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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权贸易收益的核算

时间:2022-06-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厘清属权贸易收益内涵的基础上,探索出科学合理的核算一个国家(地区)或部门属权贸易收益的方法意义重大。基于要素国民属性的贸易核算能较好反映要素跨国流动条件下,一个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增加值情况。

在厘清属权贸易收益内涵的基础上,探索出科学合理的核算一个国家(地区)或部门属权贸易收益的方法意义重大。

1.属权贸易收益核算方法

在全球价值链分工条件下,跨国公司通过FDI载体在全球范围内布局其产业价值链,对于东道国而言,大量国外生产要素的引入形成了巨大的生产和出口能力,从要素的国民属性角度,这种出口水平很大程度上是国外生产要素创造的。然而按照现行贸易核算体系,把跨国公司创造的出口统统视为东道国的出口,并没有区分出口贡献的国民属性。

另一方面,无论是HIY法、DRS法还是KPWW法,当前国际流行的贸易增加值核算方法把出口国(地区)的出口总额进一步拆分成出口国(地区)直接出口增加值、出口国(地区)间接出口增加值及外国增加值,很好地解决了中间品的重复计算问题。但缺陷在于没有反映出要素跨国流动这一全球化时代特征,仍是以属地原则来统计出口贸易,掩藏了贸易收益的国民属性,因而并不能真实反映要素流动条件下一个国家(地区)参与国际分工获取的真实贸易收益。

基于要素国民属性的贸易核算能较好反映要素跨国流动条件下,一个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增加值情况。美国早在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该领域的研究,1989年美国国家科学院提出基于属权的贸易统计方法(NAS法),1990年,Deanne Julius提出按属权原则计算美国对外国的总出口和总进口的核算方法。1992年,美国商务部经济分析局开始编制基于属权原则的经常项目账户(BEA法)。国内学者张幼文(2005)认为比较中国与主要发达国家(地区)出口产品增加价值水平的分析方法,才能真实地反映中国贸易的相对利益大小。周玮等(2005)认为,应改进计算贸易条件所使用的进出口价格,将属于他国要素所分配的利益剔除。在实证研究方面,张杰等(2013)利用中国海关贸易数据库及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从微观层面对中国不同所有制类型企业出口国内附加值率(DVAR)进行测算。然而外资企业、港澳台企业存在合资和合作,并非100%的外资产权,仍没有反映出贸易增加值的国民属性。李昕和徐滇庆(2013)通过非竞争型投入产出表,利用外资出口企业的初始股权结构信息,估算中国制造业加工贸易出口中的属权贸易份额。但其股权的估算方法(中外合资企业视50%外资股权,中外合作企业视50%外资股权,外商独资企业视100%外资股权)略显粗糙,与现实情况可能存在一定误差。

基于以上研究成果,本节在核算出属地贸易增加值基础上,进一步对本国(地区)属地贸易增加值进行产权分解,按照各个细分行业资本存量的内资与外资产权比,分离出本国(地区)要素实现的贸易增加值(属权贸易增加值)(见图7.2)。

图7.2 属权贸易增加值的核算思路

因而,在属地贸易增加值的基础上,可以进一步测算出本国(地区)的属权贸易增加值。属地贸易增加值由本国(地区)属权要素及境外流入要素共同创造,按照《公司法》“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可以按照股权比例对属地贸易收益进行分割,根据本方股权比测算出本国(地区)的属权贸易增加值部分。

2.中国属权贸易收益的核算

根据以上模型及研究方法,分别对中国工业部门及其细分部门的属权贸易收益进行核算。

(1)工业部门的属权贸易收益核算。

首先,从属权贸易增加值的角度,在计算属地贸易增加值的基础上,利用《中国工业经济统计年鉴》,根据每个部门的中外股权比例δi,可以折算出各部门的属权贸易增加值δiviLixi,把各部门的属权贸易增加值加总,可以得出我国工业部门的属权贸易增加值∑i,i≠1δiviLixi

如表7.8所示,“入世”以来,随着制造业出口贸易规模的扩大,中国获取的属地贸易增加值及属权贸易增加值总体呈现逐年递增态势。同时,属地贸易增加值与属权贸易增加值的差额也逐年递增,表明随着跨国公司大规模进入中国,流入要素创造的出口增加值规模日益增加,以属地要素统计的贸易增加值对国民属性贸易收益的高估程度愈加明显。2011年,中国工业部门出口实现属地贸易增加值为11778.36亿美元,其中流入要素及属权要素创造的贸易增加值分别为3929.57亿美元及7848.79亿美元,占比为33.36%及66.64%。这意味着我国工业部门出口实现的属地贸易增加值中,约有三分之一由流入要素所贡献,属权要素贡献的份额约为三分之二。

表7.8 中国工业部门出口的贸易增加值(单位:亿美元)

续表

资料来源:作者根据WIOD数据库测算而得。

其次,为便于横向及纵向比较,构造属权贸易增加值率指标OTV Ratio(属权贸易增加值率表示单位价值出口包含的由本国(地区)属权要素创造的贸易增加值份额,OTV Ratio=属权贸易增加值(OTV)/出口总额×100%)。

如表7.9和图7.3所示,入世以来中国属权贸易增加值率的波动呈现“V”字形态,2001年属权贸易增加值率为53.44%,此后逐年下滑,2006年降至波谷33.89%。表明中国更多是利用境外高级生产要素与本国低成本要素相结合,由此推动生产及出口规模扩张,随着全球价值链参与度的提高,中国的属权贸易增加值份额迅速下滑。2006年以后,随着我国加快贸易增长方式转型升级,强调加工贸易转型升级,鼓励外资本地配套,加之“干中学”过程中本地要素禀赋结构得以提升,属权贸易增加值率明显回升,2011年达到44.36%。但也说明一个事实,就所有权属性而言,中国属权要素贸易增加值率仍不及一半,第一出口大国的背后,更多实现的是其他国家(地区)的贸易收益。

表7.9 中国工业部门出口的贸易增加值率(%)

续表

资料来源:作者根据WIOD数据库测算而得。

图7.3 2001年以来中国工业部门的属权贸易增加值率

资料来源:作者根据WIOD数据库测算而得。

另一方面,与属权贸易增加值率相比,中国属地贸易增加值率出现明显的高估。从高估的幅度来看,本世纪初为20%左右,2009年达到26.79%的峰值,2011年属地贸易增加值率的高估幅度为22.2%。

(2)工业细分部门的属权贸易收益核算。

就细分行业而言,首先,从属权贸易增加值来看,采掘、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电力燃气水供应等行业由于对外资的开放度相对较低,其贸易增加值绝大部分是由本国属权要素所贡献(见表7.10)。而电子及光学设备、皮革毛皮及制鞋、橡胶和塑料制品等部门的国际分工及垂直专业化生产水平相对更高,流入要素对出口增加值的贡献甚至超过了本国属权要素,贸易增长的内生动力明显不足。

表7.10 2011年中国工业出口的贸易增加值(分行业)(单位:亿美元)

资料来源:作者根据WIOD数据库测算而得。

其次,从属权贸易增加值率来看,图7.4反映了中国主要工业部门的属权贸易增加值率。可以看出,属权贸易增加值率较高的部门包括采掘业(87.59%)、电力燃气水供应(76.69%),而属权贸易增加值率较低的部门包括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30.63%)及电子及光学设备(29.07%)。

图7.4 2011年中国主要工业部门的属权贸易增加值率

资料来源:作者根据WIOD数据库测算而得。

另一方面,从纵向来看,入世以来中国主要工业部门贸易收益的走势可分为三类:大部分部门的属权贸易增加值率呈现“V”形走势(见表7.11),包括食品饮料烟草、纺织及制品、皮革毛皮及制鞋、木材及制品、橡胶和塑料制品、非金属矿物制品、通用及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及光学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及资源综合利用;属权贸易增加值率递减的部门包括采掘、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化学原料及制品、金属压延及制品及电力燃气水供应;另外造纸纸制品及印刷的属权贸易增加值率呈现递增的情况。

表7.11 中国主要工业部门属权贸易增加值率(%)

续表

资料来源:作者根据WIOD数据库及《中国工业经济统计年鉴》数据测算而得。

再次,按照贸易增加值的实现方式,把中国主要制造部门的出口增加值进一步分解为直接出口增加值和间接出口增加值。由表7.12可以看出,首先,无论是直接出口增加值还是间接出口增加值,按照属地要素统计的贸易增加值均出现了明显的高估。其次,从分部门来看,出口增加值高估幅度较大的部门主要包括电子及光学设备、皮革毛皮及制鞋、橡胶和塑料制品、造纸纸制品及印刷、纺织及制品等,以上行业的共同特征是外资股权比相对较高;而出口增加值高估幅度较小的部门为采掘、电力燃气水供应,其特点为国有垄断色彩明显,对外资设立较高门槛,外资股权比相对较低。

综上所述,在中国的工业部门出口中,流入要素创造了相当比重的贸易增加值,尤其对于外资股权比较高的部门而言,大部分的出口增加值为流入要素所贡献,属权要素的生产能力及贸易收益水平相对较低,一定程度上也表明中国经济增长及对外贸易的外源性特征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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