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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缔约治理要素的结论

时间:2022-06-1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家族群体内部的集权程度会影响两个重要的因素,就是家族成员的利他主义倾向和心理所有权。

6.1.2 家族缔约治理要素的结论

作为本书理论模型的第一部分和逻辑出发点,确立家族缔约治理的基本内容和要素是首要工作,这一点是建立在对家族企业特殊性质的深刻理解基础上的。家族企业在企业性质上的最大特殊之处就是产权私有、所有者管理(ownermanagement)和利他主义三个问题的结合,这使得家族企业的治理问题与其他类型企业的治理有明显区别(Lubatkin et al.,2005)。因此,很多研究都开始提出一个类似观点:目前的公司治理概念与模式都不能直接用于家族企业。Melin(2000)认为家族企业治理就是——有助于所有者(主要是控制性家族)实现他们特殊目的的过程、原则、结构和关系,而治理过程中的家族影响就是其中最主要的内容。

因此,本书的家族缔约治理内容主要针对社会化性质的家族影响进行分析,从社会资本和关系治理两个角度分析和提炼了九个要素。这些要素具有内在的相互联系,在理论模型中还形成了两个层次,其相关性得到了数据检验的支持。家族缔约治理要素的第一层次包括:家族参与、集权程度、家长依赖、信息特征和家族冲突;第二层次包括:信任、心理所有权、家族愿景、家族与企业价值融合。

1.家族缔约治理要素的第一层次

第一层次这五个因素在企业和家族内部都广泛存在,并且具有最朴实的原形,容易识别。并且,第一层次的因素还直接影响着第二层次的因素。因此,家族参与、集权程度、家长依赖、信息特征、家族冲突这五个要素的分析和调整是家族缔约治理的首要任务。以往的家族企业研究基本上都把家族当作一个整体,而实际上家族企业治理的最大困境之一就是家族内部关系的结构和利益调整。因此,集权程度和信息特征这两个要素在第一层次因素中又更值得重视。

随着企业的发展和家族参与的扩大,家族群体内部会形成代理关系和代理成本。家族群体内部的集权程度会影响两个重要的因素,就是家族成员的利他主义倾向和心理所有权。在企业发展到较为成熟的阶段,集权程度与心理所有权的组合情况值得特别关注,因为家族经理会面临“自我服务”(self-servicing)还是“自我实现”(self-actualizing)的选择(Corbetta&Salvato,2004)。

信息特征虽然在企业理论的其他领域已经得到一定的研究,但在家族企业治理研究中相对而言是一个新问题。Zhou和Poppo(2005)已经指出,信息特征已经成为家族企业治理的一个重要因素。本书的研究发现,信息控制上的高度集中和不规范是家族企业信息不对称的主要体现。并且,信息特征会直接影响到家族成员的信任和心理所有权。

2.家族缔约治理要素的第二层次

信任、心理所有权、家族愿景、家族与企业价值融合是家族缔约治理的核心因素。本书认为,这四个要素不如第一层次的要素那样容易被识别和调节,更多的是作为第一层次要素调节后的因变量,但其影响却比第一层次要素的更强。

家族缔约治理的第二层次要素中,信任问题在其他相关研究中已经受到了广泛重视,但其分析主要是由家族向非家族的单向思维。本书研究的信任问题是家族成员内部的,并且还是家族管理层和一般成员之间的相互信任。分析结果发现,家族参与、信息特征和家族冲突都与信任度有显著的相关性。

这一发现与传统研究相比有一定新意,因为以往大多数将家族关系看做高信任关系。而本书的模型和实证分析说明并不能这样简单地看待家族化信任,家族关系为企业带来和维系的信任度是不稳定的。家族企业的权威需要对于家族成员参与重要事务中的信息和冲突进行及时的分析,才能有效提高家族群体中的信任度。

本书认为,心理所有权是家族缔约治理要素中最具家族企业色彩的变量,也是治理过程中最重要而难以调控的因素。家族企业有效降低代理成本和提高利他性的战略资源和工具就是心理所有权,其他类型企业实施期权计划的目的其实与此类似。实证研究发现,心理所有权与集权程度、家长依赖分别在0.05水平上呈显著负相关。这证实了理论模型的假设,家族成员普遍具有较高的独立意识并希望分享权利。另外,心理所有权与信息特征在0.05水平上呈显著正相关。这也与假设相符合,反映出家族成员在希望分享权利的同时也希望及时获取重要信息。这一点不难理解:权利层级与信息获取的及时性、重要性通常是正相关的。

家族愿景是家族企业竞争力的重要资源(M ustakallio,2002),本书研究发现它有一些特别之处。因为,家族愿景只与家族冲突呈正相关,而不受家族成员在权利、信息、参与度等方面程度的影响。这恰好说明了家族来治理企业的确拥有一些竞争优势,家族群体可以比非一般企业的员工更容易保持较高的愿景一致性。

家族与企业价值融合是一个独立的家族缔约治理要素,它更多地反映出作为整体意义上的家族与企业关系的协调情况,这一点在加入了控制变量之后的实证分析中可以更为明显。Olson等(2003)明确提出,家族企业的成功是家族与企业成就的融合。本书研究对于这一点则主要体现为,作为家族缔约治理要素的价值融合问题可以影响家族企业的代理成本和利他效应,相关分析都有显著性。也就是说,当家族与企业价值融合度越高时,家族成员的代理成本就越低而且利他效应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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