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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帮作道场的螺蛳壳

时间:2022-06-1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商帮作道场的螺蛳壳研究历史,是要在弄清事实的基础之上,得出一些有启发借鉴意义的结论。商帮存在于明清两代。只有弄清楚这个问题,才能探讨商帮作道场的规律性特征。因此,要了解商帮如何“作道场”,能作多大,必须先了解中国封建专制制度这个“壳”。商人的财产政府可以侵犯。在这种“国家至上主义”的政策下,商帮可以存在,但其发展状况完全取决于政府。

商帮作道场的螺蛳壳

研究历史,是要在弄清事实的基础之上,得出一些有启发借鉴意义的结论。我们已经走马观花地介绍了历史上的十大商帮,现在也该得出一些有意义的结论了。在思考这一问题时,我想到“螺蛳壳里作道场”这句话。我的理解是“有多大螺蛳壳,做多大道场”,“壳”是作道场的硬约束。那么,商帮“作道场”的“壳”是什么呢?

商帮存在于明清两代。明清是中国封建专制制度发展的成熟时期。封建专制这个壳有什么特征,它对商帮“作道场”有什么影响?只有弄清楚这个问题,才能探讨商帮作道场的规律性特征。

对于中国两千多年封建专制制度,美国的中国问题专家李侃如在《治理中国》一书中精炼出了其本质特征是:“国家制度建立在意识形态的信念上,在顶端要有强势的个人领导,以及令人印象深刻的全国性政府官僚机构”。我们把这种特征概括为三点。第一、国家确立一种主流意识形态,把它强行灌输给全民,并排斥与此不一致的任何思想。这种意识形态是统治者的“命根子”,如同贾宝玉的“通灵宝玉”。第二、一个最具权威的皇帝主宰一个国家,由他作出最终决策。第三、由一个庞大的官僚集团对全国实施统治。因此,要了解商帮如何“作道场”,能作多大,必须先了解中国封建专制制度这个“壳”。

从西汉确立了儒家文化的主流意识形态地位以来,儒家一直是处于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但我认为,中国封建社会的意识形态一直是“儒表法里”,即倡导的是儒家文化,其实真正起作用的是法家文化。秦始皇以来,法家的地位一直没有动摇。法家主张“权、势、术”,核心在于建立和巩固中央集权的独裁统治。这才是历代统治者依赖的思想武器。尽管法家商鞅、韩非诸人的地位,远远比不上儒家的孔子孟子,但法家的思想却是历代统治者治国的思想工具。

法家也讲法、强调法,但与现代法治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件事。现代法治把法律作为社会的游戏规则,强调依法办事,尤其是公民可以用法律来约束与监督政府,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法家的法是统治者用来统治和镇压人民的工具,是用来监督和约束公民的手段。如果说,现代法治是“以人为本”,那么,封建社会的法家则是以国为本。用现在的话来说,法家的核心理念是现代的“国家至上主义”,即国家的利益至高无上。

“国家至上主义”体现在经济上,国家的目标不是“富民”,而是“强国”。如果“富民”亦有利于“强国”,也不反对“富民”。但如果“富民”与“强国”有矛盾,那就一定要牺牲,“富民”而实现“强国”。从现代的观点来看,“富民”与“强国”其实并不矛盾,实际上也是先“富民”而后才能“强国”。但在某一时期,“富民”与“强国”并不一致。这时就要为“强国”而放弃“富民”,甚至可以为“强国”而“穷民”。历史上的“开元盛世”、“康乾盛世”都是民穷而国强的时代,也是为统治者念念不忘的历史最好时光。“强国”在经济上就是实行国家干预经济的政策。这种“国家干预”不同于现在的“国家干预”。如果说现代的国家干预是为了克服市场机制的缺点,实现经济稳定,那么,封建时代的国家干预就是为了强国。

这种政策的主要内容之一是暴利行业都由国家直接经营。在封建时代,盐铁这两个行业既是对国计民生最重要的行业,又是暴利行业。早在春秋时齐国的相管仲(这应该是中国历史上主张并实行“国家干预”的第一人)就实行了盐铁专卖,即由国家垄断并直接经营盐铁的生产与贸易。以后盐铁政策也有变化,但从汉武帝“盐铁会议”之后,盐铁由国家垄断性地经营,已成为基本国策,直至近代又把范围扩大到烟酒——同样赚钱的行。暴利行业由国家直接经营,收入才能直接有利于增加强国的财政收入。政府的目的在“收入”,而不在“经营”。因此,只要能保证用于强国的收入,也可以交给私人。这才有了以后的“国退民进”。

在封建社会条件下,政府还不能实行计划经济,因此,不得不允许私人经济的存在与某种发展。这正是中国封建社会商业经济相当发达的原因。北宋时,商品经济已经非常发达,明清两代可以说达到了封建社会商品经济的顶峰。因此,尽管封建专制很强大,但商帮仍可以存在,并在一定限度内发展。但这种发展,要受到两点限制。一是国家要用行政力量去剥削私人商业。政府对私人商业征重税,并设置了种种政策来约束与盘剥商人。

二是一旦私人商业做大,“富可敌国”,威胁到统治者的权力和利益,就要消灭之。允许私人商业存在,是以有利于“强国”,至少不威胁专制统治为前提的。为此目的,商人没有完全的私人产权,法律上也没有“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条款。“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代表国家的皇帝才是一切财产的最终所有者。商人的财产政府可以侵犯。

在这种“国家至上主义”的政策下,商帮可以存在,但其发展状况完全取决于政府。

“以法为里”,也别忘了“以儒为表”。尽管统治者是用“儒”那一套迂腐的思想来欺骗人民的,但儒家思想被广泛宣传,强行灌输,还是形成了一种强大的社会意识形态。儒家思想的核心并不利于经济发展,封建社会以农为本,儒家宣扬“农为本、商为末”这种轻商的思想,和“学而优则仕”的人生目的,自然对商帮的发展有不利的影响。

中央集权的国家是由皇帝一人来代表国家,实行集权统治的。“朕即国家”,不仅是法国皇帝说的、做的,也是每一个中国皇帝(无论以什么名号)所想、所作的。这就是李侃如所说的,顶端的“强势的个人领导”。在这种体制下,即使有法律,也没有用。皇帝的话就是法,皇帝对法律的解释就是法的精神。所以,明清两代尽管有《大明律》、《大清律》,其实并无法治。哈耶克曾经说,有法律并不一定是法治社会。当法没有民主程序保证时,法治就谈不上。当没有法治时,这个社会就没有稳定的游戏规则,一切由人而定,由皇上而定。一个商人得到皇帝的青睐,就可以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而皇帝看不上一个商人,他会受“法外之罚”。商人游走在一个没有规则的世界之中,是商人之幸,也是商人之不幸。幸与不幸完全取决于皇帝对他的态度。清初晋商范家,康熙雍正年间为朝廷承运军粮,节省费用六百余万两白银,被雍正封为太仆寺卿衔(正二名),特许获得河东、长芦的盐业运销经营权,并允许进行暴利的对日贸易,富可敌国。但在乾隆四十八年(1784),却被抄家。范家的富与败完全是不同皇帝的不同态度所致。

中央集权是皇帝一人独裁的人治。无论一个人能力品质如何,也无论他用什么手段,只要获得了皇帝的位子,就有了绝对权威。在皇帝心中,“强国”就是巩固自己的绝对统治地位,“富民”则无所谓,只要让老百姓有口饭吃,不造反就行。“法家”的“强国”思想实际上是“弱民”的,因为只有“民弱”,人民既穷又无知,皇帝的统治才无忧无虑。老百姓富起来,又有了知识,知道“鹿”不是“马”,皇帝的好日子就到头了。

当然,皇帝并不能事必躬亲,也不能直接统治到每一个人。这就在“皇帝”与“民”之间需要一个“官僚体系”作为中介。所以,在中央集权的统治体制中,一个“全国性政府官僚机构”必然是“令人印象深刻的”。“皇帝”与“民”之间信息是不对称的。皇帝要根据官员提供的信息来统治,百姓也不知道皇帝的真实思想是什么,只能通过官员来了解皇帝。但官员并不能忠实地上传下达,而是从自己的利益出发来向皇帝介绍民情,向百姓发布皇帝的“旨意”。要让皇帝做有利于自己的事,就先要抓住官员,要取悦于皇帝,先要取决于这些官员。这个官僚体系中的官员永远不可能“出于公心”。公共选择理论揭示了,官员与普通人一样是利己的“经济人”。他们的理性原则就是维护官位,并不断提升。这就取决定了,商人必须获得这个官僚体系的官员的支持。封建社会中官商勾结的根源正在于此。商人无法直接接触到皇帝,但接触到官员并不难,无法直接让皇帝喜欢,但让官员喜欢并不难。

中国的封建社会完全不同于欧洲的封建社会。欧洲的封建社会中可以产生资本主义萌芽,并最终成长为资本主义的参天大树。但中国封建社会,即使产生了资本主义萌芽,也必死无疑。中国社会不会自发地走向资本主义社会。是来自外部的冲击,才使中国被迫走上资本主义,而且由于传统的巨大阻力,走的非常扭曲而艰难。在这样一个“壳”里,中国商帮的发展空间极为有限。这样的外部环境决定了,中国商帮经商经营的并不是商,而是政治。有经商才华而不懂政治的人,其经商也难以成功。只有会一点商,又精通政治的人,才能把商做大。但做大的极限也是封建商人,难以成为资本主义企业家。

中国商帮“作道场”的“壳”并不大,而且极其坚固难以突破,这就决定了中国商帮始终作不大,除了少数商帮,最终都被“壳”限制而亡。同时,这个“壳”的畸形决定了中国商帮“作道场”的方式也不同于其他国家。“螺蛳壳”中“作道场”不易,这是我们理解中国商帮特征的起点。

“壳”不变,“道”亦不变。制度不变,中国经商之路也不会有根本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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