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中国资本主义发展的时代环境

中国资本主义发展的时代环境

时间:2022-06-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资本主义发展的时代环境_中国近代经济史(上)一、中国资本主义发展的时代环境外国资本主义进入中国是中国资本主义的发生和发展所面临的时代环境。西方资本主义对中国的武力入侵是从1840年开始的。初步的研究显示,资本帝国主义根据不平等条约在中国取得的重要特权至少在30项以上。然而,到此为止,条约仍未给予外国自办的权力。

一、中国资本主义发展的时代环境

外国资本主义进入中国是中国资本主义的发生和发展所面临的时代环境。

西方资本主义对中国的武力入侵是从1840年开始的。经过多次战争,到1895年以后,基本上形成了帝国主义包围中国、划分势力范围的格局。而中国在1912年以后,又由全国统一的封建王朝变为地方割据的军阀统治,给帝国主义列强操纵中国政局,达到争夺经济权益以更加有利的条件。和1895年以前比较,列强对中国的经济侵略,在程度上和性质上都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换上了一幅新的时代色彩。

(一)特权享受——资本、帝国主义在华活动的关键性特征

资本、帝国主义在中国的经济活动,是以条约特权的享受为基本特征的。他们的活动几乎没有一项不带特权的色彩。一项贷款,通常贷款人只有收取利息的权利,而在近代中国,一项铁路贷款却给贷款者带来一系列的特权。既有管理权、用人权、购料权,又有存款权、稽核账目权、分润余利权,还有线路展筑权、沿线警卫权、矿山开采权乃至续借款的优先权[3]贷款方面的特权如此,其他各种活动的特权可以类推。

总起来说,外国侵略者扩大在中国的特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增加特权的项目;一是扩大每一项特权的范围和程度。初步的研究显示,资本帝国主义根据不平等条约在中国取得的重要特权至少在30项以上。其中2/3以上在马关条约签订以前就已经攫取到手。[4]也就是说,特权项目的增加主要集中在甲午战争以前,而每一项特权范围的扩大和程度的加深则贯穿于整个历史时期,特别表现在甲午战争以后。这种扩大和加深明显地带有当时的时代色彩。以下我们选取和经济密切关联的七项特权作为例证,逐一加以解析。

1.内地开矿权

外国在华开矿权第一次载入条约,始自1869年的中英新定条约。新约规定:由中国酌定江苏句容、江西乐平和台湾鸡笼(基隆)三处开采煤斤,中国可以“雇用洋人帮工及租买机器” 。[5]这个条约后来没有批准,因此并未生效。

1895年以后,帝国主义国家开始在中国划分势力范围,开矿权的问题又一次提上日程。1895年法国首先要求在云南、广西、广东三省开矿的优先权。这一年中法订立的商务专条附章中“议定中国将来在云南、广东、广西开矿时,可先向法国厂商及矿师人员商办” 。[6]由“雇用洋人帮工” 、“租买机器”到和外国“厂商及矿师人员商办” ,权利的转移显然又推进了一步。然而,到此为止,条约仍未给予外国自办的权力。1898年德国借口山东教案侵占胶州湾,要求修筑山东境内铁路,第一次提出在铁路沿线30里内德商有自行开挖煤矿的权利。[7]其后各国相继仿效,[8]形成了一个掠夺矿权的高潮。如果说,在30年以前,外国人在中国的开矿活动还只限于个别冒险分子“携洋枪利刃”的“跋扈倨傲” ,[9]那么,现在的活动则完全是另一幅全新的图景了。

辛丑和约以后,外国掠夺中国矿权又有进一步的发展。1902年《中英续议通商行船条约》规定:中国参照英国和其他国家的矿务章程,对现行的章程重新修改妥定,以利于招徕外国资本。[10]从此外国资本大量涌进,到了20世纪20年代中期,中国的煤铁两项主要矿产中,处在外国资本控制之下的分别达到50%和95%以上。[11]

2.铁路修建权

路矿是列强划分势力范围的两把利剑,更确切地说,是一剑的双刃。和开矿相同,最初在有关的条约中,外国对铁路的修建还是以所谓“襄助”的面目出现的。在1885年中法越南条款中规定:中国如修建铁路,“自向法国业此之人商办,其招募人工,法国无不尽力襄助。”[12]以后则进一步要求独立的修筑权。1895年《中法续议商务专条》附章第五条规定:“至越南之铁路或已成者或日后拟添者,彼此议定,可由两国酌商妥订办法,接至中国界内。”[13]这是外国取得的“第一条铁路的让与权。[14]它的进一步发展则是铁路修建优先权的攫取。1898年中德胶澳租界条约中,不但规定德国在山东有修建胶济铁路之权,而且还规定中国“在山东省内如有开办各项事务,商定向外国招集帮助为理,或用外国人,或用外国资本,或用外国料物,中国应许先问该德国商人等愿否承办工程、售卖料物” ,[15]这里的“事务”自然包括铁路的修建在内。从19世纪90年代开始,外国资本实际上在大量涌向中国铁路事业,[16]或由外国向中国贷款提供路料,而以铁路财产和收入为抵押,或由外国直接投资,而出之以“襄办” 、 “与办”和“合办”的形式。无论哪一种,他们都力图把铁路控制在自己的手里。

3.内河航行权

1858年中英天津条约的签订,首次对外开放长江下游的航道。[17]1895年的中日马关条约又正式开放宜昌至重庆一段的川江航道和长江下游沿吴淞江、运河以至苏州、杭州的航运。[18]1895年以后,内河航行由长江扩大到其他内河。1897年《中英缅甸条约》附款的专条,开放了西江梧州至广州和香港的航运。[19]1896年和1898年,沙俄东省铁路公司又连续取得了松花江和辽河并该河支流的航行权,[20]公然在铁路公司内部成立了一个河川汽船部的机构。[21]就在这时(1898年),由海关税务司发布的内港行船章程,把所有内河的通商口岸和所谓停泊口岸全部对外开放。[22]4年以后(1902年),在中英续议内港行轮修改章程中,又进一步规定外商在所有内河两岸各口长期租用栈房、码头的权利。而且无理要求限制中国的轮运业,规定外国轮船不能航行的“浅水河道” ,“华轮亦应一律禁止”航行。[23]由此在以后的二十多年中,以汉口为中心的长江内河船只登记迅速增加。“从1903~1925年,上海方面的增长大约为60%” ,“可是在扬子江中游,以汉口和长沙合并计算增长却在11倍以上” ,[24]此时湘江、汉水以至长江上游岷江的嘉定,都进入外国轮船或兵舰航行的领域。[25]

4.口岸设厂权

外国在华设厂的条约根据,是1895年的中日《马关条约》。然而在此之前设厂的事实即早已存在,而在他们取得条约根据之后,又进一步要求额外的特殊优惠待遇。在《马关条约》中,原已规定外国工厂所用机器的进口和工厂产品的内销,都享受与进口洋货相同的待遇。也就是进口机器只纳5%的进口税,内销产品只纳7.5%的出厂和内地通过税。[26]这种优惠已经严重影响中国的税收和民族经济的发展,但是他们对此并不满足,又多方寻找各种减税的机会和借口。1902年英美烟公司在中国设厂制烟以后,就非法要求它的产品出厂税和内地通过税应比照中国手工土烟输纳,把应纳的税率由7.5%降低到2%以下。这个非法要求,在1905年取得清政府的被迫同意。[27]1916年中国政府制定卷烟税法,他们又以治外法权为借口拒不执行,一定要按照他们所同意的条件,方能征纳。[28]类似的优惠,在1927年以后依然存在。它是外国在华特权的一个缩影。

5.内地收购权

外国商人收购中国土产、取得子口半税的优惠待遇始自1858年的中英《天津条约》。但在1876年的中英《烟台条约》以前,出口土货的子口税单只限于直接收购土产的外国商人,为外商搜罗土产的中国买办商人,则不能享受这个待遇。《烟台条约》第一次给予为外国商人服务的中国商人以同等的权利,[29]这就扩大了出口子口税单的使用范围,大大便利了外国商人对中国土产的收购。但是在1895年以前,这项规定实际并未付诸实行。一直到1896年,中国政府才让出口子口半税的特权扩大到为外国商人搜罗土产的中国买办商人之手。[30]当外国正式取得在华设厂特权以后,他们对作为工业原料的中国土产的收购采取了更加侵犯中国主权的手段。英美烟公司的烟叶收购就是一个例子,它不但享受子口税的特权,而且在没有任何条约根据之下,深入到中国广大的农村,通过外国种子的发放和耕作方法的传授,直接控制烟农的生产。在这里,宗主国对殖民地实行的一套农业生产的控制办法,原样照搬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土地之上。

6.税收控制权

中国税收之所以被控制于外国侵略者之手,起源于中国税收的用于外债的抵押。在中日甲午战争以前,中国的外债在数目上还比较小,作为借款抵押的税收基本上是海关税收一项。甲午战争以后,随着外债和赔款的激增,税收的抵押也由海关关税扩大到常关关税和内地厘金,更由关税厘金等通过税扩大到盐课等消费税。到了20世纪之初,除开田赋以外,其他重要税收几乎全部处在外国控制之下。1901年的《辛丑和约》规定:“所有常关各进款,在各通商口岸之常关,均归新关管理” 。“所有盐政各进款,除归还前泰西借款一宗外,余剩一并归入” 。[31]这里的新关,就是外国总税务司控制下的海关。

然而,在1911年以前,海关总税务司以及各关税务司还没有直接插手税收的征课、保管和上交,而只是负责进行税收的审核。所有税款都由商人直接向代理中国政府征收税款的海关银号交纳,由海关银号负责保管并由中国海关监督上交政府。1911年以后,情况发生了变化。对中国拥有债权的西方国家,乘辛亥革命动荡之机,将中国海关银号的职权转入外国银行之手,以保证由关税作抵押的外债和赔款的偿付。在1912年由北京外交团径自拟定而由中国外务部允准的管理税收联合委员会办法中,规定英国汇丰、德国德华和俄国道胜三家银行为“存管海关税项之处” 。[32]从此,海关税收的掌管大权全部落入外国之手,不但担保外债部分的关税如此,偿还外债以后所剩的关余亦复如此。[33]1913年随着2500万英镑善后大借款的成立,在袁世凯政府与五国银行团签订的借款合同中,进一步规定中国盐税的征收由外国人控制的盐务稽核掌握。举凡引票的发给和盐税的征收都必须首先呈报盐务稽核总所,所有盐务进款非经洋会办签字不能提用。[34]至于厘金的控制,在1898年的英德续借款合同中,就已经部分地将苏州等四处货厘和宜昌等三处盐厘“派委总税务司代征” 。[35]这里虽然没有“管理”的字样,也没有另设管理的机构,但在海关总税务司赫德的手中,已经有了一个接管厘金的“全盘计划” 。[36]总起来看,在甲午战争以后,中国政府的税收大权面临着外国侵略的全面威胁。

7.贷款优先权

外国取得对中国的贷款优先权并非根据正式的条约,在中国近代的《条约集》中,直到1895年才开始出现具有条约形式的借款合同。然而,就是在非正式条约的借款合同里面,我们也可以看出,他们在竭力扩大贷款方面的种种特权,其中最重要的一着,就是贷款优先权的攫取。因为贷款优先,不但本身是一种特权,而且更重要的,它是取得和维护其他特权的手段。这一特权,事实上在1895年以前就已开始萌生。1874年英国汇丰银行对福建当局的一笔台防借款就曾试图提出:日后借款尽汇丰优先。[37]但这一企图,当时未得实现。其后在1895年俄法对中国的4亿法郎借款中,也曾提出过半年之内“中国暂不另行借用金钱各债” 。[38]1911年4月美、英、德、法四国的币制实业借款合同中,规定清政府如因款项不敷,欲续办借款,应“先与〔本借款中之贷款〕银行续借所需之款” 。[39]这是我们看到的贷款优先权在大笔借款合同中的正式出现。[40]此后在1912年英国的克利斯浦借款合同[41]和1913年五国银行团的善后大借款合同[42]中,都有同样的规定,贷款优先权渐成惯例。和贷款优先相对应的是偿还借款的优先权,这是因为中国借款几乎都以关税或其他税收为抵押,所谓偿还优先,就是攫取抵押的优先。这在1913年的善后大借款合同中,表达得最为完整。合同第四款写道:“此项借款或其一部分未清还以前,其所有本利应较将来他项借款或他种抵押之债务用以上所指盐务收入者,独占优先权。”[43]我们在上面说到,外国借款,中国不得提前偿还。[44]现在我们又看到,偿还更不得滞后。所有这些,目的都在于保持借款权和借款权所带来的特权的独占。

以上七条属于经济特权之重要者,至于政治、军事上的特权如出一辙,有的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如驻军权、租借地权、租界和治外法权等,在范围上和性质上都有显著的扩大和变化,都带有新的时代色彩。限于篇幅,不一一加以论述。[45]

总起来看,进入20世纪以后,也就是由清王朝的临近倾覆到北洋军阀走马灯似的统治,中国的国际地位不但没有丝毫改善,反而日益陵夷。一部在西方史学界有影响和代表性的著作谈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中国的国际地位时说道:“在巴黎和会上,中国企图得到援助,但没有成功。它所遭受的耻辱甚至比起在1839年到1842年鸦片战争中所受到的更深。”[46]进入20年代以后,中国的地位更是江河日下。不妨把镜头从巴黎和会转到两家外国银行的新厦开幕式上,1923年,在上海汇丰银行新厦落成典礼上,作为来宾的英国驻沪舰队司令致辞说:英国的海军和贸易是联在一起的,“舰队力量的存在,使这里的公众有了安全感,而汇丰银行的存在,又使舰队感到安全” 。[47]1926年在另一家英国大银行麦加利的天津分行新厦落成之际,英国驻华大使夫人在揭幕式上的致辞,则径自把麦加利银行形容为“一艘巨大的金融战舰” 。[48]原来时至我们所观察的这个时代的终结,外国在中国除了炮舰之外,还有使炮舰感到安全的“金融战舰” 。

由铁甲战舰到“金融战舰” ,这无疑是一幅具有新的时代色彩的图景。

(二)给与拿、促进与压迫——资本、帝国主义在华作用的全方位评价

西方国家在中国的活动需要一个全方位的客观评价。他们有许多说法是不符合事实的,需要给予认真的说理对待。

1.给与拿

一个比较普遍的说法是互惠论。“有所取必有所予” ,外国从中国享受到的东西,中国同样可以从外国享受到。中西交往,平等互惠。

通商口岸是他们经常念叨的一个例子。增开口岸一直是外国用炮舰打开中国大门以后不断提出的要求。甲午战争以后,日本又站出来要求把通商口岸扩大到辇下北京,没有结果。到了八国联军打进北京,签订了辛丑和约,在以后的通商条约谈判中,北京对外开放成了谈判的一个焦点。要求开放北京的英国谈判代表马凯(J.L.MacKay)就是互惠论这一论调的说教者,他对谈判对手盛宣怀说:北京开放对中国也有好处,因为中国人同样可以“在伦敦任便经营商业” ,[49]这不是彼此互惠吗?的确,在以后的中外条约中,经常出现这种“互惠”的条款或词句。对待这一手法,无须等待今天识破,当时的中国谈判代表盛宣怀就知道应该如何回答,他立即回敬:“中国人在英国并没有享受治外法权。”[50]一句话使互惠论立刻破产。

比互惠论更进一步的是中国利多论。也就是在中外关系中,外国给得多,拿得少;中国给得少,拿得多。同样是在上述中英谈判中,在裁厘加税问题上就被许多英国人认为中国人拿得太多,给得太少;而英国人拿得太少,给得太多的一个例证。

裁厘加税是《中英通商条约》中的一个关键问题,条约最后达成的协议是:中国同意裁撤厘金,英国则同意中国把值百抽五的进口和出口税分别提高到12.5%和7.5%,另外,还要加上对出口土货的销场税和洋商棉纺织厂的出厂税,以资弥补裁厘的损失。[51]此外,常关税、盐厘、鸦片税厘皆照旧或更名照旧征税。

这一条引起许多在华英商的不满,他们埋怨中国裁厘徒有其名,而对在华英商加税是实,它“对英国造成灾难性的后果” 。[52]

也无须后人评论,这种意见,在当时他们自己的同胞中间就被斥为“胡说” 。[53]他们单指商约中规定的海关洋税务司有权“监督常关、销场税、盐务、土药〔鸦片〕征收事宜”这一点,就足以断定这是“对英国利益的最大保证,把反对派的疑虑扫得一干二净” 。[54]35年以后,他们自己的另一位同胞对这个条约加以总结道:“在这整个方案中,外国对中国财政和行政权非分干涉的气味太浓厚了。”对中国说来,“无异是开门揖盗” 。[55]中国拿得多的论调,在他们自己人中间不攻自破。

多给少拿论,在西方某些人看来,还不够彻底。最彻底、最动人的论调是:只给不拿。也就是:外国在中国的所作所为,都是适应中国的需要,都是为了中国好。这种论调曾经广为流行。外国在华的工、矿、交通等实业活动对中国的好处自不必说,即使并非实业的金融活动也是适应中国的需要。外国银行在中国的扩张,只是由于中国缺少这方面的机构;[56]外国银行在中国发行钞票,只是因为中国没有能力发行有信誉的纸币,或者说中国纸币不如外国钞票那样被乐于接受。[57]引申下去,外国银行团对中国借款的垄断,是“列强自我约束的一种设计,它不再剥削中国,相反,它把对中国借款的提供加以合理化” ,[58]使中国“从巨大的困境中走出来” ,[59]“保护它免于政治完整受到威胁的压力” 。[60]可见,这对中国都是好事,都是“给” 。

这种思潮也弥漫于1902年的中英通商条件谈判中。单举开矿一项而言,最后确定的条文一上来就说:“中国因知振兴矿务于国有益,且应招徕华洋资本兴办矿业。”接着的措施是中国“将英国、印度连他国现行矿务章程迅速认真考究,采择其中所有与中国相宜者,将中国现行之矿务章程从新改修妥定,以期一面于中国主权毫无妨碍,于中国利权有益无损,一面于招致外洋资财无碍,且比较诸国通行章程,于矿商亦不致有亏” 。[61]这对中国自然也是好事,也是英国给的帮助。

说外国银行在中国发行钞票、银行团垄断借款对中国是一件好事,其悖谬一望而知。发行钞票纯粹是治外法权在中国的恶性伸延,[62]垄断借款是列强争夺中国权益白热化的产物,连他们自己人也承认银行团“已经把中国推向毁灭的边缘” ,[63]用不着再多说。

载在1902年中英通商条约中的开矿条款,则需要揭露一点一般人不知道的实情。条约中所说的需要“从新改修妥定”的“中国现行矿务章程” ,指的是1898年清朝政府制定的“矿务铁路公共章程” ,而英国需要“从新改修妥定”的要害则在“章程”的第九条。全文是“集款以多得华股为主,无论如何兴办,统估全工用款若干,必须先有己资及已集华股3/10以为基础方准招集洋股,或借用洋款,如一无己资及华股,专集洋股与借洋款者,概不准行” 。[64]正如他们自己人所说:这一章程的颁布是为了“抵制外国人干预中国的内政” ,“表明了他们有决心今后尽可能要防止再把国家的矿务和铁路利益的控制权让给外国人” 。[65]

至于英国要求中国迅速采择的“他国现行矿务章程” ,其实也很古老。那就是,至少首先是英国和英国在它的殖民地印度实行的一套满足殖民地宗主国需要的矿章。如法炮制,这就是英国给中国的帮助的实质。

在1902年中英商务谈判的记录中有英国谈判代表马凯这样一段话:裁厘加税中的加税对英国是一颗“苦药丸” ,必须“加上一点甜头” ,英国才能咽下去。[66]加税是否对英国就是一颗“苦药丸” ,自有公论。但开矿却的的确确是英国要尝的“一点甜头” ,是中国要咽下去的一颗苦果。

我们这样讲,并不是把西方资本主义说得一无是处,只是在于辨明它在与半殖民地中国的关系问题上,需要有区别地进行具体的研究和分析。不妨拿上面一再提到的外国银行的活动作为一个例子,略作说明。在这里指出以下三点,加以界定是必要的。

首先,就西方银行整体而言,现代资本主义银行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现代银行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在人类的经济生活中,从非商品经济到商品经济,从无货币经济到货币经济,这是一个时代的跨越。而高度集中经营货币,充分发挥货币职能的现代银行的产生,又是时代继续前进的举步。在人类历史上,货币已存在了数千年,而高度集中经营货币的现代银行,则不过几百年的历史。这本身就说明银行的出现也是一个时代的跨越,不能否认它在这方面的进步作用。

其次,就进入中国的外国银行在本国的产生而言,它的最初破土而出也是一个时代的突破。最先进入中国的英国银行,在摧毁东印度公司的商业垄断方面有着明显的进步意义。一直到麦加利银行东进的19世纪50年代,这一行动还被认为是对“专横”的“东印度公司死刑的执行” 。[67]这家银行的创建人威尔逊(James Wilson)是谷物法的坚决反对者,[68]他的活动代表着当时新兴的工业资产阶级发展自己的强烈要求。它代表着时代的进步,这是不言自明的。

再次,进入中国的外国银行既有一副掠夺中国经济的野心,又有一套开拓自身经营的本领。香港汇丰银行以250万枚银元起家,今天它的资产总值已经达到2300亿港币的天文数字。[69]这当然是众多外国在华银行中的一个最突出的例子。但是,作为一个总体而言,他们那套开拓发展自我天地的经营管理手段,对于今天已经独立自主、对外开放、吸收资本主义先进管理手段和经验、提高效率以加速四个现代化建设的社会主义中国而言,应有其借鉴的价值,这也是不言自明的。

西方资本主义在入侵中国的同时,也带来了属于资本主义的文明。在西方物质文明向中国推进之中,工厂、铁路、矿山首当其冲。正式确立口岸设厂权的《马关条约》在确认“任便从事各项工艺制造”的同时,特别提到“又得将各项机器任便装运进口” 。[70]我们在上面提到,英国那么热衷于在中国路矿中采用他们的章程,无疑也包括采用资本主义在这方面的先进技术文明在内。西方技术文明的推进当然不止于此,它也是水陆并举。与铁路先进技术相配套的,还有属于水路运输方面的航道疏浚。中国第一个开放的条约口岸上海濒临的黄浦江的疏浚,就是一个例子。

疏浚黄浦江,这是上海开埠以后外国商人很早就提出的一项主张,原因是:上海港口河床由于淤塞而航道愈来愈浅和远洋轮船由于船体增大而吃水愈来愈深的矛盾,不能适应外国扩大通商的要求。这一主张,在1901年辛丑和约中正式得到确认,而在1905年开始加以实施。外国人掌握了黄浦江的疏浚权,同时也引进了新的河道疏浚技术,改善了黄浦江的航道,提高了黄浦江的运输能力。疏浚以前的吴淞江口,外沙低潮时水深15英尺,内沙则仅10~11英尺。疏浚以后,黄浦江的轮船通过能力确有极大地提高。20世纪20年代时,黄浦江的航道低潮水深26英尺,高潮可达32英尺,[71]3万吨的远洋巨轮可以安全进入上海码头。[72]黄浦江的修治,曾经被认为是“西方的工程技术和管理方法适用于中国情况的一个令人鼓舞的范例” 。[73]

这种赞扬声,在很多地方都可以听到。

在铁路方面,19世纪70年代初,英国就开始进行了最初的尝试。当1876年它在上海、吴淞之间修建的一段全长15公里的轻便铁路最后大功告成之时,驻上海的英国领事就把这一创举说成是“使野蛮的国家晋升为文明的先导者的唯一特效方法” 。[74]1895年以后,铁路修建形成了一个高潮。到1927年止,在中国大陆的铁路长度,累积达12728公里。[75]也就是说,距今将近一个世纪之时,在中国土地上的铁路兴建,就曾经以每年平均300公里的速度前进。

在航运方面,19世纪60年代初,美国轮船首先进入中国最大内河长江的中枢汉口。进入90年代以后,英国又一马当先以一艘小汽船穿过三峡激流险滩到达四川重庆。当1898年3月这艘命名为利川号的小轮船以21天的航程到达目的地之时,欢迎的人群中爆发出热烈的欢呼,认为这是在川江的航运中首次引来了“文明的方式” ,[76]实现了“科学和能力”战胜中国“笨拙的帆船”的前景。[77]

在工业领域中,形势更加明显。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动力机械,首先是从制造部门引入中国的。外国轮船是19世纪60年代方才进入中国内河的,但为外国远洋、沿海和内河航行服务的船舶修造,却早在40年代就首先出现在南部中国的广州和香港,然后才北进厦门、福州、上海以至北部的天津。1895年前,外国在华设立的工厂,单是船舶修造一项,大大小小就有60多家。[78]80年代初“航行远东的各种船只,不管遇到什么损害都可以(在香港的船坞)充分获得修理的机会” 。[79]上海的浦东火轮船厂,在60年代中,它所用的剪截机“切一块一英寸厚的铁板,就像一把餐刀切一块牛油那样容易” ,[80]它的存在被当时的外国传媒工具说成是上海的骄傲。[81]作为上海外国船厂第二代的祥生、耶松等船厂,机械化的程度又大大向前推进了,它们的出现标志着上海的“进步与繁荣” 。[82]这种情形当然不限于船舶修造一业,作为外国在华工业主体部分的棉纺织业中,也出现同样的场景。当甲午战争以后第一批外国纱厂涌入上海之时,当地的外国传媒工具就把它说成是“中国历史和中国工业新纪元的标志” 。[83]

铁路、轮船、工厂如此,电报、电话以及一切现代化的公用事业莫不如此。一直到现在,天津的一家最老的外国饭店——利顺德,仍然以在中国安装首部电话机和首部电报设施作为自己历史的光荣一页。[84]而德国西门子至今也没有忘记它在1872年向中国出口了第一台针打式电报机。[85]

所有这些都离不开外国引进,如果要区别“拿”与“给” ,的确这都是“给” 。

然而,所有这些对当时的中国而言,即使再加上1001项,也不是中国人民的福音。这不仅是因为它们都不掌握在中国人的手里,而且因为,在外国人的手中,除了握有“所有这些”以外,还拥有一项更关键的东西——特权的享受。“它们的繁荣是建立在中国的不幸,而不是在幸运之上的” ,[86]稍微尊重历史的人,都能在各个不同的角度上看到这一点。

铁路运价特权的享受就是如此这般的“繁荣”建立在如此这般的“不幸”之上的一个明证。

中国铁路货运价在一般通行的普通运价和特别运价之外,又在特别运价之中,细分为“特价”与“专价”两种。这个特别的专价便是一种特权的享受。1900~1923年出现在京奉铁路上的煤炭运价的变化是最好的说明。京奉铁路是一条渗入了英国资本的铁路,在1900年以前,中国自办的开平煤矿通过这条铁路运输煤炭,不但没有任何优惠待遇,而且经常受到无理提高货等、加重运费的刁难。[87]而在1900年英国利用非法手段攫取了开平煤矿以后,开平煤炭便享受了降低运价的特价待遇。等到后来京奉沿线煤矿企业增多,各矿都能援例享受特价待遇之时,由英国资本掌握的京奉路局便于1923年进一步同兼并中国自办的滦州煤矿而成立的开滦增签了一个专价合同,将运费再予削减,让开滦一家单吃小灶,独享优待。[88]

开平、开滦并非个例,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当日本控制山东胶济铁路之时,日资鲁大煤矿也享受吃小灶的待遇。既有“特定运商专价” ,又有“出口特约煤炭减价” ,还有“最低运率”的特惠。[89]所有这些,目的也是一个,即最大限度地方便日本对中国煤炭资源的掠夺。

当然,目标一致,方式可以多种多样。在法国资本控制的滇越铁路,对中国个旧锡矿的外运则完全是另一幅情景。个旧锡矿外运不但没有享受到什么“最低运率” ,反而被课以高得出奇的运费。在1906~1909年间,滇锡运费由每吨16元提高到45元,3年之中,几乎增加了2倍。而法国产品输入云南则可以随意调整收费标准,通行无阻,别的国家“非得法国的允许” ,“无人无物得以进入云南” 。[90]

铁路运输这样一种先进的运输方式,在半殖民地的中国却可以发挥这样离奇的作用。

半殖民地上的这种离奇现象,并不限于此,铁路的运费方面有,工矿企业的税负方面也有。

在上海外商船厂的扩张过程中,船厂所得到的免税优待也在亦步亦趋地扩大,而这一扩大的过程也达到了令人难以理解的离奇程度。在外国船厂进入上海之初的1868年,在中英《新定条约》的谈判中,清朝政府首先同意英商船厂修理船只的物料一概免纳进口关税。[91]等到1881年德国提出同样要求时,则进一步把免税物品扩大到76项,从钢、铁、铜、锡、铅、锌到火泥、玻璃、橡皮、油漆,事实上,把所有制造新船的物料统统包括在内,犹恐不周全,最后还要加上“一切未能预言实用修船各物” 。[92]

手中有了常人难以理解的优惠待遇,一有机会,脸上却装出万般无奈、吃亏受屈的表情。在1902年中英商约谈判的过程中,在加征出厂税的问题上,由于中方要求官办军火、造船工厂和汉阳铁厂排除在加征对象之外,立即引起英国方面的反对。他们或是摆出一副关心的面孔,强调这是对中国民闻自办企业的一个致命的打击。[93]有的则剥去伪装,径自抱怨英国在上海的船厂利益受到严重的损害,毫无掩饰地提出:“出厂税不适用于官家企业,使英国耶松船厂同中国官家船厂竞争,遇到人为的困难” ,“构成了自由竞争的一大障碍” 。[94]

旧中国的统治者不能惠及民间产业,一向皆然,而它不敢触犯外国资本利益,却也历来如此。如果有税负上的不平等,那么也是存在于洋商与华商之间。清朝政府标榜的“华洋一体待遇”是名存而实不至。譬如水泥税,名义上国内生产的水泥和入口水泥同样值百抽五,但实际上中国生产的水泥,市场上的售价在1907年为2两白银1桶,但在课税时的估价却为3两白银1桶,名为值百抽五,实际上的税率是7.5%。而且“外洋进口之灰,其税项连桶在内” ,中国工厂生产的水泥则“袋桶须另行纳税” 。[95]在煤矿税上,同样,名义上矿务章程规定:除纳出井税外(出口则再纳出口税),“其内地厘卡,概不重征” ,[96]但是事实上,“各省所收厘税,往往于出井、出口两项外,藉词加征” 。[97]如山东中兴煤矿在归华商接办以后,产煤1吨,出井税不过1钱,[98]而向各卡所纳的厘税则达3钱7分,使当时的商部也不得不承认“部章几同虚设” 。[99]另外,清政府对外国在华工业则又百般优待。大烟草托拉斯英美烟公司就通过和清政府统捐局所订的特认捐数合同,在纳税方面享受了优惠的待遇,使得这家公司的实际税负只相当于应纳税负的1/5。[100]

由此可见,对外国入侵者而言,清朝政府只能是给,想从他们那里拿点什么,根本是不可能的。就算把1902年的那一次举动看做是清政府想触动一下外国的利益,那也只停留在纸面上,条约签订后,随之束之高阁。而旧中国统治者对外国在华工业税收上给予优惠的传统却没有变更。

2.促进与压迫

进入中国的西方资本主义本身所具有的正面和负面的两重作用,对近代中国经济的演变,也必然产生正面和负面的双重影响。从一方面看,西方资本主义进入中国的过程是促进中国本身资本主义现代化的过程;从另一方面看,它又是阻碍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以至最后使中国资本主义现代化的过程无由实现。也就是说,入侵的西方资本主义既是中国民族资本主义产生的促进者,又是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发展的压迫者。由于篇幅有限,在这里不做详细的论证。这里只从方法论的角度,在近代中西经济关系全方位的视野中,就这个问题提出一个总的看法。

近代中外经济关系的评价,即对西方资本主义进入中国以后对中国近代社会经济产生的作用的估量,作为一个学术问题,是近几年来国内论坛的一个热点。在西方论坛上,这是一个老问题。压迫论与非压迫论之争相沿已久,这是众所周知的。

近代中外经济关系归结起来不外贸易和投资两个方面。长期以来,国内学者在这两个问题上的看法是:西方对华贸易是建立在不等价交换扩大的基础上,因而对中国经济产生不利的影响。西方对华企业投资是建立在中外企业利润高下悬殊的基础上,而财政投资则是建立在高额利息的基础上,因而对中国经济、特别是对新生的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经济产生过压迫作用。这两个论点,可以说是压迫论的主要理论依据。当然研究应该从这里入手,但是,这样的论证存在着简单化的倾向,需要作深入具体的分析。

近代中国对外贸易中的不等价交换问题,实质上是一个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的问题。这个问题在抽象的理论原则和实际的计算运行上,都是一个很复杂、有待深入探讨的问题。过去采用的指标通常是所谓的贸易条件(Terms of Trade),它指的是进口物价(I)与出口物价(E)的比率(I/E)。如果进口物价指数的上升幅度大于出口物价指数,或进口物价指数的下降幅度小于出口物价指数,这个比率的指数就呈上升的趋势,中国对外贸易的不等价交换就趋于扩大,中国在国际贸易中所处的地位就趋于恶化。反之亦然。

这种贸易条件指数,过去有不少学者和学术机构编制过。总的看来,中国对外贸易的不等价交换在1930年以前有升有降,变动幅度不大。[101]进入30年代以后,在贸易条件指数中所表现的不等价交换,的确有明显扩大的迹象。[102]1930~1936年间,根据各有关专门机构的计算,贸易条件指数的上升幅度在7%~13%之间。单从统计数字看,似乎可以得出中国对外贸易条件恶化的结论。然而我们同时又看到另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那就是,剪刀差的扩大,进口物价的相对上升,并没有引起进口总额的上升。相反在同一时期中,进口物量指数下降了整整40%,[103]入超下降了78%,[104]与物价指数的上升呈同步的反差变动。与此同时,在进口物量急剧下降的过程中,海关进口税额却呈现出明显的上升,在1926~1936年的10年间增长达3倍以上。[105]造成这种背离现象的原因,正是由于在这一段时期内,中国的进口关税率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从初期的4%左右上升到1935年的30%左右。[106]10年之中,增长了将近7倍。这就可以判明:造成进口物价上升的重要因素是进口关税的增加。它在一定程度上排除了工农产品和不等价交换之间的联系。因此把不等价交换这样一个全称的命题贯串于整个中国近代对外贸易的过程中,至少是稍嫌笼统的,需要作进一步的深入研究。

中国近代对外贸易之所以处于不利地位,一个重要的因素是中国在对外贸易方面不能掌握两个主动权:一是关税的主动权;一是价格的主动权。这两个主动权被剥夺,中国的对外贸易就陷入受制于人的被动局面。

关税不能自主,正是西方对中国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加在中国对外贸易上面的一条锁链。我们在上面提到的中国对外贸易在20世纪30年代之所以有一点改善的迹象,也正是由于这时的中国政府争得了部分关税自主权。尽管这一主权的收回很不彻底,但是在对外贸易条件的改善方面却已见成效。由此可见,关税不自主,中国对外贸易的局面就没有改善的希望。

价格主动权的丧失,不像关税不能自主是由条约规定的那样明确具体。但是中国在对外贸易的格局中处于价格接受者而非价格制定者的被动地位,无论是在对外贸易的商品市场,还是对外贸易的金融市场上,优势都在外国一方。中国外汇市场为外国银行左右,已为人所共知。至于商品市场中价格主动权操于谁手,则以情况较为复杂,尚未形成共识。这里仅就生丝和茶叶两大传统出口商品的交易过程略加分析以资论证。

中国生丝销售世界有上千年的历史。在西方殖民主义者东来以前,中国生丝的对外贸易,不发生贸易主权的问题。即使在西方殖民主义入侵的初期,麇集广州的西方商人也必须遵守中国政府制定的管理条例。但是进入19世纪以后,情况开始发生变化。在广州一地的贸易中,资金的周转、商品价格的敲定、贸易份额在中国行商间的分配以及行商与外商相互关系和相互地位等方面的变化,表明贸易的支配权已经开始转入外国商人的手中。[107]然而深刻的变化,还是发生在鸦片战争以后。曾经在中国海关工作过的英国人班思德说道:从这时起,中国的对外贸易开始“被管制” 。沿海贸易港口的增加,海关行政的统一,进出口商品纳税特权的享受,外国轮船对中国帆船运输的取代,外国商人和船只在“条约规定下及领事保护下”特权的享有,“所有这些,汇合成一种深刻确定的转变” 。[108]

在这种深刻的转变下,中国生丝的对外贸易基本上是按照这样的程序进行的:内地生丝通过丝栈、口岸厂丝通过丝号卖给外国洋行。交易的具体执行人则是丝号的通事和洋行的买办。买办是洋行收购生丝的直接工具,丝栈和丝号通事则是中间环节。洋行通常通过买办放款于中国丝商或丝厂,作为包揽生丝出口的手段。[109]洋行作为交易的一方,实际上处于债主的地位。买办为扩张业务、招徕生意,对华商常先垫付丝价,然后再向洋行收款。“日积月累,买办遂握中外生丝贸易之全权” 。然而实际上,洋行的外国“大班为一行之总经理,凡接洽生丝海外买卖事宜及接收海外生丝市价之暗码电报,与华商收买生丝之数量多寡、市价高下,皆由大班一人主之” 。[110]在这种形势之下,生丝出口贸易中的中外双方已经失去了平等的地位,外国洋行不但享有超越一般商人所能享受的政治特权,而且拥有超越中国丝厂和丝商所能保有的经济实力。一本反映20世纪早期中国生丝生产与运销的专门著作中写道:江浙和广东是中国两大产丝区,但是“生丝的市场价格不是在上海,也不是在广东,而是在纽约和里昂决定的” 。“因此,中国新茧的市价和蚕农育蚕的成本几乎没有联系。它们是和纽约、里昂的市场价格直接联系在一起的。对于这个价格中国蚕农是一无所知晓,二无所操心,三无所作为。”[111]也就是说,完全受制于人。这就是中国生丝对外贸易面临的局面。

茶叶对外贸易的凌夷,尤有甚于生丝。

中国茶叶出口市场受制于洋商,销售价格仰仗于洋行,这在19世纪八九十年代,是一个受朝野上下普遍注意的现象。洋商“抑勒茶价” ,操纵茶叶市场,受到官府和民间众口一词的谴责。[112]

在洋行左右贸易的条件下,中国茶农所受的剥削是多重的。从直观上看,他们最先受剥削于贩运茶叶的中国茶商;从根本上看,他们最终受剥削于出口茶叶的外国洋行。在小农分散生产的条件下,茶农生产的茶叶,在最后到达洋行手中之前,往往要经过多次转手。每多一次转手,即多一层剥削。然而大部分利润却不是由中国的中间商人赚得,因为他自己并没有什么资本实力,[113]而在他的后面,还有更大的外国洋行。由于洋行有势力更强大的本国靠山,又有得心应手的中国买办,还有保护他们的一套制度,更有他们自己规定的“合法措施” ,[114]加上他们拥有优于华商的资本实力,这就决定了他们在茶叶市场上的优势地位。事实上,贷款给茶农的中间茶商,往往转身以茶叶为担保向外商借款,周转经营。在贷款来源少、利息高、期限短的条件下,中国茶商显然处于受外商笼络、易于就范的地位。中国茶商手中的茶叶,往往等不到茶市行情对他有利的时刻,就不得不压价出售以偿债。在湖广产茶区做过总督的张之洞说过:中国茶商“由于资本不足,重息借贷。更有全无资本,俟茶卖出以偿借债者。洋商渐知其弊,于是买茶率多挑剔,故抑其价。茶商债期既迫,只求速销偿债,而成本之轻重,不能复计” 。[115]这是知情者的实言。事实上,在许多情况下,出口茶叶的洋行就是中国茶商,有时甚至是中国茶农的贷款者,他们直接参与对中国茶农的剥削,用不着中国茶商转嫁。

由此可见,笼统地用不等价交换说明近代中国对外贸易处于不利的地位是不够的,机器生产和手工生产劳动生产率的高下不同,这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存在的。而上面所说的情况,则只存在于殖民地、半殖民地这样的特殊情况之下。只有从根本上改变这个条件,中国的对外贸易才能走上开拓、繁荣、发展的道路。

现在再来看看中外企业利润的问题。

从理论上说,资本主义社会中,不同产业部门争夺有利投资场所引起的资本在各部门间的流动,导致利润率的平均化,也就是利润转化为平均利润的规律,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存在的地方是一无例外地发挥作用的。在半殖民地的中国出现的资本主义企业,同样也会受这个规律的支配。因此,中外企业利润率的高下变动,在个别企业之间或某一阶段之上,都可能出现不同程度的差异,甚至有很大的不同。但在较大的范围和较长的时间内,则会有趋于一致的平均化的趋势。尽管大资本为外国在华企业获取高利润提供了有利的条件,但是以为所有外国资本企业的利润率必然长期高于中国资本主义企业的利润,只有这样才能显示出外国资本的压迫力量,这是不符合上述的理论原则的。

从理论上看是如此,从客观实际出发,结论也是如此。单从一个时期各行业之间看,或从一个企业前后不同的时期看,差别的确是显著的。不但华商与洋商之间有巨大的悬殊,就是洋商本身,不同时期和不同部门也有很大的差别。满铁系统各工厂在1907~1927年间,利润率最高时达到57.1%(1918年),最低时只有1.4%(1908年)。而在1907年一年之中,铁路本身的利润高达40%,但铁路系统内各工厂则不过1.5%,[116]这种情形也出现在华商企业之间。20世纪初,当几家历史较长、规模较大的纱厂如上海华盛、苏州苏纶和武昌纱布官局纷纷亏损改组之时,南通后起的大生纱厂却获得20%以上的纯利。而在1899~1921年间,大生一、二两厂的纯利最高时达到113%,最低却不过2%。[117]

在洋商与华商工厂之间利润的高下,也是经常互见的。因此在某一个时点上,既很容易找到洋厂利润高于华厂的事例,也不难找到华厂利润高于洋厂的例证。但是依据大数法则,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序列中,以求二者的平均利润率,实际上是互相接近的。这可以从两方面进行比较:

一是平均利润率的比较。根据50年代初一位经济史学者的研究,在比较正常的1934~1938年间,包括银行、制造、公用、航运和电讯五个行业在内,有93家外商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可供计算它们的账面平均利润率。五个行业的平均数为15.3%,单独计算制造业(即工厂)一项则为13.6%。[118]编者本人在1949年根据30年代92家华商工厂的营业报告计算他们的利润率,平均为13.7%,[119]和上述外商工厂的平均利润率,几乎是完全一致的。

另一是利润率的分配数列(Frequency Distribution)的比较。20世纪70年代初一位美籍华人学者根据1872~1932年外国在华主要工厂的利润率共115例,计算他们的分配数列。结果表明工厂利润率集中在5%~15%之间,占总数的42%。[120]编者本人根据上述材料,加上后来继续搜集的材料共230例,[121]按照同样的组距,也作了一个利润率的分配数列,其中利润率在5%~15%之间的共113例,占总数的49%,两个统计基本上也是一致的。

由此可见,单纯以外资企业利润高于华资企业利润作为外国资本压迫中国民族资本的前提,这至少是一个未能加以证实的论断。但是外资企业的优势地位,外国资本对中国民族资本的压迫并不能因此而可以否认。外国资本的优势地位,中国民族资本所受的压迫感,这是客观存在的。作为中国民族工业中坚的棉纺织工业的历史,就是一个有说服力的例证。

众所周知,外国资本对华商纱厂的兼并和控制,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是一个相对突出的现象。根据现有的材料,从欧战临结束的1917年起,至战后世界经济危机爆发的1931年止,外国资本渗入华商纱厂,至少有22起之多,其中有众多的华商纱厂最终遭到外国资本的兼并。[122]令人惊异的是:华商纱厂被外国资本侵蚀的过程的开始,竟然发生在它获取高额利润的大发展之后乃至大发展的过程中,出现在被当今人们所共称的民族资本的黄金时代之中。

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外国棉纺织品对华输出大幅度下降,西方各国在华纱厂也无力增加投资,这从两方面减轻了民族资本棉纺织业的外来压力,从而在中国棉业资本家的面前出现了一个获取高额利润的大好时光。就我们现在掌握的材料而言,欧战时期华商纱厂账面盈利率超出100%的至少在10家以上。个别纱厂的盈利达到130%乃至接近140%,这是十分惊人的。[123]

然而,那些昨天甚至眼前还在获取高额利润的华商纱厂,转眼之间,有不少便不得不接受外国资本的“接济” 。天津华新、裕元两大华商纱厂,一个在1919年一年之中盈利150万元之多,一个在1918~1922年间盈利达600余万元之巨。然而就在它们营业鼎盛之秋,日本资本集团的贷款就开始登录在它们的负债表上。而一旦洋债缠身,最后便落得一个被接管或拍卖的结局。[124]上海申新纱厂是华资纱厂中规模最大的一家。它的盈利,在欧战期间几乎是直线上升。一个以30万元资本起家的申新一厂在1920年的盈利竟高达111万元。[125]然而就在这个空前的繁荣期中,申新公司所属各厂中,已经开始有以自己的厂基、机器向外国资本多次抵押借款,其中有的工厂后来甚至险遭拍卖。[126]可见华商纱厂发展基础的脆弱,而这一脆弱和外商压力的强大又是不可分的。

一方面存在高额利润的获取;一方面又潜伏着被兼并的危机,这不仅出现在棉纺织一业之中,也普遍发生在其他工业部门。卷烟业中民族资本的巨头——南洋兄弟烟草公司就曾经三度经历这样的危险。企图兼并的对手就是英美资本在中国卷烟业中的垄断组织英美烟公司。而英美烟公司的三次企图,也都是发生在南洋烟草公司处于营业鼎盛的上升阶段。一、二两次分别提出于1914和1917年,这时距南洋公司成立已有10年上下。经过1909年的一番整顿,公司基础初步建立,形势开始好转。从1916年起,南洋的盈利每年都在100万元以上。也就在这个时候,英美烟公司一再提出合并的要求,两次合并的谈判都没有达成协议。在这以后,南洋公司又有进一步的扩展,1918和1919年两次增资,资本由100万元港币扩充到1500万元港币,盈利也大幅度上升,一直到英美烟公司第三次提出合并要求的1922年以前,南洋公司每年账面盈利都维持在很高的水平上。[127]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不可理解的现象?南洋公司为什么会接受这样的谈判。它的创办者和主持人简照南为我们道出了个中奥秘。他在1917年给他的弟弟简玉阶的信中写道:“ ‘空山’势力之大,若与为敌,则我日日要左顾右盼,无异与恶虎争斗,稍一疏忽,即为吞噬。”[128]这里的“空山” ,指的就是英美烟公司。在1922年第三次谈判中,他的意思表达得更加彻底。他说:“如不携手,此后竞争必益烈” 。“携手不成,伊必再跌价。伊拼亏一千余万,不过去一年之利息,我若亏一千余万将资本全倾,陷于破产。”[129]在简氏家族中,也有不甘屈服于英美烟公司而反对与之合并者。他们宁愿退出南洋公司也不愿与英美烟公司合并。[130]然而即使他们也不得不承认:“以‘空山’资本之雄,即使再加十个如我者,亦不能与其争势力。”[131]

这就很清楚了,资本主义大鱼吃小鱼的规律,在这里得到最鲜明的体现。

当然,在半殖民地的中国,这个大鱼吃小鱼的规律,又有其自身的特点,这从简照南的往来函件中,也可以得到一些具体的信息。他在1917年6~10月不到半年之中两次透露英美烟公司企图包揽全国烟税的活动。一则曰:英美烟公司“运动政府欲包揽全国烟税” ,“此事一成,则本公司生活在其掌中,此件最为忧虑也” 。[132]再则曰:“果有此事,则中国烟酒两宗权利,将来必落在外人之手。我公司为外人制死命,更无待言。”[133]可以断言,这种状况,只有可能出现在半殖民地半封建这样一种特殊的国度里,在那些外国资本家自己的祖国中,是断乎不可能出现的。当然,简照南的顾虑并没有立即成为现实,但在以后的历史进程中,这种可能之变为现实,则不绝如缕。先是北洋军阀政府对英美烟公司交纳地方税款的减免,后是国民党政府对英美烟公司交纳税款的优待。对于北洋政府措施的悖谬,有1925年全国商业联合会的一段直陈政府的申诉书为凭。它说:“各国对此种入口之品,征税极苛,有抽至比较原价在数倍以上者。回视我国,绝未梦见。今方整顿税率之时,不图烟酒公署竟与英美烟公司订立声明书十一条,并续订四条,不独妨及于将来关税特别会议,且有损于独立国之精神。况实际上有减无加,倘或其他洋商接踵效尤,直使国家税源立于万劫不复地位。”[134]对于国民党政府规定的缺失,有1930年一份实地调查报告和1934年24家华商烟厂的联名陈请为证。前者说:“民十四至十六,此三年间,华商烟厂风起云涌,而十七年后,忽转失败。其关键全在缴税之不平等。盖是年国民政府举办卷烟统税,华制品税额比较舶来品增收百分之二点五,况舶来品进口,否认二点五奢侈税,则华制品实际上增收统税百分之五。而同时英美烟公司闻以先垫税款之故,又得某种优越权利,华厂处此情势下,自必难以立足。”[135]后者曰:“本年改税之结果,下烟则由值百抽九十者增至值百抽一百二十有余;上烟则由值百抽四十七者减至值百抽三十六也。”由于华厂以生产下烟为主,而洋厂多生产上烟,“洋商之负担仅为值百抽三十六,而华商之负担则为值百抽一百二十有余,在三倍以上,是无异将华商之手足重重束缚,而候洋商以飞机大炮俾之进攻。”[136]北洋政府的措施虽因民间的反对而搁浅,[137]但国民党政府的条例却是正式付诸实现了的。很明显,造成民族资本处境的艰辛,除了外国资本的强大以外,还有半殖民地的国家政权在起作用。这是中国独有的“社会危机” 。

外国在华的企业投资如此,外国在华的财政投资更是如此。单从经济方面看,当然也可以看出一些问题。曾经尝过外国借款滋味的一位北洋政界要人就为我们提供了最好的说明。当他被一位外国公使问到借款何以吃亏时,以英国借款为例回答说:“债票出售所得收入,按合同扣去经佣,由英汇华,以英镑兑换银两,汇价由银行自定,比市价必减数辨(便)士。若汇巨款,市价必先大跌。又由规元折合京公砝,再由京公砝折合洋元,皆由银行凭空汇划。其凭空之折合,皆由彼定,种种吃亏,层层剥削,所得无几。”[138]这应该是来自亲身的体验,但问题的核心显然不在这里。在近代中国历届政府的对外借款中,1913年北洋军阀政府的善后大借款,是众所周知的一次人共诟病的外债。因为进行贷款的外国银行团,通过借款取得了控制中央财政的一系列权利,他们不仅取得了借款抵押品盐税的全部监督、稽核、征解和存放之权,而且取得了财政、币制、银行、审计、国债等一系列职能部门的顾问权,这是置中国财政的咽喉于外国掌握之中。[139]然而,如果单看借款利率,它却是在北京政府历次借款中属于最低的档次。当然,这并非不看重利率问题。人们都知道,中国铁路借款的利息支付,几乎耗尽了铁路营运的盈利。[140]我们在这里强调的,是要人们进一步看到,起决定作用的不单是利率的高低,而主要是利率以外的借款条件。在丧失独立自主权的条件下,这种借款不能指望成为中国近代经济的推动力,它的主要使命是推动列强的对华政策。[141]正如支持北洋军阀的日本寺内首相所说:“本人在任期间借与中国之款,三倍于从前之数。实际上扶植日本在中国之权利,何止十倍于二十一条。”[142]也像在此之前一手促成1898年英、德大借款的英国公使窦纳乐被他的同胞所称赞的那样:“他在两年中所取得的,要比他的前任者们二十年中所取得的更多。”[143]

“帝国主义的巨大压力是伴随着资本主义的近代企业以俱来的。”[144]入侵近代中国的资本、帝国主义,既是近代西方资本主义的传播者,又是近代中国资本主义的压迫者。不区别两种作用的不同,会走上一个极端;不区别两种作用的主次,会走上另一个极端。两者都没有对近代中西关系的作用作出如实的评价,而如实地评价这种双重作用,就能正确地阐述中国资本主义发展面临的时代环境。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