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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工作的种类

时间:2022-06-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二、保密工作的种类(一)文件保密1.文件的种类文件按其涉及内容的重要程度和阅读范围,可分为秘密文件、内部文件和公开文件三类。⑤注销文件是文件保密工作中的最后一个环节,容易被人们忽视。组织人事工作是搞好文件保密工作的基本条件。掌管秘密的机要、文书人员,处在保密工作的第一线,对文件保密工作负有重要责任。

二、保密工作的种类

(一)文件保密

1.文件的种类

文件按其涉及内容的重要程度和阅读范围,可分为秘密文件、内部文件和公开文件三类。

(1)秘密文件。凡文件的内容记载了国家秘密,或因为国际国内政治斗争、经济斗争、军事斗争的需要而不能公开的事项的文件,称为秘密文件。秘密文件根据所载内容秘密的等级,可以相应地分为绝密文件、机密文件和秘密级文件三个等级。在我国,秘密文件是党政军各类机关传达方针、政策,管理党政军事务的重要工具。特别是高级领导机关制发的文件,往往会涉及一些重大决策或政治、经济、军事、科技外交等方面的重要秘密。所以,秘密文件一旦丢失或泄密,就会给党和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造成损害。

(2)内部文件。指只限于党内、军内或一定范围内传达、阅读,但不登报,不向国外发表,也不划密级的文件。对于这类文件,应坚持内外有别,不得随意扩散。

(3)公开文件。凡是公开登报,通过电视、广播散发报道的,都属公开文件。以上三类文件中,文件保密仅指前两类文件。

秘密文件是党和国家秘密存在的一种重要形式,具有数量大、内容多、涉及秘密的范围广泛等特点,是窃密者的重要目标。由于现在秘密文件的数量大大增加,发放范围广,接触人员多,周转时间长及接触人员保密观念淡薄,秘密文件丢失或失、泄密的情况比较严重。因此,加强文件保密工作是保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2.文件失、泄密的渠道

(1)出卖秘密文件。有极少数人,出于各种目的,而利用某些方便条件,窃取秘密文件向外国情报机关或反动组织出卖,造成党和国家秘密的泄露,对党和国家秘密的安全构成严重的威胁。

(2)情报机关窃取。随着我国国际交往的增多,国外的间谍以经商、访问、探亲、旅游、考察、讲学等公开合法的形式,用各种手段想方设法窃取我们党和国家的秘密文件。

(3)文件管理不善造成失、泄密。

①草拟、审批过程中形成的草稿、未定稿、讨论稿或征求意见稿等,往往被认为没有必要保密,不按保密要求管理。特别是印发供下级单位讨论、征求意见的文件草稿,发放范围比较大,又不收回,存在个人手中,甚至到处流传,漏洞很多。这些文稿同正式文件差不多,有的基本相同或完全相同,有的甚至还包含有审批过程中有意删掉的因机密性太强而不便写入正式文件的一些内容。这些文稿如果发生失、泄密事件,同样会给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造成损害。

②文件印制过程中,容易出现两个问题而造成失、泄密。一是为防止因计算份数时的差错而造成实际份数不足的问题,印刷厂或打字室常常会在批准的份数之外加印几份文件或几个页码,对于这些多余文件或多余页码以及残废页、蜡纸、衬纸等。如果不按保密要求处理,同样会造成泄密。二是复印机的使用日渐普遍,但对于复印文件的规定却执行得不够,有的秘密文件拿到社会上的营业性复印单位去复印;有的复印文件不履行报批手续,或根本没有报批制度;有的虽然经过报批但未限定份数,或未认真登记;有的对复印的文件未按正式文件保管等。

③文件传递过程中,容易出现以下两个问题:一是寄送文件不通过机要交通,而通过既无保密手段,也无保密措施的普通邮政,这是违反规定的。二是市内传递文件不专程。

④文件批办、阅办、传阅、借阅过程中,因为涉及人员多,传递交接频繁,又因为在一个部门,大家彼此都很熟悉,有时还涉及领导同志。因此,或者嫌麻烦,或者碍于面子,而往往不严格按登记、交接等规定手续办理,还容易发生横传文件的现象。文件运转过程中的这种混乱状况极易造成文件的丢失和泄密。

⑤注销文件是文件保密工作中的最后一个环节,容易被人们忽视。有不少单位为图方便,不按保密规定把废旧文件拿到指定的造纸厂进行监销,而是同废纸一起卖给废品收购站或废品收购员,以致造成严重的失、泄密。

⑥未经原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或其上级机关批准,擅自翻印、抄录国家秘密文件。

⑦在文件运转过程中,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将文件置于无保密保障的场所。

⑧掌握秘密文件的人调离工作时不移交文件,文件存在个人手中,极易丢失和泄密。

3.加强文件保密工作

加强文件保密工作,首先,要从思想上充分认识文件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其次,要严格把好组织关;再次,要严格控制秘密文件处理的各个环节;最后,要依法治密,落实责任,严肃处理违章行为。

(1)要从思想上充分认识文件保密工作的重要性,这是搞好文件保密工作的关键。因为长期处于和平环境,加上实行对外开放,国际交往频繁,有些同志的警惕性逐渐松懈下来,保密观念淡薄,思想麻痹,作风马虎,以致出现文件失、泄密事件。因此,要搞好文件保密工作,必须从思想上充分认识文件保密工作的重要性,保持高度的警惕性。

(2)要严格把好组织关。组织人事工作是搞好文件保密工作的基本条件。掌管秘密的机要、文书人员,处在保密工作的第一线,对文件保密工作负有重要责任。因此,必须搞好涉密人员的选拔、审查、任用和管理工作,确保其队伍的纯洁、可靠,一旦发现或认定涉密人员政治品质、思想倾向不好,不宜留在原岗位工作的,必须立即调离,并做好善后工作。

(3)严格控制秘密文件处理的各个环节。

①重要文件在酝酿、起草、修改、讨论过程中,要注意保密,不能外传。这种文稿的密级要比正式文件密级定得高,范围控制也要更严。

②一切秘密文件在印制前都要依照有关规定准确地标明密级,确定发放范围、打印份数和清退时间。所有秘密文件,不管是永久性装订的,还是副本或复制本,都必须在封面的顶端显著地标明密级,或盖上保密等级等印章。秘密文件的文件夹、封袋的封面上,也要显著地标明所装文件的秘密等级。

③秘密文件要由专门的印刷厂(或普通印刷厂中单设的车间)印刷或由机要人员打印。必须严格按领导批准的份数印制,不得擅自多印多留,作为“账外”文件随便处理。秘密文件的成文草稿、重要修改稿以及历次印刷清样,必须与正式文件同等对待,严加管理。打印、印刷过程中形成的蜡纸、衬纸、清样、废页、废件等必须及时销毁,不得随意堆放,或当废纸出售。印刷厂要在计算机激光照排室四周安装一层金属屏蔽层,以隔离计算机操作时发出的电磁波与室外的联系,最大限度地防止机密信息的自然外泄,使密件的印制能在安全可靠的环境中进行。

④复制秘密文件必须经过请示,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并将复制件按原件要求管理。未经审批,不得擅自抄录、复制秘密文件,复制过程中形成的废页必须及时销毁。凡装备有复印机的单位,要指定专人管理。复印人员要严格按照批准的份数复印,不得擅自多印留存,密码电报一律不得复印。复印中央文件和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要有严格的控制措施,除省委外,其他各单位不准擅自复制。

⑤收发。文件收发是文件保密工作的重要环节。机要人员要按规定对收发文件登记,确切地掌握每一份文件的收发情况和文件去向。登记时要将不同户头的文件分开登记,党、政文件收文、发文分开登记,密件与非密件分开登记。凡收进文件,还要核对收件单位和收件人,检查信封封口是否被开启。

⑥发放文件应从工作需要出发,一般只发组织,不发个人。

⑦传阅、送阅秘密文件时必须由机要人员或指定的人员统一掌握,按规定执行。不经上级制文单位同意,不得自行扩大阅读范围,不得向规定范围以外的无关人员扩散,并要控制传阅文件的行踪,防止丢失。呈送领导人批示的文件,要进行登记,领导人批示后,应退还经管文件部门,领导人之间不横向传批文件,不应把批文直接交承办单位或承办人。传阅文件一律采取直传方式,应逐件进行登记后送阅,阅后退回时要当面清点份数并签字,不搞“信用交接”,阅文人之间不得横向传阅。对绝密、机密文件,要单独办理,特别要加强催办,以免文件在外流传时间过长。绝密文件一般不送往国境边缘地区、前沿、海岛和其他无安全保障地区,可以将需要阅读文件的人员召至地委或师以上单位集中阅读、传达。秘书工作人员组织阅读秘密文件的地点,应在办公室或阅文室。省、军级以上高级领导干部确需在家中阅读秘密文件的,应按照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中央保密委员会的规定,做好保密工作,其他领导干部不得往家里送阅文件。绝密文件不准带出阅文室,秘密文件在外不过夜。秘密文件不准私自摘录和引用,不准擅自给他人传看或向外传播,因工作需要摘录秘密文件内容,需经有关部门的批准,同时必须使用保密笔记本。保密笔记本由机要部门统一制作,编号发出,定期收回。

⑧传递秘密文件时要履行登记手续,收件人要签名、盖章。送往外地的秘密文件,应当由机要通信部门递送,不得使用普通邮政,不得在普通的传真机上传送,不准用明码和擅自编制的密码、代号拍发秘密文件,也不准用无线电或微波通信传达秘密文件的内容。机要通信人员在外出递送秘密文件的过程中,不准办理与递送文件无关的事项,要坚持专程取送。递送绝密文件必须实行两人护送制度,市内递送,允许通过交换站进行。向我驻外机构递送秘密文件,要按照外交部的规定办理。递送的秘密文件一律要包装密封,并标明秘密等级,绝密文件一般还应写上收拆人。

⑨干部到外地工作时,不得单身携带绝密、机密级文件。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携带绝密、机密文件外出时,事先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办理登记手续,进行保密教育。同时要采取安全措施,将文件装在文件包或文件箱里,并要两人同行,严密看守,不得丢失。携带绝密、机密级文件外出时,必须做到文件不离人,人在文件在,严禁携带秘密文件出入商店、饭店等公共场所或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参加外事活动一般不得携带秘密文件。出国工作需携带秘密文件时,要经本单位或上级领导的批准,严格执行外交部等有关部门的规定。

⑩一切秘密文件都必须存放在有保密保障的地方,并要经常检查保管情况。秘密文件与公开文件要分别存放,绝密级文件要单独管理。对机要、档案等秘密文件比较集中的重要部门,要有机要人员日夜值班看守,设置必要的铁门、铁窗、铁柜、报警器等安全设备,必要时应设警卫人员。个人由于工作需要暂时使用的秘密文件,应妥善保管,用完后及时归还,随手入柜加锁。高级干部确需在家中阅办秘密文件的,必须具备符合规定的条件,如家中有单独的办公室,有保存密件的设备,有机要秘书负责管理和定期清点文件等。

img13对秘密文件应建立清查清退制度。所有分散在各部门和个人手中的文件,都要按规定定期收回清理,不得由私人擅自处理。要坚持文件定期清退制度,做到每日一收交,每月一清理,每月一核对,半年一清退。清退文件时,要特别注意检查文件附件是否完整,文件是否缺页。在清查、清退中如发现丢失,要及时追查处理,对有可能造成不良后果的,应报领导和有关部门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要通过文件清退工作,完善文件保管制度,杜绝发生丢失文件的情况,同时也要对干部进行文件保密教育。

img14办公室人员在工作调动或离退休时,必须将经管的秘密文件清理登记,全部移交清楚。移交时,要造册、清点、核对,并办理签字手续。其他业务人员工作调动时,文件管理人员要主动将其手中的秘密文件收回,以免文件丢失。

img15每年办理完毕的秘密文件,需要归档的,必须按文书立卷要求收集齐全,按规定定期向档案室移交归档,并办理移交手续。档案要划分密级,建立查阅审批制度。档案材料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准公开或复制。选编、汇编秘密文件不得擅自降低、解除密级和扩大发放范围。

img16销毁秘密文件必须实行由机要部门登记,经领导批准后监督销毁的制度,任何个人无权自行销毁秘密文件。机密、秘密级文件应指派专人(2人以上)护送到指定的造纸厂,在现场严密监护,拣净销尽,不得失落、遗漏。绝密文件最好指定专人在本单位销毁。销毁的文件在送出之前,要捆扎包装牢靠,防止途中散失。严禁向废品收购部门或个体摊贩出售秘密文件和其他涉密物品,销毁密码电报应按机要领导机关的规定处理。

img17依法治密,完善制度,建立秘密文件管理责任制。对秘密文件在收文、发文、分送、传递、借阅、移交、销毁等各个环节都要建立健全严格的登记制度,努力把好各道关口,做到环环有手续,件件有着落,使文件在收进、发出、处理和运转的过程中有一个记载和依据。另外,要对秘密文件在制定、传阅以及销毁等各个环节上的责任作出明确的规定;实行管理责任制,对违反规定,造成失、泄密的事件必须认真追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通信保密

1.通信保密

通信是指通过一定的媒介将语言、文字、声音、图像、数据等信息,由一个地方传送到另一个地方,以达到联系和沟通的目的。一般指日常使用的邮政和电信,如递送邮件、打电话、发电报和传真等。在电子通信广泛应用于国防、经济、文化生活及科学实验等各个领域的今天,它尤其是指利用有线或无线电设备来传送信息的过程。为防止窃密者获取秘密信息,在通信过程中对秘密信息及其传输方式所采取的手段和措施,就叫通信保密。

(1)无线电通信。无线电通信是采用无线电波为传输媒体,借助于其在空间传播而达到传送信息目的的通信方式。

①无线电通信一般建立迅速,不需架设通讯线路,只要双方有相当的收发机,有约定的联络频率、呼号、规定等,就可以实施;无线电波可以跨山越海,沿地平面和电离层传播,不受线路的限制,机动灵活,移动方便,不受物体运动的影响。无线电通信的保密性能差,频率、呼号、密语、密码等易被人发现或破译。此外,无线电通信还容易受雷雨等自然现象或干扰器干扰。

②无线电通信泄密的主要渠道。违反“明电明复、密电密复”的规定,出现密电明复,即用明码答复密码电报所报告的内容及因密码密语编制不完善,明密界限不清,造成明密混用,这两种情况都给外国情报机关破译我国密码提供了可乘之机;在内部会议上,或涉密会议上或传达秘密文件时使用无线话筒录音、扩音,造成空中泄密;报务人员在操作无线电发报时,信号在空中暴露时间过长或违反通信纪律、通信规定造成泄密;密码、呼号、频率等不及时更换,联络时间不及时变更;通信保密制度不落实,呼号、频率、密码、电报稿等失控或被盗而造成泄密。

③无线电窃密的手段。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窃听他国通信信号、截获电波、破译密码等,已成为世界各国情报机关惯用的手段。当前外国情报机关窃取无线电通信秘密的手段大致有以下几种:在我国领土、领海、领空周围设立地面、海上以及空中电子监听站,对我无线电通信进行侦察,判断电台所在位置、电台功率、从属关系、工作特点、任务性质、移动方向、联络规定的变化等;侦听无线电话,抄收和破译密码、明确电报或其他密码信息,从中获取所需秘密;用侦听获得联络规定,冒充欺骗联络,从中窃取秘密或实施干扰;策反电信工作人员,找内部线索安插钉子等。

(2)有线电通信。有线电通信的保密性能虽然好于无线电通信,但仍然存在不少泄密的渠道,因为线路本身就为窃收提供了条件。在传送过程中电路间有可能发生串音(电磁感应),线路上的超长波和超短波信号也会产生电磁波信号,造成泄密,现代化技术为窃取地下电缆或海底电缆通信提供了可能等等。具体说来,有线电通信的泄密渠道主要有:

①市内电话串音泄密。市内音频电话的串音是造成泄密的常见现象。串音是由电话机之间的电磁感应造成的,一般情况下人耳听不到这种串音。同属一个总机、走同一条电缆的两部电话机,在通话时会互相串音,不同总机的电话,如果引入室内线路并在一起,或者两机互相借用线路等,也易造成电磁感应串音。

②载波电话电磁波辐射泄密。利用金属导线,以高频方式传送信息,称为载波电话。载波电话由于频率变换,在一对线路上,可以实现多路通话而互不干扰,还可传送电报、传真、图像、数据等信息,若在线路中间安装增音设备,就可以实现长距离通信。但是,载波电话在长途线路上传送的是高频电流信号,在架空明线上,只要有载波电话通话,就不可避免地有电磁波辐射出来,利用普通的长波接收机在附近的空间内就可以收听到。

2.现代保密通信技术的发展

现代保密通信技术可分为两类:信道保密技术,即将信息的传递途径隐蔽或保护起来,使外方情报人员不能从信道上截获信息;信息保密技术,即对传递的信息加以变化、伪装和隐蔽,外方情报人员即使获得这种信息,也无法得知真实内容,如密码、密语等。

3.加强通信保密工作

现代通信手段的发展和应用使信息传递更为及时、准确、方便,但是也增加了失、泄密的可能性。因此,必须加强通信保密工作。

(1)加强保密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做好通信保密工作的自觉性。要广泛开展通信保密基础知识教育,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通信保密中的不安全因素和国际上窃密与反窃密斗争的新情况,增强保密意识,自觉做好通信保密工作。

(2)发展保密通信技术,即信道保密技术和信息保密技术。加强保密通信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可为通信过程中的秘密安全提供技术保证,是做好通信保密工作的基础。

(3)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肃通信保密纪律,加强技术监测。

①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带秘密信息的邮件要通过机要通信部门传递。

②拍发密码电报,其内容应限于紧急而重要的事项,或不宜用其他方式传递的事项。一般性的可以或必须公开的事项,不要使用密码电报。

③不要用文件转发密电。

④防止密电明复、明密混用。

⑤明确使用无线话筒的范围和场合。

⑥用微波通信不得涉及秘密内容。

⑦妥善保管联络文件、规定,严防失控和被盗。

⑧党、政、军涉密较多的重要机关在选址和建设通信设施前,必须由有关部门进行通信安全检查。

⑨按照有关规定,通信保密机的研制、生产,密码方案的付诸实施,必须经中央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使用。

⑩出国人员使用外国通信设备与国内或我驻外机构联系时,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img18对外国驻华机构、国内外国人用户的电话,要安装技术先进、性能可靠的防泄密、防窃听装置。

img19加强对保密通信设备的日常管理、维修和技术安全检查工作,发现漏洞及时堵塞,使之达到规定的技术标准,确保通信质量和保密要求。

img20对不遵守通信保密制度、规定的行为,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造成不良后果的要给予党纪、政纪或法纪处罚。

(三)电子计算机保密

电子计算机具有信息储存量大、信息处理速度快、工作效率高、劳动强度低等显著特点。因而被广泛地应用于各个领域,对国家安全、经济、科技发展和整个社会生活产生着重大的影响。但是,随着电子计算机在日常工作中日趋广泛地应用,计算机系统中存储了大量完整、系统的国家秘密信息,这就给保密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和任务。

1.失、泄密渠道

电子计算机失密、泄密或被窃密的主要渠道有以下几种:

(1)计算机工作人员队伍被渗透。计算机工作人员是外国情报机关通过重金收买、威胁等手段以达到窃取计算机秘密信息目的的主要进攻目标,一旦他们被渗透,就会给保密工作构成严重的威胁。例如:数据输入员被收买,就可能使秘密数据在转换为机器语言之前被窃取;程序员被利用,向外泄露了计算机系统软件的保密措施,外国情报机关就可以从中获得涉密数据和信息;操作员被渗透,就可以通过更换程序等向外提供涉密载体;维修员借助进入机房或接触计算机的机会,可以更改程序或放置窃听器、发射机等附加物,使计算机的屏蔽技术失效,造成秘密数据信息被窃取或被接收。因此,加强对计算机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是防止计算机失密、泄密的重要环节。

(2)计算机网络在信息传递中泄密。计算机是利用线路通道输送信息的,特别是为了多用户共同使用的目的,而把计算机终端装置连接成网络时,线路通道增多,输送信息的区域扩大,计算机涉密信息被窃取的可能性也随之增大。只要在某一分支线路通道处设置或连接截录器,或主动接连线路通道将信息(或信号)流转送到指定地址加以接收,就可以达到截取计算机系统输出信息的目的。

(3)计算机电流辐射造成泄密。计算机是靠高速脉冲电路工作的,因此它在工作时必然要产生电磁波辐射。这种电磁波辐射,会将计算机的信息带出去,情报人员只要利用一台接收机,就可以把辐射电磁波接收下来,用性能较好的计算机系统进行加工处理,就能获得辐射电磁波传出去的秘密信息。

(4)进口机的附加条件造成泄密。从国外进口计算机时,某些外商往往有个附加条件,就是在合同中规定给予安装或在几年内定期前往予以检修或维修。这样,计算机在使用中就受到了制造厂商的监督,并为外国情报机构窃密提供了条件。如:在计算机进口之前或在安装过程中,在计算机本体或某些部件的隐蔽处放置附加物,如微型收录机、窃密装备及截取信息的设备等,来检修时再行取回,就可以得到计算机系统的全部秘密信息;或装置微型发射机和加大高速脉冲电磁波的功率,将计算机系统的信号转送到其常驻这一地区办事处的接收设备;或窃密者携带接收设备,在使用计算机的区域内加以接收。可见,利用进口机的附加条件窃密,是对计算机系统保密的又一威胁。

2.加强计算机保密工作

(1)抓紧立法工作和实行科学管理。电子计算机的应用是窃密与反窃密斗争的新领域。世界各国都极为重视计算机保密问题,在抓紧立法工作的同时,还要采取新技术实行科学管理。如:美国1965年就由总统行政办公厅发布了计算机安全准则,20世纪80年代又组成了内阁级的安全指导小组,还成立了全国电信和信息系统安全委员会,负责计算机安全保密工作;瑞典1973年就颁布了《计算机数据保护法》,并成立了有关机构,负责研究有关问题,提出解决措施;日本也成立了数据保密和数据传输委员会。此外,许多西方国家还加强了防止计算机信息外泄的技术研究,建立了整套防泄密、窃密的措施,如美国制定和使用坦波期待标准来防止电磁波辐射。

(2)确保计算机工作人员队伍纯洁可靠,这是做好计算机保密工作的关键。为此,首先要对涉密计算机工作人员,按照机要人员的条件进行严格审查,不安排使用不合条件或者思想有问题者。其次要经常性地进行思想教育,使计算机工作人员能自觉地遵守有关保密法规。

(3)加强对保密工作人员和计算机工作人员的培训,使他们具备足够的保密知识和计算机基础知识,提高他们的素质,以满足计算机信息保密工作的需要。

(4)严格划分密级和采取屏蔽措施。涉密的计算机,不仅其加工处理的数据、信息要严格划分密级,而且计算机主体和联网终端的房间,也要划为秘密部门。划密的内容还应包括指令编码、各种程序和数据媒体等所有软件。采取屏蔽措施的目的在于堵塞电磁波辐射,防止计算机的输入、储存、加工处理和输出信息的外流。常用的屏蔽措施主要有:屏蔽计算机主体的主要部件(如存储器、运算器、控制器及外围设备);屏蔽计算机本体——中央处理机;屏蔽整个机房。

(5)加强计算机房、终端室、数据库和控制中心的安全保卫工作,重要的通道要设门卫,使用电子门锁,由计算机控制、记录出入者和时间。

(6)对所有计算机用户的活动进行记录,特别是使用的终端、进出时间、输出和修改的数据等,以便分析和发现异常情况。

(7)由于计算机数据文件的主要载体是软磁盘和硬磁盘,容量大、易拷贝,因此,要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要有安全设施进行保管。

(8)对重要的数据、文件应进行备份,一旦发生窃密事件,可恢复原始数据。对在通信线路上传输和在数据库中储存的秘密数据要进行加密。

(9)加强对磁介质的抹除技术,防止数据被抹后仍然能从残存的信号中提取复原。对记录有重要信息的磁介质不得重新使用,应随数据一起销毁。

(10)完善规章制度,加强保密管理。各计算机中心和计算机站要根据有关保密法规制定切实可行的保密规章制度,对不遵守保密规章制度,造成失、泄密的要严肃处理。

(四)科学技术保密

科学技术保密是指科学技术领域中的保密问题。这里的科学主要是指自然科学,包括基础自然科学、技术科学、专业(生产)技术科学。技术是指人们为了满足社会需求,依据客观规律性而创造的物质手段、知识、技能和方式方法的体系。科学技术除了科学价值以外,还有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特别是一些应用价值大的科学和技术,是改造自然的重要手段,具有直接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因此,在社会存在利益分化的情况下,不同的国家、阶级、集团或个人,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就要对自己所拥有的应用价值大的科学技术进行保密。人们通常所指的科技保密主要是指技术保密和具有应用目的的那部分科学的保密。

可见,科学技术保密就是为了维护国家或集团的利益,在一定时期和一定范围内,按照规范程序对科技活动和科技成果有针对性地采取保护措施和活动。

1.科技保密的内容

我国的科技保密工作主要是指对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科技秘密的保护,不是指为了维护单位或个人的利益而进行的保密工作。具体说来,我国的科技保密工作主要对以下内容进行保护:

(1)有具体应用目的的科学技术活动内容,如超导应用技术研究、激光炮研制等。

(2)科学技术的活动场所、环境条件、设备装置、原材料等。

(3)有具体应用目的的科学技术发展水平。

(4)有具体应用目的的科学技术活动动态。如基因工程创造新物种、大规模集成电路的加工工艺及动态等。

(5)有具体应用价值的物质成果,如工具、机器、设备、仪表、产品等。

(6)有具体应用价值的精神成果,如技术软件部分的理论、经验、技能、工艺、图纸、资料、数据、表格、配方等。

(7)掌握一定科学技术知识的科技工作者。

2.科技保密工作的特点

(1)科技保密工作的业务性。科技保密是一项技术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因此,广大科技工作者是科技保密工作的重要力量。只有紧紧依靠他们,充分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才能使科技保密工作落到实处。

(2)科技保密工作的分散性。“外引内联”的不断发展,促进了科学技术的产生和运用,既扩大了科技保密工作的范围,也加速了它的纵、横向运动,使科技保密工作具有了分散性的特点。其保密形式和渠道已由科技系统单一型发展为多部门、多渠道的分散型,从而增加了泄密的可能性。因此,保密工作要采取多样化的保密形式,加强多方位、多部门的配合协作。

(3)科技保密工作的应变性和灵活性。科技保密处于激烈的国际竞争环境中,只有及时了解国际上的科技信息,才能在保密工作中制定符合实际的对策。此外,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把原则性和灵活性结合起来,在坚持平等互利的原则下,根据实际需要和不同的对象、时机、客观情况,做到灵活处理,既确保核心秘密的安全,又有领导、有控制地放宽限制,为现代化建设服务。

3.科技保密工作的必要性

科学技术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强大力量,是决定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因素之一。世界范围内的军事竞争、经济竞争,实际上就是科学技术的竞争。因此,世界上许多国家为了增强本国的科技和经济实力,在竞争中占据优势。一方面扩大了国际技术合作;另一方面又互相限制、互相封锁,而且还千方百计、不择手段地窃取其他国家的科学技术和科研成果为本国所用,科技领域的窃密与反窃密斗争日益激烈。

(1)科技保密是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它与工农业生产相结合,可以推动生产力的发展,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加速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此外,科学技术,特别是一些先进的科学技术成果,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利益。

(2)科技保密是适应国际窃密与反窃密斗争的需要。在科学技术迅速发展的今天,国际间以科技竞争和窃取科技秘密为特征的“专利战”、“技术战”日益尖锐和复杂。我国有许多传统工艺和独有的技术诀窍,此外我国某些领域的科技成果已达到或领先于世界先进水平,这些科技秘密都是外国情报机关窃取的重要目标。如果我们不加强科技保密工作,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就不能确保我国科技秘密的安全。特别是一些独特的生产工艺技术如果外泄,会直接削弱我国某些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给国家经济造成巨大损失。

4.科技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正确理解和划分科技秘密的范围和密级,是做好科技保密工作的重要前提。范围为:

(1)国家批准的发明,主要指前人所没有或未公开过的,达到或超过国际先进水平的科研成果、发明创造。

(2)可能成为发明的阶段性成果。指科研项目在某一阶段已经取得的具有新颖性和应用价值的成果,它比现有的技术先进,但尚未达到最后完成或应用的阶段。

(3)国外虽有但系保密的其他重要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指国外已有,但尚未公开,经过我国研究成功的科技成果;还包括在剖析或引进国外专利产品的基础上,经我国试制成功且在关键技术上有独创性的科研成果以及通过友好往来或秘密渠道从第三国获得的,目前国外尚对我国保密、禁运和封锁的产品设备、专利项目、先进技术、科技情报、优良品种及样品等。

(4)国外没有或国外虽有但系保密的技术诀窍及传统工艺技术。如我国富有民族特色的传统工艺品及其他传统产品的生产技术和工艺配方,珍稀动植物的养殖、栽培技术和方法、优良品种等。

科学技术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级指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或我国特有的,一旦泄露会使国家遭受特别严重危害或重大损失的科技项目。机密级指超过国际先进水平,一旦泄露会使国家遭受损失的保密项目。秘密级指一旦泄露会使国家遭受损失的其他保密项目。

5.科学技术泄密的渠道

(1)科技论文及科技资料的发表和登载造成泄密。有关保密规定指出公开的书籍、报刊、广播、电影、电视、录像、展览及其他宣传工具不得宣传保密的科技内容,向国外宣传、投寄的稿件,不得涉及科技秘密。但是有些科技人员保密意识淡薄,为在国外同行中显露,而将一些只限于在国内刊物发表的文章,不经审查,擅自寄往国外,致使许多科技成果和科技情报通过报刊泄露出去。还有某些报刊片面强调科研人员的技术水平,将一些本该保密的关键技术进行详细报道,造成泄密。

(2)外事接待中泄密。有的同志在外事接待工作中违背“保密归保密”、“友好归友好”的原则,对外国人热情有加、保密不足,有的擅自扩大参观范围,临时增加参观项目;有的对外国人有问必答,造成泄密。

(3)出国人员在进修和国际学术活动中泄密。科技人员,包括科技管理人员在与外国人接触、对外通信联系、对外交换科技资料、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时,不得涉及我国的科技秘密。确需涉及的,应由所在单位报请主管部门审批。但是,我国有些出国进修、讲学或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人员却违反有关保密规定,将某些秘密资料和样品等带出国境,造成失密、泄密。

6.加强科技保密工作

(1)加强科技保密宣传教育,强化涉密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提高警惕,积极防范,避免由于主观上思想麻痹而造成的失密、泄密。

(2)正确划定科学技术保密项目和密级,这是做好科技保密工作的基础。

(3)针对科技泄密的主要渠道,采取防范措施。

①不能参观的部位不开放,属于专利项目和外单位的技术秘密不提供,关键资料、样品不摆放、不陈列。对方提出要求时,应婉言谢绝或借故推脱。

②改变以往被动作答和有问必答的接待方式。

③在科技交流中,注意发挥翻译的作用,使其协助做好科技保密工作。

(4)明确分工,归口管理,加强协作。科技保密工作要按隶属关系实行专业归口管理,如医学归口卫生部,品种资源、农作物等归口农业部。此外,由于科技保密工作具有分散性的特点,范围大、分工细,因此还必须搞好科技保密的协调工作。

(5)建立健全科技保密制度。

①公开的书籍、报刊、广播、电影、电视、录像、展览及其他宣传工具不得宣传保密的科技内容。向国外投寄的稿件,不得涉及科技秘密。

②出国携带的科技资料、样品,不得涉及国家秘密。确需携带的秘密资料、样品,必须经过科技保密审查和主管部门的批准,并严加保管。

③科技保密项目对外公布、转让、出售给外国,或进行国际科技合作等,应确保国家安全和政治、经济利益,并按国家规定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④国内各企业、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外单位的科技保密资料时,使用单位和人员要承担保密义务。对外国的科技资料,如与对方签订的协议中有保密条款,应采取保密措施。

⑤对外开放的厂矿、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企事业单位的科技保密项目不得让外宾参观。

⑥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利益的,应按照国家规定申请保密专利。专利机关工作人员和专利代理人对在业务活动中所了解的发明创造,除专利申请已经公布或公告以外,有保守秘密的责任。

⑦通过非公开途径建立起来的中外合作项目和获得的国外先进技术、设备、资料、优良品种、苗种以及口头介绍的技术诀窍等,不得向外透露。

⑧我国聘请的外国专家在工作中涉及科技秘密时,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并要在合同条款中写明专家应承担的保密义务。

⑨科技人员,包括科技管理人员在与外国人接触、对外通信联系、对外交换科技资料、参加国际技术交流等活动时,不得涉及我国的科技秘密。确需涉及的应由所在单位报请主管部门审批。

⑩建立健全科技档案制度,做好科技档案的安全保密工作。对科技档案,要设专柜、专室、专人负责;要制定出借阅、使用、交流和刊登科技档案的制度,并切实加以执行;要及时清理、清退、催还科技档案;要严格履行科技档案划密、密级调整审定手续,凡属科技保密项目的档案,都应标明密级。近年来,为做好科技档案的保密工作,建立了“科技档案资料划定密级申报单”、“科技档案资料密级调整申请单”、“科技档案资料密级调整申请表”、“科技档案资料调整密级征求意见书”等,见表15-1~3所示。

表15-1      科技档案资料划定密级申报单

表15-2      科技档案资料密级调整申请单

表15-3      科技档案资料密级调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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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档案资料调整密级征求意见书

_____:

为了加强技术资料、图书(下简称资料)的交流,充分发挥其作用,贵单位出版的下列秘密资料,是否进行了密级调整?如已调整,请将调整后的密级函告我们,以便我们调整过来。如未进行密级调整,根据我们所掌握的情况,提出了调整密级的意见,是否适当,请函告。如在两个月内不见函复,我们即认为你们同意我们的意见,我们即按调整后的密级管理(见表15-4)。

表15-4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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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宣传报道保密

1.宣传报道保密的含义

宣传报道保密就是对宣传报道范围内可能发生的泄密、窃密现象,采取一系列的防范措施,以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宣传报道是传递信息的一种重要方式。这就要求在宣传报道中,必须注意保守国家秘密,处理好宣传报道与保密的关系。

宣传报道工作涉及的内容广,信息量大,常常涉及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科学技术、思想文化等各个方面。一方面宣传报道泄密具有速度快、影响大、后果严重而又无可挽回的特点,因此做好宣传报道保密工作十分重要。另一方面,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实行,我国的宣传报道工作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公开发行的报刊、图书大量增加,各种电台、电视台的数量迅速上升,许多报刊和图书的出口放宽了限制,宣传报道的内容越来越广泛,形式也日益多样。这些都增大了宣传报道失、泄密的危险。如果不加强宣传报道的保密工作,就可能使国家秘密或其他重要情报通过宣传报道泄露出去,给国家利益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世界各国对宣传报道的管理都非常重视,很多国家还把宣传报道和出版物的保密写进了法律,用法律形式防止秘密和情报的泄露。例如,美国对新闻报道和宣传采取追惩制,即出版发行不受限制,但是出版后,如果发现宣传报道不当而造成泄密,不论是有意还是无意都要被指控,追究泄密者的责任,按法律给予不同的惩罚。法国则要求报刊在创刊前要向检察院登记,每期出版物要送检察院、新闻司法技术处等部门备案;严禁发表任何涉及国家秘密的文字,泄露国家机密要受到严厉处罚。

我国对宣传报道保密也制定了有关规定,但由于许多同志思想麻痹,保密观念淡薄,宣传报道泄密的事件仍时有发生。因此,必须大力加强我国的宣传报道保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2.宣传报道失、泄密渠道

一般说来,宣传报道失、泄密的渠道主要有:

(1)宣传报道不分内外,造成泄密。

(2)宣传口径不统一,报道内容过分详细,造成失、泄密。

(3)宣传报道的时机不适,造成失、泄密。

3.加强宣传报道保密工作

(1)加强保密教育,充分认识宣传报道保密工作的重要性。目前对宣传报道保密存在的错误认识有以下几种:一是认为报刊、图书、电台、电视台等宣传的内容都是公开的,无密可保;二是一味强调新闻报道的透明度、公开性,而忽视了新闻报道的保密性,忘记了党性原则和国家利益;三是一味追求宣传报道的“轰动效应”,无视保密纪律,对有些秘密文件或不宜公开的事项未经审查批准就予以刊发,以致造成失、泄密。由于思想上存在上述错误认识,在实际工作中不加注意,造成宣传报道失、泄密事件频频发生,给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带来了很大损失。要改变这种状况,就必须广泛、深入、细致地开展保密知识和保密纪律教育,使广大新闻工作者和有关人员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宣传报道保密工作的特点和重要性。

(2)建立健全宣传报道保密制度。中央保密委员会和中央宣传部颁发《关于加强报刊出版物和宣传报道中保密工作的通知》,要求记者、通讯员、摄影师等,在采访、撰写稿件或摄制影片、电视片、照片的过程中,如果对其中某一内容是否需要保密没有把握,需听取被采访单位的意见,或将稿件、影片或照片直接交被采访单位审查。个人向报刊及出版部门投稿,也应根据这一原则,征求本单位或主管部门的意见,或直接交他们进行保密审查。编辑在组稿、审稿,制片厂在审定影片过程中,当涉及某一具体事项不能决定是否需要保密时,应将稿件、影片送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决定。重大的政治事件、方针、政策以及军事、科学技术和经济方面的重要事项,发布新闻时要经过领导批准,特别重要的,要经过中央批准。重大新闻由国家授权单位(如新华社、外交部)统一发表。各地区、各单位、各部门的对外宣传口径应以授权单位发布的消息为统一口径,不得抢先于授权单位或任意增加或减少其中的重要内容。这些要求和规定是防止宣传报道失、泄密的重要措施,各地区、各部门要依照这些规定,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保密制度,并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制度者必须认真追查、严肃处理。

(3)划清保密界限和范围。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准确划分宣传报道工作中应保密的范围、项目和密级。划密工作中要做到,既不片面强调保密而影响宣传报道,也不一味追求新闻宣传的透明度和吸引力而导致泄密。

(4)坚持宣传报道内外有别。内外有别,即党内党外有别,国内国外有别,这是新时期保密工作的一条重要原则。有关人员在宣传报道时要掌握分寸,分清对内公开与对外公开的界限,如没有把握,应交主管部门审查后决定。

(六)涉外保密工作

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实行,我国与外国在各个领域的交往日益频繁,涉外保密工作的任务也随之越来越重要。要做好涉外保密工作,就必须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

1.正确处理保密与开放的关系

对外开放的目的是为了扩大同国外的经济技术交流,引进国外的资金、技术和先进的管理经验,为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保密工作的目的是通过保卫国家秘密的安全,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来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二者的根本目的是一致的。因此,在涉外工作中,必须正确处理保密与开放的关系,做到保而不死,放而不乱。在引进外资、引进技术、引进人才及对外经济交流合作中,应本着平等互利、有偿转让和区别对待的原则,根据不同的项目、不同的对象、不同的需要,有领导、有控制地放宽对非核心秘密的限制。对于国家核心秘密则应采取一切措施,确保其安全。

2.正确处理友好与保密的关系

“保密归保密”、“友好归友好”是涉外保密工作的一条重要原则。不能只讲友好不讲保密,只讲交流忽视保密,否则就会在友好与交流中泄露国家重要秘密,使国家在政治上、经济上遭受严重损失。

3.在实际工作中,处理好以下几个具体问题

(1)凡接待外国人参观或洽谈业务的单位,均应根据实际情况,划清密与非密、核心秘密与非核心秘密的界限,规定参观的路线、项目和洽谈范围、口径等。在接待期间,接待人员应严格遵守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原来规定的参观路线、洽谈范围等。

(2)遇有外国人要求去控制开放和非开放地区,应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未经上级同意和安排,任何涉密单位不得擅自接待外国人参观访问。遇有外国人突然来访,在以礼相待的同时,要迅速弄清来意并向上级请示报告。

(3)出入外国驻华机构和外国人住处,陪同外国人参观、游览、洽谈、参加宴会等,不得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和记有秘密内容的笔记本等。如确需携带,应经批准,并严加保管。

(4)出国不得擅自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和记有秘密内容的笔记本等。如确需携带,应经本单位或上级领导批准,并按照有关外事规定严加保管。不得在不保密的场合谈论秘密事项。

(5)在中外合资企业中,不得让外方人员接触我秘密文件和参加秘密会议,不得在外方人员面前谈论秘密事项。

(6)接待外国常驻人员(商人、工程技术人员、留学生、实习生、进修生、专家)的单位,应制定严格的保密制度。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让外国人涉及国家秘密事项。

(7)遇到外国机构和人员来函、来电或来人了解、索取资料时,属于保密的部分应及时向外事主管部门请示。遇有外国人要求来华拍摄电影、电视和录像等,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拍摄的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8)涉外工作人员要热爱祖国,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要严守纪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抵制西方腐朽思想的侵蚀,不利用职务之便谋私利;主动学习和掌握一些反间谍、反窃密方面的知识和技术,以适应各种情况。

(9)外事、公安、国家安全、保密部门和涉外单位应密切配合、协作,加强保密教育,严肃纪律和措施,严厉打击情报人员和其他犯罪分子的窃密活动。

(七)经济保密

加强经济保密工作是维护国家经济利益的需要。当今世界,国际竞争十分激烈和复杂,世界各国在千方百计窃取别国经济情报的同时,都非常重视经济保密工作,以维护本国的经济利益。经济建设是我国各项工作的中心,做好经济保密工作就更加重要。另外,加强经济保密工作也是保持国家政局稳定和社会安定的需要。因为经济形势的变化,特别是市场、物价等方面的变化,直接关系到人们的切身利益,如果保密工作做得不好,就会引起人们的思想波动,甚至可能引起混乱。

要做好经济保密工作,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经济保密工作要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既要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又要便于对外开展经济、技术合作活动,适应改革开放,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任何机关、单位对外提供或发表属于国家秘密的计划、统计资料时,都应按照国家计委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分级负责的规定,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各经济主管部门应在管好业务的同时,管好本部门本行业的保密工作,业务管到哪一级,保密工作就管到哪一级。

(3)国家统计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拟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使用的重要统计数字,在公报未发表以前,应注意保密。其他单位发表这些数字,必须征得该资料主管部门同意,综合性统计数字送统计部门审核。同时,必须慎重掌握统计数字发表的时间,对于可能在国际市场上造成较大影响的数据,必须征得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同意,才能发表。

(4)一般机关、单位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或发表属于国家秘密的测绘资料。确需提供的,要搞清外方的目的和用途,根据国家测绘局关于对外提供测绘资料的原则和要求,决定提供哪些资料和如何提供这些资料。未经国家测绘局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审查同意,任何单位不能请外国人在我国领土、领海和领空进行测绘活动。

(5)各类机关、单位在各项经济、技术活动中,不得泄露国家对外贸易进出口计划、规划数字,主要外销商品数量(由国家统计局定期公布的除外),库存、计划执行情况,敏感性商品进出口情况和成交价格,外贸亏损的具体情况以及内部规定的各项政策、措施等秘密事项;不得泄露内部掌握的对外援助或接受外援的具体政策、计划以及与有关国家商定的文件等秘密事项;不得泄露技术引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相当于这类报告的文件)中的外汇估价;不得泄露内部掌握的关于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和海外企业的方针、政策、计划、经营成本、盈亏情况等秘密事项。

(6)在对外洽谈贸易、引进技术和资金等活动中,确需提供秘密资料时,应本着确保核心秘密和有领导、有控制地放宽对非核心秘密限制的原则,办理审批手续。

(7)国内物价、工资等容易在社会上引起敏感反应的问题。凡是国家规定保密的或限定保密时间的,都不得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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