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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市场改革研究论文

时间:2022-06-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改革方式与产业组织_“双轨制”经济学·中国的经济改革其实,以上部分的讨论已经说明,在很多文献里,“双轨”二字常常被用于形容“二元结构”或“两部门”这样一种混合经济,其中,传统的国有经济部门依然被保留在过渡期内,而同时我们看到非国有的新兴部门在改革中不断发展壮大其份额,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人们倾向于把这种改革的方式称为“增量改革”,以表示改革就是在传统体制之外或在体制的“边际”上进行的。

其实,以上部分的讨论已经说明,在很多文献里,“双轨”二字常常被用于形容“二元结构”或“两部门”这样一种混合经济,其中,传统的国有经济部门依然被保留在过渡期内,而同时我们看到非国有的新兴部门在改革中不断发展壮大其份额,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人们倾向于把这种改革的方式称为“增量改革”,以表示改革就是在传统体制之外或在体制的“边际”上进行的。但是,正如我刚刚说过的,“体制外改革”也好,“增量改革”也好,他们的发明者们过于看重的其实只是过渡经济的二部门结构,而轻视的是更重要的东西。既然渐进改革或局部改革都必然使过渡中的经济演进成这种二元主义的结构,很显然,在解释一个成功的改革与一个不成功的改革的方式问题上,我们显然还需要知道更多的东西。上述意义上的所谓“体制双轨”或“两部门”结构本身其实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这个“两部门”(传统国有部门和非国有部门)之间具有什么样的关系?从而它们所面临的市场环境是怎样被造就的?也就是说,在过渡初期,我们有一种什么样的市场结构。[20]实际上,在市场结构的意义上讨论和分析不同的改革方式是理所当然的,因为改革方式最终影响的是资源的配置机制及其配置效率,而这个问题在改革初期表现为所造就的市场结构或产业组织是什么样的。如果我们认为改革方式是重要的,那么要理解和解释不同的改革中国家的路径与改革后经济的相对绩效,我们就必须知道这些市场化改革中国家的“市场”(尽管不完全)是如何运作的。这是经济学的常识问题,而这样一来就引出了一个属于市场结构理论或产业组织理论方面的微观经济问题。当然,这并不是一个一般的微观经济理论就可给予解释的问题,而是需要我们在研究了不同改革方式下的市场结构的成型过程之后才可能回答的问题。事实上,为了解释不同改革中国家的改革绩效之差异,我们不但要研究激进改革与渐进式改革方式对改革后经济中的市场结构的成型所产生的不同作用或影响,而且还要研究不同的渐进道路对市场结构产生的可能不同的作用。[21]

那么,要弄清楚改革后经济的市场到底是什么样的结构,归根到底我们需要研究过渡中的两个生产部门的行为。不仅要研究非国有部门的生产行为,更要研究传统国有部门的生产行为,也就是进行微观经济的均衡分析。而研究过渡中的生产部门行为及其变化,我们需要考虑不同的改革方式给过渡中的生产部门提供的选择空间及其约束条件。[22]在这方面,正如我在本书开头部分所说的,传统经济学显然可以发挥其逻辑简洁和优美的魅力。顺便指出,对于一个原中央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过程来说,考察和研究过渡初期的市场结构其实是一种典型的研究“计划与市场”如何结合的问题,只是,我们这里从事的是实证研究,而不是我们长期以来不断讨论的计划与市场应该如何结合的规范性问题。[23]如果实证性地研究问题,那么我们感兴趣的是,为什么“大爆炸”(即完全市场化)的改革方式导致了俄罗斯的生产严重衰退?如果我们进一步从产业组织的角度去研究这个问题,那么就像很多经济学家所强调的那样,一个被突然置于完全的商业基础之上的庞大的国有部门可能会阻碍资源的有效分配,因为完全的市场化改革趋于在过渡初期造就一个被传统国有部门垄断的市场结构,这又是因为一个拥有绝对大的生产份额但同时又不可能真正具有硬化的预算约束的国有部门在不受计划约束的情况下必然趋向于操纵新生的市场(Ross,1994;Zhou,1994;Mc Kinnon,1994)。[24]同样的道理,我们更值得去研究非完全市场化的改革方式下的市场结构问题。局部的市场化改革很自然地形成一个计划与市场混合的经济,但是,如果我们不能深入地分析在这个混合体制里生产是怎样分配的(从微观经济学来说,这显然是厂商的生产行为问题),那么我们就无法真正理解局部市场化改革中国家的不同经历并解释其改革绩效的差异,而这个问题不通过研究产业组织问题以及改革方式的差异在其中的作用是无法回答的。

本书对中国改革过程的研究就沿着这个思路,它把对改革方式问题的讨论与对产业组织问题的讨论结合在一起,从而成为一种典型意义的关于改革方式的微观经济学,这也是本书在改革方式的研究方面与已有的很多研究的区别所在。

基于以上我们对改革方式的再度讨论,可以说,关于改革方式,我们感兴趣的是,不同的改革策略或改革政策的安排对于过渡时期的资源配置方式的变革有什么不同的影响,而要弄清楚这种影响的方式,我们必须研究在不同的改革方式下所形成的市场结构有什么特征。这就意味着我们对不同改革方式的分析必须基于对过渡中的厂商行为的分析之上,也就是进行典型的微观经济分析。

如果我们基于这样一个思路去理解并定义不同的改革方式,那么,仅仅依靠激进和渐进的“两分法”就不足以完全说明问题了,我们需要知道更基础的东西才能帮助我们去更好地理解不同的改革路径以及相对的改革绩效。那么,从微观上说,什么是可以定义并区别不同改革方式的重要因素呢?根据我们以上的分析思路,本书选择了“定价制度”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这么说呢?从逻辑上说,产业组织问题实际上也就是一个定价问题,如果我们要从产业组织这个微观角度出发来定义改革的方式,那么定价制度的改革自然会成为研究改革方式的最重要的方面,尽管它并不能替代其他方面的改革。[25]从经验上说,定价方式或价格作为一种制度并不是独立于其他制度安排的,它与一个经济中的其他重要制度的安排是高度一致和相互依存的。举例来说,价格制度与产权制度就是高度一致的,一定的产权制度所代表的利益分配关系通常就是依靠价格制度来实现的。推而广之,可以认为定价制度的变革方式,或在价格制度的改革方面具有什么样的过渡性安排基本上能反映整体的改革方式,体现改革的指导思想。在我们多次提到的激进改革思想那里,价格的完全自由化被许多激进改革方式的支持者所倍加推崇。价格的完全自由化看上去是关于价格改革的方式,但同时它又是与其他制度的改革相协调相一致的,这些制度的改革包括产权制度的迅速“私有化”,贸易的完全自由化等等。更为重要的是,当生产的制度结构不可能一蹴而就的时候,特别是在过渡时期市场的发展(如资本市场)尚不成熟,企业的预算约束仍十分软化时,定价制度的改革方式对生产和经济的增长,对物价总水平会产生相当直接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价格改革的方式就显得至关重要。在中国,当经济体制的许多方面都在进行局部自由化的改革时,价格改革问题也自然于80年代初期成为中国改革最重要的问题被提出来了。其中,价格的双轨过渡模式,特别是工业部门中生产资料的价格双轨制,受到了大多数经济学家的支持与认可,它被认为很可能是中国渐进改革中的创新之举(布鲁斯,1985)。[26]然而也就在这个时候,国内的一些经济学家却在价格改革问题上极力主张“大爆炸”(即所谓的“价格闯关”)。其实,当中国的经济改革在很多重要方面都体现着渐进主义的指导思想的时候,这样一种价格“大爆炸”的主张在理论上是有缺陷的。“价格闯关”在1988年的失败可以说是它的合理归宿,并不像有的经济学家声称的那样,失败的只是战术,而不是战略。[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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