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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技术成果的权属

时间:2022-07-1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技术成果有职务技术成果和非职务技术成果之分,前者的所有权属于国家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研究机构等法人组织;后者的所有权属于个人。非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有权就该项非职务技术成果是否转让订立合同。但是,在实践中,经常出现非职务技术成果的科研人员侵权的情况。

技术成果有职务技术成果和非职务技术成果之分,前者的所有权属于国家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研究机构等法人组织;后者的所有权属于个人。新农村技术成果转化经纪人在技术成果转让的中介服务中,首先必须弄清技术成果所有权的归属。

一般情况下,职务技术成果的所有权为国有科研单位或研究机构的,在中介谈判直至最后成交,侵权问题不多,中介服务成功率较高,事后产生的经济纠纷也比较少。

非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有权就该项非职务技术成果是否转让订立合同。但是,在实践中,经常出现非职务技术成果的科研人员侵权的情况。比如有的技术成果是抄袭国外资料而成,有的是引用国内同行的成果,从而在非职务技术成果转让后,引起国际侵权纠纷或国内民事纠纷。若技术转化经纪人参与了该项非职务技术成果转让的中介活动,则这一纠纷必然要牵连到经纪人。

在经纪活动中,农村技术转化经纪人要识别某项非职务技术成果是否侵权,可以采用全面仔细地检查“科学技术成果鉴定书”的方法,还可以向非职务技术成果所有者的所在单位了解其成果的真实性,通过同行业各类经纪机构的信息网络,查找有无侵权行为,向专利局查询。新农村技术转化经纪人在没有把握确认技术成果的真实性、先进性的情况下,可邀请有关专家座谈评议。若采取以上方法都未能判断出该项非职务技术成果是否侵权,而经纪人又接受了该成果所有者的委托,则农村技术转化经纪人可在所要签订的技术中介合同上订立“该项技术成果若有侵权行为,由所有方负担一切责任”之类的保护性条款。

小思考

科技成果是如何分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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