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发挥市场主体的能动作用,释放市场主体的创新潜能,是新常态下中国经济增长更趋平稳、增长动力更为多元的战略要求。应按照体制内外双线推动的思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制度,加快培育制度完善、机制灵活、创新力强的市场竞争主体。
1.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国有经济作为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经济基础,是国家引导、推动、调控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如何深化改革,一直充满争议,但国有资本布局过宽、国有企业行政化倾向严重、垄断经营问题突出、经营效率低下等问题却是不争的事实。从培育新常态下公平竞争的市场主体出发,应继续按照“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建立国企从竞争性领域退出的通道,实施国有股权转让收入上缴及上缴资金补充社保资金制度,减少国有企业在竞争性领域与民争利。加快组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提高国有资本经营效率。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分享制度,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提高国有资本红利收取比例,从制度上为消除国有企业过度投资、粗放经营行为奠定基础。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形成科学的出资人制度和企业法人财产制度,完善形成权责统一、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和激励约束机制,构建一批股权结构合理、公司治理完善、运行机制高效、竞争力强的大中型现代公司制企业。
2.完善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制度环境
非公有制经济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新常态下,要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打破各种影响公平准入和公平竞争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完善支持引导非公经济发展的各项制度,保证各类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一是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加快资金、土地、资源要素等领域的市场化改革,逐步建立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各种所有制经济在使用要素资源,特别是在使用贷款、土地、融资时获得平等对待,享有同等的资源条件和经营环境。二是公平参与市场竞争,逐步取消不合理的行业准入限制,对各种所有制企业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标准,消除行业所有制歧视;加强对政府采购、工程招标、特许经营等领域的公开化、透明化、程序化管理,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竞争时机会平等、规则统一。三是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加快完善和落实保护私人财产权的法律法规,通过修宪和立法赋予私有财产权以合法身份和平等地位,建立针对民间投资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济制度,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四是共同承担社会责任,在吸纳劳动力就业,规范企业劳动用工,保护员工身心健康,反对不正当竞争,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扶危济困,慈善捐助等方面,切实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五是完善民营企业管理制度。引导民营企业加快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经营素质和社会形象,形成一批经营机制灵活、创新能力强的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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