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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合作的层次和方式

时间:2022-06-1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3.4.2 区域经济合作的层次和方式区域之间的经济合作首先表现出不同的层次性。以上是从区域经济合作的具体实践情况来看,区域经济合作所表现出的形式。这种区域经济合作的方式,其直接理论渊源是新国际地域分工理论。在国际上,日本已经在东亚及东南亚地区成功地实施了这一经济模式。

3.4.2 区域经济合作的层次和方式

区域之间的经济合作首先表现出不同的层次性。因为要参与经济合作,首先就要选择经济合作对象,而一旦选定了对象,在客观上就确定了自己所参与经济合作的层次,是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大区经济合作、还是省内地区间的经济合作、城市间的经济合作,这都由参与区域合作的主体依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自行决定。目前,在我国各个层次的区域经济合作都有体现。如我国加入APEC就是一种国家层面的区域经济合作、东西部发达地区与落后地区的合作就是大区之间的合作、而长三角、珠三角、成渝经济走廊等则是一种基于城市经济圈的省市合作。

除了区域经济合作的层次性外,区域经济合作还表现出多种形式,主要包括有区域之间要素的自由流动、建立共同市场、建立经济联合组织、协调资源开发、合作保护环境、协调经济发展政策、共同维护经济秩序以保持经济的稳定性、对外采取一致的经济政策和行动以增强竞争力等。以上是从区域经济合作的具体实践情况来看,区域经济合作所表现出的形式。根据各种形式中经济合作的密切程度,可以将区域经济合作的形式分为以下四大类。

(1)贸易渗透,互通有无

“贸易渗透,互通有无”是区域经济合作的初级形式,它是指通过地区间的商品交换和贸易往来建立起的商品流通渠道,以取长补短,拾遗补缺,这种合作形式主要是由区位条件决定。它是一种低成本、低风险的贸易经济活动,具有极强的适应性。另外,这种经济合作方式的主体多为具有相当灵活性和完全自主性的流通企业或小商小贩,它们规模小,数量多,哪里有利可图,其触角就渗透到哪里。通过它们的“穿针引线”,形成纵横交错的商品流通网络,这在某种程度上有助于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市场封锁和垄断。但是这种经济合作方式对于欠发达地区有其不可避免的缺陷。因为这种合作源自于经济技术的梯度差异、源自于区域之间的垂直分工,所以由于价格“剪刀差”的存在,从一开始就不利于欠发达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反而使之蒙受利润和资源流失的双重损失。不公平的竞争会使得产业分工关系和地区之间利益关系严重扭曲,不发达地区的资源优势不但未能转化成竞争优势,相反却拉大了与发达地区的发展差距。

20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国东西部地区之间的经济合作就主要采取这种形式。一方面,西部欠发达地区地处内地,产品多为资源型土特产,加工工业产品相对较少,缺乏竞争力,且对与发达地区进行商品贸易有强烈需求;另一方面,发达地区加工制造业发达,市场日趋饱和,有开拓新市场以进一步扩大规模的必要,同时这些发达地区对不发达地区的原料、资源也有旺盛需求。这样就从两方面推动了这种经济合作形式在我国的蓬勃发展。但是自从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的区域经济发展战略以来,并考虑到这种低级的经济合作形式对落后地区所产生的不利影响,近年来它逐渐开始向更高一级的合作形式发展,那就是企业推进,乃至产业转移等。

(2)企业推进,联合兼并

工业区位论的主要代表人物阿尔弗雷德·韦伯认为,理想的工业区位和厂址应选择在生产费用最低的地方,而影响生产费用的主要区位因素是运费、工资以及集聚作用等,这就为企业跨区域推进,进而实现联合兼并式区域经济合作提供了理论基础,因为企业是以赢利为其终极目标的。当企业意识到不发达地区的区位优势有利于提高自己的产品成本—收益比,有利于企业扩张和发展时,利益的驱动就使大城市的企业向中小城市扩散,发达地区的企业向邻近的欠发达地区迁移,这符合工业化自然推进的一般规律。逐渐增多的企业落户于欠发达地区,推动这些地区的工业化进程,并且不断扩大其波及范围,使发达地区、中心城市的横向“扩散效应”与纵向“涓流效应”得以显现。另外,从我国实际情况看也正是如此,随着我国地区间生产社会化和分工的专业化,尤其是伴随着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其劳动力成本迅速上升,从而促使发达地区的生产企业逐步向欠发达地区推进,合作方式由“贸易合作”向“联合兼并”式转变,这种跨区域的企业联合兼并式的经济合作可使不同地区之间的经济活动变成企业内部的经济行为,从而能有效节约交易成本,并有利于管理创新、技术创新,从而提高区域之间资源配置效率。

东部企业向中西部推进的方式可概括为以下两种:“单打独斗式”(独资或独家经营)和“联合兼并式”。联合兼并方式可包括股权控制和非股权控制两种。股权控制当前仍不多见,因为中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居多,上市企业更是凤毛麟角,而某些国有企业损失严重,负债累累,富余人员多,很难通过资本注入和资产重组起死回生,因此非股权控制似乎更易通行。名牌企业可以通过特许权协议,以商标等无形资产作价投入企业,或签署经营合同,以管理咨询、技术援助形式联合;还可以通过建立零部件配套体系、原材料生产基地、产品定点加工等方式进行经济联营,使东西部企业在产业链上分工合作,实现纵向一体化。

(3)产业调整,梯度转移

产业梯度转移是产业在不同国家或在一国不同地区之间进行推进的一般规律。发达国家和地区由于经济发展较快,其产业较早地就进入了成熟及衰退期,而这些产业对于欠发达地区或者落后地区来说,都有可能是新兴产业。此外,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使得这些国家和地区在生产要素方面有着不同优势,所以这就为实现产业转移提供了坚实的现实基础。它们通过产业转移来实现它们之间的优势互补,以使不同国家、不同地区同时获益。这种区域经济合作的方式,其直接理论渊源是新国际地域分工理论。其中,雷蒙德·弗农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和日本经济学家赤松要的“雁行理论”直接就是这种合作方式的阐述。在国际上,日本已经在东亚及东南亚地区成功地实施了这一经济模式。而在我国,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一方面,东部沿海地区的某些产业已相继进入了产业发展的成熟期及衰退期,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受到了严重制约,产业结构也急需调整和升级。同时由于工资成本大幅上涨、污染较大的重化工业等产业在东部发达地区已不具有生产上的优势。另一方面,西部地区由于经济发展缓慢,制造业等工业发展严重落后,技术、人才、资金等生产要素方面的短缺也同样限制了其经济的发展。最后,由于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已使一部分东部企业逐步发展壮大成为大型企业集团,它们已有足够的能力担任产业转移这一重大任务的战略实施者,所以产业转移这一合作方式近年来在我国也开始得到了快速发展。不过,在具体实施这一合作方式时,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在有些方面也需要给予特别重视。如欠发达地区在承接发达地区的“夕阳产业”时,应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区域产业政策,协调不同地区的产业发展,其政策目标应既有利于各地发展特色产业,发挥比较优势,避免产业结构的趋同,又要能够有利于落后地区利用其后发优势,赶超先进地区。

(4)区域经济一体化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不同地区之间经济合作的最高级形式。它是指经济合作各方就经济发展的某一方面或某几个方面,甚至在所有的经济领域都达成如在同一经济体中的状态。按照中国世界经济研究所伍贻康教授的观点,区域经济一体化式合作又可具体分为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或经济共同体、经济和货币联盟等四种形式,而且从国际经济实践中看,这四种类型已都有存在。具体到我国国内,区域经济一体化则主要针对我国长期存在的地区分割状况,以破除行政界线、打击地方保护主义、促进生产要素流动为重点。这也就是说,在我国所谓的一体化式合作更加注重的是促进自由贸易、市场经济一体化等形态的快速发展,相当于国际上的自由贸易区、共同市场一类。此外,我国的区域经济一体化还主要以区际市场为纽带,以发展极—城市为中心来展开,并在区际市场一体化和城市化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市场一体化即通过区际开放,建立区域共同市场,使参与合作的区域商品和要素能自由流动,互通有无,在区域之间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利益共享。至于如何操作,目前一般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建立并完善区内统一市场,包括人才、技术、产权、资金等要素市场,以及各种商品批发市场。第二,通过发展现代物流业,沟通各区内市场,使之成为区际市场的通道、网点,形成四通八达的区际市场网络。第三,要形成统一的经济运行和市场监管制度体系;最后,还要转变地方政府职能,改变地方政府因过多重视本地区经济利益所导致的地方保护主义等等。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在城市化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的,要通过城市这一区域经济增长极的建设,使主导产业部门、有创新能力的企业在一个地域上进行集中,从而产生集聚效应,并通过辐射效应,带动周边地区的发展。区域内通过增长极或增长中心向周边辐射,能有效促进区内商品、资源和要素的流动,带动腹地发展,而在区域之间,则可利用城市之间方便快捷的信息传输系统和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通过不同地区增长极(中心城市)之间的经济对流活动,减弱发达地区的回波效应,增强其扩散效应,从而促进区际要素流动,尤其是吸引发达地区要素流向欠发达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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