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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反倾销的对策建议

时间:2022-06-1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 民营企业与欧盟的贸易互动:应对反倾销的对策建议应对反倾销问题并不只是某一家或某一些涉案企业的内部问题,它还涉及国家和行业的整体利益,因此在反倾销问题上,需要政府、行业和企业三方开展有效合作,才能创造良好的国际贸易新局面。然而低价销售正是中国企业遭到欧盟反倾销指控的关键原因。

第一节 民营企业与欧盟的贸易互动:应对反倾销的对策建议

应对反倾销问题并不只是某一家或某一些涉案企业的内部问题,它还涉及国家和行业的整体利益,因此在反倾销问题上,需要政府、行业和企业三方开展有效合作,才能创造良好的国际贸易新局面。政府、行业协会和企业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和职能,是有效解决日益频繁的对华反倾销诉讼问题的关键。下面我们从这三个层面来分析中国民营企业如何应对和解决日益增长的对华反倾销问题。

一、政府层面

在应对反倾销问题上,一方面,政府需要积极通过政府间的谈判争取欧盟改变对华“特殊”市场经济待遇;另一方面,政府需要为获取反倾销诉讼的胜利创造良好的宏观环境,即通过有效的宏观调控为中国企业应诉胜利创造条件。

(一)努力使欧盟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

政府应利用中欧关系的良好发展势头,通过与欧盟的双边磋商,促使欧盟提早修改现行立法,从总体上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因为这会使欧盟对中国民营企业产品征收反倾销关税难度加大。中国政府主管部门应认真对欧盟初评结果进行评估,根据欧盟对中国申请市场经济地位采取的拖延战术,提出针对性意见,在适当时候继续向欧盟提出申请,并通过各种渠道在国际上进一步宣传中国市场经济改革的成就,提高国际社会对中国市场经济的信任度,并且积极利用争端解决机制维护我国出口企业的利益。

(二)完善法律体系以规范出口秩序

政府应继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努力为出口企业营造良好的经济环境与法律环境,加强出口监管,重建出口秩序,彻底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努力提升出口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中国政府应该努力帮助企业改变贸易结构及由其决定的贸易增长方式,促进企业生产由资源密集型或劳动密集型产品向复杂技术产品过渡,帮助提升中国企业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从而促进出口产品以及出口产业国际竞争力的提升,从根源上解决包括欧盟在内的国外市场对中国民营企业产品的反倾销问题。同时,建立健全出口商品管理的反馈、调控机制;依照国际规范,将完善管理与企业出口竞争行为、企业反倾销应诉行为适当挂钩;严格立法,严厉打击出口企业的恶性竞争和低价倾销行为,强化有效的出口监管与调控体系,重建开放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出口秩序。

(三)建立有效的反倾销应诉机制

政府应全面健全反倾销应诉机制,指导行业协会和企业全力做好反倾销准备及应诉工作,尽快建立起应对欧盟对中国民营企业反倾销的协调网络,建立完善的反倾销案件预警机制、信息提供机制以及国家层面的反倾销基金,并协助行业协会制定加强出口管理的相关措施,恰当运用反倾销手段遏制欧盟对华反倾销,为受到欧盟等国家反倾销的中小企业积极应诉提供所需的资金帮助。同时,要不断完善我国原产地规则,防止外国产品在我国进行简单的装配、加工后即利用中国民营企业进行大规模配额出口,并由此导致对中国民营企业产品的反倾销诉讼。此外,及时有针对性地培养专业性人才,提高相关行业和企业应对欧盟反倾销的能力。

二、行业协会

目前我国有部分民营企业,缺乏对反倾销规则的了解,不能及时了解国际经济政策和形势的变化。当遇到国外反倾销时,各企业之间意见不统一、行动不一致,因此需要行业协会的有效介入,以更好地引导和团结众多企业一致对外解决反倾销问题。

(一)发挥协调功能

要充分并主动发挥行业协会良好的规范协调功能,尽快改变中国民营企业对欧盟出口行业秩序混乱的局面,建立整个行业对欧盟出口的合理秩序,有效制止会员企业之间的无序竞争;就会员企业出口价格和数量进行协调,杜绝外国企业为对华商品反倾销指控提供“借口”;建立欧盟对中国本行业反倾销案例库,以便于行业内企业学习和借鉴,并吸引更多的企业加入行会,共同应对欧盟反倾销。

(二)完善和强化中介服务能力

加强同相关国际行业协会和其他主要发达国家同类组织之间的联系和交流,建立必要的对国际市场新动向、法律法规新修改以及与国外行业组织运作机制接轨等方面的联系和交流制度,积极参与国际行业标准的制定。同时,加强行业协会管理人员建设,提升内部专业化队伍的素质,尤其是提高市场分析、预测和应对反倾销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三)协助政府加强反倾销机制建设

协助政府反倾销机构建立信息共享系统,促进信息更好地在政府相关机构、行业协会和民营企业之间的共享。同时,注重与律师协会开展联系和合作,协助其在欧盟反倾销案件应诉中充分发挥作用,避免应对过程中在内部环节上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三、企业层面

遭遇欧盟反倾销诉讼时,作为应对反倾销主体的民营企业也应增强自身的应诉意识,在政府和行业协会的支持下,积极地采取应对策略。具体来讲,主要措施包括:

(一)自觉提高产品及自身的竞争力

企业应调整经营理念,树立“以质取胜”、“以服务取胜”的经营思想。中国企业长期以来的竞争模式是以价格竞争为主,以“低质低价”的产品和服务取悦市场。然而低价销售正是中国企业遭到欧盟反倾销指控的关键原因。实际上,欧盟内部有相当一部分是发达国家,居民生活水平较高,产品质量、包装、售后服务是欧盟市场的消费者更为重视的,单纯以价格为竞争手段很难为欧盟消费市场所认同。因此,要在欧盟市场真正长期地站稳脚跟,出口企业不仅要充分利用我国劳动力和自然资源低廉的优势,更要努力提高产品的质量档次、科技含量、外观包装、售后服务等,以优质的产品和服务进入欧盟市场,树立企业自身的品牌形象,增强产品的可持续竞争力。

(二)合理规范出口定价

中国产品在价格上的竞争力必然会对欧盟内部的生产商造成不小的冲击,因此面临越来越多的倾销诉讼也可以说是预料之中的事。所以,中国企业应高度重视产品的出口定价问题。出口企业把价格维持在欧盟生产商能够承受的范围之内,可以使自己避免遭受欧盟更多的反倾销诉讼。为此,企业应主动开展国际市场调研,收集欧盟商情资料,研究产品进口国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了解相关产业的生产和销售情况,及时收集市场供需状况、价格信息,动态评估被控倾销的风险,随时掌握欧盟市场行情和外国竞争者的动向,紧随国际市场脉搏,知晓市场最新动态,做好自身产品定位,制定合理的出口价格。同时,为了避免反倾销诉讼随时可能带来的冲击,企业还要努力实现出口市场多元化,在巩固现有的欧盟、美国市场的同时,努力开拓南美、非洲、中东等地区的新市场,以降低市场过于集中所带来的风险,适当避开个别市场的反倾销调查。

(三)借助对外直接投资方式缓解反倾销问题

对外直接投资给企业提供了解决反倾销问题的重要途径。但到目前为止,通过对外投资有效解决反倾销问题的策略还没有引起多数涉案企业的重视,因此这里有必要对这种方式的几种途径进行分析,使更多出口企业在应对反倾销指控时有更多选择空间。

第一种方式是在东道国投资设立企业。设立企业的方式可以是通过绿地投资新建一家企业,也可以是并购一家当地企业。新建方式比较适合生产自己品牌的企业借此绕过反倾销壁垒;并购方式的优点是可以快速进入目标市场,利用被并购企业的相关资源提高竞争力,但并购方式对企业的资金实力、目标企业的选择能力和整合能力等都有很高的要求。采用投资进入方式来规避反倾销时,应注意使产品的新增价值达到一定比例,因为在欧盟的反倾销法中有反倾销规避和反规避的内容规定,若所设立的海外企业仅仅是简单地组装产品,则一旦被裁定存在规避反倾销的行为,其产品同样会被征收反倾销税。

第二种方式是在东道国并购知名品牌。即并购当地知名企业及品牌,归我所有,为我所用,借助这些品牌企业及其产品拓展在当地的销售。这种方式需要并购企业具有强大的资金实力和品牌管理能力,其优点是可以利用原有知名品牌的营销渠道和忠诚的消费群体,获得重要的客户关系资源,迅速开拓市场。

第三种方式是在第三国投资设立企业。即到与欧盟有某种贸易协定关系(如自由贸易区协定等)的国家或地区投资创办企业,然后利用第三国与主要目标市场国家之间存在的贸易优惠政策,将产品销往主要目标市场国家。采用这种方式在第三国建立“据点”,迂回出口时,也要考虑反规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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