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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条件下的企业间网络关系

时间:2022-07-1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5.2.1 “大、中、小”三类循环下的企业间关系循环经济的运行范围可分为企业内部、共生企业之间和社会三个层面,即“小循环”“中循环”和“大循环”。下面分别简述各类网络关系的特征。

5.2.1 “大、中、小”三类循环下的企业间关系

循环经济的运行范围可分为企业内部、共生企业之间和社会三个层面,即“小循环”“中循环”和“大循环”。“小循环”一般针对企业内部各环节之间的交换关系,主要通过各工艺之间的物料循环延长生产链条、减少生产过程中物料能源的使用量和废弃物的排放,最大限度地利用可再生资源,提高产品的耐用性。“中循环”则是按照工业生态学原理,通过企业之间的物质、能量和信息集成,形成企业之间的工业代谢和共生关系,其基本的循环路径为“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通过这一路径实现物质闭路循环和能量多级利用。中循环的典型模式为生态工业园区,运行良好的“中循环”可基本实现整个体系向系统外的“零排放”。“大循环”主要针对社会层面的资源回收与再利用产业,通过对废弃物的回收、加工与处理,实现资源再利用,通过控制直接排放进入自然系统的废弃物,降低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

首先,讨论“小循环”与“中循环”之间的转化条件。根据科斯的交易成本理论,在“小循环”和“中循环”之间显然存在着从“企业内部”到“企业之间”的转换机制,这个转换临界条件即科斯意义上的企业边界。若以SC表示边际市场交易成本,以MC表示边际企业管理成本,那么当SC=MC时,企业既不扩张,也不收缩,企业的边界由此确立。“小循环”反映的是企业内部各流程之间的交换关系,当企业规模扩大到一定程度之后,可能出现MC>SC,企业的一些内部单元便转化为不同的市场主体,从而由“小循环”转换为“中循环”。反之,在“中循环”中,若出现SC>MC,部分市场主体就可能合并为一个企业,形成企业内部的交换关系,从而由“中循环”转换为“小循环”。

然后,分析“中循环”与“大循环”之间的转化条件。在“中循环”与“大循环”之间存在的则是从“多个企业系统内部”到“系统之间”的转换机制,类似地,可将这个转换的临界条件称为系统边界。若以TSC表示系统内各企业之间交换的边际交易成本,以TMC表示整个系统的边际管理或协调成本[1],那么当TMC=TSC时,系统既不扩张、也不收缩,系统的边界由此确立。“中循环”是系统内部各企业之间的交换关系,当系统规模扩大以至于TMC>TSC时,系统就会对其内部企业产生排斥力,系统内一些竞争力不强的企业便会退出该系统而进入另外一个系统,从而形成在系统之间的交换关系,由“中循环”转换为“大循环”。反之,在“大循环”中,当TMC<TSC时,该系统就会对其他系统的企业产生吸引力,从而吸引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企业进入该系统,从而扩大系统范围,部分“大循环”转换为“中循环”。

5.2.2 不同视角下的企业间网络关系

1.基于产业链角度的企业间网络关系

以产业链为视角,可将企业网络关系分为供应商垄断型、目标企业垄断型、独立竞争型、相互依赖型四种类型(刘大可,2001)。下面分别简述各类网络关系的特征。

(1)供应商垄断型的网络关系具有如下特征:其一,供应商处于市场垄断地位,向多家企业供应原材料;其二,下游企业接受同一供应商的原材料,彼此之间充分竞争;其三,若供应商的上游企业中断供给,供应商的业务将会因上游资源缺乏而关闭。

(2)目标企业垄断型的网络关系具有如下特征:其一,有众多供应商共同为一家企业提供原料,供应商之间存在竞争;其二,目标企业处于市场垄断地位,接受多家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其三,如果供应商失去目标企业,将失去所有的市场而破产倒闭。

(3)独立竞争型的网络关系具有如下特征:其一,任何一家下游企业都存在无数家上游供应商,供应商之间是自由竞争的;其二,任何一家上游供应商都存在无数下游用户,用户之间是相互竞争的。显然,这最接近于新古典经济学所描绘的完全竞争市场结构,因为在这样的产业组织关系中,无论处于产业链上游还是产业链下游,没有一家企业会受制于其他企业,任何一家企业离开市场也不会给与其关联的其他企业造成损失。

(4)相互依赖型的网络关系具有如下特征:其一,对目标企业而言,只有一家供应商;其二,对供应商而言,只有一家客户;其三,任何一方单独退出都会导致对方因缺乏原料供应或销售市场而破产倒闭。

2.基于供应链角度的企业间网络关系

在循环经济条件下,学者们从供应链角度提出了新型供应链管理模式——关联供应链。关联供应链是在绿色供应链的框架下,将供应链的协同效应运用于生态工业管理,通过供应链的“跨链合作”来实现资源环境绩效和经济绩效“双赢”的一种供应链网络组织系统。根据关联供应链的运营模式,可将其分为并行契约型运营模式、对等一体化运营模式、主辅一体化运营模式三种基本类型(李海燕,2009)。下面分别简述各类网络关系的特征。

(1)并行契约型模式的网络关系具有如下特征:其一,在关联供应链网络中,上、下游供应链的核心企业是独立经济实体,彼此之间基于供应契约而形成合作伙伴关系;其二,在合作中,通过一定的供应契约来约定各参与企业的权利与义务,并激励各参与企业共同努力,来实现关联供应链系统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最优化

(2)对等一体化模式的网络关系具有如下特征:其一,在关联供应链网络中,上、下游供应链核心企业属于同一个集团公司,并且处于对等的地位;其二,集团公司以系统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对关联供应链进行统一优化及协调;其三,该模式的主要驱动力来自废弃物的再生利用经济价值。

(3)主辅一体化运营模式的网络关系具有如下特征:其一,在关联供应链系统中,只存在一个核心制造商(废弃物产出企业),存在两个或多个废弃物利用商,对核心制造商的几种主要废弃物进行再利用,核心制造商与废弃物利用商同属于一个集团公司;其二,关联供应链系统围绕一个核心制造商和一种核心产品,以优化核心产品供应链为主要目标,通过协调原材料供应商、生产商、销售商等来实现核心企业副产品的高效再利用,从而增强核心产品供应链的竞争优势,实现核心制造商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最优化。

3.基于循环链的企业间网络关系

基于循环链的企业网络关系包括依托型工业共生网络、平等型工业共生网络、嵌套型工业共生网络和虚拟型工业共生网络四种基本类型(王兆华、尹建华,2005)。下面分别简述各类网络关系的特征。

(1)依托型共生关系具有如下特征:其一,存在一家或几家大型核心企业,许多中小型企业分别围绕这些核心企业进行运作,从而形成工业共生网络;其二,由于核心企业的存在,一方面需要其他企业为其供应大量原材料或零部件,另一方面在核心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副产品,当这些廉价的副产品是相关中小型企业的生产投入品时,会吸引大量企业围绕核心企业的相关业务投资建厂。依据核心企业的数目多少,又可将依托型共生关系分为单中心依托型和多中心依托型。

(2)平等型共生关系具有如下特征:其一,各个节点企业处于对等地位,通过各节点之间(物质、信息、资金和人才)的相互交流,形成网络组织的自我调节以维持组织的运行;其二,一家企业会同时与多家企业进行资源交流,企业之间不存在依附关系,在合作或谈判过程中处于相对平等的地位,依靠市场调节机制来实现价值链增值;其三,参与企业一般为中小企业,组织结构相对灵活,依靠市场机制,通过自组织过程实现网络的运作与管理。

(3)嵌套型共生关系具有如下特征:其一,是一种介于依托型工业共生网络和平等型工业共生网络之间的新型组织结构;其二,是一种复杂网络组织模式,它吸收了依托型工业共生网络和平等型工业共生网络的优点,由多家大型企业及其吸附企业形成网络;其三,围绕在各大型企业周围的这些中小企业之间也存在业务关系,所有参与共生的企业通过各级网络交织在一起,既有各大型企业之间的平等型共生和中小型企业的依托型共生,还有各子网络之间的相互渗透,从而形成一个错综复杂的网络综合体。

(4)虚拟型共生关系具有如下特征:其一,是一种新颖的组织形式,突破了传统的固定地理界限和具体的实物交流,借助于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用信息流连接价值链建立开放式动态联盟;其二,组建和运营的动力来自多样化、柔性化的市场需求,以市场价值的实现作为目标,整个区域内的产业发展形成灵活的梯次结构,因此具有极强的适应性;其三,参加合作的企业通过各自核心能力的组合突破了资源有限的限制,整个虚拟组织以网络为依托,充分发挥了协同工作和优势互补的作用。

5.2.3 对各种链条中交换主体关系的进一步归纳

在上述各种链条中,企业之间的关系归根结底可概括为“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和“多对多”四种表现形态。具体阐述如下:

1.“一对一”的对应关系

图5-3 “一对一”的对应关系示意图

如图5-3所示,“一对一”的对应关系以唯一的供应企业(A)和唯一的目标企业(a)为主体,它们之间形成相互依存的关系。[2]在这种企业关系中,仅有唯一的供应企业和目标企业,两个企业相互之间彼此提供原材料、彼此消耗废弃物。供需双方存在强烈的相互依赖性和不可分割性。在循环链上,这种企业关系的形成,要求供应企业和目标企业所产生的废弃物具有资产专用性,仅能被对方所利用,而不能被其他任何企业利用。在供应链上,供应企业和目标企业彼此垄断,在定制合同签订前双方都可在众多的市场主体中自由选择,但这种定制合同一旦签订,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一对一”的关系也因此而稳定下来,直至合同履行完毕。在产业链上,一方拥有某种稀缺资源(废弃物)而成为该资源(废弃物)的唯一供应者,而该资源(废弃物)的某种特殊性质可能致使仅有某一个企业才能利用它生产产品。比如,在图5 3中,A是某种稀缺资源(废弃物)的唯一供应方,市场中只有a具备特定技术将其转化为可利用的产品,由此形成“一对一”的关系。

2.“一对多”的对应关系

如图5-4所示,在“一对多”的对应关系中,以唯一的供应企业(A)与众多的目标企业(a1,a2,…,an)作为主体,形成供应企业垄断市场的格局。在循环链上,唯一的供应企业作为核心企业产生废弃物(或资源),基于技术经济上的关联,供应企业为各个目标企业提供原料(即供应企业产生的废弃物)。各个目标企业将供应企业的废弃物转化为产品并由此获得利润,目标企业依托于供应企业而存在。这种企业间关系的形成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供应商所产生的废弃物具备资产专用性,需要专门技术进行处理,这种处理技术具备完整的投入产出环节并能产生利润;二是供应企业对废弃物的处置所产生的利润远小于其生产主产品所获得的利润。在供应链上,A拥有某种稀缺资源(废弃物),而市场中存在众多目标企业可将该资源转化为产品。A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将资源出售给某一需求方,而a1,a2,…,an则通过价格、质量、信誉等方面的竞争来争取该资源的购买权(见图5-4)。在产业链上,与“一对一”的关系相比,“一对多”的关系下资源垄断仍然存在,但技术的垄断性被打破。[3]

图5-4 “一对多”的对应关系示意图

3.“多对一”的对应关系

如图5-5所示,在“多对一”的对应关系中,以众多供应企业(A1,A2,…,An)和唯一的目标企业(a)为主体,形成目标企业垄断市场的格局。在循环链上,基于技术经济上的关联,目标企业吸纳各个供应商的废弃物(资源),是废弃物(资源)的主要消耗者,而各个供应企业对目标企业具有较强的依赖性。这种企业关系的形成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园区内各个共生企业所产生的废弃物具有一定程度的相似性;二是政府通过经济或法律手段限制供应企业的废弃物排放,以致各供应企业随意排放废弃物的成本高于收益。在供应链上,A1,A2,…,An均拥有某种资源(废弃物),而市场中仅存在一个目标企业可将该资源(废弃物)转化为产品。a通过招标的方式购买某一供应商的资源(废弃物),而A1,A2,…,An则通过价格、质量、信誉等方面的竞争来争夺该资源(废弃物)的销售权。在产业链上,与“一对多”的关系相比,“多对一”的关系下存在明显的技术垄断,但资源垄断却不复存在。

图5-5 “多对一”的对应关系示意图

4.“多对多”的对应关系

图5-6 “多对多”的对应关系示意图

如图5-6所示,在“多对多”的对应关系中,以众多的供应企业(A1,A2,…,An)和众多的目标企业(a1,a2,…,an)为主体,形成竞争型市场的格局。在循环链上,每个企业都有符合自己循环链的上、下游企业,这些企业之间形成错综复杂的供求关系,不存在某个企业“一家独大”的情形,是多个生态产业链的集合体。这种企业关系的形成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园区内各个企业均能够找到与自己相共生的上、下游企业;二是这些相互共生的企业能够因政府信息平台建立或者某种原因打破信息不对称从而聚合在一起。在供应链中,A1,A2,…,An均拥有某种资源(废弃物),而市场中有多个目标企业(a1,a2,…,an)可将该资源(废弃物)转化为产品。市场上众多的供应企业和目标企业构成了接近于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进而可形成较为稳定的价格水平。在产业链上,与前述的各种关系相比,资源垄断和技术垄断均不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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