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国民经济的调整与张掖经济的恢复发展
一、以“八字方针”调整国民经济,促进农业生产恢复
党中央、国务院为了扭转农业生产严重下降和人民生活十分困难的局面,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1960年12月,中共西北局在兰州召开书记处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农村人口外流、浮肿、死亡等问题。会后,中央和西北局派出129人的工作组进驻张掖。在工作组的帮助下,成立了整风整社领导小组,认真贯彻中央指示和西北局兰州会议精神,先后发出了《关于对农村全面工作指示的通知》、《关于粮食安排和制止人口流动的通知》。从“抢救人民、安排生活”入手,发动群众,开展了向一切困难作斗争的整风、整社运动,整顿干部队伍,开展国家救济和发动群众生产自救等工作,很快扭转了当时的严重局面。1961年1月10日甘肃省委转发了王甫、王秉祥同志《关于张掖、酒泉、玉门等市传达贯彻西北局会议精神的情况报告》,其中对张掖在解决粮食安排、治病、生活、取暖、休养生息等一系列问题的做法,予以肯定。1961年1月29日至2月5日,中央慰问团在大满、乌江、梁家墩人民公社进行了慰问,安定了人心,对恢复生产起到了一定作用。
1961年1月,在中国共产党八届九中全会上,通过了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又发出了《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即农村工作十二条),制定了《农村人民公社条例草案》(即农村工作六十条)。停办公共食堂,确定了以生产队为基础的三级核算分配制度。首先认真抓了粮食生产,恢复并发展了棉花、油料等经济作物的生产,开展了多种经营。与此同时,组织人力继续抢救人命、治疗疾病、处理平调问题,向农民退赔,并协调各部门在物资、技术、财力方面大力支援农业。
国家先后发放救济粮80多万公斤,救济款93.65万元,棉布85.32万尺,棉花4.3万公斤,羊毛、驼毛6150公斤,缝制大小棉衣、裤96397件,被褥6938条,从外省调粮1800万公斤,地委下拨无偿救济煤2500吨,并有计划地砍伐了不成材的树木61396棵,补修房屋,同时动员租借社员暂时不用的房屋和干部腾出的办公室2376间,解决了1099户3384人的住房问题,将无依无靠的619个孤儿收送福利院,安定了人心。
在处理平调向农民退赔方面,经调查统计,退赔总额为655万余元。其中退赔现金298万元,大炼钢铁退赔143万元,水利、实物折价及其它退赔213万元,清理纠正了“共产风”造成的危害,改善了党群、干群关系。
在贯彻减轻农民负担和增加农民收入的政策措施方面:一是减少了农业税的征收额。平均征收额1965年比1963年下降0.9%;二是减少了农产品的定购数量。1962年的粮食定购量,比1959年减少89.61%,将增产的粮食大部分留给农民,改善生活,休养生息;三是提高农产品的收购价格。粮食收购价格提高了25.8%,油料收购价格提高了13%,棉花收购价提高了10%,生猪收购价格提高了26%,家禽和蛋类收购价格提高了37%。从1965年开始,对粮食还实行加价奖励的办法:以生产队为单位,平均每人提高商品粮数量(包括公粮在内)超过50公斤的部分,购粮加价12%,从而刺激了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四是发展多种经营形式,普遍实行生产责任制,建立作业小组,采取小段包工、个别乡村还出现了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等形式,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五是在集体经济内部分配关系上,破除供给制,按社员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分配报酬,多劳多得,提高了生产积极性;六是恢复自留地、家庭副业,自留地占生产队耕地的5%到10%,最多不超过15%,开放了集市贸易,搞活了农村经济。
同时,为促进农业生产的迅速发展,加强对农业生产的指导,各级干部和科技人员,深入农村调查研究,在基层蹲点,种试验田和样板田,推广先进生产经验,对发展农业生产起了积极作用。此外,还广泛开展了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和“四清”运动,巩固和壮大了集体经济,解决了干部中的“四不清”问题,坚定了农民群众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对发展农村经济起了重要作用。
经过调整,农业生产很快扭转了“大跃进”造成的挫折,开始逐渐恢复。1962年停止了下降,1963年获得了较快的发展。到1965年,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走出困境并迈上了正常发展轨道,城乡人民的生活普遍得到改善和提高。
二、畜牧业的恢复发展
自1962年起,认真贯彻“六十条”规定:允许私人饲养大牲畜,放开牲畜市场、调剂余缺、提倡社员私人养羊,尽快恢复和发展大牲畜饲养的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养畜禽的热情。畜牧业生产开始由低谷回升。接着开展了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和“四清”工作,发展农业生产,对社员自留畜的数量进行了限制,但允许或鼓励社员利用工余时间积极饲养小家畜(禽),允许社员发展家庭副业的生产。
在恢复和发展畜牧业过程中,对畜牧兽医机构重新恢复,调回下放劳动的畜牧兽医干部,加强对畜禽疾病的预防和治疗。经过三年多的努力,张掖畜牧生产有了较大的发展,家畜比1962年增长30%,羊增长80%,生猪增长四倍,全县农业区的牲畜按集体耕地65万亩计算,平均13亩有一头牲畜,役畜由1962年底26988头,上升到35800头,每头役畜负担耕地面积由1962年的26亩下降到18亩。家畜中的母畜13400头,比1962年增长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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