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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开展加工贸易政策

时间:2022-07-1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的对外开放首先是从经济领域开始的,外贸体制改革“先行一步”。1979年9月,国务院发布《发展对外加工装配和中小型补偿贸易办法》,对来料加工业务进行了明确规定。

我国的对外开放首先是从经济领域开始的,外贸体制改革“先行一步”。1978年7月,国务院出台《开展对外加工装配业务试行办法》,先在广东、福建、上海等地试行经过贸易特殊政策,即允许加工装配所需原材料、零部件、设备的进口,一律免征关税、工商税。1979年9月,国务院发布《发展对外加工装配和中小型补偿贸易办法》,对来料加工业务进行了明确规定。该措施旨在“积极利用国外原材料和技术,发挥国内生产能力,大力发展以进养出业务,把出口贸易做大做活,增加外汇收入,增强国家的外汇支付能力。”

1988年,国务院颁布《以进养出试行办法》。海关总署发布了《进料加工进出口货物管理办法》,指出“进料加工进出口货物,属保税货物,由海关实行监管”,这标志着加工贸易保税制度从国家制度层面正式确立。1989年,原外经贸部出台《关于加强进料加工复出口管理工作的通知》,对进料加工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强化了对进料加工的鼓励和支持,放宽了对进料加工的限制。

涉及的主要政策包括:

●国务院发布《发展对外加工装配和中小型补偿贸易办法》

●国务院颁布《以进养出试行办法》(已失效)

●海关总署发布《进料加工进出口货物管理办法》

●外经贸部发布《关于加强进料加工复出口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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