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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分析框架

时间:2022-07-1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制度变迁涉及多重逻辑,这是本研究的基本立足点。近年来,在中国组织与制度研究领域,多重制度逻辑也开始引起广泛的关注。在她们的研究中,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村庄是三个有着不同制度逻辑的行动主体。第二章的文献综述将对这一分析框架进行简要介绍。这一分析框架涉及以下三个基本命题。

制度变迁涉及多重逻辑,这是本研究的基本立足点。周雪光、艾云(2010)曾提出过一个具有方法论意义的研究制度变迁的理论框架——“多重制度逻辑”,或曰“制度变迁的多重逻辑”。毫无疑问,制度变迁涉及多重逻辑并非周雪光教授及其团队首次提出,而是已经在诸多的制度变迁文献中有过相关或者类似的表述(例如,Kim,Shin,Oh & Jeong,2007;Parish & Michelson,1996;Reay & Hinings,2009;Walder,1995;Zhou,2000)。近年来,在中国组织与制度研究领域,多重制度逻辑也开始引起广泛的关注。例如,折晓叶、陈婴婴(2011)在以“项目进村”为例分析项目制作为一种治理模式的分级运作机制和逻辑时,也指出:“项目运作中的多重视角和逻辑,来源于行动主体多重利益的分化”。在她们的研究中,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村庄是三个有着不同制度逻辑的行动主体。

第二章的文献综述将对这一分析框架进行简要介绍。这一分析框架涉及以下三个基本命题(周雪光、艾云,2010,pp.134~135)。其一,“制度变迁涉及多重制度逻辑,必须从这些制度逻辑的相互关系中认识它们的作用和影响”(p.134)。这里,所谓的制度逻辑是指“某一领域中稳定存在的制度安排和相应的行动机制”(p.134)。由于任何一种逻辑都必须有其行动者载体,而行动者的行为也必然反映了这种逻辑,因此所谓的制度逻辑,也就是参与某种制度安排、或者某种制度安排下各行为主体的行动逻辑,是这些行动者“一以贯之的思维、行为方式以及他们对这样的思维和行为方式的解释框架”(齐晓瑾、蔡澍、傅春晖,2006)。斯科特等(Scott et al.,2000)也曾指出“某项制度逻辑是由场域参与者所承载的认知地图和信念系统构成的,以便指导参与者的行动并赋予这些行动以意义”。因此,例如所谓的国家逻辑,其实是指国家作为一个行动者、或掌握国家权力的群体/个人的行动逻辑。上述这一命题比较好理解。例如,在中国改革开放过程中,社会分层与流动往往成为学界关注的焦点。越来越多的学者认识到,市场和国家是影响社会分层与社会流动的两种不同机制,彼此并非截然对立,而是共生演化的(Zhou,2000;陈那波,2009;冯仕政,2007)。这其中就涉及国家(中央政府)的逻辑、地方政府的科层制逻辑以及市场逻辑等。再比如,在乡镇企业改制进程中,也不难看到各种制度逻辑的出现与运作,例如国家加速市场化改革的逻辑(曹正汉、史晋川,2009),地方政府“甩包袱”的逻辑,乡镇企业经理人等既得利益集团的行动逻辑、名义上作为企业所有人的社区居民的行动逻辑等(张建君,2005)。其二,“制度逻辑诱发了具体的可观察的微观行为;因此,对特定领域中制度逻辑的认识可以帮助我们把握和预测这些行为”(p.135)。“不同群体的行为方式及其相互作用有助于认识这些行为背后的制度逻辑,从而使得对制度变迁的研究建立在实证的基础上”(p.135)。这样一个命题也不难理解,正是由于在各领域制度变迁过程中,不同的逻辑主体会基于各自的逻辑表现出各种不同的行为,从而影响制度变迁,社会科学研究才有可能观察、了解到背后不同的制度逻辑。其三,“需要关注制度变迁的内生性过程,才能对制度变迁提出令人满意的解释”(p.135)。不同的制度主体带着各自不同的利益参与到制度变迁过程中,反映了各自领域的制度逻辑;这些制度主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和状况以及这种互动的时间性也制约了随后制度演变的轨迹和途径,例如造成制度变迁路径依赖的出现(冯仕政,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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