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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与激励机制

时间:2022-06-1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二、股权结构与激励机制股权结构对激励机制的影响可分如下三种情况来讨论:第一,在股权高度集中,存在绝对控股股东时,控股股东往往会直接参与董事会进行管理。有人经过对美国的两个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状况进行研究,发现90%以上的控股股东派出自己的直接代表或自己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长或首席执行官。这表明集中性的股权结构有助于实现激励相容。

二、股权结构与激励机制

股权结构对激励机制的影响可分如下三种情况来讨论:

第一,在股权高度集中,存在绝对控股股东时,控股股东往往会直接参与董事会进行管理。有人经过对美国的两个证券交易所(纽约证券交易所和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状况进行研究,发现90%以上的控股股东派出自己的直接代表或自己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长或首席执行官。这时,代理人(经营者)与所有者的利益一致性程度很高,产生内在的经营激励。从投资行为看,由于激励利益与所有者利益高度一致,在一定程度上使公司避免了将资金投向净现值为负的项目。Jensen和Meckling(1976)认为,公司的价值取决于内部股东(他们是持有公司股份的经理人员,具有对经营管理决策的投票权)所占有股份的比例。内部人员持股比例越大,他们努力经营公司的激励程度越高,经营者的利益与股东的利益就越容易保持一致。这表明集中性的股权结构有助于实现激励相容。

第二,公司的股权相对集中,存在相对控股股东时,如果公司经理是由相对控股股东的直接代表或本人担任,那么由于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较多比例的股份,因此,经营者的利益目标和所有者的利益目标有一定的一致性和相容性。从这个意义上看,经营者有一定的内在激励去努力经营好公司,追求公司价值最大化。但是,相对控股股东毕竟持股比例并不是很高(一般低于30%),如果在经营中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经理人员可以获得全部私人收益,而由此造成的企业价值损失则由全部股东分担。如果从事某种经营会给控股股东带来私人收益,而对公司却会造成损失,只要私人收益大于控股股东按持股比例遭受的企业价值损失,那么,控股股东可能就不会有追求公司价值最大化的激励,取而代之的是追求私人利益最大化。

第三,当公司股权高度分散时,经理人员一般不会由某个股东直接派出,而是从经理市场聘任职业经理人员。在这种情况下,经理层很容易掌握公司的实际控制权。由于经理人员不是公司的股东,经理层的利益与股东的利益存在不一致性,经理人员的激励也就显得尤为重要。在没有建立任何激励机制的条件下,经理人员的经营行为就常常会出现与股东的利益目标背离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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