议。

4.鼓励外资投资现代农业(3)

根据我国农业外商投资的特点,进一步推动利用外资,推动农业产业化,需要解决以下问题:

(1)完善政府职能

首先,规范外资进入农业领域的政策体系,既包括对鼓励外资经营的领域更加细化的措施,也包括为保护国内农产品供应,防止外资垄断我国关键农产品的法律法规;既体现国家长期利用农业外资的战略,又体现不同发展阶段利用外资的特点和时效性。

其次,为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创造环境,通过开办展会、兴建农业产业园区等形式,搭建国内农业企业与外资交流学习的平台,大力吸引发达国家和主要农业大国投资农业产业。

再次,继续通过资金扶植、政策优惠等加快农业合作组织发展,利用农业合作组织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形成规模效应,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促进农业合作组织与外商投资企业对接,化解外商投资面对分散的农户家庭经营时进入壁垒高、谈判成本和组织成本等交易费用大的矛盾。

最后,政府应在推进农村信息化、网络化,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产品供给方面有所作为,在减少农民生产成本、保障农民生产积极性的同时,营造良好的外商直接投资环境。

(2)因势利导,探索多种利用外资的方式

在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尽管其经营组织形式多种多样,但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为龙头企业带动型,该类型一般以“公司+农户”为基本组织模式,其中以“企业+基地+农户”形式最为常见;第二种为中介组织带动型,该类型一般以“合作组织+农户”为基本组织模式;第三种为市场带动型,实践中该类型主要有“批发市场+农户”和“零售市场+农户”两种基本模式。

在农业产业化中利用外资,可以探索采用的农业合作经营机制包括:发展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通过农民以土地入股,外商以资金、技术入股的方式,在公司决策和收入分配中充分保证农民的权益,使农民能够分享农业产业化的收益,也可以均衡外商与农民的利益,使外商投资获得稳定的制度环境。由外资直接投资兴办农产品生产企业,由农民提供产品,由外商对其进行深加工,提供进入市场的渠道。这种方式的基本组织形式为“农户+中介组织/公司+市场”,可以有效发挥中介组织和企业对农民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3)处理好利用外资与保证我国农业安全的关系

农业产业安全涉及产品的生产、流通、储运等多环节,农业安全既关系到农业发展和农民收入,更关乎农村稳定和国家战略,最根本的是保证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在扩大农业产业利用外资过程中,要妥善处理好外资和保证我国农业安全的关系。

首先,要在严格执行反垄断法的基础上,制定有关农业产业、农产品流通和储运等领域的反垄断法实施细则,维护农产品市场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防止外资企业利用市场优势地位控制粮食来源和价格,损害农民和消费者利益,恶意排斥国内农业企业发展。

其次,扩大粮食平准基金的规模,充分发挥国有农产品储备公司平抑市场价格、保障正常供给的功能,形成不以赢利为目的的国有农产品储备公司和以投资收益最大化为目标的外商投资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互为补充、有机结合的格局,既维护市场稳定,又能增进市场效率。

最后,充分利用外商投资的技术外溢效应,带动国内种业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和仓储、物流企业的发展,培养农业产业的竞争优势,降低农产品价格,提高农产品质量,加快农业产业化。

【注释】

(1)曹爱萍.国际产业转移新形势下中国引资政策的创新[J].当代经济,2007年第1期(下).

(2)侯仕军.基础设施产业外资问题研究[J].国际经济合作,2009年第8期.

(3)桑百川,张薇薇.利用外资推动农业产业化[J].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3期.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