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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

时间:2022-07-1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目前IPO公司风险因素的信息披露主要有三种方式。二是在招股说明书的“重大事项提示”部分,披露发行人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事项。本章使用招股说明书中的风险因素信息,研究对机构投资者在询价阶段报价行为的影响。

目前IPO公司风险因素的信息披露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在招股说明书的“风险因素”一节,IPO公司需要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的要求,遵循重要性原则,按顺序披露可能直接或间接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所有因素。二是在招股说明书的“重大事项提示”部分,披露发行人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事项。三是通过《投资风险特别公告》进行披露,自从2009年6月,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之后,IPO公司需要单独披露《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过程中的一些重大风险。在三种风险披露方式中,第一种方式即“风险因素”的披露内容最为全面和系统,且重要程度按高低顺序排列。第二种方式是对其中部分内容的强调,第三种方式则是提醒投资者关注前二者的披露内容,以及提醒投资者发行后股价可能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本章对风险披露的研究主要针对前两种方式,即通过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一节和“重大事项提示”的内容研究风险的披露方式对IPO询价行为的影响。

本章使用招股说明书中的风险因素信息,研究对机构投资者在询价阶段报价行为的影响。使用招股说明书中的信息研究这一问题具有独特优势:首先,IPO公司的信息源比较单一,招股说明书是最重要的信息披露渠道,各投资人的信息来源比较一致。因此,投资者对IPO公司风险因素的判断相对也比较接近。其次,利用招股说明书便于识别风险的相对重要程度,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的要求,各种风险因素的披露顺序按重要性排列,因此方便于识别公司的风险类型与重要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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