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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旅游者的产生条件

时间:2022-06-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可自由支配收入水平的高低决定着人们能否外出旅游,决定着外出旅游消费水平的高低,同时也决定着外出旅游消费结构的变化。美国调查统计局、美国旅游资料中心以及很多市场调研公司的调查结果都表明,人们的外出旅游与家庭收入水平有着直接的关系。

任务二 分析旅游者的产生条件

前面我们从概念性和技术性两方面了解了做何种活动的人可以看成旅游者,然而,什么样的人才可以成为旅游者,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才能产生旅游者呢?一个人能否产生对旅游的需求或者能否成为旅游者,取决于多种条件或因素的影响。这种条件或因素可以是外在的也可以是内在的,外在因素是旅游者产生的客观因素,而内在因素是旅游者产生的主观因素,当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同时存在时,旅游者才能产生。

【课堂讨论】

1.你现在是旅游者吗?

2.你现在能够成为旅游者吗?为什么?

一、旅游者产生的客观因素

(一)可自由支配收入

通常情况下,个人或家庭收入主要用于生活消费、社会消费和其他消费。家庭收入或个人收入的高低往往决定着生活消费水平和其他消费水平。如果一个家庭或个人的收入只能够维持家庭最起码的生活开销,用于其他消费的收入几乎为零,那么这个家庭或个人就不可能有其他多余的资金去做其他自己想做的任何事情。而旅游消费属性决定着人们外出旅游的过程必然是一个消费过程,既消费时间又消费金钱,同时在此期间又不能获得任何收入。所以当一个家庭或个人没有足够用于其他消费的收入时,是很难达到外出旅游的目的的。所以,家庭收入或个人收入达到一定的水平是一个人或一个家庭实现旅游活动的前提之一,也是实现旅游活动的重要物质基础。然而,一个家庭的收入并非全部都可用于旅游。所以,真正决定一个人能否实现旅游活动的其家庭收入水平,实际上是除去生活消费和社会消费以外的,用于其他消费的收入水平,也就是其家庭的可自由支配收入的水平。

可自由支配收入是指个人或家庭的收入中扣除全部纳税和社会消费(如老年退休金和失业补贴的预支等),以及日常生活必需消费部分(衣、食、住、行等)之后所余下的收入部分。

可自由支配收入水平的高低决定着人们能否外出旅游,决定着外出旅游消费水平的高低,同时也决定着外出旅游消费结构的变化。当可自由支配收入不足以支付其外出旅游的消费时,人们会很少或根本就不会外出旅游;当人们的可自由支配收入足够应付其旅游开销时,他的旅游的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就可以随心所欲地决定。

【小资料】

很多研究结果表明,当一个家庭的收入尚不足以购买基本生活必需品时,该家庭很少会外出旅游。然而,一旦这个家庭的收入水平超过这一临界点,则该家庭用于旅游方面的消费便会增加。当然,这一临界点在各国并不相同。在20世纪80年代初的美国,这一临界点收入约为15 000美元。美国调查统计局、美国旅游资料中心以及很多市场调研公司的调查结果都表明,人们的外出旅游与家庭收入水平有着直接的关系。譬如说,在当时,年收入在15 000美元以上的家庭外出旅游的可能性比年收入低于这一水平的家庭大2倍;年收入在25 000美元以上的家庭外出旅游者更多,相当于年收入在5 000美元以下家庭的5倍。

总之,收入水平意味着支付能力,而个人可自由支配收入的水平则决定着一个人的旅游支付能力。它影响着一个人能否成为旅游者,影响着旅游者的消费水平及其消费构成,并且还会影响到旅游者对旅游目的地及旅行方式的选择等。当然,这并不是说凡可自由支配收入达到一定水平者都会外出旅游。事实上,即使在最主要的旅游客源国当中,也总会有一些人其收入虽然相当高,但却不曾,也不愿外出旅游。这时,对他的限制因素则主要来自其他方面。

(二)可自由支配时间

在影响人们能否外出旅游的客观因素中,可自由支配时间也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现代社会生活中,人生时间可分为工作时间和非工作时间,而非工作时间又包括生理时间、必需的社会活动时间、必需的学习活动时间、消遣娱乐和其他活动时间。工作时间、生理时间、必需的学习活动时间及必需的社会活动时间是不由人们自由支配的,人们可自由支配的时间只有消遣娱乐其他时间。

可自由支配时间是指除去日常工作时间、必需的学习活动时间、必需的社会活动时间和生理时间之外,可用以自由支配,从事消遣娱乐或自己乐于从事的任何其他事情的时间。在可自由支配时间里,人们可以自由地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如果人们的可自由支配时间允许并且可自由支配收入足够,人们就有可能外出旅游,当然只是说有可能。如果由于各种原因人们的可自由支配时间几乎不存在或很少,人们外出旅游的可能性也就很小。所以可自由支配时间是人们外出旅游的条件之一。

当人们有足够的可自由支配时间外出旅游时,可自由支配时间的长短又决定着人们外出旅游的质量和数量,决定着人们外出旅游时间的长短。通常人们的可自由支配时间有以下几种分布:

(1)每日闲暇:即每日扣除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时间之后剩余的闲暇时间。这部分时间很零散,虽可用于娱乐和休息,却不能用于旅游。

(2)每周闲暇:即周末工休时间内的可自由支配时间。在经济发达的工业化国家中,目前大都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周末假日为2天。而在有的国家中,如美国,有关法案还规定,每年有4次为期3天的周末假日。由于这些国家的交通条件较为便利,所以,不少人常利用周末时间外出旅游度假。我国从1993年5月也开始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人们的闲暇时间明显增多,可以利用周末的2天公休日外出旅游。这对我国的国内旅游无疑是一个有力的促进。

(3)公共假日:即人们通常所说的节假日内的可自由支配时间。各国公共假日的多寡不一,大都与各国各民族的传统节日的多少有关。我国的公共假日包括国庆节、五一国际劳动节、新年、端午节、中秋节、清明节和春节。西方国家中最典型的公共假日是圣诞节和复活节等。由于节日期间多为全家团聚、共同活动的机会,所以,连续的公共假日期间往往是家庭外出做短期旅游度假的高峰时间。

(4)带薪假期:目前,经济发达的工业化国家大都规定对就业员工实行带薪休假制度。这是自产业革命完成后,工人阶级百余年不懈斗争的结果。法国是第一个以立法形式规定就业员工享有带薪假期的国家。它在1936年宣布劳动者每年可享有带薪假期至少6天。现在,各国实行带薪假期的情况不尽一致。例如北欧的瑞典,其职工享有的带薪假期为每年6周,瑞典政府推出了一项新政策,那些自愿脱离工作岗位、休12个月长假的员工,可以领取85%的失业保险金。这恐怕是世界上最舒服的带薪休假了。美国人的带薪休假,可以按需要分拆成多次使用,而且获得的门槛较低,一般规定全职职工上岗半年后即可获得5个工作日的带薪休假,干满一年后,就增加为10个工作日。欧盟国家则更为宽松:所有成员国必须保证每年有至少4周的带薪休假。尤其是这一制度的发源地法国,带薪休假时间已多达每年6周。德国政府机构新员工可以带薪休假20天,此后休假天数随工龄的增加而增加,50岁以上员工每年可享受30天的带薪休假。芬兰的工薪阶层,有6周的法定带薪休假。工会确保职工不必担心因为休长假而丢掉工作,休假还有额外补助。西欧各国的带薪假期平均为每年4周。通过以上数字我们不难发现,在许多国家中,带薪假期不断发展,由于它时间长而且集中,因而是人们外出旅游的最佳时机。

当然,这里谈闲暇时间内的可自由支配时间所针对的是就业在职的人员,至于其他人员,特别是离退休人员的闲暇时间问题,则应根据实际情况另当别论。

总之,旅游需要有时间,尤其对于就业人员来说,需要有一定数量而且比较集中的自由时间才有可能实现外出旅游。所以,可自由支配时间是实现旅游活动不可缺少的重要条件。需要说明的是,这里将可自由支配时间作为旅游者实现旅游的必要条件,主要是针对自费消遣旅游而言,而公务旅游者则不存在这方面的问题。此外,可自由支配时间多的人并不一定就一定外出旅游,许多可自由支配时间充足的人们最终也没能外出旅游,这主要与其他因素有关。

(三)其他客观因素

应当说,足够的可自由支配收入和足够的可自由支配时间是实现旅游活动的两个重要的基本条件。但这并不是说一个人只要具备了这两项基本条件便能成为旅游者。外出旅游虽说是一种享受,但也要有一定的条件作为保证。实际上,一个人能否成为旅游者除上述因素外,还要受到许多社会经济因素及个人因素的影响和制约。

(1)旅游目的地国的社会条件。如政治经济制度、政治环境以及社会治安等。

(2)可进入性。如时空距离、入关签证、交通状况等。

(3)旅游者身体状况和家庭结构。国家旅游局统计,50岁以下旅游者占总数的80%,说明身体状况对能否外出旅游有很大的影响;另外,拥有4岁以下婴幼儿的家庭出外旅游的可能性较小;家庭户主学历、职业、年龄等也会影响旅游能否成行。

当一个人的身体状况非常良好,并且有一定的支付能力和足够的时间时,外出旅游的可能性就大;当一个家庭结构比较复杂(如小孩很小,老人年龄较大等情况)时,尽管有足够的时间和收入,外出旅游的可能性也很小。

所以,一个人的旅游需求能否满足,旅游能否成行,最终能否成为旅游者,是受前面提到的众多的客观因素影响的,这些因素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缺一不可的。

【课堂思考】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谈谈你怎样才能外出旅游,成为一个旅游者?

二、旅游者产生的主观因素

旅游者的产生,除了需要具备上述客观条件外,还必须要具备相应的主观条件。换言之,一个人能否成为旅游者,除了要受前述客观因素的影响外,还要由其主观因素所决定。要知道旅游者产生的主观因素,先了解旅游者产生的一系列心理主观活动过程。

这里所说的主观因素是人的心理变化及决策过程,这一系列的心理变化过程表现在旅游心理需要、旅游心理动机、旅游心理决策方面。旅游者产生的心理过程首先是人们的旅游需要,这是产生旅游者的内驱力;在内驱力的促使下,便产生了旅游动机,而旅游动机是旅游行为的直接驱动力;在直接驱动力的驱使下,人们着手选择实现旅游动机的方式,即进行旅游决策;决策做出后,就要付诸行动去实现旅游动机,于是旅游者产生。

从这一系列心理活动中我们看出,旅游者产生的主观因素实际上包括三个方面:旅游需要、旅游动机、旅游决策。

(一)旅游需要

旅游需要是指人们在特定生活和特定经济条件下对旅游产品的愿望和要求。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认为,人的需要分为五个层次:

(1)生理需要。为了生存而对必不可少的基本生活条件产生需要。如由于饥渴冷暖而对吃、穿、住产生需要。

(2)安全需要。指维护人身安全与健康的需要。

(3)交往的需要。参与社会交往,取得社会承认和归属感的需要。

(4)受尊重需要。指在社交活动中受人尊敬,取得一定社会地位、荣誉和权利的需要。

(5)自我实现需要。发挥个人最大潜力,实现理想与抱负的需要。

按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分析,人们的需要是随着历史的发展,由低向高而发展上升的本能欲求。当人们满足了最低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和最初的交往需要后,随之而来的就是需要受尊重和自我实现,也正是受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要使人们产生外出旅游的需要。这种需要主要表现在:探新求异和逃避紧张现实。

人们的旅游需要往往表现在受周围环境的种种影响后所做出的种种心理回应。在现代社会中,人们比较喜欢适时短期改变一下自己的生活环境,并且对不同于自己乡土的事物、风光、习俗和文化颇感兴趣,即喜欢探新求异。大众旅游的发展实践证明,相当大数量旅游者的旅游动机中都包含有这种探新求异的需要,或者说好奇心和探索的需要。

除了探新求异这种积极的需要之外,还有一种消极的需要,即逃避紧张现实的需要。在现代化社会中,为了消除工作的紧张和摆脱单调生活的厌倦,人们只好千方百计地设法躲避这种现实,从而产生了定期改变一下生活节奏的要求。所以,随着旅游活动的日渐普及,越来越多的人都已开始承认旅游是从喧哗和紧张的日常生活中解脱出来的一种手段。

总体而论,不论是探新求异的需要还是逃避紧张现实的需要,从本质上讲都属于人的精神需要,是人的一种心理反映。因此,我们可以认为,人们外出消遣或度假旅游主要就是为了满足这些精神上的需要。虽然人们在外出旅游期间也需要满足生理等方面的基本需要,但这些需要都是为了保证精神需要的满足而派生出来的需要,因而还不能独自形成外出旅游的目的。

(二)旅游动机

动机是心理需要的表现形式,一个人的行为动机总是为满足自己的某种需要而产生的。换句话说,有什么样的需要,便会有什么样的动机表现出来,旅游动机就是为了满足人们的探新求异和逃避紧张现实的心理需要而产生的。

然而,由于受国度、民族、职业、年龄和性别以及文化程度等因素的影响,人们的这类具体需要则大都有所不同,从而导致人们直接的旅游动机也多种多样。

美国学者罗伯特.麦金托什提出,这些具体需要导致产生的旅游动机,大致可划分为四种基本类型:

(1)身体方面的动机。包括度假休息、参加体育活动、海滩消遣、娱乐活动,以及其他直接与保健有关的活动。另外,还包括遵医嘱或建议做异地疗法,洗温泉、矿泉,医疗检查以及类似的疗养活动。属于这方面的动机有一个共同点,即都是通过与身体有关的活动来消除紧张。

(2)文化方面的动机。这方面动机是希望了解异国他乡的情况,包括了解其音乐、艺术、民俗、舞蹈、绘画及宗教等。

(3)人际(社会交往)方面的动机。希望接触他乡人民,探亲访友,逃避日常的例行琐事及家庭和邻居之类微型社会环境,结交新友等。

(4)地位和声望方面的动机。这方面的动机主要是指关心个人成就和个人发展的需要。属于这类动机的旅游包括事务会议、考察研究、追求业余癖好及求学等类型的旅游。旅游者通过旅游可实现自己想要受人承认、引人注意、受人赏识、获得好名声等愿望。

总之,旅游动机是人们对认识到的旅游需要的表现形式,而人的需要结构的形成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由于外因总是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所以,个人方面的因素在促使需要结构形成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一言以蔽之,人们不同动机的形成从根本上说是由个人方面和社会方面因素影响的结果。

(三)旅游决策

一旦有了旅游动机,人们便会选择或寻找实现动机的方式,结合主观和客观的实际情况对各种方式进行筛选,决策出最能满足自己需求的一种方式。

旅游决策过程实际上是旅游者对自己所面对的众多旅游机会进行选择的过程。旅游决策的做出是受年龄性别及受教育程度、个性特征和社会文化等因素决定的,不同因素对旅游决策选择产生不同的影响。影响旅游决策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个性特征影响旅游决策

由于人们具有不同的个性心理特征,所以,对旅游目的地、旅行方式等方面的选择也会受到其个性心理特征的影响。比如:保守、内向性格的人,其特点是思想谨小慎微,多忧多虑,不爱冒险。行为上表现为喜安逸,好轻松,活动量小,喜欢熟悉的气氛和活动。在旅游选择上表现为选择自己熟悉或旅游发展成熟的目的地,并且活动过程安排较好,旅游活动偏向于“安静型”。相反,开放性格的人,其特点是思想开朗,兴趣广泛多变。行为上则表现为喜新奇,好冒险,活动量大,不愿随大流,喜欢与不同文化背景的人相处。这种类型的旅游者往往喜好参与冒险型、剧烈型、活动范围大的旅游活动,或者是选择最新开发的旅游目的地,还喜欢新开发出的旅游项目。

2.年龄、性别及受教育程度影响旅游决策

除了个性心理特征影响旅游决策之外,影响旅游决策的个人因素中还包括个人的文化、修养以及年龄和性别。其中,文化、修养与一个人所受教育的程度有关。教育程度和文化水平越高,越容易接受新鲜事物,对外出旅游的兴趣就越高。在旅游项目的选择上除了观光和度假旅游外,还偏向于文化旅游、科考旅游、生态旅游等。至于年龄和性别,则使人不仅有其生理特点,而且也影响到人在社会和家庭中所担当的角色。这些方面对个人旅游动机的形成也有一定的促进或制约作用。年轻人喜欢动,倾向于对社会和自然的探索。中年人喜欢参与能体现自我价值的旅游,当然中年人工作忙,旅游也多是“忙里偷闲式”的,如会议、商务、公务之余的旅游等。老年人更喜好怀旧型的、疗养型的、观光型的。而女性更倾向于安静型的旅游活动。

3.社会因素影响旅游决策

某些社会环境因素也会影响人的旅游动机的实现。比如,旅游目的地的政府及社区居民对旅游发展的态度等,都能影响旅游者对旅游目的地的选择。

总之,不论是什么偏好,也不论是什么个性特征或个人因素,当人们按着自己的喜好选择好实现动机的方式后,也就是做好旅游决策后,就要付出行动,也就是旅游行为,于是旅游者也就产生了。

【实训】要求:设计一份旅游者问卷调查,选择当地旅游景区的游客群体做问卷调查(发放的问卷不少于30份),回收后进行统计、分析,写成调查报告。

1.调查的目的:了解旅游者的旅游偏好、旅游动机。

2.调查的对象:随机选择某旅游景区的游客群体做问卷调查。

3.调查结果分析:通过问卷调查结果的分析总结,使学生进一步明确旅游者的旅游偏好与旅游动机。

【知识链接】

2020年有望实现带薪休假

历时3年,几易其稿的《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日前颁布。到2020年基本实现职工带薪年休假,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引导职工灵活安排全年休假时间,建设现代国民旅游休闲体系……《纲要》提出的系列任务和措施让人们对国民旅游休闲的规模扩大和品质提升有了极大的信心。

国务院明确提出2020年基本落实职工带薪休假,让人们看到休假制度有望全面实施。不过,带薪休假的落实,显然不是数着指头就能盼到的。实现这一目标,需要的不只是时间表,更要有路线图。

尽管带薪休假作为法定制度,早在1994年就被写入《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至今已经5年,但对于很多职工来说,带薪休假仍然只是“镜中花水中月”。在《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的一项调查中,50.4%的人直言所在单位不实行带薪休假。

带薪休假落实难,从表面上看是因劳资双方权利和地位不平等导致的。作为强势一方的用人单位,“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在劳动力供过于求的情况下,劳动者缺乏话语权,担心丢饭碗而不敢休假。但从深层次来说,公权力支持力度不够才是最重要因素。一方面,各级劳动监察部门、工会组织未能发挥应有作用,基本停留在“民不举,官不究”层面,缺乏为劳动者争取福利待遇的主动性;同时,执法部门监管严重不到位,尽管《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了相关处罚措施,但实施5年来却很少听到有用人单位因不落实带薪休假受到处罚。因此,让带薪休假的梦想成为现实,就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制度保障。 (《中国旅游报》2013年2月20日第2版)

【自测题】

1.分析旅游者产生的主客观条件有哪些?

2.旅游动机有哪些基本类型?

3.影响旅游决策的因素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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