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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我国创新主体

时间:2022-07-1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企业:自主创新主体企业是自主创新的主体,主要包括我国的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只有它们才能在我国国家自主创新体系建设中发挥主要作用。外资企业由于其跨国母公司的国籍及其流动性质决定它们不能成为我国自主创新的主体。3.政府是国家自主创新体系中制度创新主体就国家自主创新体系中创新行为的相对分工而言,政府应当是制度创新的主体。

(一)企业:自主创新主体

企业是自主创新的主体,主要包括我国的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只有它们才能在我国国家自主创新体系建设中发挥主要作用。外资企业由于其跨国母公司的国籍及其流动性质决定它们不能成为我国自主创新的主体。

在自主创新和研究开发中,企业要发挥主体地位的作用,这是由企业本身的性质和它在社会经济中的地位所决定的。一方面,企业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求发展的经济实体,需要寻求技术与市场的最佳结合,企业的最大特点是贴近市场,了解市场的需要,尤其是它们能前瞻性地掌握市场发展所产生的潜在需求,使其研究开发的目标更具针对性,更能体现以市场为导向。另一方面,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企业只有把握住新技术的制高点,才能在竞争中处于领先地位。而且,这也是企业自身生存发展的现实需要,促使企业主动将研发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从中有效地收回创新成本。企业在追求利润最大化而进行技术创新过程中,不仅有能力承担创新风险,而且敢于承担创新风险。因为所有成功的技术创新总能带来巨大的超额利润,从而弥补风险损失。

(二)高校与科研机构:知识创新主体

1.知识创新的含义

国家自主创新体系中的知识创新活动是指那些人类在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以及将其研究中所获得的新现象、新规律、新原理扩散与传播到需要它的技术创新中去,从而启发并产生新产品、新工艺、新产品领域的过程。一方面,知识创新是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的基础,没有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而另一方面,技术创新所形成的经济效果与技术成果又反过来为知识创新提供物质保证与技术支持。

2.知识创新的特点

知识创新过程最主要的特点是其探索过程的自由性,因此没有很强的计划性。同时,知识创新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即其研究成果的前景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而且也很难立即产生经济效果,需要政府等其他创新主体的补贴,因此市场经济对其是失效的。另外,知识创新需要多学科的综合和宽松的研究环境,需要最富于创新精神的人才群体。这些特征决定了高校和科研机构作为国家自主创新体系中知识创新的主体地位。

首先,高校与科研机构不断产生新的知识和技术,包括基础知识、应用知识和技术。基础知识的产生:一方面,可以构建技术创新的知识基础;另一方面,有利于营造创新的社会文化环境。其次,高校和科研机构等知识创新主体在国家自主创新体系的运行中,还承担着教育和培训的职能,包括科学家、工程师和技术人员等创新人力资源所必需的数量和质量两方面培训。再次,实现产学研合作创新。一方面,高校和科研机构等知识创新主体直接融入区域发展中,与当地企业密切合作,使知识在区域内重新组合,促进技术扩散,从而提供更多创新机会;另一方面,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自己的科技园区,承担起企业孵化器的作用,带动区域内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

(三)创新服务机构:创新活动服务主体

1.创新服务机构

国家自主创新体系的创新服务机构是指自主创新体系内从事与创新活动相关服务的机构,包括区域内存在的各种技术市场、劳动力市场、行业协会、商会、创业服务中心等组织机构,以及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各种形式的服务机构,这些组织兼具了市场的灵活性与公共服务性两方面的特征。

2.创新服务机构的特点

作为创新活动服务主体的创新服务机构,在促进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与发展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桥梁和纽带的作用。一般来说,国家自主创新体系中的创新服务机构是具有服务功能的组织机构,它一般介于政府和企业及高校和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之间,所起到的是协助的作用,尤其是在扶植中小企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由于其半官方和非营利的性质,使得创新服务机构能够聚集信息、技术、投资和管理等各方面的专家,为创新主体提供专业化的服务,从而促进创新活动的开展和创新成果的产业转化。

3.创新服务机构是服务创新的主体

自主创新服务组织对完善和优化我国国家自主创新体系的结构和功能具有重要作用。国家自主创新体系方法强调技术和信息在社会、企业和机构之间的流动,创新和技术发展是该系统中的各个主体间复杂关系运行的结果。首先,创新服务主体在国家自主创新体系中可以促使创新体系技术知识扩散、流动顺畅,创新资源得到有效整合,充分发挥创新体系整体功能。其次,服务创新主体的主要职能就是沟通政府和企业之间的联系,制定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行业发展,调节成员之间商务、贸易关系,协调生产与销售的关系,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协调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和贸易活动等。再次,自主创新服务组织既是政府与市场和社会的中介,也是各类科技资源之间的市场中介。因此,它可以按照市场机制,实现科技要素资源的优化配置,并通过提供综合服务,发挥纽带、桥梁作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实现产业化,发挥其他任何社会组织难以替代的重要作用。

(四)政府:制度创新主体

1.制度创新的含义

制度创新是国家自主创新体系建设与运行的制度保障。国家自主创新体系中的制度创新是指,那些能够使创新者获得追加或额外收益的变革,是组织形式、经营管理等方面革新的结果。具体来讲,制度创新包括所有制、分配制度、劳动组织、公司形式、市场管理方式、税收制度、信用机构等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形式的变化与调整。在制度创新的过程中,政府充当着十分重要的角色。

2.制度创新主体的特点

政府作为国家自主创新体系中的重要组成要素,既是自主创新活动规则的制定者,也是自主创新活动的直接参与者。国家自主创新体系中的地方政府作为地方发展重要的直接指导组织:一方面,贯彻国家的宏观指导政策;另一方面,结合本国的实际情况,制定促进自主创新的计划,设计与执行有关区域发展的各种机制。政府在适应市场经济需要、转换职能过程中,主要职能之一就是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的前提下,进行国家自主创新体系的制度设计并监督其运行。

3.政府是国家自主创新体系中制度创新主体

就国家自主创新体系中创新行为的相对分工而言,政府应当是制度创新的主体。只有政府可以利用其优势强制性地进行权力和利益格局的再造,而且政府应将制度创新作为社会主义改革的基本内容。

在我国当前的国家自主创新体系中,制度创新是最重要、最具难度的一个环节,合理的制度安排与制度选择成为关键因素,撇开制度创新而只谈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是片面的、不科学的。这是因为制度创新为创新主体的创新活动提供激励机制与保护功能;缺乏激励机制与利益保障的知识创新与技术创新,是很难成规模性和具有持续性的;制度创新为我们提供了一种经济秩序中的合作与竞争关系,而这种关系能提高生产率和实现经济增长。

创新体系中的各个创新主体因其自身的特性,分别承担了国家自主创新体系中的技术创新、知识创新、制度创新和创新服务等不同的创新职能,相互协调、共同作用,形成自主创新体系的基本结构框架。当前我国推动自主创新的关键是要结合我国的创新实际,围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政府、企业、大学及科研院所共同参与的官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国家自主创新体系。在构建我国自主创新体系过程中,政府主要做好科技政策和经济政策的制定及相互协调;企业主要更新观念、转换机制,形成完善的技术引进、创新与转移机制;大学及科研院所主要发挥自身资源、技术、人才、科研、信息等方面的优势,为企业提供人才培养、技术支持、信息咨询及科技创新服务。这样,政府、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共同参与的自主创新体系就会形成,就能为我国占领未来科技制高点,促进经济的持续、协调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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