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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峡江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协调会议

时间:2022-06-1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省峡江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协调会议2009年5月14日,省峡江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协调会议召开。鉴于此,建议由省政府召开一次协调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省直各相关部门的帮扶政策,确定安置补偿标准,使各方尽快达成共识,以便及时做好峡江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的批复工作,保证项目按时上报审批,顺利开工建设。

峡江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协调会议

2009年5月14日,省峡江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协调会议召开。参加会议的有:省扶贫和移民办主任刘永思、副主任漆根顺,省水利厅厅长孙晓山、副巡视员万贻鹏,吉安市副市长郭庆亮,吉水县县长刘兰芳,峡江县县长宋铜,青原区区长肖兵,吉州区区长程以金,吉安县县委常委郭钰山以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峡江办、省水利规划设计院和吉安市、县(区)有关单位的负责同志。

会议听取了地方政府和设计单位关于峡江移民安置规划报告中存在问题的意见,就移民安置目标、淹没补偿标准等存在争议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讨论和沟通。

会议一致认为,要切实按照《移民条例》落实移民安置目标要求,使移民搬迁安置后生活水平达到或超过原有生活水平。

会议讨论,认为土地、房屋补偿要严格按现行规范标准执行,但峡江水利枢纽作为省重点工程,为了促进移民安置工作顺利开展,是否请省政府另行制定土地、房屋等补偿标准。

会议讨论认为,峡江水利枢纽作为省重点工程,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仅仅依靠工程投资是不够的,对于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不足,需请省直各部门给予政策倾斜,但淹没区政府要尽快按各条块相关要求编制上报扶持项目,以便省直各部门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

通过本次协调会,业主、设计单位和地方政府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和交流,减少了分歧,缩小了差距,但地方政府对规划报告中移民安置补偿标准、抬田方案、防护方案等问题仍存在不同意见,还存在一定分歧,尚不能出具对规划报告的确认意见。根据《移民条例》有关规定,没有地方政府对规划报告的确认,移民主管部门就不能对规划报告作出批复,这样,将直接影响峡江枢纽项目的上报审批。鉴于此,建议由省政府召开一次协调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省直各相关部门的帮扶政策,确定安置补偿标准,使各方尽快达成共识,以便及时做好峡江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的批复工作,保证项目按时上报审批,顺利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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