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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时代的治理创新

时间:2022-06-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阿拉木斯“信息社会50人”论坛成员,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阿里巴巴集团政策研究室高级顾问,网规研究中心主任。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关于加快完善互联网管理领导体制,习近平强调,网络和信息安全牵涉到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是我们面临的新的综合性挑战。

阿拉木斯

“信息社会50人”论坛成员,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阿里巴巴集团政策研究室高级顾问,网规研究中心主任。

1995年北京大学法学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同年考取律师资格证。1995年7月毕业后分配至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与微电子发展研究中心(即赛迪集团)至2003年,其间先后任法律研究部主任、《计算机市场》杂志副总编、北京在线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2000年创办中国电子商务法律网,2006年创办网上交易保障中心。

其他主要社会兼职包括: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专家组成员,国家发改委高技术司专家组成员,商务部电子商务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北京大学法学院互联网法律中心、电子商务法发展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

工作期间,参加了我国电子商务与JT领域的多项重要法律课题的研究工作,为国家十五重点科技攻关计划专题“中国电子商务法律法规体系研究”的项目主持人。编著有《网络与电子商务法》等电子商务法律研究著作五部。2013年12月,为配合全国人大财经委的电子商务立法工作,发起了基于民间组织的“电子商务立法支撑研究平台”。

中国电子商务在走过技术改变商业的第一个十年后,在下一个商业改变社会的十年,来自规则和制度层面的改变和被改变看来已不可避免。虽然我们不否认政策干预的必要性,以及尽快建立健全法律法规、规则体系的紧迫性,但关键问题是,对于我国电子商务这种有着自己独特成长方式和个性且发展极其迅猛的生态系统,在我们的各级政府部门全面出手实施积极的政策措施之前,是不是真的已经把一些治理的原则问题想清楚了?

电子商务相对于传统交易具有创新、深化服务、广泛的参与和低廉的价格等优势,而这些优势的存在只有在市场导向的环境下才能产生。如果政府对电子商务进行不必要的规制,将会引起交易成本的增加,并且影响着网络技术的变革。还有,电子商务在跨区域性、海量个性化、虚拟化、个人主体、交互性和跨界融合等很多方面的特殊性都决定了在相关规则和制度层面难以用一种简单的模式解决,而是需要综合的手段、切实的深入了解、动态的监管和包容各种发展模式的治理环境,并要求相关立法、司法和执法在表层和深层的不断创新。

在互联网上,不管我们是否承认,政府正在被边缘化。真正了解互联网的往往都是网民和网商、平台,在这个领域,政府的看一看、想一想就愈发显得必要。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转型的加剧,以及互联网应用的不断深化,我们的政府和社会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治理难题,尤其是线上的治理难题,如微博、微信的治理,网络购物的治理,网络视频的治理,APP Store的治理,等等。

这些治理问题,不仅量大、涉及人数众多、时效性高、跨地域、形态各异,而且往往很难用传统的许可证、年检、抽查、吊销执照等治理方式达到良好的治理效果。如何在一个复杂的、高速运转的系统中利用多种巧妙的手段快速化解矛盾、防范风险且不影响这个系统的运行效率,考验着政府的治理智慧。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关于加快完善互联网管理领导体制,习近平强调,网络和信息安全牵涉到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是我们面临的新的综合性挑战。

习近平指出,从实践看,面对互联网技术和应用的飞速发展,现行管理体制存在明显弊端,主要是多头管理、职能交叉、权责不一、效率不高。同时,随着互联网媒体属性越来越强,网上媒体管理和产业管理远远跟不上形势发展变化。特别是面对传播快、影响大、覆盖广、社会动员能力强的微博、微信等社交网络和即时通信工具用户的快速增长,如何加强网络法制建设和舆论引导,确保网络信息传播秩序和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已经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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