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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农村公共道路发展研究

时间:2022-07-0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  农村公共道路是公路交通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沟通着社会经济中心和农产品集散地、农业生产基地,是直接服务于农民生活和农村经济的主要公共基础设施。改革开放以后,在中央政府的帮助下,地方各级政府和交通部门的努力下,甘肃农村公共道路得到较快发展。

  农村公共道路是公路交通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沟通着社会经济中心和农产品集散地、农业生产基地,是直接服务于农民生活和农村经济的主要公共基础设施。农村公共道路是农村人流、物流、信息流的重要载体,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活跃农村商品市场、加快城乡物资交流、推动农村社会进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等各个方面的全面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一、甘肃农村公共道路发展的特点

  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2003年以来,交通部加大了对农村公共道路的投资力度,提出了“修好农村路,服务城镇化,让农民兄弟走上油路和水泥路”的建设目标。为此,甘肃省交通厅提出“近期以通为主、中期明显改善、远期基本适应”的发展农村公共道路的战略思路,大力推动乡村公路建设,使全省农村公共道路发展呈现出一些特点。

  (一)农村公共道路建设进入新的高潮阶段

  从1951年开始进行农村公路建设,甘肃省经过几次筑路高潮,使农村公共道路得到不断发展。改革开放以后,在中央政府的帮助下,地方各级政府和交通部门的努力下,甘肃农村公共道路得到较快发展。在“十五”规划期间,甘肃全省共安排实施了通乡等级路项目339个6493公里,通乡油路项目167个1830公里;通村农二级路项目1719个11618公里,通村油路项目386个2060公里。累计新建改建农村公路18110公里,新铺油路3890公里,使339个乡镇和1719个行政村通了公路或农二级路,167个乡镇和386个行政村通了油路。

  尤其是在近两年,中央财政投资额连年增大,甘肃农村公共道路的建设步伐明显加快。2004年甘肃省共安排补助投资2.01亿元(款源为交通部通达工程专项资金),完成了农村公路通达工程建设项目1433个10369公里,其中通乡油路90条1020公里,通乡等级公路84条1719公里,通村油路161条888公里,通村公路1106条6742公里。2005年,甘肃省农村公路安排补助资金3.253亿元,建设项目共548个6137公里。其中:通乡等级路151项2721公里,通乡油路44项490公里,通村油路107项722公里,通村农二级路246项2204公里,试点县项目185项950公里(通村油路118项450公里,农二级路67项500公里)。截至2005年12月底,除平凉、白银、甘南、陇南、庆阳、天水、临夏、兰州等地个别施工难度较大及计划下达较晚的项目正在进行收尾工程外,其余所有项目已全部完工,基本完成了省厅下达的年度建设任务。

  到2005年底,全省农村公路总里程达77345公里,其中县道15317公里,乡道11478公里,村道50550公里,农村公路密度达17.02公里/百平方公里;四级以上公路24909公里,占农村公路总里程的32.2%,沥青(水泥)路10694公里,占农村公路总里程的13.8%。县(市)的公路通畅率为100%;乡(镇)的等级公路通达率为95.09%,62.8%的乡镇通了油路;行政村的农二级路通达率为90.11%,16%的行政村通了油路。还有76个乡镇不通等级路,462个乡镇不通油路;1729个行政村不通农二级路,14689个行政村不通油路。与2000年底相比,“十五”期间全省乡(镇)的等级公路通达率提高了11%,通机动车的行政村增加9%,农村公路的通达、通畅率都有了明显提高。目前,农村公路网络已经遍布甘肃14个市(州),极大地改善了路网的整体服务水平,对广大农村地区脱贫致富奔小康,对地方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乡村干部群众建设乡村公共道路的热情高涨

  农村公路建设是“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得到了甘肃省乡村干部和农民群众发自内心的支持和拥护,在各市县掀起了建设乡村公路的新高潮。为了推动乡村公共道路建设,甘肃省各级政府组建专门的领导班子,制定了鼓励农村公路建设的优惠政策和保障措施,保证了农村公路建设宣传工作有高度,协调矛盾有深度,解决问题有力度,发动群众有广度,有效地推动了全省乡村公路建设的全面展开。由于省、市(州)、县政府三级的重视,有关政策能够落实和资金能够及时到位,极大地调动了乡村干部和广大村民修建乡村道路的积极性。

  目前,天水市各级政府和农民群众修建乡村道路的积极性高涨,投入了大量的财力、物力和人力,使乡村公共道路状况有较大的变化。如清水县动员群众修路,2004年计划修建乡村道路37条,实际完成80余条。北道区计划修路43条,实际修建了78条。2004年,天水市乡村公共道路建设形势非常好,各区、县完成了计划修建的乡村公共道路任务,明显改善了乡村交通条件。我们调查的天水秦城区太京镇,仅在2004年的上半年,镇政府就组织各村农民群众,整修各村道路35条,长218公里,其中整修山路16条、川路19条;使15条道路砂石化,6条道路扩建成了农机路(长7.2千米),改善了全镇乡村公共道路状况,为村民生产、生活提供了方便。

  在甘肃省的镇原县,2003年县委、县政府把乡村公共道路建设作为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和执政为民的一项重点工程,组织开展了“大办交通年”和“乡村道路建设攻坚年”活动,全县上下齐心协力,大干快干,使全县乡村公共道路建设取得了寒破性进展。截至2004年9月底,镇原县新建改建农二级标准以上乡村道路105条,里程共计1089公里,其中新建64条772.2公里,改建41条316.8公里,使全县乡村道路总里程达到1766.7公里,是2002年乡村道路总里程的2.6倍,全县187个行政村、27.7万农民受益。

  甘肃的灵台县在2004年掀起乡村公共道路的建设高潮。“要想富,先修路;公路通,百业兴”,已成为灵台县乡村干部群众进入小康社会的宣言。近年来,灵台县各级政府坚持把乡村公路建设作为改善生存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举措。在建设资金十分困难的情况下,采取国家投资与农民投入相结合的方式,发动村民削山填沟,拱路架桥,走出了一条超常规发展的路子,先后修建乡村道路39条,总投资达350万元,农村交通事业取得了长远发展。灵台县的新开乡,在两年内累计投资120多万元,新修乡村道路5条81.15公里。中台镇筹措资金25万元,整修乡村道路11条39公里;星火乡用2个多月时间,整修了全乡主要道路28条23.7公里,整修加固了4座土桥。西屯乡筹资30多万元,拉运砂石4300多方,整修乡村道路24条38.4公里。

  (三)通村公路建设成为农村公共道路发展的重点

  在近两年的甘肃省乡村公共道路发展中,各市(州)县都把通村公路建设作为发展的重点。2003年甘肃省新增乡村道路1710公里,使全省86.02%的行政村通了公路,94.59%的行政村通了机动车。2004年甘肃省对乡村公共道路建设投入10.65亿元,50%的资金用于建设一批通村公路项目,以加快通村公路运输网发展。在甘肃省公路局下达了2004年第一批乡村公路通达工程建设任务中,其中建成159条通村油路和1053条通村农机路,这在甘肃省公路建设史上是少有的。

  在“十五”规划期间,甘肃全省共建成通乡等级路6493公里,通村农二级路11618公里,建成的通村公路是通乡公路的1.79倍;修建通乡油路1830公里,通村油路2060公里,完成修建的通村油路是通乡油路的1.13倍。

  从我们掌握的有关资料看,天水市的各区县、庆阳市的镇原县和临夏州的和政县都把通村公路建设作为乡村公共道路发展的重点。

  在天水市的乡村道路发展规划中,通村公路建设也占有重要地位,力争使通村道路达到能通汽车的农二级公路标准。明确规定,2004年修建200条通村的农二级公路,其中5条为柏油路。其他的通村农二级公路工程计划将在2005年争取全部完成。

  镇原县经过2003年和2004年的乡村公路建设,行政村通路率由2002年的64.6%上升到90.6%,绝大多数行政村通上了农二级标准的平坦公路,结束了部分行政村不通公路的历史,为农民致富提供了便利条件。

  2003年以来,和政县政府也始终把通村公路建设作为乡村公共道路发展的重点,累计投资1194.5万元,修建通村公路53条298.7公里、通社公路41条85公里。

  (四)旅游地区农村公共道路发展的水平较高

  在旅游业发达的市(州)县,农村公共道路的发展水平相对较高。我们调查发现,在甘肃省的87个县市区中,敦煌市的农村公共道路发展水平最高。敦煌市位于甘肃省河西走廊最西端,境内拥有世界文化遗产莫高窟、自然奇观鸣沙山、月牙泉、国家地质公园雅丹地貌等众多的文化和自然景观,由此成为全国的旅游热点城市之一。敦煌市下设12个乡镇、79个行政村,拥有18万人口,2004年人均纯收入4374.元,是甘肃省率先迈进小康的县市之一。

  发达的旅游业和较高的财政收入,为乡村公共道路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经济基础。2002年敦煌市共有乡村道路357.3公里,已经柏油化的道路为250.4公里,占71.3%,而只有22个村106.7公里的乡村道路没有柏油化。从2003年开始,在敦煌市政府的领导和市交通部门的组织下,社会各界和乡村干部群众齐心协力,在全市范围内兴起了建设乡村公共道路的高潮。2004年,已完成了涉及8个乡镇22个行政村的106.7公里的村级道路柏油化建设工程,形成了村村通油路的现代公路网络,实现乡村公共道路柏油化的发展目标。目前,敦煌是甘肃省唯一实现乡村公共道路柏油化的市县。

  (五)交通部门严格控制乡村公路建设的质量

  在乡村公路建设过程中,甘肃省公路部门始终把质量管理放在第一位,严格控制公路建设的质量标准。甘肃省交通厅认为,如果乡村公路建设的质量出了问题,农民群众就会对政府有意见,将严重影响交通部门的形象,“民心工程”就成了“伤民心工程”。因此,在公路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对乡村公路的质量标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省交通厅专门成立了乡村公路办公室,加强公路建设的监督检查,把质量作为办公室最重要的工作来抓。

  甘肃省公路局要求,通乡油路的路基工程必须整修完善并达到四级以上标准:路面设计宽度6米(特殊路段单车道不小于3.5米),路面面层厚度不小于3厘米。根据地质水文情况设置必要的砂砾垫层,基层(石灰稳定砂砾层和水泥稳定砂砾层等)厚度必须达到15至20厘米。通行政村公路必须达到农二级以上标准;有条件的地段应达到四级或农一级技术标准,路面设计宽度必须达到3米以上,面层厚度不小于3厘米,设置必要的砂砾垫层和基层(石灰稳定砂砾层和水泥稳定砂砾层等),基层厚度不小于15厘米。

  针对通乡通村公路建设,交通部门专门制定了质量管理办法,由市(州)县级交通部门派驻监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理,监理人员要接受严格的培训,以提高其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确保质量不出问题。省公路局要组织专门的检查组分片区巡回检查。如果哪个地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出现问题,将在下一年安排计划项目时予以削减,对质量搞得好的地区多安排项目,以奖代补。

  对2004年实施的乡村公路通达工程(修建98条通乡油路、159条通村油路和1053条通村农机路),所有项目要在2004年10月底前全部完工,11月中旬完成验收并上报甘肃省公路局。11月下旬,甘肃省公路局抽验合格后全额拨付剩余补助资金,并根据完成情况进行奖罚。10月底前未完成的项目,或抽查发现项目不实、里程与实际不符以及质量差、社会影响恶劣的项目,甘肃省公路局将不予认可,不拨付补助资金。

  二、甘肃省农村公共道路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乡村公共道路的建设和管理一直是甘肃省公共道路发展的薄弱环节,甚至已经影响到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农民生活的进一步提高。从我们调查发现,目前甘肃省乡村公共道路发展现状,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乡村公共道路的发展水平落后

  由于历史原因和资金短缺等众多因素的制约,甘肃省农村公共道路的发展水平与东部沿海地区发达省份相比十分缓慢,农村公路的通达深度低、抗灾能力差、总量少、等级低等问题仍很突出。特别是甘肃省的边远山区、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群众出行难的问题仍然未能得到根本解决,乡村公共道路的发展现状远远不能适应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需求的客观需要。

  如果把甘肃省农村公共道路的发展程度与东南沿海的浙江省相比,差距是非常明显的。2003年底,甘肃省的1534个乡镇中仍有244个乡镇不通等级公路,14238个行政村中仍有2480个行政村不通农二级公路;而浙江省的1723个乡镇中只有11个乡镇未通等级公路,41383个行政村中只有1038个村不通农二级公路。2003年底,甘肃省有792个乡镇不通柏油公路,占全省1534个乡镇的51.63%;14238个行政村不通柏油公路,占全省17825个行政村的79.88%。而浙江省有206个乡镇不通柏油公路,仅占全省1723个乡镇的12%。

  由此可见,加快农村公共道路建设,改善农村公共交通条件,依然是摆在甘肃省各级政府和交通部门面前的主要任务。各级政府要抓住国家发展乡村公共道路的机遇,坚持“近期以通为主、中期明显改善、远期基本适应”的发展思路,加大乡村公共道路建设的力度,使农村公路通达深度进一步提高,技术状况明显改善,形成与干线公路网相协调、等级结构配置合理、外畅内联、四通八达的农村公路网络体系,以适应甘肃省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的需要。

  (二)乡村公共道路的发展不平衡问题比较突出

  在甘肃省的广大农村地区,乡村公共道路发展不平衡问题十分突出,陇东各地的乡村公共道路发展水平明显落后于河西地区的各市县。不论是通乡通村公共道路的层次水平上,还是乡村公路通达的数量比重上,陇东地区的各市县与河西走廊的各市县都存在很大差距。

  2003年底,甘肃省位于河西走廊的高台县通柏油公路的乡镇有11个,占全县12个乡镇的92%(只有通往盐池乡的约4公里路程没有铺设柏油路面);而位于陇东地区的天水市仍有47个乡镇不通等级路公路,占全市150个乡镇的29.3%。高台县的135个行政村都通了公路,并且通村公路都达到了农二级公路的标准;而天水市的3013个行政村中,不通公路的行政村有1119个,占总数的37.14%。

  位于河西走廊的敦煌市,2002年全市共有乡村道路357.3公里,实现柏油化的道路为250.4公里,占到总里程的71.3%,在全市79个行政村中只有22个村的106.7公里乡村道路没有柏油化。2004年,敦煌市完成了剩余的22个行政村的106.7公里的村级道路柏油化建设工程,实现了全部乡村公共道路柏油化的发展目标。位于陇东地区的镇原县,2002年全县共有乡村道路677.7公里,其中等外公路327公里,占总里程的47.8%;全县有91个行政村不通公路,占全县269个行政村的34%。所以,当前镇原县的乡村公共道路建设任务主要是修建通乡通村的农二级公路。

  从甘肃农村公路发展的总体情况来看,经济条件好的市、县,乡村公路发展较快,公路网已基本形成;而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区域,特别是在贫困县和边远山区、少数民族地区,乡村公路建设发展还比较缓慢。根据调查核实,到2005年底,全省还有53个乡镇没有安排等级公路改造,其中陇南23个、甘南23个、临夏3个,庆阳、白银、定西、武威各1个,不通农二级路的1729个行政村也多集中在陇南和陇东地区。

  因此,在未来一个时期,甘肃省的河西和陇东两地的乡村公共道路建设目标是不一样的,在陇东各市县,乡村公共道路发展的主要任务是建设农二级公路,使村村通公路;在河西走廊的各市县,乡村公共道路发展的主要任务是建设柏油公路,使村村通油路,实现乡村道路柏油化的目标。

  (三)乡村公共道路的管理不到位、模式不完善

  2005年底,甘肃省乡村公路的总里程已经达到62028公里,其中通乡公路11478公里,通村公路50550公里,为各地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改善提供了一定的基础条件。“公路通到家门口,农民盖起砖瓦房”,“公路通到家门口,果菜卖个好价钱”,乡村公共道路的发展,为农民带来了许多“好处”和“实惠”。但是,在乡村公共道路管理中存在的管理不到位、管理模式不完善等问题,影响着乡村公路效益的发挥,值得省市(州)县各级交通部门关注。

  目前,甘肃省公路管理采取多层次的不同的管理模式,省内的高速公路、国省县公路和乡村公路的管理形式都不一样。高速公路管理实行的是比较现代的公司制管理模式和事业局制管理模式,管理和养护资金基本上是从收取的通行费中按比例提取;国道、省道的管理是采取省公路局、市(州)公路局(段)和县级公路局(站)三级分段管理模式,管理和养护费用一般是从每年交通部门征收的汽车养路费中,按比例或按照其他方式划拨;县乡公路的管理职能由市(州)级交通局或县级交通局承担,管理和养护费用一般从拖拉机、摩托车等小型机动车的养路费中按比例提取。

  乡村公路的服务对象是农业经济、农村社会和广大农民,管理模式由行政村的村蚕会决定。目前,甘肃省的乡村公路大多数是砂石公路,管理养护方式主要是村委会发动村民以出义务工的方式解决。一旦实现了村村通油路,乡村公路的管理成本会大幅度提升,靠村委会管理乡村公路的模式将很难运作,管理问题会十分突出。可见,甘肃乡村公路的管理是一种原始的、低级的、分散的模式,与高速公路、国省道和县乡路相比,特别是与目前跨越式发展的农村公路建设速度相比,极不协调。

  乡村公路建成后,公路管理却往往被忽视。县乡政府大多认为,乡村公路建成就万事大吉,公路管理是交通部门的事,管理基本上是放任自流。而乡村公路由于位置相对偏僻,交通管理部门也是鞭长莫及,造成了部分乡村公路特别是村与村之间的乡村公路管理极不到位,公路标志的设置、损坏、更新无人问津,损坏公路及附属设施的现象得不到有效、及时的制止。由于乡间公路设计等级低、承载力低,超限车辆的通行缩短了乡村公路的使用年限。另外,乡村公路建成就没人管养,公路上积水、沉陷、龟裂等现象无人问津,久而久之,小窟窿变成了大窟窿,公路设计使用寿命大大缩短,不仅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严重伤害了当地群众集资修路的积极性。

  (四)乡村公共道路的建设资金严重不足

  甘肃省乡村公共道路发展的最大难题是资金问题。甘肃省地处自然条件差、经济落后的西部地区,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紧张,每年养路费的收入少,交通部门的融资能力差,许多农民尚未脱贫,因此各级政府财政和社会各界很难加大对公共道路建设的投入,这是制约当前乡村公路发展的最主要因素。

  从我们调查掌握的有关资料来看,甘肃省交通厅对乡村公路建设的补助资金是非常有限的,尤其是与沿海地区的一些省市相比,每公里的乡村公路建设资金补助的差距是非常大的,严重影响了乡村公共道路的进一步发展。

  为了推动乡村公共道路的发展,浙江省交通厅在2003年制定的“乡村康庄工程实施意见”中规定了省财政对通乡公路和通村公路的建设补助标准:对通乡公路新(改)建路基每公里补助25万元、路面铺装每公里补助18万元。对通村公路的建设补助资金,根据各县经济发展水平而实施不同的补助标准。对8个脱贫县的通村公路路基改造和路面铺装每公里各补助12万元(合计24万元);对17个经济欠发达县、5个海岛县、3个革命老区县共25个县(市、区)的通村公路路基改造和路面铺装每公里各补助10万元(合计20万元);对其他县(市、区)通村公路路基改造和路面铺装合计每公里补助16万元(路基和路面单项改造的,每公里补助8万元)。

  甘肃省交通部门在2003年提出的乡村公共道路建设的补助资金方案是:对通乡公路建设(包括柏油公路的路基和路面建设)每公里补助资金5万元(2004年调整为8万元,2006年调整为20万元),仅是浙江省对通乡公路的建设补助资金额的19%;对通村公路建设(也包括柏油公路的路基和路面建设)每公里补助资金3万元(2004年调整为5万元,2006年调整为10万元),仅是浙江省对通村公路的建设补助资金额的31%。而实际上,在甘肃省的农村地区,通乡柏油公路的每公里建设费用最少需要投资30万元,通村柏油公路的每公里建设资金最少需要投资20万元。这样,乡镇政府和行政村村民承担的投资份额要占到投资总额的50%左右,乡政府和村民都没有财力和能力承担如此巨额的乡村公路建设费用,乡村干部和群众也就失去了建设乡村公路的热情。因此,目前陇东地区各市县进行建设的乡村公路主要是农二级标准的砂石公路,根本修建不起乡村柏油公路。

  三、甘肃省农村公共道路发展的长远战略和存在困难

  解决“三农问题”和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在很长一个时期面临的重大课题。农村公共道路作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日常生活的重要公共基础设施,必将成为今后公共交通事业发展的工作重点。而农村公共道路的建设与管理是一项规模庞大和投入巨大的战略工程,制定长远的科学的发展战略是非常必要的。在甘肃农村公共道路建设和管理过程中,还会遇到很多问题需要克服,必须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

  (一)全国农村公共道路建设规划

  交通部在2005年制定了《全国农村公路建设规划》,提出了本世纪前20年农村公路建设的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国农村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基本形成较高服务水平的农村公路网络,使农民群众出行更便捷、更安全、更舒适,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全国农村公路建设规划》提出的具体建设目标是,“十一五”期间全国所有具备条件的乡(镇)通沥青(水泥)路;东、中部地区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西部地区基本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公路。《全国农村公路建设规划》是国家“十一五”交通发展的专项规划,也是我国第一个全国性、系统性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

  《全国农村公路建设规划》提出了“政府主导、分层负责,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建养并重、协调发展”的农村公路建设指导方针,强调“五个坚持”。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分层负责。在中央政府加大政策支持和投入的同时,明确地方各级政府的责任,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分层负责,联合建设,社会各方共同参与,推进农村公路建设。二是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出行的实际需要出发,综合考虑国土资源有效开发和当地山、水、林、田的综合治理,与农村城镇化发展要求和易地扶贫搬迁(生态移民)相协调,有步骤,有重点,分步实施。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交通需求特点、自然地理条件,合理确定发展目标、重点和技术政策。四是坚持建设、养护、管理并重。在加快建设的同时,重视养护和管理工作,避免重建轻养、重建轻管的现象。五是坚持可持续发展。建设中注重环境保护和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实现与自然和环境的和谐统一。

  《规划》提出了在本世纪前20年全国农村公路建设两个阶段的战略目标:到“十一五”末,基本实现全国所有具备条件的乡镇通沥青(水泥)路,东部地区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中部地区基本实现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西部地区(西藏除外)基本实现所有具备条件的乡镇通沥青(水泥)路、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公路。到2020年,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形成以县道为局域骨干、乡村公路为基础的干支相连、布局合理、具有较高服务水平的农村公路网,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规划》提出,“十一五”农村公路建设的总规模约为90万公里。

  为确保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的实施,《规划》要求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职责、权限和义务,分工协调,共同推进农村公路建设。省(区、市)人民政府对农村公路要发挥主导作用,根据《规划》,制订本省(区、市)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开展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筹措、落实建设资金;因地制宜地制订技术标准;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的组织管理;调动各地、市人民政府的积极性,加快建设步伐。

  对于农村公路建设的资金来源,《规划》明确指出,要建立国家和省(区、市)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公路建设较为稳定的投资来源,逐步形成政府为主、农村社区为辅、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等多渠道的农村公路投资新机制。一是国家每年用于农村公路建设的资金在200亿元以上。二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的财政投入。三是继续利用以工代赈资金和扶贫资金,加大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的力度;四是继续争取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支持农村公路建设。五是积极探索加大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投入的有效渠道,推行“以路养路”政策,将建设干线公路缴纳的重点公路工程营业税及收费公路营业税等用于农村公路发展;六是利用冠名权、绿化权、路边资源开发权等市场化运作方式,鼓励、吸引企业等社会力量投资农村公路;七是鼓励企业和个人捐赠等。

  根据国务院新出台的文件要求,今后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统一由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农村公路养护计划,综合平衡,统筹安排,专款专用。除市(州)、县两级财政资金和拖拉机养路费、摩托车养路费外,其余资金全部由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农村公路养护计划拨付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市(州)、县两级财政资金由相应的财政部门拨付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办理。县级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按养护计划用于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养护,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管。

  (二)甘肃农村公共道路发展长远规划

  甘肃省的省委和省政府对农村公共道路发展十分重视,省上的主要领导对乡村公路建设多次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为此,甘肃省交通系统按照省交通厅提出的“抓住机遇,珍惜机遇,不辱使命,造福人民”的工作思路,树立新的理念和奋斗目标,集思广益、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对农村公共道路发展做了战略性的调整,把乡村公路建设作为全省交通工作的重中之重,力争抓出成效,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当好先行官,不辜负全省各族人民的殷切期望。

  甘肃省交通厅提出的全省农村公共道路发展的具体目标是,“通乡通村,连片成网,提高等级,铺筑路面”。2003年,甘肃省交通厅为了确定一个符合全省实际情况的乡村公路建设目标,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针对全省农村公路的现状,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类指导,规模适度”的原则,制定了乡村公路发展规划:

  从现在起到2020年,甘肃省所有的县级公路铺筑三级以上沥青碎石路面,实施标准化、美化工程;全省1542个乡镇通四级以上公路,并铺筑黑色路面;17716个行政村通公路,并铺筑黑色(或水泥混凝土)路面;对农村经济路、出口路、旅游路、人口稠密区及村镇路段进行改造,形成等级结构配置合理,桥涵和附属设施配套完善的农村公路网,使乡村公路基本适应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出行的需要。

  根据国家计委、交通部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总体安排,2002年至2005年西部地区重点建设县际公路,中部地区重点建设通乡公路,东部地区重点建设通村公路。今后将逐步安排西部地区通乡、通村公路。为此,甘肃省农村公共道路建设将按“三步走”的战略进行实施,具体可概括为六个字:三通、铺油、联网。

  首先是实施农村公共道路的“三通”工程,使乡村公路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状况得到初步缓解。

  2003年到2005年,实施通县、通乡、通村的农村公路“三通”工程,共安排县际公路即区域经济干线“畅通”项目43个3500多公里,覆盖58个县(市、区),惠及人口近1800万人。同时解决4个乡不通公路和947个行政村不通机动车的问题,提高乡村公路的通达深度。2004年,已安排县际公路项目29项2641公里,4个不通公路的乡2004年底通路,安排解决300个行政村不通公路的问题,剩余的14个县际公路建设项目2005年全部开工,2004年和2005年是甘肃省县际公路的建设高潮。

  其次是实施农村公共道路的“铺油”工程,完善乡村公路的配套设施,为农村实现小康提供保障。2006年至2010年集中资金全面实施乡村公路铺油工程,为甘肃省农业现代化和甘肃省经济发展提供保障,并完善桥涵和防护工程等配套设施,使乡村公路的抗灾能力明显提高,行车条件明显改善。

  第三是实施农村公共道路的“联网”工程,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交通条件。2011年至2020年重点实施乡村公路的联网建设,对重点的农村经济干线进行改造,形成与干线公路网相协调、与城镇化建设相协调、与生产力和人口布局相协调的乡村公路网。

  (三)农村公共道路发展遇到的主要困难

  甘肃省农村公共道路发展是关系到21世纪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经济社会长远发展、乡村1869.55万人口生存发展环境改善的一项巨型工程,建设与管理的任务非常繁重,在发展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当前甘肃省乡村公路建设面临的主要困难是:

  第一是对乡村公路建设的认识不到位。由于各种原因,各级干部对农村公共道路发展的重要性还缺少足够的认识,在思想上存在等、靠意识,没有把乡村公路建设放到各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缺乏积极主动的筹措资金和动员社会力量发展乡村农村公路的办法,在全省范围内还没有形成知难而进、大干快上,全面建设

  第二是乡村公路建设的资金紧张。乡村公路建设资金短缺是甘肃省发展农村公共道路最大的难题。甘肃省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各级政府的财政收入严重短缺,许多农民还没有脱贫,交通部门又缺少融资渠道,养路费收入又非常少,因此。仅仅靠地方政府的财力和社会各界的力量发展乡村公路是相当困难的。今后几年,甘肃省乡村公路的发展规划能否实现,建设进程是否顺利,关键取决于中央财政的建设资金支持的力度。

  第三是农村公路建设补助资金不足。甘肃农村公路建设补助资金不足,公路建设等级偏低,桥涵等防护设施不完善,抗灾能力较差。由于农村公路主要依靠当地政府和沿线群众修建,通过群众投工投劳,只能完成路基土石方工程,自筹资金能力非常有限,很难配套桥涵及防护排水设施,造成农村公路建设技术标准较低,大多数通达项目仅是打通了路基,晴通雨阻的现象依然存在,一遇大雨,农村公路就受到整段水毁,恢复很困难。这类项目全省约有48个(主要是2004年和2005年的通乡等级路项目),大部分在陇南和甘南、天水、临夏等地区,庆阳、平凉、定西、武威有个别项目还需要完善。

  第四是乡村公路建设的基础管理工作比较薄弱。2004年甘肃省的地域总面积为45.44万平方公里,乡村人口1869.55万。由于农村区域面积大和乡村人口居住分散,造成乡村公路建设的线长、点多,项目小、数量多,加上公路建设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匮乏,很难做到乡村公路建设的管理到位。部分项目的前期工作相对滞后,先开工后批设计,致使施工不按设计进行;对年度建设计划的调整和变更不及时报批,统计数据不准、不实、不全面、上报不及时等;工程质量意识还不强,质量管理工作不够到位,有部分市(州)跑项目积极,对抓项目质量重视不够,没有健全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没有落实奖惩措施,对工程质量的中间控制把关不严,对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不重视,许多项目无质量保证资料;资金管理上还有个别单位还存在着建设计划未全部分解,挪用、挤占农村公路建设资金,账套不分离,记账不及时,财务资料不完整等问题。

  第五是乡村公路建设的施工力量薄弱。根据我国现行的公路交通法,乡村公路的建设主体是县(市)和乡(镇)两级地方政府,但是,甘肃省的县、乡都没有专业化的公路建设施工队伍,机械化程度低,基础管理较差,很难满足近几年乡村公路快速建设的发展需要。目前农村公路快速发展所必需的技术管理广度和深度与技术人员相对不足之间的矛盾、可靠的工程质量和严重缺乏的机械设备之间的矛盾普遍存在,在部分地区还十分严重。陇南片的东乡、两当、碌曲、玛曲、合作以及河西地区的肃南、肃北、阿克塞等少数民族县和陇东地区的华亭、泾川、正宁等县交通局只有一名工程技术人员,有的还是刚分配来的学生,缺少实际工作经验。除河西地区部分县区工程机械能够勉强成套外,全省大多数县(区)交通局仅有1_2台陈旧的压路机或推土机,没有成套的施工设备。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较粗放,部分项目技术标准达不到设计要求,路基平纵线形不顺,轮廓不清,边沟尺寸不够,填方路基缺少压实,砂砾路面厚度不足;特别是在通村农二级道路中,多数是由乡村组织进行路基施工,不能按照施工规范和设计图纸进行施工,造成许多项目难以达到相应技术标准,甚至有些项目没有简易设计文件。

  四、甘肃省乡村公共道路发展中应该注意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甘肃农村公共道路正处在高速发展过程中,必然会触及社会各方面的不同利益。因此必须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认识乡村公路建设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找到能够促进农村公共道路健康快速发展的方法。我们认为,关键是要处理好以下几大关系:

  (一)处理好乡村公路建设与维护农民群众利益的关系

  坚持以人为本,处理好农村公共道路发展与维护群众利益的关系。在乡村公路的建设和管理中,一定要树立高标准的服务理念。乡村公路的服务对象是广大农民群众,服务目标是如何使广大农民尽快走出泥泞,改变他们的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因此,乡村公路的建设和管理必须体现以人为本,要紧紧围绕“为民、亲民、便民”的基本原则,把维护农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处理好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与维护农民利益的关系。

  乡村公路建设是为农民群众服务的,但在公路建设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征地、拆迁等诸多问题,直接关系到一些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如何协调好这两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关键是要一切从农民群众的利益出发,做到透明、公开,做好农民群众思想工作,得到农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第一,征地拆迁要依法进行,给予农民合理的补偿;第二,在乡村公路建设筹资、筹工时,要按照“一事一议”制度,与村民商量;第三,筹集建路资金,不能把眼睛只盯在农民身上,要拓宽资金渠道,防止乱集资、乱摊派,加重农民负担,损害农民利益。第四,在乡村公路建设中,要坚持就地取材用才,就近使用农民工,扩大农民的就业机会,增加农民收入,做到不拖欠民工工资、不拖欠征地拆迁费;第五,要合理确定建设标准和规模,尽量少占基本农田。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

  近年来,征地拆迁费用在公路建设总投资中所占比例呈现逐渐增大的趋势,有的地方高达15%。但此项费用,很少能全部发放到农民手中,有的地方甚至将其挪用或克扣。因此,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当提高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

  在农村公路建设中,要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对乡村公路建设的资金到位情况、贯彻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情况、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情况要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进行通报。针对乡村公路的特点,应制定乡村公路建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以规范建设资金的筹集和管理,加强对建设资金使用的监督。

  (二)处理好发展乡村公路与建设村级公路的关系

  通村公路是直接为农民服务的公共道路设施,通村道路建设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民群众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的改善。处理好国道、省道、县道与村级道路的关系。不能简单地认为国道、省道就非常重要,村级道路就不重要。由于村级道路比较落后,在农村公共道路发展中,村一级公共道路的建设任务最大最重。村级公共道路是农村公共道路的基础。农村公共道路发展的好坏,关键要看村级道路的建设管理水平。

  过去,我们一直认为,村级道路是村民自己的,建设资金要村民自己筹集,管理也是村民自己的事。这实际上是把村级道路排除在社会公共道路之外,是违背社会公共事业发展的基本原则的。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总数的60%左右,他们是中国社会最大的群体,他们的利益是最大的公共利益。因此,村级道路的建设任务是农村公共道路发展的主要任务,村级道路的建设资金和管理责任应该由各级政府承担。要树立村级道路是全社会的公共事业而不仅仅是当地村民事业的观念,把村级道路建设当作全民事业建设来抓,国家、省、市(州)三级政府应该投入大量的资金和精力去建设、管理村级公共道路。

  当前,农村公路建设任务很重,重点公路工程的建设任务也很繁重,特别是国道主干线的建设项目要在2007年底前确保全部贯通,西部地区的8条省际公路通道也要在2010年全部贯通。甘肃省在乡村公路建设和重点建设项目上都面临很大的压力,因此,我们一定要科学规划,统筹兼顾,不能顾此失彼,分清轻重缓急,优化投资结构,分步组织实施,提高投资效益。甘肃省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不等不靠,紧紧依靠各级政府和农民群众,加大对乡村公路建设的投资力度,努力使主干线建设和乡村公路建设同步推进,促进全省经济的全面、协调发展。

  (三)处理好乡村公路建设与强化工程质量的关系

  质量是乡村公路建设工程的生命。乡村公路虽然技术标准比较低、单个项目规模也比较小,但质量标准绝不能降低。尤其是目前处于乡村公路建设的高潮阶段,往往容易忽视质量。各级交通主管部门一定要履行好行业管理职能,加强对乡村公路建设质量的指导和监督,一定要以对农民群众、对历史负责的精神,建优质工程、放心工程,决不能留下质量隐患,“宁可慢一点,也要好一点”。

  针对乡村公路建设项目分散、涉及面广、投资少、技术管理力量薄弱的特点,在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工作方面,不要生搬硬套高等级公路建设的质量管理经验。要研究建立切实可行的乡村公路质量监督新机制,发动农民群众参与工程质量监督,更大地发挥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把乡村公路建好,让农民走上放心路。各级政府和交通部门要制定乡村公路质量管理办法,明确质量管理的责任,建立符合乡村公路建设特点的质量保证体系;建立举报投诉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质量监督活动。

  (四)处理好乡村公路建设与公路养护的关系

  目前,在农村公共道路发展过程中,最突出的问题是建成后的养护管理和养护资金问题。农村公路本来等级就低,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弱,如果缺乏及时有效的养护,路况必然会下降,用不了几年,好路就变成坏路了,政府的投资和农民的投入就会付诸东流。农村公共道路发展是“三分建,七分养”,建而不养,等于不建。各级交通主管部门一定要认识到“建设是发展,养护管理也是发展”,在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同时,要认真研究、统筹考虑农村公路的养护问题,切实做到建养并重。

  在农村公共道路发展过程中,对已经养护的公路,要不断充实养护力量和及时安排养护资金;已经建成或即将建成的通乡公路和通村公路,要研究并建立适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养护管理方式和模式,确保乡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的来源,实现农村公共道路的可持续发展。

  要想解决乡村公路的养护管理问题,就必须改革现行的农村公共道路管理体制,把乡村公路管理纳入各级政府的职责,纳入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合理划分乡村公路的管理层次和管理权限,建立适宜的乡村公路管理的组织机构。要想确保乡村公路的养护经费,就必须建立由汽车养路费、拖拉机养路费与各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等多渠道组成的农村公共道路养护资金来源,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乡村公路特点的养护机制,提高养护水平。为推动农村公共道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目前尽快制定《甘肃省乡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是非常必要的。

  五、甘肃省农村公共道路发展的对策建议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农村公共道路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农村公共道路作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日常生活的重要基础设施。必将成为今后公共交通事业发展的工作重点。农村公共道路的建设与管理是一项规模庞大和投入巨大的战略工程,只有采取积极的措施和科学的对策,才能顺利完成这一战略任务。

  (一)树立科学发展观,推动农村公共道路健康发展

  树立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在认识上的升华,是执政理念的重大转变,也是当前各项工作的根本方针。我们要解决农村公共道路发展中的难题,推动乡村公路健康快速发展,就要落实科学发展观,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农村公共道路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目前,各级政府从执政为民的思想观念出发,把乡村公路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目标,干部和群众的修路热情空前高涨,这是农村公共道路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条件。对这种热情我们一定要保护好、引导好。同时,我们一定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在乡村公路建设中防止出现不顾实际情况,不考虑自身的经济实力和群众的承受能力,一哄而上,盲目发展,片面追求高标准和高速度的现象。

  加快乡村公路建设,必须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按客观规律办事,综合考虑建设资金、技术、管理力量、设计、施工、监理能力以及实际交通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确定合适的发展速度和合理的建设规模,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坚决避免脱离实际的高速度、高标准,绝不能搞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更不能搞经不起考验的劣质工程。

  为加强对乡村公路建设的指导,应该尽快制定甘肃省农村公共道路方面的法律法规,对乡村公路发展应坚持的建设原则、技术标准和施工规模等都要明确规定;对节约用地、保护环境、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等方面都要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和要求。

  (二)坚持以政府投资为主体,筹集乡村公路的建设和管理资金

  乡村公共道路是农村公共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作为社会公共事业发展的主导力量,应该成为乡村公路建设的投资主体,尤其是应该改变村级公共道路建设的投资主体,由现行的以村民为投资主体调整为以政府为投资主体。甘肃省的农民收入很低,尤其是甘肃省陇东地区的农民收入非常低下:2004年陇南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1252元,临夏州的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1284元,天水市的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1440元,甘南州的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1433元,定西地区的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1590元,庆阳市的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1633元,平凉市的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1715元。农民收入如此低下,再从农民手中集资修建乡村公路,对农民是非常不公平的,也是十分不合理的。

  据我们调查了解,在税费改革后,乡镇政府已经没有财政收支权力,也就没有财力进行乡村公共道路的建设投资。甘肃省的陇东地区各县的财政能力又非常差,当前有很多县的财政甚至连行政干部的工资都不能按月发放,更没有财力投资于乡村公路建设。因此,目前甘肃省的乡村公路建设应该由中央、省、市(州)三级政府财政作为投资主体,尤其是中央财政投资的比重应该再大一些。

  交通厅作为甘肃省乡村公路建设的主管部门,在用足用好国家现有财政支农资金和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加强农村“六小工程”建设等政策的同时,还应进一步争取国家扩大对甘肃省乡村公路项目建设资金的支持力度。另外,还要多渠道筹措资金,汽车养路费、拖拉机养路费、以工代赈、扶贫资金等多种资金捆绑使用。同时各级政府应积极争取单位、企业、个人等投资参与乡村公路建设,可以给筑路、建桥贡献突出的单位、个人树碑立传,或以企业、个人的名字冠名所投资的路、桥,力求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乡村公路建设投资体制。

  (三)改革建设管理体制,形成乡村公共道路建设的新模式

  目前,甘肃省正在进行的乡村公路发展事业是一项规模巨大的系统工程,必须在管理体制上进行重大改革,在管理模式上进行积极创新。我们认为,必须在建路项目管理、修路建设管理和养护道路管理等三个方面进行改革创新,探索乡村公共道路发展管理的新模式。

  一是改革乡村公路建设的项目审批程序。

  乡村公路建设是一项利民工程,也是一种耗资工程。修建一条路,可以富一方民,但是修建乡村公共道路需要巨额的建路资金。目前,在经济比较落后的西部地区,建设乡村公路的核心问题是资金问题。我们认为,只要筹集到了乡村道路发展的建设资金,各级政府的交通主管部门和规划部门就应该简化立项审批手续,加快审批速度。

  尽管乡村公共道路的投资主体是各级政府,但是也需要依靠社会力量,筹资建设乡村公路。这就需要改革修路资金投入机制,为乡村公路建设筹资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优惠的政策条件。因此,各级政府应该积极制定发展农村公路的优惠政策,例如,中央、省政府在征地拆迁、各种税费、财政配套资金等方面要有相应的优惠政策;县、乡财政也要有相应的配套政策。只要筹集到一定数量的乡村公路建设资金,各级政府的各个部门就应该合力支持,为加快乡村公路建设开绿灯放行。

  二是完善乡村公路建设的管理体制。

  在乡村公路建设过程中,建设管理工作是交通部门的重点工作,要投入大量的精力、物力和财力,积极完善建设管理体制。交通部门要制定乡村公路建设的管理办法,使公路建设规范、有序地进行。对可招标的项目,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明确建设单位的责任,加强项目督促和检查,完善竣工验收制度;交通部门要建立与县、乡政府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集中研究解决乡村公路建设中的一些重大管理问题。

  在乡村公路建设的管理工作中,重点工作是质量管理。如果公路建设的质量有问题,将来就有可能会危及到农民的生命安全。因此,质量管理是建设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头等大事,容不得半点马虎。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要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对质量标准做出明文规定,实行专业监理,层层落实质量责任制,健全质量监督保证体系。对乡村公路要制定质量管理办法,由市(州)县级交通部门派驻监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理,监理人员要进行严格的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确保质量不出问题,以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三是创造乡村公路养护管理的新模式。

  发挥乡村公路效益的关键,是要建立相适应的养护管理模式。乡村公路管理最突出的问题是养护管理与养护资金的问题。对甘肃省的各市(州)、县来说,发展乡村公路是一项新的农村社会公共事业任务,而未来的主要任务将是乡村道路的养护管理。因此,必须根据国家《公路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开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方式的探索,创造一些养护管理的新模式。

  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大胆创新的同时,要积极借鉴其他省、市的一些乡村公共道路养护管理的成功经验。山东武城县将农村公路“路林产权”进行公开拍卖,由“路林产权”获得人,养护相应路段公路。路林成材后,路林收益归养护人员,镇村不再承担其费用。山西省右玉县制定《通村水泥(油)路养护管理办法》,规定通村联网路的养护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每公里补助1000元,各乡镇组织竞标确定每5公里1名管护人员负责养护;对仅通往一个村的通村路由乡镇组织受益村民以户包段管理养护,建立了责任追究和奖励制度。贵州遵义市在村道养护管理方面的做法是在各乡镇设立交通管理站,编制2人,经费纳入县级财政,负责辖区内村级道路的养护管理和交通管理。村道养护资金由县、乡镇和行政村分别承担。在养护方式上,采用由沿线村民竞标方式组织养护,由交管站负责检查考核。这些经验有效地解决了当地农村公路的养护问题,值得甘肃省各市(州)、县学习借鉴。

  (四)建立专业化管理队伍,强化乡村公共道路养护管理

  从农村公共事业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说,建立乡村公共道路的专业化管理队伍,强化公路养护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甘肃农村公共道路发展需要人才,特别是复合型人才:既懂公路专业又懂工程地质专业的人才,既懂技术又懂管理的人才。通过乡村公路建设,培养、造就一批公路专业技术和管理专家队伍。

  目前,农村公路的养路工主要要是来自当地乡村的农民,从扩大农民就业机会、增加农民经济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角度来看,这是非常必要的。尽管当地村民对乡村公路的地域环境比较熟悉,但是大多数农民缺少公路养护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因此,必须对农村公路的养路工进行专业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培训。通过专门的公路养护培训班或公路技校,对来自当地的农民进行专业培训教育,经过一定的专业知识考试和业务考核后,实行带证上岗,以此保证乡村公路的养护管理水准。

  另外,要逐步建立统一的乡村公路养护技术管理制度。在目前农村公路发展的初级阶段,各地各级政府可以因地制宜搞一些乡村公路养护管理的临时性制度,但从长远发展来看,乡村公路的养护、技术、管理的标准必须逐渐统一、规范,以此保证农村公共事业的健康发展。

  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上,不仅要对乡村公路的养路工实行统一、规范的管理,而且养路工的工资待遇也逐渐实现统一、规范的标准,这样,才有利于各地养路技术水平的提高和队伍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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