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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边际收益与价格需求弹性

时间:2022-07-0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由于价格双轨制使企业在投入品和产出品两个方面都同时存在着国家规定的计划价格和由供求双方决定的自由市场价格,企业计划内生产和计划供应的物资按计划价调拨,计划外部分按市场价交易,因此,市场价格而不是计划价格在短期的供求中发挥了边际调节的作用。

由于价格双轨制使企业在投入品和产出品两个方面都同时存在着国家规定的计划价格和由供求双方决定的自由市场价格,企业计划内生产和计划供应的物资按计划价调拨,计划外部分按市场价交易,因此,市场价格而不是计划价格在短期的供求中发挥了边际调节的作用。刁新申(1986)在《价格双轨制的作用和进一步改革的方向》一书中做了如下分析:

在此情况下,企业无论是增加或减少生产品或投入品,其增减变化部分的价格实际是按市场价格计算的。也就是说,企业计划外每增产一个单位的产品,就可以获得一份按市场价格出售这部分产品的收益;而每节约一个单位的原材料耗费,就等于少到市场买一份市场价原材料,从而也等于按市价标准获得一份节约收益。于是,企业在进行生产决策时,可以按市场价格而不是按牌价对自己的增产和节约进行评价。这也就同时意味着,市场价事实上已对企业的边际产出和投入发生了决定性作用,通过这种边际作用,形成了调整短期供求的信号和影响力量(刁新申,1986,47—48页)。

价格双轨制的边际作用无论在企业的短期供给还是在企业的短期需求方面都发生积极的影响。这里我们仍根据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所综合调查组等单位在1985年主持的一项综合调查的结果来给予经验的验证。首先,我们选择该调查对12家国有钢铁企业的短期生产(供给)增长率与双轨制的相关检验来说明价格双轨制对企业短期供给的边际作用。在这里,调查组采用了企业的部分产品自销率这一指标来间接替代市场价格的边际作用,用企业的自销率与当年产量增长率之间的相关程度来检验市场价格对生产的边际作用是否存在。

他们所做的线性回归表明,自销率与当年钢材产量增长率之间的相关系数高达0.763,生产计划度与产量增长率之间不存在相关关系(r=-0.418),而且自销率与当年的产量之间也不存在相关关系(r=-0.294)。这一回归结果清楚地说明,第一,企业当年的产出增长率主要可由市场调节来解释,而与计划指标没有什么关系。第二,市场的力量主要是作用于边际产出即产出的增量而不是作用于总产出。

他们的调查还发现了一个更有意思的结果,那就是,如果受市场调节的那部分份额过小,市场价格对短期供给的边际调节作用就受到抑制。从表4.2可以看出,凡是自销率小于10%的企业,产出的增长率均低于6%,甚至有的企业为负增长;而自销率超过10%的企业,产出的增长率均明显上升。这些结果再次证明了我们在本章第1节讨论的结论。

表4.2 企业的市场自销率与产出增长率的关系(%)

资料来源:刁新申(1986)。

现在我们再从企业的短期需求方面来验证价格双轨制的边际调节作用。这里我们仍然选择上述的综合调查组的调查数据。他们采用企业万元产值钢材消耗量的变化来近似地代表市场价格对短期需求的边际调节作用,并以此指标来考察了四川省机械行业1984年的钢材消耗增加率与产值增长率的关系(见表4.3)。从表中可以看出,1984年四川机械行业新增钢材消耗所占比重慢于新增产值所占比重,从而表现为相应的增量指标数字(1.74)明显小于总量指标数字(2.30);如果我们选用钢材的消耗弹性为0.71(即表4.3中的第三栏数字)这样一个指标来看,那么显然这一消耗弹性小于1,也就是说,每增加1%的产值,钢材消耗只增加0.71个百分点。

表4.3 四川机械行业的钢材消耗增长率与产值增长率(1984)

资料来源:刁新申(1986)。

以上还只是对价格双轨制的短期效应的实证分析。实际上,如果从长期来看,在价格双轨制下,市场调节的份额将会不断扩大,出现所谓“来自计划外的增长”(growing out of the plan)。按照伯德(Byrd,1987)的说法,因为市场部分可以带来更高的回报,因此企业扩大市场份额的动机肯定比扩大计划份额要来得强,利润导向的企业会拒绝对资金投在其产出受计划控制的项目上,除非这样做能保证得到低价的计划配置的投入品;同样,银行也会对不受计划控制的项目感兴趣。煤炭行业为价格双轨制的长期调节作用(即“来自计划外的增长”)提供了一个典型的案例,参见表4.4。

从表4.4中可以看出,即使计划调拨的煤炭量并没有削减,但市场分配的煤炭份额却不断扩大。表4.4提供的数据是全国的各类煤矿在1978年到1984年的产量比重,如果我们把国家统配煤矿和地方国营煤矿简单地视为计划制约的煤矿,而将非国有煤矿定义成完全受市场调节的煤矿,那么表4.4就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煤炭的计划份额和市场份额的演进路径。[15]

表4.4 煤炭的计划外增长

资料来源:(1)1982年和1984年的数字来自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所综合调查组的调查数据,见刁新申(1986);其余年份的数据来自于伯德(Byrd1987)的数据。(2)1984年比1978年增长的数据来自伯德(Byrd1987)的数据;1984年比1982年增长的数据则来自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所综合调查组的调查数据,参见刁新申(1986)。

据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所综合调查组(1986)的调查分析,1982—1984年,我国新增煤炭产量10510万吨,其中5590万吨来自于乡镇煤矿企业,占53.19%;2260万吨来自地方国有煤矿,占21.50%;国家统配煤矿2660万吨,占25.31%。按刁新申(1986)的分析,地方国营和乡镇企业煤炭产量的大幅度增加,主要来自新增投资的增长。1983年,地方自筹7.7亿元资金大部分用于新建和扩建矿井,乡镇集体矿一年增加4万多处,仅进入统计的集体大矿新增生产能力就达1000多万吨。因此,这便证明了上面我们提到的一个结论,在双轨价格制度下,从长期来看,利润导向的企业倾向于将资金投入在其大多数产出将受市场调节的项目上;反过来市场调节的份额也因之而逐步扩大,获得来自计划外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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