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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中政府行为的定位

时间:2022-07-1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古典经济学派的阐述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阐述了“看不见的手”的原理,认为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可以自动协调,个人的理性行为可以自动地推进社会整体利益的实现。斯密坚持自由经济的基本理念,反对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混合经济不是纯粹的私人经济,也不是完全的公有经济,而是以市场机制为基础、政府进行必要干预的经济。

1.古典经济学派的阐述

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阐述了“看不见的手”的原理,认为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可以自动协调,个人的理性行为可以自动地推进社会整体利益的实现。斯密坚持自由经济的基本理念,反对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但值得注意的是,他并非主张绝对的经济自由,只是主张限制政府的作用。他认为政府的职能有三:一是保护国家安全,使其不受外来的侵犯;二是保护社会中的个人安全,使其不受他人的侵害和压迫;三是建设和维持某些私人无力办或不愿办的公共事业和公共设施。这些观点得到李嘉图、穆勒等经济学家的赞同。由此可见,在古典经济学中,政府的作用被限制在相当狭小的范围之内,政府的作用就是对外防御外敌入侵、对内保障个人的权益和自由、举办公共福利工程和设施。因此,古典经济学家眼中的政府可喻为“守夜人”或“警察”。

2.新古典经济学派的阐述

以马歇尔为代表的新古典经济学综合了生产费用价值论和边际效用价值论,形成了系统而严密的供求分析范式。他们仍然坚持古典经济学的一些理念,把完全竞争和充分就业作为假设前提,从供求角度分析生产者和消费者行为。新古典经济学认为,市场具有自动实现均衡的内在机制,无需外在力量的干扰,进而认为政府只要保证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必要的公共设施即可,政府对经济不加干预是最好的选择。在完善的市场机制下,企业和个人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也可以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利益。

3.凯恩斯学派的阐述

20世纪30年代资本主义世界爆发了严重的经济危机,深刻地暴露了市场的内在缺陷和市场机制的局限性。以凯恩斯为代表的经济学家指出,古典经济学假设的完全竞争市场在现实中并不存在,因此会产生市场失效问题。在这种情形下,他们主张扩大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主张政府通过财税政策、货币政策等对经济进行干预和调节,并且认为国家是社会的合法代表,政府是民选的结果,因而可以代表全社会的利益,政府的活动就是向社会提供公共物品,增进社会福利,因而政府官员都是公道正义的“道德人”,他们的动机和行为与社会公共利益是一致的,政府行为的目标就是促进社会福利最大化。凯恩斯主义强调,政府对经济有调节和指导功能,主张强化政府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将政府干预看作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因此,凯恩斯主义为政府干预提供了理论依据。

4.新自由主义学派的阐述

20世纪30年代凯恩斯主义盛行时,理论界也出现了与其针锋相对的新自由主义,新奥地利学派和伦敦学派是新自由主义思想最坚决的捍卫者,以布坎南、罗宾斯、哈耶克等经济学家为代表,其中哈耶克被誉为“自由主义战斗士”。新自由主义推崇市场机制,主张市场经济,反对计划经济,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许许多多的生产者和消费者,人们的经济活动会产生大量信息,这些信息是进行资源配置所必需的。但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部门不可能收集到如此庞杂的信息,因此政府很难对资源进行合理配置。新自由主义学派还指出,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是失业和通货膨胀的直接根源。新自由主义者虽然反对政府干预经济,但他们并没有全盘否定政府。如哈耶克就曾强调,为了保证创造出正确的制度、释放出个人主义的所有能量,我们需要一个积极向上、有所作为的政府(惠建利、李叶宏,2008)。由此可见,新自由主义者反对的其实是那种完全抹杀个人自由的全面干预,认为只有政府制订了正确的规则,个人才能通过规则下的自由行动去实现自身的目标。

5.新古典综合学派的阐述

20世纪50年代,以萨缪尔森为代表的经济学家将凯恩斯主义和新古典经济学进行综合,形成了新古典综合学派。他们在凯恩斯的总量经济范畴的基础上,运用新古典个量分析的理论和方法,试图构建起一个和谐统一的新经济学框架(谢自强,2004,第19页)。首先,新古典综合学派强调混合经济是理论分析的前提。这一学派不再像古典经济学一样强调市场作用,也不再像凯恩斯主义那样强调政府作用,而是把市场与政府有机结合起来,并首次提出了混合经济的概念。混合经济不是纯粹的私人经济,也不是完全的公有经济,而是以市场机制为基础、政府进行必要干预的经济。其次,新古典综合学派主张政府应通过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松紧搭配来调节经济。最后,新古典综合学派提出,政府要通过指导或管制的方法,对外贸政策、收入政策、消费政策等进行调节。

6.货币主义学派的阐述

美国芝加哥大学经济学教授弗里德曼创建的货币主义学派认为,货币数量是影响社会经济活动的最主要变量,也是造成通货膨胀和经济波动的根本因素。这一学派强调,市场力量足以使经济自然趋于平衡,实现资源最优配置,反对政府过多地干预经济,认为经济波动多是由政府的错误干预所造成的。关于政府职能,货币主义学派的观点与古典经济学基本类似,但提出政府要增强如下三方面的职能:其一,生产并提供公共产品,反对垄断、促进竞争;其二,增大对弱势群体的资助;其三,政府稳定经济的唯一手段是货币政策,要把货币供应量的年增长率长期固定在与预计经济增长速度大体一致的水平。

7.理性预期学派的阐述

20世纪70年代后形成的理性预期学派,是现代西方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一个新兴分支。该学派的理论核心是预期和理性预期,以人们普遍存在有理性的预期为前提,研究现代经济中价格、产量和就业变动,以及政策的有效性(赵建国,2008,第34页)。它强调对总需求的管理不能实现产量和就业的稳定,甚至连短期稳定也不能实现。由于人们存在理性预期,会抵消政府政策的部分效果或者导致政策完全失效,所以政府不应对经济活动进行任何形式的干预。

8.新制度经济学派的阐述

新制度经济学以科斯、诺思、威廉姆森等为主要代表人物。新制度经济学反对“经济人假说”,转而采用整体分析方法,把研究重心从理性决策的个体转移到社会整体。这一学派认为,政府应通过制度环境和制度安排来平衡社会中的各种利益关系。政府行为在整个制度结构中处于核心地位,是一切其他制度赖以存在的前提和基础,因此成为制度分析的重点。这一学派认为,政府提供的主要服务是制定博弈的基本规则,这些规则的目的有两个方面:一是界定竞争与合作的基本规则;二是在第一个目的的框架中降低交易费用,促使社会产出最大化。制度的确立可以明晰经济中的产权边界,减少交易费用,优化资源配置效率。

综上所述,不同的经济学学派对政府行为有不同的阐述。除个别学派之外,经济学家们并不反对政府对经济进行干预或引导,不同学派在政府对经济干预的程度及采用什么手段进行干预方面还存在着分歧。在实践中,所有国家在经济运行中都需要回答市场与政府的作用边界问题,在经济运行中须谋求政府与市场的协调,实现两者对经济的协同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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