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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剑桥学派对凯恩斯学派的批评

时间:2022-07-1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对“新古典综合”的批驳新剑桥学派是在与新古典综合派的论战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因此,新剑桥学派把凯恩斯作为和他们具有相同思想的开拓者,以凯恩斯理论正宗自居,要在凯恩斯理论基础上进行经济学上的第二次革命。新剑桥学派提出他们要面对现实经济状况,把凯恩斯经济学与当前的实际需要结合起来,“重建政治经济学”,确立真正正统的后凯恩斯主义。

对“新古典综合”的批驳

新剑桥学派是在与新古典综合派的论战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英国剑桥大学的经济学家琼·罗宾逊(J.Robinson,1903—1983)、尼古拉斯·卡尔多(N.Kaldor,1908—1986)等认为,美国新古典综合经济学家的做法是对凯恩斯经济思想原意的曲解,是向传统经济理论的倒退。作为曾经和凯恩斯长时期共事和密切合作过的剑桥同仁,他们认为,凯恩斯的《通论》是努力从传统经济学的束缚中摆脱出来的成果,虽然凯恩斯本人做得并不彻底,这也正说明了从传统理论的束缚中彻底摆脱出来的艰难性,即凯恩斯本人所说的“所以困难不在新说本身,而在摆脱旧说”[17]。因此,新剑桥学派把凯恩斯作为和他们具有相同思想的开拓者,以凯恩斯理论正宗自居,要在凯恩斯理论基础上进行经济学上的第二次革命。由于该学派主要代表人物都在英国剑桥大学任教,但他们的理论又以叛离“剑桥学派”(以马歇尔为代表的新古典经济学)为特征,所以称为“新剑桥学派”。

琼·罗宾逊认为,凯恩斯革命是对传统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论的彻底决裂,因此凯恩斯理论的继承者就应该坚持并进一步发展这种决裂。凯恩斯虽然曾经讲过,当社会实行充分就业后,新古典学派的理论还是对的,但这是未经充分思考的一种失误,与《通论》的主要论点是相对立的。而新古典综合派利用了这一点,错误地把经济学分成宏观和微观两部分,并且把根本不相容的所谓微观分析同凯恩斯体系拼凑在一起,这种做法严重损害了凯恩斯经济学的统一性,也无法使人提出清醒的政策建议。

她进一步强调,有效需求学说当然十分重要,但凯恩斯在理论上的革命主要是用历史观代替了均衡观。传统经济学宣扬资本主义能自动走向经济均衡,还把人们看成都是从追求最大利益这一点出发来决定自己经济行为的。《通论》摆脱了这种均衡观点的束缚,坚持了现实生活中的昨天和明天是有区别的思想,用历史的观点分析经济现象。说得具体点,一方面要对经济生活中发生的各种现象追溯历史的根源。例如,凯恩斯主张物价主要由工人的货币工资率所决定,而一个国家实际存在的货币工资率,一是由历史原因形成的,二要看劳资之间力量的对比。那种认为工资由劳动供求关系决定的传统观点是不对的。另一方面对未来的事情则要考虑它的不确定性,即变化莫测,人们不可能按照追求最大利益的原则办事,而只能凭经验推测或公认惯例来决定自己的经济行为。例如,凯恩斯根据对未来预期的不确定性,得出了资本边际效率会急剧变化而引起经济危机的结论。琼·罗宾逊认为,萨缪尔森等人名曰“综合”,实际上是用传统学说的均衡观取消了上述凯恩斯的历史观,因而实际上也就否定了凯恩斯的“革命”。

琼·罗宾逊还强烈指责新古典综合派贩运了被凯恩斯直接批判和否定过的东西。例如,彻底否定“萨伊定律”,是凯恩斯经济学的基本前提。然而,萨缪尔森鼓吹“混合经济”能够为充分就业创造所必需的购买力,宣扬凯恩斯讲的“非自愿失业”一类现象已经消灭。这实际上是恢复了“萨伊定律”,使得“所有旧学说都偷偷地又回复过来了”。

琼·罗宾逊还指出,由萨缪尔森“综合”进来的价值论和分配论也应坚决摒弃。她认为凯恩斯具有强烈的现实感,当时迫切需要解决的是萧条和失业问题,因此只对经济作短期的静态的分析,没有机会和兴趣去关注价值论和分配论,以及详述自己与传统理论的根本区别。现在为了研究长期经济问题,固然需要补充价值论和分配论,但它们应当与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现状与趋势密切结合,才能说明现实问题。萨缪尔森宣扬的均衡价格论和边际生产力分配论,非但无法做到这一点,并且与凯恩斯体系不相容,因而是不足取的。新剑桥学派提出他们要面对现实经济状况,把凯恩斯经济学与当前的实际需要结合起来,“重建政治经济学”,确立真正正统的后凯恩斯主义。

方法论和理论前提

新剑桥学派指出,凯恩斯理论的最重要论点是《通论》第二十四章中关于社会哲学的论述,但正是这一章的论述却被新古典综合派舍弃,而凯恩斯本人也言之过简,未充分展开。他们认为,凯恩斯在《通论》第二十四章中有两段话是值得重视的。

凯恩斯说:“因之我们可以得到结论:在当代情形之下,财富之生长不仅不系乎富人之节约(像普通所想象的那样),反之,恐反遭此种节约之阻挠。故主张社会上应当有财富之绝大不均者,其主要理由之一已经不成立了。”[18]凯恩斯还说:“我相信资本之需求是有严格限度的;意思是说:资本数量不难增加到一点,使其边际效率降至极低。这并不是说,使用资本品可以几乎不出代价;而是说,从资本品得到的收益,除了抵补折旧折陈以外,所余下的一点,只是负担风险、行使技巧与判断等功能所必需的代价而已。……故我认为,资本主义体系中之有坐收利息阶级,乃是一种过渡时期现象,其任务完毕时即将消灭。坐收利息阶级一经消灭,资本主义便将大为改观。”[19]

新剑桥学派认为,从上面所引的凯恩斯的第一段话中,可以看出凯恩斯断定社会上财富与收入的分配不均状况是不合理的,财富既然不是来自节约,也就没有理由为财富分配不均进行辩护,而政府则有理由对社会的贫富不均进行干预和调节。从上面所引的凯恩斯的第二段话中可以看出,凯恩斯从理论上已推论出资本主义社会将走向一个没有食利者阶级的新阶段,这是自然发展趋势,即不是一个骤然的过程,因此革命是不需要的。琼·罗宾逊说:“凯恩斯沉迷于一个乐观世界的幻想,在那个世界里,当投资按照充分就业水平保持三十年左右时间以后,资本装备的一切需要就会得到满足,财产收益就会被废除,贫穷就会消灭,而文明生活就可能开始。”[20]

因此,新剑桥学派便以维护“凯恩斯革命”的理论传统为己任,试图根据凯恩斯关于社会哲学的论证来建立和发展新的收入分配理论,并据此探讨和提出向没有食利者阶级存在的文明生活新阶段过渡的社会政策。

琼·罗宾逊明确指出,凯恩斯革命从理论方面来说,就在于从均衡观向历史观的转变;在于从理性选择原理向以推测或惯例为基础的决策问题的转变。她还说:“在理论方面,《通论》的主要论点是打破均衡的束缚,并考虑现在生活的特性——昨天和明天的区别。就这个世界和现在说来,过去是不能召回的,未来是不能确知的。”[21]琼·罗宾逊在这里所说的“过去是不能召回的,未来是不能确知的”这两句话,反映了新剑桥学派研究经济问题的方法论的特点,意思是说,未来和过去两者之间是有区别的,经济现象是时间上的存在,是有其历史过程的,因而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各种事件的发生都有其历史的、制度的渊源。在琼·罗宾逊看来,“因为未来实质上是不确定的,所以严格的理性行为是不可能的。经济生活很大部分都是根据公认惯例来处理的”。她认为,“如果整个经济横竖始终处于均衡状态中,那么哪里还有预期存在的余地呢?”[22]正是由于预期变化和未来不确定性,就使得投资容易发生波动。

总之,因为强调历史、制度因素的作用,所以新剑桥学派反对新古典综合派的那种没有区分过去和未来的均衡分析方法,认为“没有时间的均衡状态是不存在的”,因而新古典综合派的分析方法是复旧,是滑到凯恩斯理论以前的老槽上去了。因为强调未来的不确定性,所以新剑桥学派反对新古典综合派的那种建立在理性选择原则基础上的生产要素供给函数分析和市场需求函数分析。特别由于强调制度因素的作用,新剑桥学派认为,收入分配是社会制度和社会关系的结果,因而反对新古典综合派所坚持的边际生产力分配理论。

可见,新剑桥学派的方法论是与新古典综合派的方法论相对立的。

新剑桥学派认为,凯恩斯本人对价值论与分配理论并没有多大兴趣,因此,要使凯恩斯宏观经济学理论具有“微观经济学基础”,那就应研究价值理论和分配理论。价值论应研究价值的“客观的”、“物质的”基础,而不能把价值视为“主观的”概念,像边际效用价值论那种看法。分配论应研究收入分配的相对份额是如何决定的,以及它们又是如何变动的。价值论和分配论是不可分的,没有价值论的探讨,也就不可能解决收入分配理论问题。琼·罗宾逊断言,皮罗·斯拉法(P.Sraffa,1898—1983)的《用商品生产商品》一书由于对李嘉图—马克思价值理论作出了“重大发展”,并据此确立了工资和利润之间的分配关系——利润率的增加和工资的全部扣除成比例,已为新剑桥学派的收入分配论提供了理论依据。因此,琼·罗宾逊宣称,需要把李嘉图、马克思和凯恩斯的理论相互“补充”,以便实现经济理论上的“第二次凯恩斯革命”。

收入分配和价值理论

新剑桥学派的经济学家认为,分配论是价值论的引申,为了建立客观的价值理论,就必须批判边际效用学派的主观价值论,回复到古典经济学的传统,从李嘉图的劳动价值论出发进行研究。琼·罗宾逊认为,斯拉法的《用商品生产商品》一书,为新剑桥学派的收入分配理论提供了一个价值论基础。

众所周知,李嘉图的经济理论是以分配问题为研究中心的,但由于他混淆了价值与生产价格,因而无法解释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量的法则与等量资本取得等量利润这一经济现象的矛盾。为解决这一理论难题,李嘉图花费了毕生的精力企图寻找一种“不变价值尺度”——这种商品的价值在投入劳动量不变的条件下不会随着工资和利润分配份额的变化而变动。斯拉法在《用商品生产商品》一书中,通过建立一套由合成商品组成的“标准体系”,解决了李嘉图遗留下来的理论难题。斯拉法证明,在“标准体系”中,国民收入在工资和利润之间的分配,不会影响到商品价值(或生产价格)本身的变化,在全部国民收入对全部生产投入量的比率R(或称工资为零时的最大利润率)既定时,利润率r和工资率(W)的关系如下式:

r=R(1-W)

这一式子表明,在经济生活中,如果工资是由国民收入支付的,则工资和利润之间存在着一种线性关系,且两者呈反方向变动。

斯拉法的分析说明了剩余(国民收入)的生产和商品价值(或生产价格)的形成是由物质生产条件决定的一个客观的过程,而剩余的分配则是与社会制度因素和生产关系有关的过程,涉及阶级之间的利益关系。斯拉法明确指出,这样的命题有一个特征,虽然它没有对价值和分配的边际学说进行任何讨论,它们仍旧是为了作为批判那一学说的基础而设计的。新剑桥学派正是以斯拉法的理论为基础,批判了新古典综合的理论观点,提出了自己的价值论和分配论。

新剑桥学派认为,斯拉法的理论坚持了自重农学派魁奈以来的、并为李嘉图和马克思所继承和发展的古典经济学的分析方法,把资本主义生产看作是一个循环往复的再生产过程,拒绝了新古典学派(新古典综合派亦持有)的把生产看作是一种从“生产要素”的使用开始到消费者“偏好”得到满足而结束的“单行道”观点。在价值论和分配论方面,斯拉法抛弃了把主客观因素混淆在一起的供求论,根据物质生产条件和社会制度因素来解释价值的形成和收入分配的决定。新剑桥学派据此提出,在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下,国民收入的分配中,工资和利润是对立的。收入分配结局的形成与历史上形成的财产占有制度有关,也与劳动市场的历史条件有关,在研究收入分配问题时,决不能撇开所有权因素和历史因素对分配的影响。工资可以划分为货币工资和实际工资,前者受到一国历史上形成的工资水平、国内劳资双方议价的力量对比等因素的影响,后者则与利润率、商品和货币流量以及收入分配构成有关。在斯拉法的生产方程中,国民收入是由年投入劳动量生产的,利润作为国民收入的一部分是资本所有者凭借其财产所有权而取得的非劳动收入。

在此基础上,新剑桥学派批判了新古典综合派的边际生产力分配理论,后者认为,工资和利息(利润)各自取决于劳动和资本的边际产量。新剑桥学派认为,新古典综合派的边际生产力分配论是完全错误的:其一,新古典综合派企图不考虑社会制度因素,只从生产的技术条件方面来解释收入分配方式,把现行制度中的工资和利润分配格局看成是公平合理的,这一理论不仅不能说明经济中收入分配的实际状况,而且歪曲了真实的状况;其二,按照新古典综合派的边际生产力分配论,必须先依照一定的价值(或价格)计算出各种异质资本品的价值(或价格)总量,然后才能计算出资本的边际产量的价值(或价格),再得出利润率和利润额,而斯拉法的生产方程体系已经证明,计算资本总量必须以一定的收入分配条件(即利润率与工资的确定)为前提,因此,边际生产力分配论在逻辑上是一种循环论证。琼·罗宾逊曾指出:“资本概念本身意义的含混……这一错误使得新古典学派(指新古典综合经济学)的主要部分是不合逻辑的。”[23]

对“滞胀”的解释

新剑桥学派著名代表尼古拉斯·卡尔多断言:“通货膨胀经济衰退的并发症是一个新的现象,解释这种现象是对经济学家提出智力的挑战。”[24]在他看来,要寻找一个单纯的基本原因(例如各国的货币供应的增加,或因集体议价的工资而引起成本的普遍推进)来解释通货膨胀的发生是无用的。因此,新剑桥学派便从区分不同商品市场类型或不同类别的经济部门入手来解释通货膨胀发生的原因,进而说明为什么出现“滞胀”。

新剑桥学派区分了两类商品市场——初级产品市场和制造品市场,或者三类部门——初级部门(为工业活动提供必需的食物、燃料和基本原料)、第二级部门(将原料加工为成品以供投资或消费之用)和第三级部门(提供辅助其他部门的各种服务,如运输、销售或各种专门技术,以及提供欣赏的服务)。新剑桥学派认为,尽管第三级部门不会发生重大问题,但是初级部门和第二级部门都可能成为通货膨胀的根源。卡尔多指出:“持续和稳定的经济发展要求这两个部门的产量的增加应符合必要的相互关系——这就是说,可出售的农矿产品产量的增加,应该和需求的增加相一致,这种需求的增加又是反映第二级(以及第三级)部门的增长的。”但卡尔多认为:“从技术观点看,不能保证由节约土地的革新所推动的初级生产的增长率,正好符合第二级和第三级部门的生产和收入的增加所要求的增长率。”[25]换言之,初级产品生产的增长和制造业生产活动的增长之间存在着比例失调现象,这就导致了世界经济中的滞胀。为什么?

原因在于,初级产品的市场价格对个别生产者和消费者来说是既定的,其价格变动是调节未来生产和消费的信号;制造品市场价格则是被“操纵”的,即是说由生产者自己确定的,生产对需求变动的调节不是通过价格机制而是通过库存调节机制来进行的,即商品积存时,就减少生产,而库存空虚时,则增加生产。工业品的这种“操纵价格”是由成本决定,而不是由“市场决定”。这样,在一定的生产能力的条件下,供求对价格的影响便非常微小。从世界经济角度看,农矿产品价格的任何巨大变动——不论它对初级生产是有利还是不利——对工业活动往往起抑制作用。它在两种情况下都阻碍工业增长。这是因为,农矿产品价格下降时,初级生产者对工业品需求会下降。相反,农矿产品价格的上涨很可能在工业部门引起工资—物价螺旋上升的通货膨胀,它反过来又使工业活动受到限制,产生大量失业。美国1972—1973年的通货膨胀就是起因于农矿产品价格的上涨(工资随着生活费用的上涨而上升),这使政府采取了强有力的抑制性的货币政策来对付通货膨胀,因而又造成了一次相当严重的经济衰退。

琼·罗宾逊认为,在失业和通胀中,人们容易接受“通货膨胀是两个问题中更为严重的”这种教义,并愿意支持政府当局采用减低就业的政策来制止通货膨胀,但结果适得其反。货币的限制提高了利息率,削减了私人投资。政府和地方支出减少了,税收增加了。随着支出增长的降低,利润便下降,进一步的投资计划也削减。在琼·罗宾逊看来,“现在,正如30年代那样,企业和居民都被迫节约。然而,通货膨胀并未消除。不论什么时候,都存在商品供应线上的最近经历的成本上升,这也不得不传递下去。强大的工会、企业经理和有组织的同业仍都不断使他们自己提高收入”[26]。这样,通货膨胀必然有增无减,而且在通货膨胀过程中,低收入家庭为了弥补实际工资的减少还不得不增加劳动力的供给,因此,通货膨胀不仅不提供较多的工作职位,反而会在劳动市场上增加供给,物价同失业一起都往上升,即菲利普斯曲线已破产了。

政策主张

新剑桥学派强调政府在分配领域内进行干预的必要性,既反对货币主义学派关于听任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的观点,也反对新古典综合派关于调节总需求和实行工资—物价管制的办法。他们认定市场经济主要弊病的根源在于收入分配的失调,所以琼·罗宾逊等积极主张对市场经济的调节措施应放在收入分配领域和其他可能影响现有收入分配格局方面,调节措施应该是:(1)通过合理的税收制度(如累进制所得税)来改进收入分配不均的状态;(2)给予低收入家庭以适当的补助;(3)减少用于军事等方面的支出,用以发展民用服务、环境保护和原料、材料生产等部门;(4)提高失业者的文化技术水平,以便他们能有更多的就业机会;(5)制定适应经济增长的逐渐达到消灭赤字的财政政策和预定的实际工资增长率政策;(6)实施进口管制,发展出口品的生产,增加出超,从而为国内提供更多的工作职位。琼·罗宾逊特别主张实行没收性的遗产税以便消灭私有财产的集中,抑制食利者阶层的收入增长,并把政府由此得到的财产及其收入专用于公共目标。此外,还可用政府预算中的盈余去购买公司股份,把公司股份所有制从个人转移到国家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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