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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物流的建设原则

时间:2022-07-1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智能物流的建设应遵循以下四项基本原则。智能物流作为智能地球和智能城市的一个组成部分和子系统,是全球的共同目标。企业运用智能物流是公共智能物流的体现。2.让智能物流融入智能城市一个城市应当把智能城市置于优先发展的位置。

我国智能物流的建设应遵循以下四项基本原则

1.确立智能物流的全球与公共视野

伴随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全球采购、生产、消费、流通成为一种必然趋势,现代物流业逐渐成为朝阳产业。谈及智能物流,必须说到两个视野:全球视野与公共视野。在全球视野中,世界是平的,商品、信息、资金、技术在全球自由流动。智能物流作为智能地球和智能城市的一个组成部分和子系统,是全球的共同目标。因此,要从全球的范围观察和研究智能物流。从公共视野看到的智能物流要着眼于公共利益,而不是仅为单个企业追求利润。企业运用智能物流是公共智能物流的体现。因此,智能物流要在全国、全行业“下一盘棋”,打破条块分割、地区封锁,不能只靠企业的“单打独斗”。

2.让智能物流融入智能城市

一个城市应当把智能城市置于优先发展的位置。城市居民的日常生活,城市内夜以继日的生产与建设,都离不开物流。若物流市场不规范、运作不集约,物流成本就会居高不下,人们的生活品质就会下降。因此,在《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城市配送被列为“九大工程”的重要一项。商务部财政部于2012年在全国9个城市建立现代物流技术运用与共同配送试点,2013年又增加了15个城市。随后交通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配送管理工作的意见》,提出智能物流在智能城市的运作中要有三个方面的突破:运输装备、共同配送和交通管理。

3.智能物流要夯实技术基础

智能物流离不开移动物联网、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因此,信息技术研发与运用是最关键的部分。2009年,国务院发布《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提出包括“物流科技攻关工程”和“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工程”在内的9项重点工程,明确下一步要发展无线射频识别、电子数据交换(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EDI)、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加强推进物流信息化与智能化建设。2012年,工信部印发《物联网“十二五”发展规划》。2013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健全部门、行业、区域、军地之间的物联网发展统筹协调机制。同年8月,国务院再次发布《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要促进信息技术研发、信息产品消费,完善智能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智能物流工程的要求。以上均为智能物流的发展夯实了基础。

4.智能物流向智能供应链延伸

物流发展的趋势是实现供应链管理,这也是所有实体经济发展的趋势,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因此,智能物流必须向智能供应链延伸,采用信息技术,一体化运作物流、商流、资金流、信息流,使个人、企业、市场、行业能够联结在一起,最终达到智能化管理与智能化生活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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