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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全区域经济开发资源和优势

时间:2022-06-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三峡区域内各县市具有相似或相同的地理条件和自然资源,以及同根共源的民族风情和民俗文化。三峡区域经济开发的目的,是要保障区域范围内国民生产有序进行、经济总量快速增长、经济

三峡区域内各县市具有相似或相同的地理条件和自然资源,以及同根共源的民族风情和民俗文化。随着三峡工程的兴建和三峡区域开发热潮的兴起,区域内各地之间的经济联系日益密切,一个相对独立和较为完整统一的经济区域必将形成。

但是,三峡区域地跨湖北、重庆两省市,区域内资源的所有权和产权状况复杂,地方各级政府和国务院部门的行政管理权限交叉,不同行业和部门的发展要求既构成三峡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推动力量,又在目标、利益上存在较为激烈的冲突和矛盾,同时矛盾也可能存在于省与市之间、企业与地方之间。人为的区域分割,以及不同利益主体矛盾冲突的结果,往往导致重复建设,造成资源的浪费;同时冲突各方在各自的利益之争中耗费了大量精力,贻误了发展机遇。

因此,三峡区域经济开发急需统一规划,整合全区域开发资源和发展优势,在互利互惠的经济合作中谋求共同发展。

8.1.1 宏观层面:建立集中统一的管理体系和法制体系

三峡区域涉及重庆、湖北两个行政管理区划和众多的利益主体。要协调好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尤其是协调重庆和湖北在三峡区域经济开发中的现实冲突,单纯依靠两省市相互之间的协商是难以解决的,必须运用中央政府的行政、经济和法律的手段。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集中统一的三峡区域管理机构。

三峡区域内各管理机构的管理目标单一,缺乏统一的三峡区域管理机构。在三峡工程建设方面,最高层次的决策和领导机构是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需要由中央协调的各有关方面的关系;负责制定移民安置的方针政策,审批移民规划并监督计划的实施;负责组织对口支援三峡移民等工作。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负责三峡工程的建设和建成后的运行管理,负责资金的筹集和偿还。三峡区域内的其他事务,如资源开发、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土地利用等,大多由当地政府的相关部门进行管理。

由于缺少集中统一的管理机构,当各地在行使各自社会管理和经济发展职能而产生矛盾冲突时,往往难以及时有效地得到协调。本书的设想是:建立综合性的、具有实体性质的三峡区域管理机构,把目前条块分割的管理方式逐步过渡到集开发、利用和保护于一体的管理体制。其具体措施是:由重庆市、湖北省和国家相关部门参与,组建三峡区域经济开发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三峡区域的综合开发与管理,直属国务院。同时,在现有的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的基础上,吸纳相关的政府部门参加,组建三峡区域经济开发管理局,作为三峡区域经济开发管理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并将三峡开发总公司作为三峡区域经济开发管理局的企业,带动三峡区域的综合开发与管理。

三峡区域经济开发管理委员会、三峡区域经济开发管理局与地方政府在三峡区域管理中,应当居于不同的管理层次。管理委员会和管理局应充分发挥其指导性调节功能,把主要精力放在宏观方面的重大问题和关系全局的协调与可持续发展政策的研究制定上。地方政府则可以在确保管理委员会和管理局确定的整体发展规划、发展政策顺利实施的前提下,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组织本地的社会经济生活,从而建立起既能够实现三峡区域的集中统一领导,又能充分调动区域内各地政府积极性的管理体制。

(2)建立统一、规范的三峡区域政策法规体系。

根据国外的经验,成功的流域开发和可持续发展管理需要法律与政策保障,以避免行政权力冲突、职责不明而引起管理上的缺位、越位和不规范。建立集中统一的三峡区域政策法规体系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经济政策。主要包括:产业布局政策,在考虑各地区经济利益的基础上通过协调,进行有目的的产业结构调整和完善,达到合理布局和经济效益的整体提高;加速技术改造和创新的优惠政策,积极推动产业发展,提高区域经济效率;推动各地区不同企业间的互惠合作,以发达地区的技术推动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和技术革新,以落后地区的资源优势弥补发达地区的资源短缺。

②生态环境政策。主要包括:明确各地区、各部门开发、利用和保护水系的权限和责任;制定合理的生态补偿制度,使因生态投入而经济受到损失的地区得到生态受益地区的适当回报;制定合理的生态环境保护法,严格控制沿岸污水排放,完善排污收费制度,确保水系的水质;积极开展生态资产动态评估;加强生态环境的监督与管理等。

总之,三峡区域经济开发管理只有依靠健全的政策法律体系,实施依法依规管理,才能保障三峡区域经济协调、快速和可持续发展。

(3)建立自由、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

其主要措施包括:

①实施大交通战略。将三峡区域的交通作为一个整体来进行统一规划。在加速完善路网、站场、航道、码头等硬件配套建设,做好铁路、公路、航空、水路运输线相互分工、彼此衔接的同时,还应从大局出发,完善交通投入、管理机制,协调多方利益关系,切实提高效率,降低运输成本。

②实施大流通战略。树立大流通理念,理顺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按照市场经济原则,分项、逐步解决阻碍区域内资本、信息、人才和商品自由流动的非经济性障碍,建立完善统一、层次分明、机制灵活、区划分工合理、运转顺畅的市场流通体系。

③实施大服务战略。从区域经济发展全局出发,着手打破区域内当前行政区划、地域分割造成的服务分散、服务效率低、服务成本高的局面,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在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提高经济、社会服务水平,尤其是提高金融、物流、信息等方面服务的档次和水平。

建立自由、统一的市场体系,必然会打破行政分割所造成的地方保护,必然会招致一些既得利益集团的反对,有时甚至也会遭到地方政府的抵触,这些都必须借助中央宏观调控手段加以解决。

8.1.2 中观层面:建立行政区划之间良好的合作关系

湖北、重庆两省市在三峡区域经济开发中的矛盾,说到底是利益分配机制上的矛盾,是各地“合理发展”与区域整体利益受损之间的矛盾。要协调好两省市之间的矛盾,关键是要通过相互交流与合作,建立起公平竞争、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良好战略伙伴关系,这种关系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在利益的平衡方面强调“互利互惠”的原则。

三峡区域经济开发的目的,是要保障区域范围内国民生产有序进行、经济总量快速增长、经济结构合理优化、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区域内的各个利益主体对此有着一致的追求,但在具体的经济活动中,各利益主体从自身利益出发,又有可能存在较大的矛盾冲突。而平衡各方面利益冲突的基本准则,就是在要求局部服从总体、微观服从宏观、短期服从长远的前提下,坚持互利互惠的原则,多从经济合作、共同发展的角度考虑问题,淡化行政区划、社会属性等方面的界限,按照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划来协调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

(2)在资源的利用方面强调共同开发的原则。

三峡区域的经济开发,是全区域的整体开发,确立“共同开发”的原则,就是要在区域内各利益主体之间建立互通有无、相互支持、密切合作的良好伙伴关系,最大限度地避免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以求得区域内有限资源的最大使用效率。具体地讲,就是在产业项目的选择和地域分布上,要站在区域整体开发的角度统筹考虑,宜工则工、宜农则农,不要一窝蜂、一起动,搞重复建设和低水平的竞争,造成资源的浪费。在资源(包括土地、矿产、人力资源等)的利用上,要强调“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打破产权界限,广泛开展股份经营等多种形式的合作开发,实现资源、资金、技术的最佳组合。

(3)在开发方式的选择方面强调服从全局原则。

强调服从全局原则,即资源的所有权或产权的拥有者,不是资源开发利用方式的惟一决定者,这是由三峡工程在国家安全和经济发展中所处的特殊地位所决定的。首先,三峡工程的兴建是为了保障三峡库区乃至长江中下游流域生产力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可避免地也会对某些方面产生不利影响,因而必须强调顾全大局、局部服从整体。其次,三峡区域是一个利益整体,区域内各种经济活动之间的相互影响十分明显,尤其是在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方面十分突出。比如白色污染、水质变坏、泥沙淤积等,现象反映在下游,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反映在下游,但根源却是在上游。因此,区域内的各利益主体必须就区域内的生态环保等问题达成统一意志,并建立解决矛盾和问题的途径与机制。

建立行政区划之间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行政区领导切实转变观念是关键,此外还必须有协调双方关系的载体和机制,比如建立湖北、重庆两省市高层领导例会制度,定期开展互访并协调处理一些矛盾问题,增进双方的理解与支持;促成两地政府签订合作谅解备忘录等文本,自觉遵守并相互监督其实施;加大两地干部交流力度,促进换位思考等,真正建立起密切的相互合作的良好伙伴关系。

8.1.3 微观层面:组建跨行政区划的大型企业集团

企业作为省区经济运行的行为主体,省区之间的经济竞争往往是通过企业之间的竞争表现出来的。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是政府的附属物,任凭政府摆布。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成为市场中的独立行为主体,企业可以寻找有利于自身发展的区域环境。当企业跨省区行政区界实现其跨界扩张时,企业便成为构筑经济区域网络的基础力量[1],并在协调政府关系的过程中发挥桥梁作用。同时,大型企业集团在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则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过程中,能够更有效地实现全区域资源的高效配置。因此,鼓励组建跨行政区划的大型企业集团并充分发挥其在区域整合中的重要作用,也是三峡区域整合的应有之义。大型企业集团在协调区域内行政区之间的关系、促进三峡区域整合过程中的主要作用表现在:

(1)促进区域资源的整合和优化配置。

大型企业集团以市场为导向、以资产为纽带、以效益为中心的运作模式,决定了其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能够从经济效益最大化的角度配置资源和组织要素市场,不仅有助于弥补行政区划造成的资源和生产要素的分割,而且往往在协调行政区关系之中起到桥梁作用,促进行政区之间的融合。

(2)促进区域产业的合理布局。

大型企业集团能够敏锐地把握市场机会,选准专业化与多元化战略发展的优选配置,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的趋势分析与组合模式规划,作出资本结构与资金筹集的统筹策划,并就规模与效益孰优谁先的权衡进行布局设计,由于其决策所依据的是市场,追求的是效益最大化,因而其选择的产业及其布局往往比政府规划的更为准确和合理。

(3)促进区域内各地的协调发展。

大型企业集团在兼并破产企业,实现低成本扩张的过程中,通过对破产企业的联合改组,能够有效盘活破产企业的资产存量。同时,大型企业集团在利用技术和资本在流域内与其他企业进行合作的过程中,能够带动整个流域经济的技术发展,从而提高整个区域的生产效率。

总之,在三峡区域组建若干跨地区的实施综合发展的大型企业集团,能够以其超脱行政的跨地区渗透能力、直接融投资能力、规范的集团组织管理能力以及在市场中穿针引线、牵头搭桥的运作能力,促进三峡区域资源和市场的整合。而要组建大型企业集团并发挥其在区域整合过程中的作用,就必须消除地方保护,减少行政干预,由市场根据价值规律来合理配置资源,有效利用市场要素。

三峡区域组建跨区域的大型企业集团,有以下六方面的途径:

①资产合作:突破地区界限,依靠行业、规模和资源配置优势,以资产关系为纽带,以主导企业为龙头,以收购、兼并、加盟、控参股等资产重组形式,建立若干个主导企业集团,并以此为核心,在某个或多个行业中形成若干个经济联合体,以求互助联动或协同联动发展。

②技术合作:依靠地方政府的支持,鼓励具有核心优势的企业,利用技术资本在流域内进行合作,大力推行合作项目的开发,通过技术转化为资本和技术关联合作及转移,形成技术合作型的企业链,从而带动整个区域的技术发展,从中形成相应的技术含量高的企业集团。

③资源合作:消除地方保护主义,推进区域内资源、人才、资金等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平衡互补,将资源优势转化成资本潜力与经济效益,形成整合性的企业集团。

④产业合作:超越行政区界限,以地区强势产业和龙头企业为核心,实行产业跨区域优化重组,形成具有高科技、高市场、高效率、高效益的大集团强势产业。

⑤无形资产合作:利用品牌优势或者销售渠道的网络优势,通过无形资产转换成资本,实现无形资产与有形资产的优化组合,优势互补,形成强化联合的集团企业。

⑥内外向经济合作:实行地区开放,发挥地区经济和企业经营的优势,在地区与地区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展开内外向型经济合作,形成一大批具有内外向经济兼优的经济联合集团。

积极培育和引导组建跨行政区的大型企业集团,体现了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和三峡区域经济发展的要求,不仅有利于建立三峡区域统一市场,实现区域内资源的优化组合和合理配置,而且还将壮大三峡区域的经济实力,解决长期以来三峡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产业空心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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