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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货物监管政策

时间:2022-07-1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加工贸易在高速增长期,出现了利用加工贸易走私、骗税等问题。2004年5月25日海关总署令第111号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对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内销审批和海关监管。

我国加工贸易在高速增长期,出现了利用加工贸易走私、骗税等问题。1992—2000年间,我国加大了对加工贸易的监管力度。1996年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派驻海关监管人员的保税工厂审批原则》等,通过加强管理与整顿加工贸易秩序,改善运行环境。1999年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意见的通知》,是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的主要依据。它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加工贸易政策重点已从80年代扶持、鼓励为主,转变为以调整结构、规范秩序、加快综合监管为主。

2004年之后,为了促进加工贸易健康发展,规范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2004年2月26日海关总署令第113号发布,根据2008年1月14日海关总署令第168号公布的《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的决定》和2010年11月1日海关总署令第195号公布的《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的决定(二)》修正。以上文件包括了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备案、进出口报关、加工、监管、核销手续等监管办法。

此后,海关总署等部门针对加工贸易业务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以规范对加工贸易企业的边角料等管理、单耗管理、深加工结转和异地加工管理等。2004年5月25日海关总署令第111号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对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内销审批和海关监管。该办法明确了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界定,并规定了这些保税监管货物申请内销等业务流程。2006年12月21日海关总署令第155号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加工贸易单耗(以下简称单耗)管理,促进加工贸易的健康发展。该办法对单耗标准、申报单耗、单耗审核等都做了明确规定。随着国内加工贸易业务的发展,在加工贸易企业中出现了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难以适应国内加工环节延伸的业务变化。针对这种情况,海关总署相继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加工贸易保税货物跨关区深加工结转的管理办法》(总署第109号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加工贸易保税货物跨关区深加工结转的管理办法》(总署第109号令)。

2004年后,传统纸质监管开始向电子监管和联网监管方式转变。2004年,海关总署向海关系统下发了《加工贸易和保税监管改革指导方案》,对海关涉及的各项保税业务进行了阐述,该文件成为新时期海关对加工贸易业务监管方式进行改革的纲领性文件。2006年,海关总署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企业联网监管办法》(总署令第150号),阐述了海关对加工贸易企业实时联网监管的含义,即加工贸易企业通过数据交换平台或者其他计算机网络方式向海关报送能够满足海关监管要求的物流、生产经营等数据,海关对数据进行核对、核算,并结合实物进行核查的一种加工贸易海关监管方式。从具体操作方面讲,它是海关以中国电子口岸为平台,通过计算机网络从实行全过程计算管理的加工贸易企业提取监管所需要的财务、物流、生产经营等数据,与海关计算机管理系统链接,从而实施对保税货物监管的一种方法。该办法实施的意义在于建立海关与企业的新型合作关系,通过监管观念的更新、监管方式和监管手段的优化,主动适应加工贸易企业现代化经营运作规律,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实现高效监管。

涉及的主要政策包括: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第3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海关总署、环保总局[2005]联合公告》(10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7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13号)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的决定》(海关总署令第168号)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的决定(二)》(海关总署令第19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96号)(已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55号)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中有关问题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2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加工贸易保税货物跨关区深加工结转的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0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异地加工贸易的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1999]第7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联网企业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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