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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以个人乱法

时间:2022-07-0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原文长孙皇后遇疾,渐危笃。朱美英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8月25日,对毕玉玺之妻王学英涉嫌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王学英有期徒刑十年。

一、原文

长孙皇后遇疾,渐危笃。皇太子启后曰:“医药备尽,今尊体不瘳,请奏赦囚徒并度人入道,冀蒙福祐。”后曰:“死生有命,非人力所加。若修福可延,吾素非为恶者;若行善无效,何福可求?赦者国之大事,佛道者,上每示存异方之教耳,常恐为理体之弊。岂以吾一妇人而乱天下法?不能依汝言。”(赦令第三十二)

二、参考译文

长孙皇后得了重病,渐渐危重。皇太子李承乾开导长孙皇后说:“医药都已经用过了,但直到今天您的尊体仍不见好,请上奏皇上大赦罪犯,并且超度往生,希望能得到保佑。”长孙皇后说:“死生有命,不是人能左右的。如果修福能够延寿,我平时从不做恶事。如果平时行善没有效果,还有什么福可以求啊?大赦,是国家的大事;佛道的事,皇上总说是为了保存外来的宗教,常常怕影响政治。哪能因为我一个妇道人家而乱天下的章法呢?不能依从你所说的话。”

三、领导政要

本节是说长孙皇后以国为重,不以个人之私而乱天下法。真是深明大义,并且长孙皇后也像唐太宗一样,不信邪道。他认为唐太宗大兴佛教,不过是为了保存异国的宗教罢了,同时也担心宗教会不会影响政治。

《旧唐书》记载:唐贞观十年,36岁的长孙皇后病逝,留下遗嘱,请求薄葬:“妾生既无益于时,今死不可厚费。且葬者藏也,欲人之不见。自古圣贤,皆崇俭薄;惟无道之世,大起山陵,劳费天下,为天下有识者笑。但请因山而葬,不须起坟,无用棺椁,所须器服,皆以木瓦,俭薄送终,则是不妄妾也。”帝复为文刻之石,称“皇后节俭,遗言薄葬,以为‘盗贼之心,止求珍货,既无珍货,复何所求。’朕之本志,亦复如此。王者以天下为家,何必物在陵中,乃为己有。今因九嵕山为陵,凿石之工才百馀人,数十日而毕。不藏金玉,人马、器皿,皆用土木,形具而已,庶几奸盗息心,存没无累。当使百世子孙奉以为法。”长孙皇后反对厚葬,提倡薄葬。她认为自己生前没有做过多少有益的事,死后不可厚葬以害人。自古圣人,都崇尚俭薄之葬,唯有无道君主才大修陵墓,祸害天下之人,为有识之士所嘲笑。她甚至要求送葬之时,儿女不必参加,以免他们哭哭啼啼,“徒乱人意”。

1.不能以个私乱法

一个成功男人的背后往往有一个奉献着的女人,而一个腐败男人的背后也常常伴随着一个贪婪的女人。

下面我们罗列了一些因为“内助”贪婪,而将丈夫送进牢狱的案例。2003年11月4日,南京市中级法院对原中国百姓保险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原副总经理薛仁云及其妻子朱美英作出一审判决:薛仁云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5万元。朱美英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炒房子”,在获得了76万元超额利润的同时,自己也一步一步走向了犯罪的深渊。其妻子朱美英充当了一个不光彩的角色,对丈夫的犯罪行为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2005年3月1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百姓法院对北京市交通局原副局长毕玉玺受贿、私分国有资产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毕玉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面对法律的判决,毕玉玺似乎已有心理准备,显得很平静。8月25日,对毕玉玺之妻王学英涉嫌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王学英有期徒刑十年。1999年2月至2004年2月,他利用多种名义先后收受或索取25人贿赂77次,折合人民币共计1004万元,平均每个月获非法所得15万元,并私分国有资产300万元。

2006年1月24日,江苏省委原常委、组织部长徐建国因受贿和买官卖官在厦门市中级百姓法院被一审判处死缓。据悉,徐建国是迄今我国第一个受审并处以极刑的省委组织部长,其单笔卖官的金额高达200万元,创下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一笔卖官款纪录。徐建国之所以成为百姓的罪人,其老婆教给他卖官敛财“绝招”可谓“功不可没”。

2008年10月15日安徽省高级法院对曾因创下了国内个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最高记录而备受人们关注的安徽省阜阳市原市长肖作新及其妻周继美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依法核准了对周继美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判决。安徽阜阳市原市长肖作新当选市长后,受其妻子周继美影响,收受巨额贿赂。往往是周继美收取贿赂,再指挥肖作新去办事,妻子贪得无厌,纵容丈夫,最终,夫妻敛财一千多万元,成为安徽第一贪。

2008年11月25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一案作出一审宣判,李大伦因受贿1404万元,1797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与其同案受审的妻子陈立华作为受贿罪的共犯被一并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这些案例,可谓触目惊心,也可说明,“家有贪妻,身败名裂”的后果。正像山东省供销社主任矫智仁在法庭上的那句名言:“我戴的手铐有我的一半,也有我妻子的一半。”

所以,贤惠的妻子永远不会因为自己的虚荣、贪婪,而陷自己的丈夫或亲人于不义。

2.不能以权谋私

《左传·襄公十五年》中有这样一个故事:宋国有人得到一块玉石,把它献给子罕。子罕拒绝接受。献玉的人说:“我已经拿给玉石匠人看了,匠人说这是宝贝,所以我才敢把它送给您。”子罕曰:“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若以与我,皆丧宝也,不若人有其宝。”

以权谋私者时刻都应当以“冯谖买义”自警。战国时,孟尝君为齐国宰相,冯谖为其门客。一次,冯谖自告奋勇前往薛替主人收债。临行,冯谖问,用收回的债款买些什么。孟尝君说:“看我家里缺少的东西买就是了。”到了薛地,冯谖竟假托主人的命令,宣布债款一律不用偿还,并当众烧掉债券,百姓高呼“万岁”。回来,孟尝君问买了什么,冯谖告以事情经过,说:“您家所缺少的只是‘义’罢了,我自作主张把它买了回来。”主人虽老大不高兴,却也无可奈何。后来,孟尝君失势回薛,离薛地还有百里之远,只见百姓扶老携幼、夹道欢迎。他恍然大悟,方知“买义”之奥妙。

长孙皇后知道以权谋私的危害,所以时刻都能考虑这样做是不是符合道义,是不是得体。

新唐书》记载:唐太宗想让长孙无忌担任宰相,长孙皇后上奏说:“妾既然已托身皇宫,位极至尊,实在不愿意兄弟再布列朝廷,以成一家之象,汉代吕后之行可作前车之鉴。万望圣明,不要以妾兄为宰相!”唐太宗不想听从,他觉得让长孙无忌任宰相,凭的是他的功勋和才干,完全可以“任人不避亲疏,唯才是用”。而长孙无忌也很顾忌妹妹的关系,不愿意位极人臣。没有办法,唐太宗只好让他作开府仪同三司,位置清高而不实际掌管政事,长孙无忌仍要推辞,理由是“臣为外戚,任臣为高官,恐天下人说陛下为私。”唐太宗正色道:“朕为官择人。唯才是用,如果无才,虽亲不用,襄邑王神符是例子;如果有才,虽仇不避,魏征是例子。今日之举,并非私亲也。”长孙无忌这才答应下来,这兄妹两人都是那种清廉无私的高洁之人。长孙皇后的远见卓识,到很多年以后才被一一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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